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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部分

明末匪事-第2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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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到底发生了什么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臣子们也跟着高兴高兴。”温体仁壮着胆子说道。

    崇祯皇帝把陕西巡抚孙传庭的急报让太监交给温体仁,随后对他说道,“大声念出来,让大家们都听听。”

    温体仁打开急报大声念到,“崇祯九年七月,陕西巡抚孙传庭率军在黑水峪全歼贼首高迎祥贼兵六万多人,并一举抓获贼首高迎祥、刘哲、黄龙等人,高贼队伍彻底覆灭。”

    真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大臣们听完这个消息之后震惊之余,个个都像神经病人一样手舞足蹈,“真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只要抓获了贼首高迎祥,其他贼兵就会望风而逃,天下从此太平矣。”

    听着大臣们的赞扬之声,崇祯皇帝站起身自信满满的说道,“朕一定能够力挽狂澜。”

    好多年了,朕每天都说“不想当亡国之君”,这一次终于实现了。

    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紫禁城乃至于整个北京城都充斥着欢乐的气氛。

    皇帝、百官以及百姓们翘首以盼,等待孙传庭押解着高迎祥来到北京城献捷。

    在所有人的期盼中,陕西巡抚孙传庭不负众望终于把高迎祥带进了北京城里。

    金銮殿。

    在众人的注视的目光中,陕西巡抚孙传庭终于走进了大殿。

    从三月到七月仅仅过去了四个月的时间,对于孙传庭来说比四年时间还长。

    四个月时间过去了,孙传庭满头的黑发变灰白了,人也显得老多了。

    这还是那个主动请缨的孙传庭吗?

    没错,他就是孙传庭,如假包换。

    “臣孙传庭拜见皇帝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见到崇祯皇帝之后,孙传庭跪倒在地高呼万岁。

    “爱卿平身。”崇祯皇帝对孙传庭说道,“爱卿前往陕西仅仅四个月时间,就抓获了贼首高迎祥,朕甚是高兴。”

    崇祯皇帝对孙传庭这几个月的表现表示认可。

    如果天下所有的官员都能够像孙传庭这样,我大明王朝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臣孙传庭能有这样的功劳乃是皇帝陛下和诸位大臣支持的结果,我只是尽了一个做臣子的本分。”孙传庭谦虚的说道。

    本来,崇祯皇帝是要重赏孙传庭的,本打算对他加官进爵。

    可是转眼一想,如果把孙传庭这样的人从陕西调出来,那么陕西这副担子谁来挑呢?

    其实,从得知孙传庭抓获高迎祥的那一刻起,崇祯皇帝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百思终得其解。

    最后,崇祯皇帝还是决定让孙传庭继续担任陕西巡抚这个重要职务。

    幸好孙传庭是一个爱干事的人,当初他之所以从顺天府来到陕西就打算为国家尽力,为百姓谋利,为天子分忧。

    “爱卿这次抓获了高迎祥,为我大明朝除去了心腹大患,还望爱卿再接再厉,继续追剿其余反贼,还我大明朝朗朗乾坤。”崇祯皇帝对孙传庭说道。

    说来说去,说的都是责任,一点都没有说到孙传庭的前途和命运。

    “臣孙传庭牢记陛下圣训,鞠躬尽瘁,不辜负皇帝陛下对臣的厚望。”孙传庭毕恭毕敬的说道。

    听完崇祯皇帝和孙传庭的对话,在场的大臣们终于放心了。

    原来皇帝还是希望孙传庭继续在陕西干活,没有打算把他调到北京城里来当官。

    看来我们的位置还是稳当的。北京城里的大臣们放心了,孙传庭肩上的责任更大了。

    明末匪事

 第466章 凌迟

    中国古代的刑罚中,有许多刑罚可以称之为酷刑。

    其中在酷刑之中又以凌迟处死最为典型。

    这种杀死人的方式之所以被称为酷刑之最那是因为这种杀人的方式非常特别。

    让受死的人求死不能,求生不成。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600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说第3600刀要将罪犯刺死,才能算凌迟成功。

    早一刀,晚一刀,都不算成功。

    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工作都不好干,原以为杀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没想到杀人也是一个技术活。

    特别是执行凌迟这种任务的时候,杀人就成了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工种。

    要想在3600刀的过程中把一个人杀死,执行凌迟任务的侩子手也算是技术工作人员。

    没有一点真本事,还真的不好完成这个任务。

    商量完孙传庭的工作任务之后,现在该说一说如何处死高迎祥了。

    在对付高迎祥这件事情上,大明王朝君臣的意见是一致的,那就是一致同意采取凌迟处死。

    至于在什么地方杀死高迎祥,还真不是大家想象中的北京菜市口。

    因为菜市口是清代杀人的地方,明代杀人的地方是西四牌楼。

    明朝北京城的西大市街明代简称为“西市“,如此文雅的名字,为何要当做杀人的地方呢?为什么要将刑场设于此处不设在别处呢?

    原因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里人多。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之所以在繁华的地方处决犯人,还是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所以有“刑囚于市“和“弃市“之说。

    选择好良辰吉日之后,崇祯皇帝下达了凌迟处死高迎祥圣旨,并安排太监随时向他报告凌迟的进展情况。

    惊心动魄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刑部的官员在西市设好法场之后,就有人在牌楼下树起一根有叉的木头。

    为什么要竖起有叉的木头呢,那是用来挂人头的。一定要注意人家只设了一根有叉的木头,这就是说在高迎祥、刘哲、黄龙三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采取凌迟处死的方式。

    古代的辰时也就是现在的八九点,一百名刽子手进入刑场,每人手提小筐,筐里装着铁钩小刀等杀人工具。

    刽子手们进入刑场之后便开始了第一项工作………磨刀。

    试想一下,一百人同时在一个地方磨刀,那是多么惊心动魄的场面,胆小的人一定会被吓哭。

    不过北京的老百姓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特别是那些住在刑场附近的百姓,一天不听这种声音,或许连觉都睡不着。

    如此优美的音乐,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今天怎么就没有了?

    听惯了磨刀的声音,要是那一天没有听到这种声音会闷出病来的。

    到了十点多钟,围观的已经是人山人海。

    人已经来的已经很多了,太监开始宣读圣旨历数高迎祥的种种过错之后太监说道,“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

    太监的话音刚落,百名刽子手群起而和之,大声喊叫“3600刀处死高迎祥”,侩子手都是杀人如麻的狠角色,声音大,底气足,听的人毛骨悚然。

    侩子手喊完之后开始放炮,炮声响后开始行刑。

    此时,周耀宗和张翰已经来到了北京城,而且就在西四牌楼底下等着观看如何处死高迎祥。

    电视电影里经常会演到有人劫法场的重要场面,而且往往能够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其实那都是骗人的。

    不说别的,一般人不具备撒豆成兵,拔毛变猴的本领。即便有一两个人提着刀拨开人群冲进法场,挥刀便砍。

    试想一下,这一系列过程做下来需要多长的时间?

    再想一想挥刀便砍的速度能有多快,又能杀死几个人?

    要知道皇帝杀人的法场上,除了看守法场的士兵之外,侩子手就有100个,而且这些人的手里都是带有武器的。

    一两个,甚至是十来个人,能在很短时间内杀死这一百个刽子手吗?

    万一失手,这一百个人一人一刀刺在劫法场的人身上,那也就是100刀。

    100刀下去,劫法场的人早就死了。

    所以说大庭广众之下劫法场这事情是不能做到的,如果那一天真的做到了,那一定是得到了神的帮助。

    因为普通人是做不到的。

    由于这一天的人特别多,周耀宗和张翰费了好大的劲才挤到法场跟前。

    但是观看杀人场面的百姓热情太高了,他们人潮汹涌,左右移动,每个人都伸长了脖子往上看。

    虽然周耀宗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但是还没等他站稳脚跟,就看到一个刽子手把高迎祥的肺腑挂在木杆之上,不一会儿又有一个侩子手把高迎祥的人头挂在了树杈上。

    由于周耀宗在法场的正后方观看,只能看到高迎祥的后背,此时他的后背还完整,但已经被割的如刺猬了。

    这时宫里的太监张开公鸭子一样的声音,一边喊着让百姓闪开,一边向东飞驰,向皇帝陛下禀报行刑刀数去了。

    “启奏陛下,现在已经完成了1800刀,高迎祥还没有死。”

    “好,继续行刑,让在场的百姓们都看一看,反对大明王朝的下场。”崇祯皇帝今天的心情特别好,每听到一个数字他的脸上都要露出少有的笑容。

    直到下午时分,行刑已毕,天色也暗下来。

    “贼首高迎祥已行刑完毕,命归西天。”领头的侩子手大声喊道。

    得到消息的太监们高兴的说道,“如此甚好,我这就进宫向皇帝禀报。”

    明末农民起义军首领高迎祥就这样走了。

    站在台下的百姓们欢呼着,喊叫着,相互传告着消息,有的人甚至上台去买高迎祥的肉,“知道不,贼首都是凶恶之人,他们的肉能治疥疮。”

    高迎祥的尸体是不是能治病暂且不知,但当时的老百姓就信这个,因为后面还由人血馒头等着吃。

    处死了高迎祥之后,下面就轮到处理刘哲和黄龙了。

    当然了由于这两个人在农民军中的地位比较低,不具备享有凌迟处死的福分。

    崇祯皇帝在处理这两个人的时候,给了行刑官高度的自主权,“都杀了,一定要让百姓们知道反对大明是没有好处的。”

    等了整整一天才把高迎祥处死,行刑官也累了,绝对尽快处理这两个人,于是说道,“对于高迎祥的两个手下予以枭首。”

    枭首的意思就是把他的头砍下了。

    如此以来就简单多,刽子手尤其高兴,毕竟凌迟这事情实在是太麻烦了,如果把剩下的这两个人也凌迟处死,刽子手也受不了。

    于是刽子手们简单商量了一下,决定由两个身体结实的家伙来完成这个任务,当然了完成任务也是有好处的,“砍完之后,人血馒头由你处理。”

    明末匪事

 第467章 人血馒头

    对于人血馒头这事,好多书上都提过,本意是用人血浸泡的馒头,多用来讽刺利用他人的不幸获取利益的行为。

    当然了,刽子手们是不会管这些的,他们只知道自己出了力就一定要获得利益。

    留下的两个侩子手简单的商量了一下决定坐地涨价,“人血馒头一个二两银子,要的赶紧交钱。”

    “咋又涨价了?上一次不是才一两半吗,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就长成二两了,这还有王法没?”台下准备用人血馒头治病的百姓不高兴了,嘟嘟囔囔的说道。

    “你们没有长眼睛吗?上几次砍头都是拉来了直接砍,多方便,多省事。可是这一次就不一样了,我们这些人好不容易处理完一个凌迟的,多累啊!现在又要给你们弄人血馒头,相互理解一下,好不好?”侩子手也有怨言,说这话的意思就好像是说我这是捎带给你帮忙,你们领情点好不好?

    世道乱了,啥都涨价。

    准备用人血馒头治病的百姓只好认了,掏出钱递给侩子手,顺便说上一句,“我是第一个交钱的,砍了头以后第一个人血馒头归我,我要给孩子趁热吃。”

    看见没有?吃人血馒头也是要站队的,站在前面的能吃热乎的,站在后面的那就只能吃凉的了。

    侩子手收了钱之后,两个人对视了一下,一个人来到刘哲跟前,另一个人去了黄龙那里。

    “站好队,站好队,砍完头之后,按次序上来蘸着吃人血馒头。”侩子手对准备吃人血馒头的百姓大声吆喝。

    站在刘哲跟前的是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周耀宗看见他们怀里的孩子病怏怏的。

    估计这个花了血本的人血馒头就是给这个孩子吃。

    侩子手提起鬼头大刀对准刘哲的头颅“咔嚓”一下砍了下去。

    刘哲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人生道路。

    “赶紧把馒头拿出来,趁着血还热乎蘸着热血吃几口,这样咱们的孩子有好处,长大了身体就像这家伙一样结实。”男人对抱着孩子的女人说道。

    听完孩子父亲的话,女人并没有动,“那血冒的咕嘟咕嘟的,我不敢去,还是你去。”

    人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你们竟然还不放快点,侩子手不高兴了,“赶紧点,后面还有人等着。”

    孩子父亲一把从女人手里抢过馒头快步冲上去在刘哲的脖子上蘸了几下热血然后飞快的跑回来塞到孩子的嘴里,“还热乎着赶紧吃。”

    人血的味道有些腥,孩子就是不想吃,头扭得跟拨浪鼓一样左右摆动。

    他爹也是个急脾气,一看这情况硬是把人血馒头塞到了孩子嘴里,“我好不容易才抢到了,赶紧吃,吃了身体就好了。”

    一口气给孩子嘴里塞的太多了,孩子憋红了脸才吃了一口,随后呛得直咳嗽。

    周耀宗一看这情况悲哀的摇了头,暗自想到,“吃人血馒头是为了治病,塞的这么快,万一把孩子噎死了,岂不是适得其反?”

    人就是这样,有的人做事拿的稳,沉得住。有的人做事急急呼呼,忙中出错。

    当然了,这个时候的周耀宗还认识不到吃人血馒头是封建迷信。

    黄龙那边排在第一位的是一个老头,颤巍巍的把馒头地道侩子手手里,“赶紧点,我要趁热吃。”

    侩子手笑着接过老头递过来的馒头,在黄龙的脖子上蘸了好几下然后递到老头手里,“都这年纪了,吃这个有用吗?”

    “有用有用,作用大的去了,前些年我病得都快要死了。后来我坚持吃人血馒头,现在都娶了两房小妾,其中一房小妾居然还给我怀了个小子。嘿嘿嘿………”说着老头自顾自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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