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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

痞子高中生-第99部分

小说: 痞子高中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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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大家都不用再猜了。为什么我会给大家看这个与大家毫无关联的东西呢?现在就由我来告诉大家。

    我知道在这里的很多人能出现在这里都不是给我的面子,而是台上和我同坐的几位老大的面子。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才是和大家一起共过生死,参加过那晚与真正的黑帮阻止鹰帮的战斗,虽然败得很惨。但是我希望大家都不要因此而认为自己无能,这是和正常的事情,毕竟以我们现在的身体,还达不到成年人的素质。相信总有一天,我们能够不再惧怕他们半分。

    当然,相信也有很多人都对我充满鄙夷,这一点我并不生气,也是情有可原的。你们一定认为我是个胆小鬼,因为鹰帮的总攻而临阵脱逃置身事外。我也不作任何辩解,只是给大家看这个伤疤,同时提出一点,就在你们出事的前一个月,我遭到了暗杀,一颗真枪实弹打在了我心房半寸的地方,而痊愈赶回来的那个晚上,正是各位出事的一个小时后。我想说的仅此而已。”

    为大家揭开谜底后,凌宇枫再也不语,缓缓地坐下,同样炯炯有神地扫视着全场。

    令人欣慰的是,他清晰地看到很多人都陷入沉思,有的甚至低下了头,看起来应该是非常惭愧的样子。场面陷入沉闷的压抑当中,众人各怀心事,纷纷保持沉默,像是宇宙爆发前的那刻,所有人,都有话想说而又不知能够说些什么,而凌宇枫依然面色平静,看不出任何心里变化注视着场下的兄弟们。

    “老大,我们错了!”突然,后方一个兄弟走了出来,顺着过道捡起了那件被凌宇枫扔在地上的马甲,满是愧疚地走上台为凌宇枫披上。“我们不该这样误解您,您说的没错,我们的确是把你看做了贪生怕死的小人。对不起!”

    凌宇枫微微地一愣,有些感动,因为那件马甲已经套在了自己的身上。虽然的确想过用身上的伤疤尤其是那处枪伤来证明自己不是孬种,并不是贪生怕死才没能介入那场惨烈的战斗。而这样的意外时他未曾想到的。

    “对不起,老大!”受那个为他捡起衣服的兄弟影响,台下其他人突然齐刷刷地站起来,异口同声地向凌宇枫鞠躬道歉,那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凌宇枫笑了,不是嘲讽的虚假的笑意,而是真正的充满感动的含着泪花的笑意,那种感觉,除了和他亲近的人外,再没其他人享受过这样的“待遇”,而坐在他身旁的张子扬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第二百二十章  触我暗刺者,死!
    当凌宇枫出现在那家镇上新开的名为“熟人熟食”的档次不菲的酒楼时,王平身体微微地颤了一下,没想要在这种地方会碰上他,在多次与他打交道之后,王平对凌宇枫的感觉已经有些恐惧了,他没想到这样一个本该是不谙世事的孩子竟然比他这个提前来到世界二十几年的人还要睿智。

    “王叔也在啊!”凌宇枫不等王平从错愕的情况下缓过来,便先入为主地坐在了他的对面,面带笑意地给他打招呼。

    像是受惊的兔子,王平身形明显打了个激灵,“恩,还真是巧啊!小枫叶来?听说这家的菜不错的,要不就让我这个长辈请你,随便点!”

    微微地冲不远的兰小蝶和齐小小抛出一个火辣辣的眉眼,搞得两女极为不满不约而同地握起粉嫩的小拳头竖立于胸前,脸上尽是不屑,跟见了死死盯着自己的陌生男人似的。“哦,这么大方,看来王叔楷的油水真不少啊?这里的菜可是很贵的哦,要不是我那两个女朋友吵着要打牙祭,我还真舍不得过来,那就先谢谢王叔了。

    说这话的时候,凌宇枫嘴角的笑意显得更加灿烂了,同时也更加虚伪,即使是上了年纪的王平都看出了些许阴谋的味道,可想凌宇枫那笑容是多么的,猥琐了。而后者则是下意识的朝左右看了看,怕被某某有心之人听到。

    看来这小子真的不傻,连我吞了几十万都能猜到,哎,晦气啊!王平心中暗骂,脸上却极不自然的堆出一脸让凌宇枫作呕的笑献殷勤般说道:“呵呵,你小子,还真是……不简单啊!要不再给你添点?”

    王平的意思凌宇枫当然懂了,只是他不是个为了钱就不不知所云的人,这些钱他虽然有兴趣,不过他更明白,这笔钱在王平兜里揣着可是比在自己兜里揣着更有意义多了。自己在这中中可是还得混一年半载才能毕业,要是得罪了他可是会多很多麻烦,既然用得着对方,那么就让他好过,同时也可以以此为要挟,抓着把柄还怕他比给自己办事吗?

    “王叔说笑了,小枫可是什么都不知道,你说的给我那玩意儿是女人吗?你就不必了,已经有两个女人了,这脚踏两只船对于晕船的我来说本来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你现在要是再推一个给我,我怕是要溺水生亡了。哈哈……”出乎王平的意料,凌宇枫只是装傻什么也不了解,打着哈哈幽默道。

    “这……”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王平一时语塞,忐忑不安的看着眼前这位有着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睿哲的青年,看他眼中远远超越同龄人的沧桑的目光,竟有种像是蝼蚁面对苍天一般的卑微之感。

    凌宇枫心中大喜,王平这样的反应果然在他的预料当中,那么,自己应该是初步掌握了主动权了,他喜欢这种一切尽在股掌间的操控大局的感觉,放佛自己就是一方天地的主宰,突然想起了《头文字D》中阿木的那句话“世界上本没有神,只是他做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所以被称作神”,此时,自己也许就是那样的存在吧,如果不是,那么以后也一定要成为那样的存在。

    相到此处,他的眼神突然露出了从来没有过的炽热的光芒,这是这么久以前一直保持淡定心态的他几乎很少将自己的心情刻画在脸上的情形,像葛朗台追逐金子一样的狂热追求那种天下之势,风流尽在手中的感觉。

    虽然自己没有过多的注意到这种突然迸发的气势,但是王平可是感受最真切地人,这一刻他对凌宇枫的认识又上了一个台阶,在潜意识告诫自己,从此,千万不要再惹恼这个青年,因为他让你连憎恨报复的勇气都升不起。

    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太过激的凌宇枫很快发现了王平嘴唇发白的异色,慌忙赔笑道:“实在不要意思,刚才突然想起了我兄弟被鹰帮屠戮的场景,有些激动。小枫年轻,说话很直接,我这人就这样,谁对我好握就知恩必报,但是谁要是敢惹恼我,动我凌宇枫的那颗暗刺,即使赔上自己的性命,我也会将其杀之。……当然,王叔对小枫的恩情小枫铭记于心,以后就请王叔多照顾了。这顿饭我请,王叔请慢用。”说这话时,凌宇枫的脸上可刻意地露出一抹不经意的残忍之色,不过那抹杀气很快便敛去了。

    在凌宇枫敛去杀意的那刻,王平提起的心终于能够放下了,整个人就如跑了马拉松似的,刷的一下塌了。在他看来,带着笑意离开的凌宇枫已经给了他天大的赦免了,不由得抹了抹额头渗出的冷汗,一口气喝掉了那杯还有些烫的茶,这次将心情调试的像平常一样。

    “老婆们,久等了!”回到自己餐桌旁,凌宇枫故意大声喊道,引来众多人的侧目。当然,其间大部分人是因为他同时拥有两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却安然无恙,后宫秩序井井有条,对此表现出那种集羡慕嫉妒恨的复杂情感。

    “老婆们?老子总有一天也要左拥右抱,妈的,看那小子明显就没有本大爷帅,真是糟蹋了你两朵娇滴滴的花儿啊!”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愤愤地自言自语着,全然不顾偶然听到这话的另一个哥们的鄙视。就他那样,一大把年纪还跟一个小孩子斗气,就看他那张坑坑洼洼的脸就知道i,即使让他倒退二十年,也是远远不如那位相貌堂堂的年轻人的,这人贵在自知,他则是客观地将凌宇枫定位为一大风流才子,虽然比起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差距(汗!这丫……)

    懒得理会那些家伙嫉妒的眼神,凌宇枫现在是完全放松地跟眼前两个大美人调情,不时冒出一两个在群狼几个兄弟聊天时听到的荤段子,惹得两人不停地红着脸不痛不痒地在他身上砸来砸去。

    …………

    夜色,总是觊觎那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迫不及待地将白天按翻在地冒了出来,即便如此,在一排排的灯光下也看不出半点夜晚的影子。

    但是,躺在床上融入黑夜的凌宇枫却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它的存在。由于两女恰好双双到生理期,加上齐小小至今都没有从王阳煦给她的阴影中走出来,更加不能满足他如兽般的原始欲望,便主动提出一个人睡,让两女同睡一间。

    没人能够敌得过寂寞的侵袭,即使他是个神一样的存在。而自知离神灵还差得远的凌宇枫更是不能。当那股无孔不入地寂寞强势攻陷他内心世界时,凌宇枫忍不住失落地叹了口气。那种唯有张子扬才能懂得的孤寂根深蒂固地驻扎在他心房,而在如此寂静的黑暗渲染下毫无保留的宣泄出来。他知道,自己还是那个孤独的人,尽管在这条孤独的路上有一个陪自己一同孤独的兄弟,但是无论两个人,三个人,还是一大群人,即使是成为拥有三百多成员的群狼的老大,这孤独还是无法消除的。

    众人看来,而今的自己已经变得嚣张,高傲,已经不可一世。但那不过是他公之于众的部分罢了。真识的他,恐怕是齐小小和兰小蝶也只能了解一半的吧!变成今天的地步,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即使这将是一条永无止境的黑暗之路。

    面对黑暗,便要接受黑暗,堕入黑暗,更能制造黑暗。这便是凌宇枫最大体会。

    即使是黑暗,也无法掩饰他那微微扬起的充满自信的弧度,一股强势的战意不停地攀升,攀升,再攀升。

    赵家雄,王阳煦,洛安,这些都是曾经让自己受过屈辱的人,就让我这个在黑暗中醒来的狼王一个个的从你们手中将所失去的尊严慢慢地讨回来吧!我要让你们知道,惹我枫哥者,人恒杀之,触我之逆鳞者,枫哥比亲手杀之!

    “龙有逆鳞,狼友暗刺。窥之则怒,触之者死。”凌宇枫低声叹道,铿锵地呼出你那句自己作为人生座右铭的话。

    一只蝙蝠碰得撞在了透明的玻璃上,一丝暗红的液体流成一条线滑至窗台,没人理解为什么以声波定位的蝙蝠会不由自主地装上玻璃。但是更诡异的还在屋里。

    看着因为撞击而渗出血丝的蝙蝠,隐藏在黑暗中的凌宇枫额前隐隐地泛着血色的瞳光。
第二百二十一章 如约而至的“问候”
    阳光依旧灿烂,熙攘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只是在那所并不是特别受人关注的小道上,却有着一大群学生模样的青少年。但凡脑袋稍微正常点的人都知道,这些孩子,都不是什么好学生。带着孩子的人都不停地叮嘱自己的孩子不要学他们。

    不过,在这样一群人中,一个身高一百八十几公分的青年尤其突出,只见他一身淡蓝色的李宁运动套装尽显阳光般的青春朝气,加上本就非常帅气的脸蛋,诗人一样的忧郁气质,隐约的间透露着杀戮的气息。就是这样一个集众多特点的青年,在几个看起来绝对不会是庸人的簇拥下站在小道的一侧。

    这便是群狼的老大,被称作“狼王”的凌宇枫了。

    “你确定他会路过这里吗?”凌宇枫掐掉那支只抽了一半的烟头,微微侧脸看着张子扬,其实这一次最主要的是为了他报这个从初中开始就没完的仇,因此,凌宇枫觉得还是由子扬全权负责为好。

    看起来有些激动地张子扬没有开口,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中华,一般来说就是白领的工薪阶层的人都不抽的烟,在他看来确实习以为常的档次。

    明面上是凌宇枫在说为了群狼的将来而开辟新天地将势力扩张到与中和镇接壤的丹山,其实张子扬明白,这一切最主要还是为了替自己报仇。毕竟和他们等待的那人恩怨最大的还是自己,凌宇枫不过是因为他才会和那人有交集而已。看着这个肝胆相照的兄弟,他渐渐地泛起了一丝暖意。

    “嘿,好像过来了。”凌宇枫的喊声将他从沉思中唤醒,张子扬缓缓地朝凌宇枫所指的小道另一端。

    赵家雄,他低声说道,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赵家雄,对于他来说可谓是平生最大的敌人了,从初中开始两人就时不时地产生摩擦,最好也只是因为各自的转学而不了了之。原本以为曾经的恩恩怨怨只会成为老去后回忆的素材,哪知却在中和这个小地方再次与他相遇,不但被打得伤痕累累,还连累了凌宇枫,如此,这分仇恨更是不能善罢甘休。

    而今的自己,是拥有数百人的群狼的元老级人物,更何况群狼的老大凌宇枫就是自己的兄弟,也就是说说自己是群狼的老大也不会有过,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实力强大到如此地步,那么,报仇的时机也就到了。

    看着一脸疑惑渐渐放慢脚步的赵家雄,张子扬的笑意浮现而出。扔掉烟头的同时双后拄着膝盖缓缓站起,朝凌宇枫会意地点一下头,便径直迎向了面色刷白的赵家雄,目光阴狠暴戾,一股浓浓的杀意随着气势的攀升更加令人心生寒意。

    而小道的另一端,正是那个哼着歌,在四五个狐朋狗友的簇拥下一路很屌地颤着身体朝张子扬这边走来。只是当绕过以条弯道时,被映入眼帘的一幕吓了一跳。只见在这条自己每天放学的必经之路上,满满的站着一群同龄人,几人一团站在一起聊天的,蹲在地上玩着石子的,坐在路边把玩着小刀的,各色各样加起来近百人几乎同时朝自己望了过来。

    咯噔,他不由得身体一怔,原本很屌地摆动突然加快了频率,心脏也像是受到了剧烈撞击一般几乎窒息。原本就对围堵偷袭别人轻车驾熟的他怎么看不出这其中的端倪呢?虽然自觉在丹山或者谦虚地说是丹中这个范围内,敢于围堵自己的人微乎其微,就算是有那么一些人估计也摆不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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