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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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而他闷声不吭,有仁有义,更会被很多人欣赏,所以,这件事情不但不会有损于他在商场上的声誉,反而还会让他得到更多的赞赏,提高他的人气与信任度。相反,如果他对罗兰进行打击报复,首先会让人笑话他是自家人斗自家人,其次,他并不能挽回多少损失,最后说不定还会落个坏名声。罗先生选择忍气吞声,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江湖中的武林盟主也是不轻易与人动手的,今天,我终于认同罗先生的功夫天下无敌。
我是无名小辈,所以我无法跟罗先生一样打落牙齿和血吞,罗兰母女这对仇家,我结定了。我问李莎:“如果上次抢货事件,是罗兰针对我们来的呢?通道我们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李莎的样子显得有些高深莫测:“第一,这事我们还没有查清楚究竟是谁干的,所以我们不能乱猜测,省得被人反咬一口。第二,就算我们确定是谁干的,想要给点教训给对方,我们也不能事先声张,以免打草惊蛇。第三,真正的高手不能让对方看到你出招,最好是对方到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死在谁的手下。”
“你讲得好深奥,能不能说明白一点。”
“不能。”李莎气定神闲地拿出帐本来查看,面带微笑。
“那我们以后究竟会不会对付罗兰啊?”
“你自己慢慢想。”李莎拿起一个计算机猛按,滴滴直响,“我现在没空教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什么事?”
“分钱。”
李莎把我在银行用房子抵押来的货款还给了我,还另外给了我六万块人民币,作为在这笔生意中我所付出的努力的奖赏。
我拿着支票眉开眼笑,拚命嗅着上面的油墨味:“感谢老天,我的私人存款终于突破五位数了。谢谢你,莎姐!”
“不必谢我!你应该得的。”李莎说,“如果不是你的四十万,我们也不可能这么顺利交货。”
“我请你吃饭,任点。”我这是第一次可以挺直了腰杆拍着胸脯豪情万丈地请人吃饭,不必心里面打鼓担心钱包里的钞票和银行卡会付不起账单。
“你另外找人吧!我今天没空。”李莎另外开了一张二十万元的支票出来,冲我挥了挥:“我得去一趟秋南的公司,把钱还给他。”
“不必那么急吧?你晚上回家的时候拿给他也一样啊。凭你们的关系,秋总难道还会信不过你吗?”
李莎把支票放入包中,打算出门:“正因为我们的关系非同寻常,所以我更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当一个女人欠一个男人太多钱的时候,就会在心里面觉得低他一等。我想尽快恢复平等。走了,你另外约人庆祝吧。”说完,李莎笑吟吟的走了,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我和电脑两两相对。
我们在惦念自己欠别人太多钱时候,估计别人也在惦念着你欠着他的钱吧?假若这条理论成立,那么,如果你想谁永远记得你,就跟他(她)借一大笔钱好了,在你没有还给他(她)之前,他(她)应该是会常常想起你的。呵呵。
我开始打电话,约人出来共进晚餐,小马被她老公禁足了,不准她外出,说是担心肚子里的宝宝会不小心受到惊吓。什么逻辑?就小马那个天塌下来都嫌塌得太慢了的个性,她不让别人受到惊吓就已经是奇迹了,又怎么可能让肚子里那个对外界没有任何概念的宝宝吓着?然而,我又能怎样呢,人家准爸爸关心自己的妻儿,天经地义,我只能乖乖地不再打扰他们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挂了电话。
想起了熟饭,电话拨到一半的时候又放弃,他现在是有女朋友的人,应该没有那么方便出来和朋友疯了吧。阿彩更不用提,她是我头号排除对象。仔细地把走得比较近的朋友挨个数了一遍,却发现找不到一个可以陪自己简简单单吃顿饭的朋友。我想我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了。
下了班,一个人东游西荡,看到人家上车,我也上车,看到人家下车,我也下车,毫无目的地走走看看,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熟饭的学校,我对着那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大门抓耳挠腮,我怎么来这里了?
还是那家火锅店,还是那种上面飘浮着厚厚的一层红油的麻辣牛肉火锅,我找店家多要了一个鸡蛋,放到滚烫的汤汁里。
“是你啊?”店家认出了我,“你很久都没有来了。”
“是啊,我最近有点忙。”
“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男朋友呢?”店家问。
“我男朋友?”
“就是那个舒老师嘛,他怎么没来?”
我尴尬地笑笑:“他不是我男朋友。”
“不会吧?”店家似乎有点不相信,“你们两个人很亲密啊……哦,我知道了,你们两个吵架了,在闹分手,对不对?”
“他真不是我男朋友。”我辩解道。
“哦,对不起。”店家看到我一本正经地样子,终于相信了我的话,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以为你就是鸡蛋小姐。”
“鸡蛋小姐?什么意思?”
店家笑着说:“这个舒老师特别喜欢吃鸡蛋,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喜欢的女孩子就是一只鸡蛋,并且还是一只笨蛋。那段时间我看到他带你来吃火锅,你们两个打打闹闹的,真的是很般配啊,那个舒老师的眼睛里都在放光,我还以为你就是他说的鸡蛋小姐。真可惜你不是!”
店家的话似乎让我明白了一些什么,我掏出电话,按下一串数字,有些激动地问:“小马,有件事我想问你!”
“什么事啊?”小马那家伙不知道正在干嘛,似乎很不乐意我在这个时候骚扰她,说话的时候心不在蔫。
“你说我是鸡蛋,介于荤素之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告诉你的?”
“这个很重要吗?”
“也许。”
“是我哥告诉我的。他说你是一只鸡蛋,并且还是一只笨蛋。”
第九十三章
熟饭喜欢过我。天,我真的没想到平日里以打击我为乐的熟饭曾经对我有意,亏他还常常说哪个男人遇到我一定会很倒霉,整天一副嫌弃我的嘴脸。都说女人话不可信,原来男人的话同样需要再三斟酌,才能了解其中意味的。
我已经讶异到分不清自己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究竟是悲还是喜了。我是悲是喜并不重要,熟饭已经有了他的女友,那个说起话来声音软软女孩子是他的新欢吧?那我这个“旧爱”还为了他有没有喜欢过我这件事悲喜个屁啊。请原谅我,我说脏话了,但是我忍不住。
即便熟饭没有新欢又怎样?我喜欢熟饭吗?我才失恋没多久,是不可以在短期之内喜欢另一个男人的,不然,岂不是有点……无耻?我又该如何定义与剩牛排之间的爱情?
恋人这份职业很奇怪,它与别的工作不同。一个人如果能同时拥有两份以上的工作,则说明他(她)非常有能力,大家都会用钦佩的眼光去看他(她),如果这个人刚失去一份工作就马上拥有另一份工作,别人一定会认为他(她)运气很好,并为之羡慕不已。而一个人如果同时拥有两上以上的恋人,则说明他(她)非常花心,大家会质疑他(她)的道德,如果这个人刚失恋就马上找到了另一个恋人,别人一定会认为他(她)在上一段感情中并没有付出什么真心,甚至会有一些居心颇测的人认为他(她)上一次失恋是活该。
我不喜欢熟饭,是的,我根本就不喜欢他,我只是把他当兄弟看而已。我一遍又一遍地这么对自己说。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吃得有滋有味的火锅今天尝起来全无味道,就连那锅里正煮的两个卤蛋也不能引起我的食欲,一桌子的东西,没动多少。
“嘿,申谜!”有人叫我,是许久不见的“真有钱”,他比以前黑了许多,张嘴笑的时候,只看得到他的满嘴白牙,看来海南的紫外线的确很强。
“你不是在实习吗?怎么回来了?”难得遇上一个熟人,让我阴霾的心情多少见到了一丝阳光。
“这几天没有团让我带,所以回学校看看,没想到遇到你。”“真有钱”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正好,一起吧!”我让店家多加了一副碗筷,“我正在发愁怎么把这些东西消灭干净呢。”
“那我不客气了。”“真有钱”一脸的春风得意,看来最近这段时间他过得很滋润,“你怎么一个人吃饭?不是来找舒老师的吗?”
为什么每个人都会在我面前提起熟饭。“不是,我只不过突然想起这里的牛肉火锅了。”
我问起了跳跳,不知道她和“真有钱”之间的恋情发展得如何,却被告知跳跳已经另觅高枝,在海南那家酒店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名副其实的有钱人,和那人爱得如胶似漆,自然就把口袋还没有鼓起来的“真有钱”给忘了。
“真有钱”表现得很洒脱,相比起他当初知道女友背着他还有另一个男友时候那副哭哭涕涕的模样,现在的他变得豁达多了:“人住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很正常。等到哪天我有钱了,相信也会有很多女人哭着喊着要当我的情人的。”
“我也相信。”
也许是因为周末,火锅店的生意非常好,不是很宽敞的大堂里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在外面排队等候,全都是一些学生,三五个人凑一桌,吃得热火朝天。
没吃多少东西,然而我已经觉得饱了,停下筷子,看着“真有钱”吃得满头大汗,尖尖瘦瘦的一张脸被热气蒸得黑里透红,他夹起一串羊肉塞进嘴里,边吃边问:“你和那个韩哥呢?怎么样了?”
“我们分手了。”我回答得很平静。
“哦。”“真有钱”听完之后并没有像别人那样追问事情的经过、把故事拿出来分析总结谁对谁错。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失恋了?”
“因为我失恋过,知道失恋是怎么回事,所以没有必要追着别人刨根问底。”“真有钱”一边用力地吞咽着嘴里的食物,一边拿筷子指着正在翻滚的汤汁,“恋爱就像火锅,恋爱中的人就像是顾客和食物,不是涮别人就是被人涮。然而无论你是顾客还是食物,都没什么了不起的,都有他们各自的悲哀,作为顾客的悲哀,是你想吃某种食物,却被告知没有;而作为食物的悲哀,是你明明已经下锅了,人家却不吃你。”
“真有钱”说起话来越来越有熟饭的风格,客观、犀利、让人捧腹不住,又能发人深思。
吃完饭之后,“真有钱”带着我在校园里溜达,一边走一边发挥出他的职业习惯,向我介绍各种景点和建筑物,偶尔还穿插一些校园内所发生的趣事:“这个是理工学院,俗称‘狼窝’,别看那些学理科的男生表面看上去都斯斯文文的,骨子里都很狼性,全校最会玩电脑的就是他们,也因为这个原因,全校男生看a片最多的也是他们……这个是建筑系,俗称‘僧人部落’,因为学建筑的女生极少,全系加起来都不到五十个,并且一个长得比一个丑,那些男生看到她们之后会直接断了念头……”
我们来到一幢有些破旧的建筑面前,像是宿舍,星星点点的灯光,隐隐约约还有人影。“真有钱”说:“这个就是单身老师的宿舍了。不过我们习惯叫它‘鸳鸯楼’,不少老师在未婚前都是和他们的另一半住这里的。”
单身老师的宿舍,熟饭也住这里吗?
“真有钱”将手一指:“舒老师就住在二单元四楼,没有灯呢,看来今天你不能去他家坐坐了。”
我摇摇头:“今天不了,改天吧。”
“真有钱”的电话响了,好像是旅行社那边打来的,他接完电话之后,有些抱歉地说:“对不起,有个旅游团今天晚上到达本市,原本要去机场接人的那个导游临时有事去不了,我得去救场。”
“去吧!”
“那你……”
“我再转一转,就回去了。”
“真有钱”走了,风风火火,我也预感到这个小子将来一定会前途无量,会有无数的女人拜倒在他的牛仔裤底下。
我在“鸳鸯楼”下徘徊,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正从道路的那头走来,应该是熟饭,我做贼似的躲到暗处,看着他走过了楼梯间,没多久,他房间的灯光亮了起来,温柔的桔色,如情人的笑脸,温暖了整个夜晚。
“走吧!”我对自己说,正要离开的时候,另一个人影走了过来,是熟饭的新欢,她拎着两个鼓鼓的袋子,哼着歌曲轻快地跑进了楼梯间,熟饭的房间的窗户上出现了两个影子,看来,她是奔他去的。
半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人出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人出来。
……
直到四楼的灯灭掉,我都没有等到我所希望的人出来,我站在楼下的一棵歪脖子树下,任由晚风扑簌簌的吹在我身上,心里的温度一点一点地失去,一抹脸,早已湿了一大片……
我坐在十五楼的门口,手中的酒瓶已经空了一大半,我背靠着熟饭家的大门,眼睛一直盯着电梯的方向,但是我知道——那个人是不会出现的。我想起了那个夜晚,我在十八楼过夜的那个夜晚,熟饭一个人喝醉的那个夜晚,那天的他,和此刻的我,心情应该是一样的吧?
申谜,你不喜欢他。我再一次对自己说,然而心却痛得一阵比一阵强烈。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我是在乎他的。
我和熟饭走得太近,近到我感觉不到他的思想和情感,我一直把他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视为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却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像是我的双手,我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一旦受伤,会是连心的疼痛。
酒一点点地灌进肚子里,化成泪水一滴滴地涌出眼眶,湿了衣襟。
“喂,醒醒!”有人在叫我。
我不愿清醒,但愿就此沉睡。
“申谜,醒醒!”那人开始用力摇我。
我敲了敲痛得像要炸开的脑袋,费力地揉了揉眼皮,睁开了眼睛——熟饭弯着腰看着我,神情严肃。
我爬起来,靠墙坐着,两眼朦胧,四肢无力,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还散发着一股子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