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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妻威-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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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忘了,你这姨娘的名分,还是顾氏给你抬的。”宋宜晟冷哼。
    “忘恩负义的东西。”他一脚踹开连氏,拂袖而去。
    长宁噙笑,半蹲下去。
    连珠惶恐抓住她的衣裙:“姑娘,姑娘您答应过的,不和奴婢一般见识。”
    长宁手指用力戳在连珠额头上,指尖在她眉心几乎戳出血来。
    “怎么,你忘了你骨子里刻着奴这个字了吗?”长宁原话奉还。
    连珠绝望。
    当晚,便传来了她悬梁自尽的消息。
    长宁自然不会去追查她是自愿还是被逼,总之,宋宜晟现在的姨娘,就只剩下罗氏一个了。
    这一天,比前世来得早很多。
    沈家库房。
    盲盗翻开账册。
    她一直以来的好奇心终于得到满足,只是心情却突然沉重。
    那缺失一页很好取出,上面清清楚楚盖着大营印鉴,盲盗一眼就看明白这是什么。
    原来,柳家真的是冤枉的。
    她运筹帷幄,为的就是给柳家翻案。
    盲盗将已经塞到怀里的账册又拿了出来。
    可一想到连环弩,她就犹豫起来。
    那边,库房的门再次打开,沈锦容在一队人的陪伴下走来。
    盲盗嗨了一声:“盗亦有道,不过是只狗,姑奶奶还怕它不成,这个赌约我一定能赢。”
    她一咬牙,将东西放回去,顺着来路离开。
    沈锦容取回账册,却无颜面见母亲,只留书一封叩首请罪,便回了客栈照顾方谦。
    账簿又回到他手中,方谦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明日我便启程去长安,不及登门请罪,实在委屈你了。”
    “不委屈,方郎,我想好了,明日我便与你同去,一路照顾你。”沈锦容道。

第一四八章:矩子
    方谦撑着坐起来:“这这如何使得。”
    沈锦容已经蒙上了私相授受的恶名,如果再跟他走,岂不是成了私奔。
    “我方才回去,娘没有来见我,也没有阻拦,娘一定对我很失望。”沈锦容黯然,方谦握着她的手,心里越发愧疚。
    “但如果你明日离开,我这么回去,爹娘也不好对人交代,只怕你来时,我”她垂头,“锦容并不怕责难,只怕不能与你相见。”
    方谦怔住,虞县的风土人情他是不清楚的,也不知道这样的名声会让沈锦容受到什么责难,他只知道,自己太疏忽了。
    沈家是大户望族,不仅各地都有商铺,就连长安官场也有人脉。
    这样的家族,他一个七品统领根本高攀不起。
    何况沈家只有沈锦容这么一个女儿,沈夫人之前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希望他入赘,至于沈老爷,还不一定瞧得上,肯让他这么个孤儿做赘婿。
    “锦容,是方谦对你不起。”他似乎下定决心一般,从脖子上摘下一枚玉片,挣扎着下床。
    “方郎,你这是做什么。”沈锦容慌了。
    这玉片年头已久,又挂在脖子上珍而重之,显然是方谦的家传之物。
    而方谦这样子,显然不是要将玉片送给她做定情信物,而是要送去沈家。
    在大楚,只有入赘的男方才会将祖传之物送到女方家,这不叫提亲,而叫“议亲”,事情若成,这玉片,便是男方的嫁妆。
    “我是你的人,我不需要你这样付出”她哭道。
    “锦容,方谦是个孤儿。这方姓也不过是我养父的,我其实,什么都没有,我只有这枚玉片。”他攥着玉片,仰头笑笑:“只要将来能有一个儿子替我继承养父香火,方谦就知足了。”
    沈锦容扑入他怀中:“方郎,我是你的人,我不怕他们说,但你这样,会一直被人诟病的”
    方谦拍拍她的肩:“锦容待我赤诚,方谦无以为报,不过是些聒噪的乌鸦,方谦岂怕他们,更何况。”他鼓起勇气,伸手去摸沈锦容的脸:“既然这桩亲事注定要为人诟病,方谦,怎能让你顶在前头。”
    “方郎”沈锦容在她怀里哭得颤抖。
    “反正这玉留了二十多年也没能帮我找到父母,今日若能换得你父母的欢心,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他说,还是命人扶他起身,要亲自将玉片送去。
    沈锦容看着他的背影,沾染泪花的睫毛轻轻抖动,“方郎,你别怨我。”
    “想让爹同意,这是唯一的办法。”她喃喃:“锦容此生,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沈夫人接到方谦同意入赘的消息,心情复杂。
    想娶沈锦容,方谦是远没有资格的。
    那可是连庆安侯都觊觎的沈家大小姐。
    但是入赘。
    方谦好歹也是立过军功的七品大统领,又是孤儿出身,没有多余的亲族忌惮,不失为一个好人选,何况木已成舟。
    “哎,我回去同老爷商议一下,你们这办的,叫什么事儿。”沈夫人埋怨一句,但没像上次一样把场面闹僵。
    方谦拖着病体回到自己的家。
    他应下入赘,事情就远比他想象中处理的快,至少短时间内,暂时不需要他再次登门。
    沈锦容已经侯在房里,她准备了汤药和宵夜,身姿聘婷地站在院中。
    方谦心中滑过一股暖流。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心生感叹,可脑海里却闪电似地闪过数张或喜或怒的面孔。
    树下的柳大小姐,树上的莫小姐,战场上的木生,还有那火海旁杀人不眨眼的女子。
    方谦摇摇头,走向沈锦容。
    沈锦容噙笑,仿佛没有注意到他的走神。
    二人一夜共度,相敬如宾。
    次日一早,方谦和沈锦容登上来接的马车,随秦曹二人同入长安。
    宋宜晟这边也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宋宜锦已经得到允许可以入长安谢恩,郑安候又有催促,他准备好庆安县的相关“证据”,也要再去长安。
    这一次他不但要带上宋宜锦和长宁,还带上了一直“病恹恹”的罗氏。
    消息传到晴暖阁时,长宁并没有多少惊讶。
    宋宜晟的女人里,就只剩下罗氏了,这一次又显然要常住,他堂堂侯爷,带上一个妾侍不足为奇。
    何况。
    长宁眼珠动了动。
    顾氏死前的话她还急着。
    罗氏是贵人。
    只是她现在还没搞明白,罗氏这个贵,体现在哪一方面。
    长宁让木鸢绮月姐妹忙着收拾行囊,春晓则负责木室的东西。
    彩月病好,但长宁已经决定让她留守晴暖阁。
    此行她带走了绮月姐妹和木鸢春晓。
    彩月倒是没有异议。
    她毕竟出卖过长宁,没有被痛打发卖还帮她疗伤已经是恩典,她已经不求能继续做饱受信任的大丫鬟,能留下来已经不错。
    木室里,长宁坐在桌前打开机关匣,取出那枚木球在掌心转动。
    手边,是真正的关键一页。
    不论她怎么摆弄,这木球都像是个单纯的实心木球。
    难道又和那根木簪一样,需要特定的技巧?
    长宁已经学过机关术,对墨家高深莫测的智慧叹为观止的同时,也有不弱的本事。
    她双手翻动,穿花蝴蝶般在木珠上敲打,终于发现这木珠最大的异样。
    它太圆润了。
    而且材质也与众不同,光滑坚硬,浑然一体。
    长宁想起来,墨子机关术中有一页记载着,大道有缺,所以这世上并没有真正绝对完美的球体,而这枚木球,似乎就是这句话的悖论。
    “难道,这也是机关术里的东西?”长宁沉吟。
    宋家与莫家渊源不浅,宋宜锦都有奇妙的机关暗器护身,那么宋家秘密收藏着墨子机关术的什么重要物品,也不足为奇。
    长宁嗯了声,将木球和关键一页收好,决定随身携带。
    与此同时,有人拿着一枚相似的木球在半是昏迷的杨德海眼前晃动,男人的声音仿佛是在催眠:“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木球?”
    杨德海的伤已经被处理过,但神智却并不清晰,他下意识摇头。
    “你当真没见过矩子令?”男人蹙眉,“那你手臂上的混元刺青如何得来的?”
    杨德海茫然摇头,喃喃:“胎记”
    “看来他是幼年被烙印的刺青,所以自己也不知道。”他说。
    “这样圆的刺青只有矩子令能烙下,既然他自幼在宋家长大,那矩子令应该就藏在宋家。”他身边有人道。
    “宋家。”男人沉吟。

第一四九章:红鸾
    “宋家?”
    不单是神秘人物提到宋家,就连远在青山关之外的一队商旅车厢中,也响起同样的一声。
    “就是宋家,当初有人在庆安县外发现并且抓到了一只黑毛怪兽,就是被宋家的一个丫鬟收养了。”商队为首的老板点头哈腰地说着。
    脖子上架着一把大刀,他哪儿敢不如实说。
    “丫鬟?那怪兽没有攻击她?”持刀者身后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他汉话说得很好,以至于老板一瞬间误会自己是在跟汉人说话,下意识张望一眼。
    刀锋立刻逼近几寸,他赶忙抱头蹲下:“没有没有,听说就是只小狗,但叫声能吓惊马群,它被抓的时候已经重伤,那姑娘没费什么力气就给带走了。”
    “重伤?”汉话说的好那位也爆出一口突厥语,又嘟囔着安慰自己:“活着就好了。”
    老板听不懂,就知道跟着点头。
    “那最后有没有救活?”那若问道。
    “有,有,我这批药就是从那家药铺进的,他们家还在给侯府送草药。”老板此刻无比庆幸自己多打听过这么一句。
    “嗯,那你这批货是要卖给哪个部族的?”
    老板犹豫,大刀立刻横上来,他赶忙道:“塔克纳部的,塔克纳部的!”
    “扒了他们的衣服换上,我们走。”为首的男子当场换上汉人的衣服,他魁梧的麦色皮肤肌肉线条分明,只是胸前还包扎着纱布。
    那若抬头看天,艳阳升起。
    他翻身上马,跑出很远,后面一队突厥人紧追不舍。
    “王子您不能去!”为首的突厥人喊道,跃马拦在那若身前:“现下两国交战,连商队都要偷偷摸摸,冒着大险,您是草原的金太阳,怎能亲自前去。”
    “昆布,你也觉得那若败了?”那若勒马问护卫。
    “王子是草原的骄傲,昆布愿意永远追随王子。”昆布右手放在心口颔首宣誓效忠,身后一众都是如此。
    那若望向远方,马鞭一指,正是庆安方向。
    “那若承认,那小甲士赢了我,但他偷袭,胜之不武。还有慕郎,那若是轻敌才会中这连环计,那若不服!”他说。
    “吼是宝犬,是神兽,它若死了也就罢了,如果还活着,那若必须要夺回来。”
    昆布不肯退让:“王子,您还有伤在身,这样太冒险了,而且楚国人狡猾,万一”
    “没有什么万一,”那若摊手看着自己的汉人衣服,一脸茫然:“我看着不像汉人吗?”
    昆布与众对视,尴尬地从那若头上的小辫子上收回目光。
    那若揪着自己的头发,又看了看对面的突厥莽汉哈哈大笑,是不太像。
    他将头发甩到后面去。
    “放心吧,他们汉人说过,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何况我们只是混入城的商人。”那若噙笑望着远方:“等我们抵达庆安时,议和的消息就已经传回来了。”
    那若所料不错,鹰眼关方面得到突厥议和的消息时第一时间报到长安。
    此时,突厥的第一批使者已经在路上,按照那若现在的速度,应该会和使者前后脚赶到,所以并不算危险。
    庆安城上下也得到这个好消息。
    不过消息还在往长安方面递,短期内还不会有回复,但长宁却极有先见之明的决定将天狮一同带走。
    闻名不如见面。
    今生真正与那若交手后,她才知道这颗金太阳有多难缠。
    上次能在曹家军和她双方夹击的情况下率领三千残兵逃出生天,那若本事绝对不小。
    而且经此一事,让他知道中原人才辈出,也磨砺了他的傲劲儿。
    这颗草原的金太阳正在冉冉升起。
    现在突厥又突然求和,也不知是不是打算再出什么奇招。
    长宁想到此处,便觉得很有必要将天狮一并带往长安。
    如此一来,不管那若打什么主意,她都能以不变应万变。
    不过如今天狮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变得很有攻击性,除了长宁谁也不能轻易靠近。
    长宁索性将天狮安顿在她所乘坐马车之后的车厢中,用铁链拴在车内,因为此前突厥人也是这么运送天狮的,所以天狮并没有反抗。
    不过这一次为了安全期间,长宁仍旧将连环弩拆成三段,其中两端放在天狮车厢里,另一端保管在自己手中。
    “可以出发了。”宋宜晟安顿好一切,看到长宁牵着天狮出来,心头一跳。
    这是他第一次正经见到天狮。
    这样威风凛凛的狗,纵然还年幼,却已经透露出一股王者气息。
    闻到它的味道,整个车队的马都不安分地踢踏着蹄子。
    宋宜晟眉头一挑,走过来道:“这就是那天救下的怪兽?”
    长宁摸着天狮的头嗯了声。
    宋宜晟友善地笑,伸出手想摸它。
    天狮二话没说呼噜着就扑上去咬,宋宜晟狼狈躲开,长宁拉住天狮,唇边的笑意藏不住。
    果然是神犬,极通人心。
    此前她对秦无疆和盲盗都是不冷不热,天狮却不攻击,但对宋宜晟,却凶悍得要命。
    “侯爷若是真心诚意地友善,它是能感觉到的。”长宁笑笑,牵着天狮上车。
    宋宜晟笑容僵在脸上。
    他暗自磨牙,只觉得此刻的莫澄音似乎越来越脱离他的控制。
    就像是一只精心保护的幼兽终于长大了,却没有如他所愿地去撕咬敌人,而是回过头来,冲他露出了一口獠牙。
    宋宜晟脊背一寒,再望去时,长宁笑容清淡,并没有此前那犀利的锋芒。
    他只当是自己的错觉,但这种感觉却如跗骨之蛆,如影随形。
    “出发。”宋宜晟下令。
    他们这一队人数不少,正午出发,日落后才勉强赶到安西府落脚,不过终归是踏上了去长安的路。
    夜凉如水,长宁坐在客栈窗前遥望星空。
    长安的月,和长安的人。
    我楚长宁。
    回来了。
    同一轮月盘高挂夜空,波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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