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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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负气地松开手,有些委屈地嘟着嘴,不高兴了。
第四章 沤麻情歌
“告诉你了让你戴手套,你非要去摸。蜇到手了吧?疼不疼?”
榆钱儿点点头,手掌上麻痒的感觉就像是被蜜蜂蜇了,陈健一把抓着她的手拽到身边笑道:“活该,谁让你摘手套的?”
看了一下手掌上扎的小毛刺,手红红的满是小点儿。走到小溪边弄个些湿泥巴,糊在了榆钱儿的手心上,用力搓了几下,把这些你把都搓掉,又换了一些。
原本刺痒的感觉逐渐消失了,那些小毛刺都被黏糊糊的泥巴沾了出来。
榆钱儿看着正在数落自己的哥哥,心说那个叫门牙的女孩就比较笨,她要是知道戴手套就好了,可惜她那十一个哥哥都不知道这个办法。
陈健搓了一会,知道已经没事了,说道:“去洗洗手吧。”
他又回身将这个办法告诉了正在收割荨麻的族人,很简单的土办法,农民的基本技能。
发散思维一下,这也是很有技术的行为。前世里一些贵族为了继承权撕逼,往往会在对方的饮食中加入金刚砂粉,这玩意黏在胃黏膜上,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是什么病,可以用毛肚羊肠之类代替泥土从胃里沾出来;一些妒妇祸害小妾,用绞碎的头发茬塞到小妾的下面,也是用类似的办法,不过是用切出黏面的里脊肉一点点沾出来。
族人们很容易就理解了这个被蜇后的急救方法,不就是用嚼碎的粘连草绑在树枝上粘蝉吃的办法嘛,很好理解。
其实族人并不笨,因为族人是人,不是猩猩,他们的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
陈健如今所用的任何一项技术,都没有超脱这个时代——除了那个遥不可期的厕所刮硝。除此之外的任何一项,都是前一世的这个时代的先人玩剩下的。
甚至一些技术还未必比得上前世的一些部族,比如那些玉器上直径一毫米的钻孔、三星堆的青铜神树、红山文化中的微笑女神、栩栩如生的玉龙……这些他的族人都做不到。
如果不带着前世的知识,来到蛮荒时代从小长大,需要多久能想出怎么钻孔?怎么冶铜?怎么织布?怎么种植?没有前世的知识,能做到这些的百万中无一,又怎么可能会觉得这些人是猩猩?
前世中的北美印第安人和自己族人的状态稍微强点,北美原本是没有马的,直到殖民者带去的马从农场跑掉,这些印第安人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驯化了野化的马,学会了开枪、甚至一些印第安人会英、法、西、荷等几国语言。
他们会保养枪支,会将破损的枪管做成烟斗斧,甚至特库姆塞酋长还有过一篇充斥着先生们女士们的西式演讲,在加拿大火烧白宫的战争中印第安人也出过一份力。
红云战争中,印第安人全歼了骑一师骑七团,这支部队的姊妹部队骑八团,在朝战云山战役中又被另一支黄种人部队重创。云这个词,总是骑一师绕不过去的历史。
红云酋长却给那些殖民者留下了印象,于是某游戏中象征印第安人的牛头人出生地,便是红云台地。
这样的学习能力,只怕不能用猩猩来理解。
难的不是知其然,难的是知其所以然。每一个能背出圆周率的人,都能做到用微积分推出来吗?可这影响这些不会微积分无限分割法的人计算圆的面积吗?
陈健没有期盼族人能够把这一切都知其所以然,只是学习知其然问题不大,他并不担心。没有理由前世印第安人能做到的事,自己的族人做不到;更没理由一些聪明的印第安人用三年学会了英语法语,自己的族人在有人教的情况下三年连一千都数不到。
正如脚下的这堆荨麻,族人们不需要知道为什么分解后的纤维能够纺成线,只需要知道怎么纺就行。至于原理,靠时间堆积和以待后来人吧。
他如是想着,低下头继续收割着野生的荨麻。每个人的手套里都是汗水,和皮子混在一起,发出一股腥臭的蛋白质**的味道。这种前世里赫哲族用鱼鳔胶黏衣服法作出的手套一点都不透气,如果此时有一双荨麻线的手套就好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已经收割了许多的荨麻,用藤条打成捆,两个人抬一捆,带回了村子。
女人们下午负责用棍子敲击这些荨麻,弄掉上面的叶子,顺便让木质纤维碎裂。
男人们则到了河边,利用天然的河岔弄成了几个简单的沤麻池。麻是需要沤烂后才能用以纺织的,利用天然的微生物分解纤维之间的粘合物,让纤维全都散落出来。
算起来需要十几天的时间才行,沤烂的过程中荨麻上的毒毛也会脱落,最后形成的麻纤维和棉花纤维类似,利用简单的纺轮或者纺车绞成麻线即可。
纺车的原理也不难,就是大轮带动小轮,让小轮用极快的速度旋转,将那些短的纤维绞在一起。
简单点理解,就好比在人的身上拴上几根绳子,另一端固定,然后疯狂地做前滚翻,自然而然的这几根绳子就被绞成了一股。
大小轮技术已经不需要陈健自己做了,整天烧陶的橡子等人完全可以做出来,难点就是怎么让线越来越长而不是短短地就崩断,这需要女人们用极大的耐心慢慢琢磨,并且在千年之内,恐怕都是女人的基本技能,也是将来女人家庭地位的保障。
无论是更好的生活还是更高的家庭地位,都是靠双手创造出来的。这些女人的手指上,将来会布满被麻线勒出的痕迹,或许连指甲都会留下被线割出的印记。但这些手指上的凹凸和伤口,也将是女人的一份荣耀,不亚于男人掌心的茧子。
女人此时还不知道将来要经历的痛苦,嬉笑着将一捆捆扎成团去掉了叶子的荨麻拎过来,好奇地看着这些辛苦割来的荨麻被扔进了沤麻池中。
男人跳进齐胸深的水里,用石头将这些麻捆压住,让水淹没过去。
剩下要做的就是等待,如果麻不沤的话,上面的干枯的皮会粘在纤维上,根本撕不掉,而且那样的麻线很容易断掉。
沤麻不算太难,族人们嘻嘻哈哈地就干完了,陈健看着这一堆被水淹没的麻,却生出了惧意。
这些池水经过十几天的分解后,会比陈年茅坑的味道更难闻,用令人作呕来形容简直就是对沤麻池的侮辱,到时候还得是自己这些人跳下去把沤好的麻捞上来。
想要享受生活,总得忍受些苦楚,这些活在奋斗初期做一做还是可以的,真到族人们有了财产概念和贫富分化,让一些人再跳进沤麻池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此时男欢女笑,倒真有几分诗经陈风中沤麻情歌的意思: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以晤歌……一对对男女在一同劳动,休息的时候对唱着情歌,聊得来便去来一发,这便是今后很长时间内普通男女间的感情基础,有共同话题和劳动基础的对等对话。
暮光之下,陈健坐在河边,看着两族异姓的男女在一起泼水打闹,也不知道他盼着的男女间因为嫉妒吃醋打起来的事什么时候能发生,好为以后做个榜样。
他心说自己葫芦和酒都准备好了,就是不知道族人的第一杯合卺酒啥时候才能喝上,看这架势怎么也得十几年后了……
“健,下来玩啊!”
几个石姓部族的女人大声呼喊着,冲着他摆摆手,陈健喊道:“我不想动弹。”
“那你就吹笛子呗,就吹上回那个咱们的村子一条大河那个。”
陈健看着欢闹的众人,心说这曲子当情歌未免可惜了,于是扯着嗓子,也不知道是什么调子胡乱地唱了几嗓子。
“小女人哎,你长得真好看呐。十指尖尖像茅草芽,皮肤白的像凝羊油,颈项颀长像天牛的角,牙齿就像是葫芦子。毛毛虫一样的眉毛啊,荷花池一样的眼睛……咱这村边的沤麻池啊,沤烂了荨麻沤烂了石泥,可我啥时候才能沤烂了你的心呦……”
下面的女人哪听过这样的夸奖,石姓部族的一个个脸红扑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自家的姐姐们则望着别家的男人,也盼着他们唱出这样的歌。陈健唱的根本连调都没有,只是胡乱唱了几句。
后世诗经赋比兴,如今就先弄个比兴,以后族人们唱的多了,自然也就好听了,也算是开了个头,等着族人们去创造些用比兴来诉说的歌谣。诗经大部分都是情歌和劳动的歌,不需要专业的诗人,不过是人们情之所至唱出的,这些普普通通的山民才是文化的创造者。
下面玩耍的族人们学着陈健唱出的模式,开始了自己的嚎叫,夹杂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比喻,或是在唱主题之前加上一堆铺垫。
雏形倒是有了点,就是这比喻听得陈健面红耳赤,诸如蘑菇陶碗蛤蜊之类的词层出不穷,只怕当年孔夫子把诗经三千删的只剩三百思无邪,里面除了反诗便是这样的词句。
欢笑声中,陈健半躺在河边的石板上,听着族人们唱着这些没怎么有调的曲子,觉得自己是不是该琢磨下找个女人了。
草河中,一艘桦皮船正从上游划下,坐在船里的狸猫听着远远飘来的歌声,加快了划桨的速度。
四个人一个不少,但他却在上游看到了一些从未看过的东西,此时有些不安,想要快点告诉陈健。
第五章 技术交流
屋前院内,艾烟正浓,因为快到月初,月亮半圆,不需要太高的火焰也能看清楚每个人的面容。
从草河上游回来了四个人,坐在这里的只有三个。
桦在发现了那个部落后,果然做出了冲动的举动,所以被狸猫用棍子敲了一下脑袋,现在头还疼,被族人们抬到屋里睡了。
族人们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问着他们想知道的一切,各种各样的问题杂乱乱的,听起来就像是狼崽又跑进去雁鹅的窝里一样。
老祖母拿起鼓槌敲了一下陶鼓道:“都别乱问,让健问。”
族人们这才安静下来,狸猫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热腾腾的食物,听到众人安静下来,这才使劲儿咽下去。
“那个部落有多少人?”
狸猫拿出了三根小木棒道:“至少有这么多。我们沿着河向上走,就在草河的岸边看到他们了,他们也住在河边。”
“洞**里?”
“不是,他们用桦树皮和木藤绑成的屋子,有点像是倒扣的碗,都很小,每个屋子也就能睡一两个人,而且也不算高。”
说到这,狸猫有些害怕地说道:“他们有些和我们长得一样,但还有一些好像长着四条腿,很高,离得远我看不清楚……”
原本安静的族人一听这话,顿时乱了起来,他们想不明白怎么会有四条腿的人?
“你会不会看错了?是不是什么野兽?”
“不会,虽然离得远,但我看到那些四条腿的人手里拿着棍子,哪有野兽拿棍子的?”
一阵乱哄哄的争论中,陈健也在琢磨是什么意思。四条腿绝不可能,至今没有丝毫向魔幻世界靠拢的现象,想了半天,忽然间明白过来了。
“狸猫,你在那是不是看到什么奇怪的长得大的野兽了?”
“对,他们和我们养羊一样养着那些野兽。那些野兽很高,和我肩膀一样高,也很宽,好多好多。”
除了一些年岁较大的族人,很少有人见过这么大的野兽,纷纷问道:“那些野兽吃人吗?”
狸猫摇摇头道:“吃草,我看到它们吃草呢。”
陈健皱皱眉头,心说难道是马?要是的话,那就太好了,正好省了自己驯化的时间,而且刚刚学会骑乘步行的这些人未必会用马打仗,最多也就是当成交通工具。
那族里只有三四百人,这些马恐怕也是当做肉食的。在马镫、高桥马鞍之类的东西出现之前,以现在的脱产训练水平,是不可能出现强大骑兵的。自己一直在找大型动物,这可真是件好事!
可随后狸猫的话又让陈健懵了。
“那些野兽头上长着角。”
他展开手指头道:“像手指头这样的角,就像树枝。”
陈健听到有角以为是牛,可再一看手指头,就知道不可能是牛了,没听说牛能长出这样的角。
族人们想象着这种比孩子要高的野兽,想象着那种树枝一样的角。
虽然仍然有些奇怪,但不如之前那么害怕了。按照他们的经验,凡是有角的动物,肯定都不是吃肉的,吃肉的才懒得长角呢。
狸猫试图形容出这种野兽的模样,说了半天族人们还是一头雾水,没有亲眼看到根本想不出来。
“对了,那个部落的人还和小羊羔一样,趴在那些野兽的下面喝奶呢。”
陈健急忙问道:“那些能喝奶的母兽,头上有角吗?”
“没有角。比那些有角的也小一些。”
族人们都看着陈健,希望陈健给出一个答案,然而陈健也没法给出答案。
这个时代有很多古怪的动物,随着人类的活动,很多大型的动物灭绝了。古印第安人为了吃肉杀光了北美的所有马群,而马这种动物实际上起源于北美,直到灭绝后的几千年才重新坐船来到了故乡;毛利人吃光了恐鸟,这种将近两米的大鸟即便恐怖暴力,却还是抵不过会动脑子的人。凯尔特蛮子吃光了大角驼鹿,只能在精灵故事中重现出那种角巨大的生物。
如今他也说不准那个部落养的是什么,本以为是驯鹿,或许这个时代可能有适合温带的亚种,这是最容易被驯化的鹿,前世的鄂温克人和拉普兰人都驯化了这种鹿。
没有亲眼看到,还是不要下结论的好,于是也摇了摇头。喝奶这事容易解释,那个部族肯定是还不会挤奶,但却通过观察知道了奶可以喝。
陈健想要了解更多,便问道:“除了这些外,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狸猫看看四周,确定桦的弟弟正在屋里照顾头疼的桦。
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桦的姐姐被他们杀了,好像是在祭祀……有几个桦被抓的族人也把血涂在自己身上了,剩下的都被藤条拴着呢。”
族人们又一次骚动起来,他们经历了过一次祭祀,可是却从没把祭祀和杀人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过。在他们看来,祭祀应该是快乐的。喝那酸甜的酒、比比谁跑得快谁射的准,怎么会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