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生而为王-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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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沈卓道:“圈养之地,龙陆的真相,都有记载,因为这个宗门,本是外界强大门派,落魄之后,躲进圈养之地。”
徐逸呼了口气:“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何必问我为何掠夺天龙国运。”
“一旦你突破超凡境,天龙将灭!”
沈卓拱手,朝徐逸一拜:“请南王等等,再等等,等本王追上你的脚步,与你一起踏入超凡境,一起御敌,否则你孤掌难鸣,天龙没有希望!这,算是本王的恳求!”
第四百三十三章 时间不等人!
沈卓的想法是好的。
天龙若是只有一位超凡境,面对强大外敌,依旧会独木难支。
可若是有两个超凡境强者,就截然不同。
就如那日南疆徐灵和汪不仁的婚礼,如果只有宫装女子一人,怎么也伤不到汪不仁分毫。
“抱歉。”
徐逸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北王,我可以等,时间等不了。”
沈卓浑身一颤:“还有多久?”
“不足半年。”
徐逸的四个字,让沈卓身形都晃了晃。
时间太短了。
断到让人绝望。
他才六品宗师境,被阻在这一境界已经二十五年!
皆因为他妻子的死,成了心魔。
沈卓能否突破心魔,还是个未知数,就算是突破了,又怎么才能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从六品宗师境,突破至超凡境?
有的人,终其一生,也难从六品突破到七品!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沈卓苦涩的问。
“突破。”
徐逸不假思索的道:“尽快突破超凡境,看似一步之遥,但却是炼心之路,这个是没有任何外力能帮到的,只能靠自己,所以我会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走一场炼心的旅途。”
“南疆”
“苍茫祈愿与天渊,三国的征战还会持续一些时间,这段时间里,南疆不会有问题。”
徐逸拱了拱手:“北王,再见时,我应该已经突破了。”
沈卓郑重其事的抱拳,微微欠身:“祝一切顺利,天龙,靠你了。”
结束了与沈卓的通话,徐逸联系了南疆,告知他们,自己将要消失一段时间,让他们保持一贯脚步,沉稳走下去。
下了山,徐逸一步走来,就到了司机面前。
“拜见南王。”
司机连忙激动行礼,扑通一下跪了下去,然后脸色就一变再变。
徐逸笑问:“疼吧?”
“疼”
司机痛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徐逸将他搀扶起来,轻轻拍拍肩膀。
顿时间,司机只感觉到一股柔和的劲气席卷,已经麻痹的双腿瞬间就恢复了。
“谢南王。”司机欣喜得连连道谢。
徐逸问:“有地图么?天龙地图。”
“啊?哦,有的!南王您稍等一下。”
司机连忙打开副驾驶,在抽屉里翻找了一会,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图纸。
虽然有些破旧,但天龙九州,赫然印在其上。
徐逸背过身,闭上了眼,道:“你把地图拿好,敞开就行,至于正着拿反着拿斜着拿,都行。”
司机虽然不懂徐逸想做什么,但他还是乖乖照做。
想了想,将地图斜着拿起:“启禀南王,我拿好了。”
下一秒,一根草屑如箭,穿透了地图。
司机都还没反应过来,徐逸已经转过身来,看着地图上一个针眼般的小洞。
然后,徐逸从兜里,掏出一块金,递给司机,同时将地图拿了过来:“这是买你地图以及你送我来这的路费,回去吧。”
“南王”
司机的手在哆嗦。
这一金,便是一家四口正常情况下半年的开销。
“去吧。”徐逸笑道。
司机重重点头:“谢南王,南王再见!”
片刻后,看着车辆绝尘而去,徐逸朝着某个方向一步踏出,也消失不见。
荆州,祁省,如梦郡。
此地已经靠近扬州地界,烟雨朦胧里,充斥着江南之风。
怀古街是一条古朴而寂静的街道,青石地铺就得错落,带着岁月的气息。
青砖绿瓦,小桥流水,乌篷船缓缓而过,便画出了一年又一年的祥和。
南疆年年征战,好男儿几乎都上了战场。
荆州与益州交州一般,十室九户无儿郎。
这一情况,还是在各国百姓迁入天龙后得到了改善。
鬼突、骑牧、烈,三国百姓超三十亿,北境並幽二州无法全部容纳,所以有一部分便就迁徙到了益州与荆州地界。
怀古街一排排低矮砖瓦房屋,迎来了新的住户。
这条清冷的街,就再度变得热闹起来。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突然就出现在怀古街,买了街角的一栋房子,每日里最爱做的事情,便是坐在家门前的椅子上,抽着烟,看门前小桥人来人往,看恨水河缓缓东流,看稚童们嬉笑打闹,看商贩吆喝,看买菜的大爷大妈们,与之斤斤计较。
日升,日落。
三个月,缓缓过去。
老人孤身一人,却并不孤僻。
周边的街坊邻居,都已经熟悉,路过时便能聊上两句。
一群老人能聚在一起喝茶下棋打麻将,一玩就是一下午。
有孩子路过时,唤他一声南爷爷,他就会慈祥笑着,从兜里掏出一把糖果,分给孩子们吃上一两颗。
一轮圆月,挂在了空中。
老人坐在家门前,目光深邃的看着那轮月,眼前恍惚着。
一袭白裙,绝世的容颜,她面带微笑,正款款走来。
“白衣”老人低声呢喃。
“老南!叫你吃饭怎么不来呢?好大一笼粉蒸肉,你没得口福!”
一个秃头老人摇着扇子,另一手拎着一个茶壶,一摇一摆走了过来,坐在门槛上嘟囔道:“我孙女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老婆娘才舍得做来吃,平常想都别想”
他叫秋德,人称秋老头,土生土长的天龙人,一辈子勤苦命,却也过得舒坦。
家里其实不穷,但老伴节省了一辈子,已经习惯了,平日里都是吃点肉沫就行,想把钱存着给孙女当嫁妆。
秋德的儿子,是南疆的兵,十六年前,战死在南疆。
儿媳妇生下孙女后就跑了,至今也没个影子。
老两口没有重男轻女,把孙女拉扯大,还让孙女上学念书。
如今十七岁的孙女出落得标致,学业又好,让老两口欣慰万分,逢人便把自己孙女拉出来夸一番。
徐逸当初闭着眼在地图上随意透了个洞,这个洞就落在荆州,祁省,如梦郡。
所以,徐逸来了。
他的脸,人尽皆知,走到哪都能被认出来。
但白衣教过他易容术,结合自己的一头白发,干脆就易容成了老人。
“你们一家团聚,我个孤老头子凑什么热闹?”徐逸笑道。
秋老头瞪眼:“那有啥子?多一双碗筷而已,你是个有学问的人,请你吃顿饭,你多教教我孙女学问,我还赚了。”
徐逸从未说过自己有学问。
但无论他伪装成什么身份什么人,气质上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
举手投足间,便有一种从容不迫,在一众普通老头里,算是鹤立鸡群。
而且,他也曾教过街坊邻居们的小孩识字与念诗。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南老头是个学问人。
第四百三十四章 青梅竹马,何去何从?
听了秋老头的话,徐逸哈哈笑:“秋老头你计算得好,还好老子没去吃粉蒸肉。”
“嘿嘿嘿”
秋老头笑道:“你以为你跑得掉?”
说话间,徐逸已经侧头看向不远处。
昏暗的路灯下,一道年轻而窈窕的身影迈着欢快的步子走来。
十七岁的少女,穿着一袭淡青色的长裙,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很是可人。
秋老头没说谎,他孙女确实长得漂亮。
“爷爷,南爷爷。”
少女满脸笑容的跑来,将手里的餐盒往徐逸眼前一放:“南爷爷,这是小末给你带的粉蒸肉。”
“小末真乖,有好吃的还惦记着南爷爷呢。”
徐逸全身心,已经投入了一个老人的角色,所以说出这番话,并没有觉得突兀,而是觉得理所当然。
少女名叫秋末,徐逸曾问过秋老头为什么叫这名字,秋老头说,秋家没男丁了,以后孙女嫁人,生的娃跟人家姓,秋家就在这一代断了,不是末是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秋老头是笑着说的。
可徐逸却从他眼里看到了一抹悲哀。
秋老头放不下的,不是秋家没男丁,而是放不下自己那在南疆,为保家卫国而战死的儿子。
“南爷爷,趁热吃,不然味道就没那么好了。”秋末声音如黄莺一般动人。
徐逸咧着嘴笑,露出一口残缺的牙,用筷子夹起一块粉蒸肉,送进嘴里,慢慢咀嚼,便竖起了大拇指:“好吃!秋老头,你有福气。”
“嘿嘿嘿,那是。”
秋老头得意的笑。
“这光有肉,没有酒也不行啊。”
徐逸道:“要不你回家把你泡的药酒也给我弄点过来?再去牛大腚那给我弄点小菜?”
秋老头吹胡子瞪眼:“南老头,你别得寸进尺!不然粉蒸肉都没得吃!”
“南爷爷,秋爷爷!”
又一声呼喊响起。
俩老头和少女一起侧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高高帅帅的小年轻。
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穿一身朴素的衣服,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拎着酒壶。
徐逸敏锐的察觉到,秋末看向男孩的眼睛里,泛着一抹璀璨的光。
男孩叫云鑫,是街头云寡妇的儿子。
云鑫的父亲,也是南疆的兵,战死在九年前,巧合的是,与红叶的父亲是一个军团,也是死在那一次苍茫的偷袭战中。
云寡妇知道丈夫战死,没哭没闹,领了南疆的抚恤金,一直守在这,开个小餐馆,这些年来始终不曾改嫁,一个人将云鑫拉扯大。
有人上门说媒,云寡妇都拒绝了,说这辈子唯一的念想是儿子,其他的都不重要。
时间如艺术大师手里的刻刀,没负了云寡妇的期待,将云鑫雕琢成了年轻有为的模样。
如今的云鑫,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念书用功,已经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将来很可能进翰林院学习,那就算是真正的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了。
“我娘知道南爷爷还没吃晚饭,弄了点小菜,还有一壶酒。”
云鑫笑着走来,将袋子里装的三盒小菜拿出来,又把酒壶送到徐逸的眼前。
然后,云鑫的目光就自然而然落在了秋末的身上,棱角初分明的俊脸,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泛红。
“南叔!秋叔也在呢,真巧。”
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手里端着一个饭盒,笑容满面的走来,有些嗔怪道:“云鑫这孩子,酒菜都拿了,就忘了拿米饭。”
说着,云寡妇将饭盒放在了徐逸面前:“南叔,您先吃着。”
徐逸左看右看,道:“好哇,有什么阴谋?从实招来!”
秋老头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笑道:“你先吃,吃了才好说。”
徐逸连连摇头:“那不成,事情不说好,这酒菜我吃得亏心。”
“哎呀,南叔你就先吃晚饭吧,别饿坏了肚子。”云寡妇捂嘴笑。
徐逸拿起筷子,慢条斯理的夹了一口油渣白菜,咀嚼两下,拿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道:“为了秋末和云鑫这俩孩子的事?”
少男少女,脸色涨红。
秋老头和云寡妇,憨厚的笑。
徐逸猜得没错。
“等等,没有什么纨绔子弟、乡绅恶霸的来插足吧?”徐逸问。
这种戏码最常见了。
也不知道天下的纨绔子弟和乡绅恶霸,是不是都约好了,专门做这种坏事。
同时,也不知道天下的侠客是不是都约好了,一定会遇到这种事,然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成就一番美名。
“南叔,你就甭担心了,我们家云鑫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咱们?秋叔你说是吧?”云寡妇骄傲的道。
秋老头连连点头,对徐逸道:“南老头你就别瞎想,我跟小云娘就是想在云鑫这孩子去京城之前,把他们俩的婚事个敲定下来,咱们这如梦郡名字好听,有学问的没几个,这些年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就把老祖宗的东西给扔得差不多了。”
徐逸心安理得的吃菜扒饭喝酒:“你们想把老祖宗的啥子玩意弄出来?”
“算算八字,再看看吉日”
“这些找桥上摆摊的吴老鬼不行吗?”徐逸笑问。
秋老头又摸了摸光头,道:“小云娘,我就说别拐弯抹角吧?南老头贼精贼精的,打麻将都没见输过”
徐逸笑。
“南爷爷”
云鑫恭敬的道:“其实云鑫不想去翰林院,想让您这位智者,给我些建议。”
秋末道:“南爷爷,小末不想让云鑫当兵,如果云鑫不想去翰林院,就在怀古街平静过日子。”
徐逸点头。
他懂了。
云鑫不想去翰林院,想去南疆,而秋末不想让他去。
少男少女,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也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爱恨情仇。
有的,只是亲亲蜜蜜的两小无猜,莺飞草长三月风筝的相濡与沫。
男有情女有意,本该天作之合。
云鑫却想去南疆,走他父亲的老路,云寡妇不支持,却也不劝阻,给予云鑫绝对的自由。
可秋末不能让他去,秋老头觉得云鑫是个可靠的孙女婿,也不想让他去。
南方三州,多少儿郎征战不归,英烈之家,多少骄傲,都伴着眼泪。
云鑫这一去,便将做好割舍一切的准备。
第四百三十五章 你不够爱她!
昏暗并不可怕。
街角处的灯光被微风摇曳得慵懒。
偶尔几声狗叫,更像是在为寂静点缀生动的色彩。
徐逸慢悠悠的喝了口酒。
这桂花酿算得上是云寡妇能酿出来最好的酒了,甘甜醇厚,却又夹杂着几分烈性,像极了这位寡妇的脾气。
徐逸问她:“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