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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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牛排似乎有点不满意:“申谜,你这么说,不怕我会认为你的觉悟不够高吗?”
“我以为你不会想听那些虚词的。”我清了清嗓子,立正稍息,向组织宣誓一般地说:“我身为三水公司的一员,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是我的职责,我将更加努力,与公司共同进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
“太假!”
我泄了气,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太难伺候了!不如你干脆告诉我你想听什么,我照章说给你听就好了。”
剩牛排想了好半天,忽然叹了一口气:“算了,是我太刁难!”
我很高兴我这位特别爱心血来潮的上司能够自知知明,放我一马。看到他心情似乎还不错,我借机问他一点私事:“经理,像你这样的什么都不缺的男人,在收到什么礼物的时候会很高兴?”
“哦?”剩牛排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你是在帮外面的那帮女同事打听我的个人喜好吗?”
“不是,是我自己想问。”
“你?”剩牛排的兴趣更浓了。
我马上意识到了什么,改紧说明用意:“你别误会,我对你可没有什么非份之想,我买东西也不是拿来送给你的。我有一个朋友,帮了我一点忙,想送点东西给他,却又不知道送什么,所以问问你。”古人云: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熟饭给我介绍了一份好工作,我应该有所表示才对。
“真可惜。”剩牛排故做失望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自己有礼物收。”
“你三天两头都有礼物收,好吧?”
“借你之言,那些对我有非份之想的礼物,我都不喜欢。”
“那些礼物都好贵呢,换成是我,不一定舍得送。” 剩牛排笑了:“如果送礼之人的出发点是单纯的,那么就算是再普通的礼物,在收礼物的那个人眼里,都是珍贵的。”
“那你能不能把这份‘既普通又珍贵’的礼物说得具体一点?”
“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罢工,不再给你做晚饭!”
……
剩牛排替我挑了一支名牌笔,很漂亮,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带着知识的份量,闪着智慧的光芒。
“不是吧,送笔给他?”我有点开始怀疑剩牛排的眼光了,熟饭这么个痞气十足的人,怎么看都不认为他会喜欢笔,并且,我只要想像着熟饭拿些这支笔奋笔疾书的模样,就觉得滑稽十足。
“相信我,这份礼物他一定喜欢。”
“但我觉得有些不太实用。”
“肯定实用。”剩牛排说,“难道你没有发现舒凡的身上有一股书卷味吗?”
什么?熟饭的身上有书卷味?我怎么没有闻出来。
剩牛排十分肯定地说:“相信我,男人看男人的眼光,比女人看男人的眼光,要更准一些。”
事已至此,我只好将信将疑地掏出信用卡买单,收银小姐玉指一敲,我的几千块就没了。我想我应该有必要抽时间与剩牛排统一一下“普通”的价值。
走出商场的时候,我们看到街角处有一个流浪艺人,抱着把吉它在那里唱歌,路灯照着他年轻的脸,那些生活的无奈与挣扎在眉间凝聚成一股淡淡的哀伤,再缓缓地滑落,漫过布满灰尘的外套,滴在六弦琴上,呜咽有声。他面前倒转的帽子里空空如也,就如他空洞的眼神。
“申谜,你会唱歌吗?”剩牛排突然问我。
“还行。跑起调来不会很远。”
“那我们去个赚外快吧。”
啊?
剩牛排跑到那个流浪艺人身边,低声说了几句话,那个流浪艺人把吉它从身上取了下来,递给了剩牛排。
“申谜,快过来。”剩牛排招呼着我。
我磨磨叽叽地走了过去:“你想干什么?”
“唱歌。”说着,一段欢快的旋律响起,原本暗哑的琴声在剩牛排的指尖变得清脆怡人。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
我的青春一去无影踪,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
歌声吸引了来往路人的注意,不少人停下匆忙的脚步,观看我们的表演,并报以微笑和掌声。不少年轻的女子为剩牛排痴迷,止不住地点头赞叹,不自觉地发出轻喃:“帅,太帅了!”
一曲毕,剩牛排拉着我的手说:“非常感谢大家的掌声。站在我身边的这位,是我的女朋友,今天是我们相识一百天的日子。我很想和她一起吃一顿烛光晚餐来庆祝这个具有记念意义的日子,但是身上的钱不够,不知道在场的各位能不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如果有谁能愿意帮我的话,我相信他(她)这辈子一定能够拥有最幸福的爱情。”
不少人听完这段话之后,都从口袋里掏出钞票,放进那顶破帽子里,大额的、小额的,都有,剩牛排不住地弯腰行礼:“谢谢,非常感谢!你们一定会幸福的!”
当众人散去的时候,那顶破帽子里已经凑了好几百块钱,剩牛排连钱带帽地将这些东西塞进流浪艺人的怀里,然后将吉它还给对方,说了声:“谢谢!”然后拉着我离开。
“想不到你还有这潜质。”我感叹道,“只是你这样子算不算骗人家啊?什么一百天纪念日,什么烛光晚餐,都不是事实啊。”
剩牛排依然拉着我往前冲:“是事实啊,今天的确是我们认识一百天的日子,我们也的确是准备去吃烛光晚餐啊。如果你同意暂时性地当我两个小时女朋友的话,那么刚才所说的那段话就全部是真的了。”
有吗?我和剩牛排认识有一百天了?好像搬过来住的确是三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喂,可是刚才我们把赚来的钱全部给那个流浪艺人了,已经没钱去吃烛光晚餐了。”
剩牛排一点都不担心地说:“我身上的确没有带钱,不过带了卡。看在你最近替我做家务这么辛苦的份上,今天的晚餐我请客。你今天不用做晚饭了。”
“那我能不能在今天把十八楼其它的家务活也免了?”我非常得寸进尺寸地说。
“好,批准!”
“耶!”我欢呼起来,“现在我终于明白女友和女佣的区别了。”
“错。”剩牛排有些好笑地看着我,“女友比女佣更辛苦。”
“怎么可能?”
“等你以后有了男友,再慢慢体会吧。”——
第二十六章
很意外地,我们在餐厅遇到了小马,这丫头看男人眼光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火眼晶睛:“这个应该是剩……哦,韩先生吧?”
幸好她话转得快,没有当面把我给剩牛排取的这个绰号泄露出去,要知道今天吃的是西餐,我可不希望对面有刀叉之类的东西向我飞来。
“我是韩忆。”
小马面露赞许之色:“果然是瓶好酒。你若是因为他而醉死,应该可以死得瞑目了。”
“嗯?”剩牛排显然没有听明白她话中的意思。
“丫头,一起吃饭吧!”我发出邀请,同时想引开剩牛排的注意力,不要再理会小马的胡言乱语。
“不必了!”小马抬手看了看时间,“我约了人,时间也差不多了,马上就要走。生米,别怪我没有教你:吃烛光晚餐的时候,是不能邀请灯泡在场的,否则那些蜡烛就失去朦胧的意义了。”
我非常受教地说:“那就恕不远送。”
剩牛排向我推荐这家店的几种食物味道都不错,尤其是饭后甜点,我已经吃了一整份芒果布丁了,而内心依然考虑要不要再叫一份。毕竟是别人请吃饭,我不能够太厚颜无耻,可芒果布丁的诱惑实在太强,让我欲罢不能。
面子和肚子,我究竟顾哪一头?
我还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的时候,已经有侍者端了一份新的芒果布丁摆放在我面前,剩牛排坐在对面冲着我微笑。
“耶!谢谢。”我小小地欢呼了一声,然后又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表现得真的有那么明显吗?”
“有。我在想,如果你不能吃上双份甜点的话,今天晚上会不会睡得着觉。”
我舀了一大勺那黄灿灿散发着芒果香味的食物放进嘴里,然后惬意地发出一阵赞叹:“真好吃!我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那些女人会爱上你了。”有几个女人能拒绝得了一个体贴到细致的男人的魅力?
“那你爱不爱我?”
“我爱你的芒果布丁。”
“申谜,这两个小时之内,你是我的女朋友,当我问你爱不爱我的时候,你应该回答爱才对。”
“临时客串一下而已,不必太认真吧?”
“这是职业精神。”剩牛排果然是管理者出身,凡事都能往职业上引。
我看着对面摆明了有点想看我如何应对的家伙,反过来将他一军:“那好吧,我问你:你爱我吗?”
剩牛排的身子一下子僵住,明亮而张扬的眼神霎那间变得凝重,戏谑的微笑自嘴角边化成一丝忧伤:“申谜,我……”
“啊呀!”我的心突然没由来地慌乱起来,有些不敢听那个原本只是玩笑的答案,赶紧打断他的话:“小孩子扮家家酒的时候,男孩子做爸爸,女孩子做妈妈,也不一定要找个真正的宝宝来当他们的孩子啊。我们又不是演员,在这里讲什么职业精神啊?快吃快吃快吃。吃完了赶紧回家。我看的电视剧快要开始演了。”
剩牛排也恢复了正常:“对啊,你还要把礼物送给舒凡呢。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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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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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彩走了之后,熟饭的Morning…Call和晚上的点名查岗又恢复了正常,他收到我的礼物时,果然很惊喜:“米,你确定要把这东西送给我?”
“是,为了感谢你替我介绍的这份好工作。李莎已经告诉我了。”
熟饭心花怒放地把笔揣进怀里:“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大方。这笔应该值不少钱的,你没心疼?”
“心疼啊。所以你要记住:从今天起,最近几个月之内的圣诞节、新年、春节、元宵节、情人节、包括愚人节的礼物,我都不会再送了。而你必须回送礼物给我。”
这段时间,我花钱花得太凶,如果再不努力存储,我口袋里的粮食会让我过不了今年的冬天。
唉,在高级社区里住,消费也是惊人的。
熟饭挑了挑眉毛:“米,似乎情人节里,我不应该送礼物给你吧?”
“我不嫌弃。”
“哦,情人节里,别人都成双成对的,就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确挺可怜,是应该送份安慰礼品给你。”
“那你呢?情人节这么重要的日子,那么多约会要赶,顾得过来吗?”
熟饭抿着嘴猛乐,不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眼前突然浮现出剩牛排的影子,深情款地问我:“你爱我吗?”
心乱如麻。
“熟饭,你有过那么多女朋友,那你能不能告诉我——爱是什么?”
“哦,女人的爱情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对于男人而言,从传说的角度来讲,爱情是一场寻找骨头的行动。”
我再次如坠云中。
“女人是男人的一条肋骨嘛。男人找女人就等于是寻找他失落的骨头。”
真能想。我皱了皱鼻子:“那失恋呢?”
“失恋就是寻找骨头行动失败。”
“婚姻呢?”
“婚姻是把女人这根胁骨合法地卡在男人的身体里不取出来。”
我头一回觉得熟饭所说的话很有道理:“那离婚对男人而言,岂不就是再动一次手术把这根胁骨取出来而已?”
熟饭非常赞赏地点点头:“米,你变聪明了!表扬一下。”
我的情绪突然低落起来,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爱情对于女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女人这辈子都是在寻找那个保护自己的身体,她是男人的附属品,而不是以一个独立者的身份出现在男人面前。
如果一定要说女人是男人的那根胁骨,那我相信应该是最靠近心脏的那一根。
可是,可是,我不想做一根不平等的骨头,因为我害怕一旦成为与某个男人身体的一部分之后,就会被他忽略到遣忘。
“熟饭,如果有那么一个女人,她不愿意成为胁骨,那会怎么样?”
也许是我说话的语气太过忧伤,熟饭敏锐地捕捉到了我的异常,向来爱落井下石雪上加霜的他,此刻对我说:“那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男人永远都无法变得完整。”——
第二十七章
这个世界有多少东西是完整的?
爱情是人生的必须品还是奢侈品?
爱一个人,是日积月累的情感升华还是一时间的情感错乱?
恋爱是两个相爱的人绑在一起同甘共苦,还是两个寂寞的人扎在一起彼此添堵?
人是因为爱情而变得完整,还是因为爱情而变得神经?
智者说:尘归尘,土归土。
可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分清楚自己究竟该是尘还是土,所以我们只好没事跟着风一顿子乱转,停不下来,无处落脚。
今夜,生活了二十三年的我,终于开始慎重地思考爱情这个课题,只可惜这个课题太过于博大精深,从古到今不知道有多少人研究过,而至今还没有讨论出一个标准答案。
*
八点过五分,电铃准时响了,我挣扎着爬起来,顶着两只熊猫眼去开门:“熟饭,你今天提前了十分钟。让我多睡一会不行啊?” 门开了,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另一个人——罗兰,涂着淡紫色指甲油的玉手上拎着一个袋子:“燕窝粥,女人喝这个最养颜了。我昨晚煲了一整晚,特意拿过来给你当早点的。”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女人就已经挤了进来,把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你随便坐吧,我去刷牙。”
我站在洗手间一边刷牙一边思考:这女人怎么来了?并且还带了份燕窝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