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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神凰不为徒-第164部分

小说: 神凰不为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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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不会,也不能装会是不是?”

    “我没说不会。”秦朝云已经习惯被半兽人当孱弱、丑女,笑着回应:

    “我在等你呢。拿来吧。”

    “你想干啥?”牛阿里有点急了,又怎么舍得把自己刚出炉的杰作拱手让给他人?

    不给?你家大祭司是摆设吗?乌铁黑了脸,冷声吩咐:“给她。”

    牛阿里看看乌铁,又看看手中剑。剑可以再造,大祭司的话不能不听。

    算了,给她吧。

    牛阿里把剑给秦朝云,扭头就想走。

    “比试还没结束,你去哪儿?难道你就不打算看看,自己是怎么输的?”

    秦朝云脸上始终挂着笑,火牛族人性格直爽、没太多心机,其实挺有意思。

    牛阿里被秦朝云一说,果然停下来,瞪大了牛眼,死死盯着秦朝云。

    还好秦朝云定力足够好,完全可以当他不存在,笑吟吟地拿出一把纤细的灵针,开始往那柄剑上戳出,一个个排列,最后成为一个古怪的图案。

    灵针并不锋利,按说应该无法在剑身上戳出洞来,可秦朝云辅以些微火灵力,熔了一点之后,就变得轻松多了。

    这么一片插满灵针的纹路,又被秦朝云以另一块导灵属性很强的灵蝶粉,撒上去之后,方才取针。

    整个一套动作,秦朝云也追用了半柱香功夫,就将长剑重新还给牛阿里,给他做了个请的动作:

    “注入灵力试试。”

    “好。”牛阿里现在可没了之前那种瞧不起人的姿态,对上秦朝云也变得严肃起来。

    灵力入剑,如泥牛入海。

    好在火牛族人喜欢坚持,牛阿里又坚持不懈地往剑身上注入灵力,快要撑不住的时候,那把长剑总算有了变化。

    此时牛阿里的手一抖,手中长剑已经变成一头火牛,猛然冲了出去。手一招,火牛又乖乖回到牛阿里手中,重新变回长剑。

    牛阿里涨了见识,连忙单膝跪在秦朝云面前,长剑高举过头:

    “尊敬的灵纹师大人,请原谅火牛族人对您的不敬。我们火牛族崇拜炼器强者,您用实力获得了我们的尊重。”

    “你的炼器术也很不错,我也是第一次试验这么复杂的灵纹,也只有你精炼过的长剑,才能承载。”秦朝云客气一句。

    牛阿里是实诚人:“您的灵纹技术,已经超过了我们的上位灵豹族,我们输的心服口服。”

    秦朝云却不接牛阿里的剑,就任由他跪着,只是反问:

    “牛阿里,我想用此剑,聘请你为我工作三年,为我铸剑、铸甲,精炼材料,你可愿意?”

    “能追随秦大人,是牛阿里的荣幸。只要大祭司大人不反对,牛阿里愿意追随在秦大人身边。”牛阿里连忙答允,却看向大祭司。

    他们火牛族人虽然头脑简单,基本的道理还是知道。半兽人都是大祭司的子民,秦朝云却是人族,若大祭司不同意,他是绝对不会为秦朝云做事。

    乌铁满意地点点头:“秦朝云既是我的夫人,你们自然也当敬她、听她差遣,跟听从本座的命令是一样的。

    既然朝云需要,你自当为她服务时。”

    “那我愿意追随秦大人。大人您的剑太贵重了,小人三年之力,怕是无法偿还。不如,延长到十年吧。”牛阿里实诚人,不愿意占秦朝云便宜。

    秦朝云摇摇头:“我说三年就三年。三年后我还不一定需要你呢。如果你觉得自己能力不足,那就努力提升,让自己配得上我的报酬。”

    “是!”牛阿里喜滋滋抱着剑,带着众人去家里做客。

    诸葛千云都看傻眼了,实在是有点不明白啊,怎么秦朝云在半兽人族也能混的那么好?

    人家傻大个要多给她服务几年,他手艺那么好,换个人肯定答应了。可秦朝云没有,还说话那么不客气。若换个人肯定要生气的,偏偏那傻大个还觉得秦朝云说的有道理,居然有被激励到?

    半兽人都是什么结构?怎么那么古怪?

    还有那个大祭司,脑子里怕是也有坑吧,秦朝云都跟即墨渊那样了,他还不放手,还一脸死心塌地的样子,都是找虐的吗?

    诸葛千云突然觉得,他们诸葛家的教材,关于宏观大局方面的确实很厉害,但是对人心、人性方面的把控,就差了些火候。

    比如之前云鸾那出名一战,听闻最后就是靠着姬云尘,用了青龙一族的秘术才能取胜,这个根本就不在战局中,完全是对人性的把控。

    诸葛千云曾经疯狂迷恋渊阁主,平生所愿就是能够成为渊阁主的红颜知己,阁主夫人她是不敢想了,只要能陪在渊阁主身边即可。甚至她都不在乎这位渊阁主的年龄、样貌。

    如今即墨渊虽帅虽强,终究已经不再是渊阁主。

    诸葛千云向往是那个阁主之位,反而对即墨渊这个男人没什么特别兴趣。也生不出什么嫉妒的情绪。

    她现在跟着秦朝云,反而觉得挺好,不但能多了解半兽人,还能顺路跟着秦朝云学习改进,让她的军师之路更完美。

    ……

    火牛族确实是一个淳朴有趣的种族,讨厌他们的时候,全族不惜被揍也要拦着他们,喜欢人家的时候,现在又全族给秦朝云搞篝火晚会。

    火牛族的饮食,最喜欢烧烤,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块块腌制好的肉,大盘大盘地装着端出来,还有火牛族最喜欢吃的苜春叶,大片大片地,也被勤劳的姑娘们洗好了,用大木盆装着端上来。

    就简单了,想吃什么,只管拿了自己放在精致的网眼烤盘上,用铁叉子翻面,好了就拿回来吃。

    纯朴简单的饮食风格,并不影响他们对美味的追求。

 第373章 跳支舞

    火牛族的人热爱生活,不但围着篝火吃香喷喷的烤肉,还有姑娘、小伙儿们时不时对唱,唱的兴起,还会手拉着手,围着篝火跳舞。

    听说,有对上眼的姑娘小伙子,只要双方对歌跳舞,互生情愫,拉着跳舞的手不松开,就可以找一处无人的地方,私定终生。

    这个民族,还真是,奔放啊~~~

    很多人族不太适应这种风格,秦朝云倒是很适应,毕竟灵界之广袤,拥有万千小星球,她从小就见过各种奇风异俗,人家这个也不算奇怪,只是直接了一些罢了。

    说来也奇怪,这种不被常人理解的婚恋方式,居然很少会出现婚恋纠纷,人家淳朴相爱的青年男女,在经过初次牵手之后,一般都会相守到白头。

    看着又有一对巨大的牛头族男女,牵着手,欢快地离开,人族里有不少姑娘都红了脸,毕竟可以猜想,他们接下来会做什么。

    而且听牛阿里介绍,他们火牛族人热爱大自然,并不喜欢被拘束在屋里,这种浪漫相爱的两个人,一般都会找一处风景秀丽的户外场所。

    反正这一片都是他们族人的领地,就算有人撞到,发现情况不对都会自觉绕道。民风淳朴就是好。

    感受到众人古怪的眼神,时不时飘到自己身上,乌铁连忙解释:

    “你们别看我,我可是地地道道的人族,我跟秦朝云一样,也是天生地养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上一任半兽人大祭司,才会选了我。

    我更倾向于人族习俗,也不是那么随随便便就会喜欢上一个人,当然我喜欢上一个人之后,也不会轻易放手。”他说后半句的时候,显然就是看着秦朝云。

    秦朝云只能当做没看见了,反而转头看向牛阿里,这小子好像还牵着一个火牛族姑娘的手呢。

    感受到秦朝云的目光,牛阿里连忙把那跟他差不多高的大块头女子拉到秦朝云面前:

    “主上,我给你介绍一下,她就是我们火牛族最美的姑娘阿秀,也是我的未婚妻。我们是两年前,在篝火晚会上定的情。”

    “哦,恭喜你啊。”

    看了眼火牛族皮肤泛红、身材魁梧、五官排布还算均匀但普遍偏大,看上去不算丑陋,但以人族标准也算不得好看的阿秀,秦朝云算是真的领教到火牛族人的审美。

    这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家啊!

    “那个,主人,您可以带阿秀一起离开吗?阿秀也是炼器师,她的力气比我小一点,所以可能炼器比我差一点点,但她对玄银有很强的亲和力,在提炼玄银方面很强的。她只想跟我们在一起,不会额外问主人要报酬。”

    “好啊,不过我秦朝云不会贪人便宜,报酬我一定会给,等三年后给你算,具体的要根据你的表现来。这个算见面礼。”

    秦朝云一出手,就送上了任何女半兽人,都无法拒绝的礼物——香膏!

    香膏并非贵重物品,但还没在半兽人领地流通起来。但已经开始有不少贵族使用,并广泛传播香膏的好。

    这不,火牛阿秀,看到秦朝云的礼物,眼睛都挪不开了。娇羞地看了牛阿里一眼。

    牛阿里倒是想的通透,直接就给一把拿过来,塞到阿秀手里:

    “主上给的东西,不要忸怩。咱们火牛族人重诺,以后好好为主上出力就是。”

    “嗯。那我先去了。”阿秀性子活跃,拿着香膏去跟族中姐妹们分享了。

    还好,秦朝云是心思细腻的人,之前就已经从望南城,买了不少实用的东西。比如香膏使用图解。

    秦朝云手上是有不少上等香膏,包括送给阿秀的,都不是市面上的普通货色可比。但她从没想过半兽人不太会用的问题。

    在望南城,自有聪明的商人,绘制印刷了这种图册,买一份香膏,送一本图册,便宜的很,秦朝云找老板一口气买了一千册丢在空间里呢。

    这不就用上了吗?送香膏配图册,放在人族要被人族姑娘骂死的。但是这个操作,早已经是半兽人这边的习俗。

    火牛族不算上等种族,自然还没见过香膏这高级玩意儿,几个姑娘就围着图册研究,很快就掌握了要领,小半个指甲盖那么大一点点,轻轻一挑,就能香一整天呢。

    等她们回来,整个篝火晚会,又多了一种淡淡的甜橙、青灵草混合的淡雅甜香。让篝火晚会的歌舞,更加精彩了。

    “美丽的姑娘,我能请你跳支舞吗?”即墨渊突然起身,走到秦朝云身边,绅士地伸出手。

    “我不会跳舞,你可以教我吗?”秦朝云都已经站起来,手都伸到人家手心里,已经用行动说了我愿意,又调皮地来这么一出。

    即墨渊点点头:“我会带着你的,不用学,跟着感觉走就行。”

    秦朝云给了他一个微笑,两人牵着手,就走到火牛族人跳舞的平台上。

    火牛族人不知道是怕踩着人族的小矮子,还是敬畏即墨神尊和灵纹师秦朝云,都自觉地给他们让道。

    牛阿秀还带着几个火牛族姑娘,轻声哼唱起火牛族的民谣,又有几个火牛族男子,谈着自制的牛头琴,为他们伴奏。

    平台上的两个人类,在火牛族眼里,是太过孱弱单薄了。但他们长得真的很精致,就像是传说中的精灵一样,在歌声中、月光下,翩翩起舞。

    他的步伐坚定从容,带着一种特有的节奏。她就像是漫步在花间的蝴蝶,随着他翩飞起舞,不需要特别学习,只需要两心契合。

    他的一个举动、一个眼神,她都能感应到,自是能随着他默契地飞舞。

    火牛族人块头大、身材不够灵活,跳起舞来淳朴有余、轻灵不足。

    但即墨渊和秦朝云都是灵者,又是人族,身材优美,他们的舞蹈,更像是全程在飞舞。

    尤其是他们俩的灵力,还时常变换,从最开始温和、慢热的大地,到潺潺流水、万木丛生,又到了火牛族最爱的火红热烈,之后更在阵阵惊雷中,秦朝云释放出她拿手的落花剑法。

 第374章 牵手习俗

    一曲毕,火牛族人还沉浸在惊雷、幻剑所组成的美好画面中,久久不能自拔。

    谁说半兽人就不懂得欣赏?人家只是崇尚自然、相信直觉,没那么多心思罢了。

    比如即墨渊和秦朝云,这种自然而然的默契,就是火牛族人特别欣赏的。

    众人还没从那场美好的画面中出来,阿秀身旁一女子,突然指着即墨渊和秦朝云,大声开口:

    “原来他们决定在一起了呀,看他们一直牵着手啊!”

    “牵手!牵手!”火牛族人都开始大喊起哄。

    本来这种时候,既然知道火牛族人此时牵手的特别意义,两人就该避嫌松开手了。

    可即墨渊只当做听不到,面容清冷、目视前方,还真有点高高在上的神尊样子,像是完全不把苍生万物放在眼里。

    可偏偏他的右手,紧紧地攥着秦朝云的左右,怎么也不松开。

    秦朝云低头喝了一口火牛族特有的火焰果的果汁,脸上还残存一抹红晕,不知是刚才跳舞留下,还是此时牵着的手,让她有所感。

    不管怎样,这一抹红晕衬得秦朝云的脸,娇艳秀美如绽放的花朵。但她也同样,没有松手的意思。

    任你们打趣、看热闹的,我们就是不松手!误会也好,真的也好,我们怕什么,我们是真心相爱,又不是假的。

    火牛族人热情,起哄的更多了,还有火牛族少年,大方地跑到即墨渊身边,小声跟他指路,说往左走有一片花田,那里月色好,春天里的格桑花正开,很适合他们完成牵手之后的礼仪。

    火牛族人大方,男欢女爱,绵延子嗣可是头等大事儿,有什么好忸怩的?

    他们两人相爱,就算不是同族,我们火牛族也祝福他们,有什么不对吗?

    即墨渊突然笑了,拉起秦朝云,展开半透明的灵气双翼,就朝着左边飞去。

    火牛族众人还在身后起哄呢,乌铁突然凉凉地开口:

    “你们去哪儿?”

    可惜两人已经飞远了,才不管他的问题。

    乌铁不放心,还是跟了去。虽说秦朝云答应过他,可女人都是没定力的感性动物,又怎么能熬得过情人的纠缠?

    即墨渊拉着秦朝云,飞了一小会儿,就已经飞到那火牛族人所说的格桑花田。

    这里成片的格桑花,在月光下,一片片花叶翩翩起舞,宛若大自然的精灵,美好又纯净。

    “你该不会,真的要学蛮牛吧?”秦朝云眨巴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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