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生而为王-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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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逸慢悠悠的喝了口酒。
这桂花酿算得上是云寡妇能酿出来最好的酒了,甘甜醇厚,却又夹杂着几分烈性,像极了这位寡妇的脾气。
徐逸问她:“南疆厮杀多少年,连你丈夫都牺牲在那,为什么不劝阻你儿子?”
云寡妇笑道:“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徐逸又问云鑫:“你想去南疆,为了什么?”
少年眼中泛着坚毅道:“我想去祭奠我爹,祭奠秋末的爹,祭奠无数人的父亲和儿子。”
“仅仅为这个?连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小末都不要了?”徐逸问。
秋末漂亮的大眼睛里,泛起了丝丝水雾。
她懂云鑫。
他不是不要自己,而是为了更好的爱自己。
可是
“南爷爷,您去过南疆吗?”云鑫不答反问。
徐逸点头:“去过,回来了。”
“为什么回来?”
“我在找一样东西。”
云鑫问:“能说是什么东西吗?”
徐逸便笑:“是我想要的东西。”
云鑫沉默片刻,看向秋末,对徐逸道:“我想跟秋末在一起。”
“你这娃子,想跟我家小末在一起,还去什么南疆?”秋老头不满的道。
“秋爷爷。”
云鑫笑道:“正因为我想跟小末一直在一起,才想去南疆。”
“我如果继续走现在的路子,考取功名,未来也不过进了翰林院,成了那朝堂上的一员,纵然能够为老百姓们做点实事,可治不了本。”
徐逸问:“为什么治不了本?”
云鑫摇头道:“南爷爷,您是智者,应该懂我的意思,朝堂上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难免有一天我会站错队,说错话,身陷囫囵,亦或者满门抄斩。”
徐逸目光灼灼:“你即便是去了南疆,南疆又何曾没有勾心斗角?多少士兵,在上位者一念间,就成了牺牲品。”
“起码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死。”
云鑫正色道:“我这辈子所求,第一是家人,第二是自身,第三是天下,第四才是生死。”
房间里昏黄的灯,照耀在少年还未彻底脱离稚气,却已经满含刚毅的脸庞上。
“父辈们去南疆,战死沙场,是为了保家卫国,我去南疆,不仅仅是延续父辈们的道路,更是为了能够在这大争之世里,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拥有保护家人的力量,证明自己真的存在过。”
徐逸朝云鑫竖起了大拇指。
“有学问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让人热血。”
徐逸笑了笑,放下筷子,脸色便沉了几分:“你若是死在南疆,又怎么样?”
“我选的路,无怨无悔!”
“那你考虑过小末?”
云鑫看着秋末。
秋末看着云鑫。
四目相对。
“小末,南爷爷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嫁给云鑫,跟他一起去南疆。”
徐逸顿了顿,又道:“你放他去南疆,换其他人嫁了。”
“不要”
秋末眼泪汪汪:“南爷爷,我要跟云鑫一起去南疆。”
徐逸又对云鑫道:“云鑫,我也给你两个选择。第一,跟小末成亲,去京城求取功名,或者留在如梦郡,帮着你母亲开餐馆,过平稳日子。”
“第二,割舍一切,孤身去南疆。”
云鑫思索着,沉默着。
良久才道:“我去南疆。”
徐逸点了点头,又喝了口酒,吃了块粉蒸肉,道:“秋老头,云鑫娘,你们俩歇息回去吧。”
“南老头”
“回去吧。”
秋老头和云寡妇各自回去了。
一股冷风席卷。
门前的恨水河里,被打了圈圈的涟漪。
下雨了。
徐逸对云鑫道:“少年郎,总有策马扬鞭的梦想,可你知道,这世间浮华的最后,不敌一人心。你现在所思所想,未来当真不悔?”
“不仅仅是为了梦想啊。”
云鑫用力的握拳,用力的说道:“我想尽自己所能,让小末生活得更好!”
徐逸指着秋末:“你问过小末所想?”
秋末摇头道:“我只想跟云鑫在一起,粗茶淡饭就好。”
“小末”
“云鑫啊,俗话说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心怀天下,有冲劲有闯劲,心里不仅又小末,还有家国,你该是一个好孩子,让人称道。可是”
徐逸指着小末,对云鑫道:“你不够爱她。”
云鑫浑身一颤。
“你自以为可以为小末拼了这条命,可实际上,在你心里,小末的位置占得很少。你见得越多,对这个世界了解得越多,想得越多,便要有得更多。当家国天下都装进你心里之后,小末就只是家国天下里,微不足道的一个。”
“南爷爷不想阻拦你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去走一走波澜壮阔的人生,只想让你记住,无论走到何时何地,不馆 wxguan要忘了自己最初的模样,也不要忘了此时此刻站在你面前,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
徐逸缓缓起身,伸了个懒腰:“小末,你的情郎现在选择的是前方的路,而不是身后的你,南爷爷不能说他做错了什么,这种事情,也分不出对与错,南爷爷却能负责任的告诉你,最起码现在,云鑫不够爱你。就是不知道,你还给不给他满眼满心只有你的机会。”
淅沥沥的,雨落了整夜。
天亮时,依旧没停歇。
秋末和云鑫,这对青梅竹马,没有掩面而泣,也没有失魂落魄怀疑自己。
两小无猜自然是值得祝愿,可这世间,太多事情敌不过一念。
让人惋惜,也不算惋惜。
天亮时,云鑫背负行囊,撑一把扇,沿着寂静的怀古街,缓缓前行。
云寡妇站在餐馆门前,看着云鑫的背影笑,一如那年,送别自己的丈夫。
街头牌坊下,秋末躲在墙角,眼睁睁看着云鑫离开,眼泪就跟这雨一样。
最终还是各自选择了自己向往的地方。
青石板的尽头,不再有云鑫这个少年的身影,怀古街的雨里,还有着一个名叫秋末的少女,落下了眼泪。
多年后,少年云鑫,成了一个身披铁甲,金戈铁马的将领,他时常在狼烟遍地的夜晚,遥望怀古街,遥想当年那个女孩。
也至此,才明白当年那位南爷爷所说,世间浮华的最后,不敌一人心。
多年后,少女秋末,遇到了一个满眼满心都是自己的男人,他没有心怀天下,甚至有些自私,却将她当成了唯一。
青梅竹马,丢了当年的芳华。
第四百三十六章 我所求的,是守护啊!
秋意渐浓。
徐逸穿上了冬装。
白衣做的。
一针一线,都宛如是世间的珍宝。
荆州的地理位置不错,阳光总能温柔的洒落,像是一种眷念和厚爱。
秋老头依旧是每天来找徐逸,二人一起去了后街柳树下,老头们聚集的地方,聊聊天,喝喝茶,打打麻将。
中午的时候,各自散场,云寡妇会在闲余时,为徐逸端来一碗盖浇饭。
“云鑫娘,你这天天给我送饭,还不收我钱,让我怎么好意思?”徐逸大口大口的吃,看不出来半点不好意思。
“南叔还跟我客气什么?您的一幅字画,让我这小餐馆都高大上起来了,不少人慕名来我这餐馆吃饭,就为了研究研究您的字画,还有人出一金要买走,我没卖,也没跟人说那字画是您这出的。”
云寡妇的餐馆一开就快二十年,一直不愠不火,徐逸闲来无事画了字画,送给云寡妇挂在墙上。
恰逢郡守和一些大人物视察,走走逛逛,说是要体察民意,吃点百姓们吃的东西,就进了云寡妇的餐馆。
也就看到了那副字画。
这些大人物里,有位翰林院的老人,看了字画后说自认不如,这小小的餐馆,就出了名。
不少附庸风雅的人都蜂拥而至,当然也有人想买走这幅字画,却被云寡妇拒绝。
有人想强买,云寡妇刚烈,直接跪上了郡守的衙门,那些想欺负寡妇的人,便都偃旗息鼓了下去。
毕竟这画的主人没啥名气,收藏意义有,却也值不了多少钱。
“一幅画能值啥子,我没事随手乱写乱画的,能换这么多顿饭,赚大了哟!云鑫娘你也别这么客气明天我想吃仔姜肉丝盖浇饭。”
云寡妇笑容满面:“好嘞。”
徐逸吃完饭,将碗筷摆在屋外桌上,云寡妇有空的时候自然会来收走。
躺在摇椅上正打算眯一会,一群孩子咋咋呼呼而来,童稚的笑声里满是天真无邪。
“南爷爷好!”
七个孩子在徐逸面前整齐排成一排,双手抱在一起,朝徐逸弯腰行礼。
徐逸便从兜里掏出一大把糖果来,道:“背出来才有得吃。”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当这些孩子背诵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周边街坊邻居们,无论在做什么,都会尽可能的将声音放小一些。
不少人更是趴在河边护栏上,看着这些娃子认认真真背诵,脸上挂着平和的笑容。
当最后一个字落下,徐逸笑着将糖果分给了这些孩子。
“谢谢南爷爷。”
“玩去吧。”
孩子们照旧拱手行礼,在徐逸一挥手间,才像是脱缰的野马,一窝蜂窜了出去。
他们,还小,不懂自己背的是什么意思,更不会写,但徐逸已经给他们打下了基础和底蕴。
朗朗背书声,将成为怀古街的一道风景线,经久不息。
如梦郡很大,怀古街很小。
这里的恨水河流淌不休,岸边光了的柳条,也会一直垂着。
古朴小桥上,永远都有吴老鬼装模作样坑蒙拐骗的身影,也会多出一些热恋的少年少女,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剪刀。
咔嚓咔嚓。
天真笑颜,就定格在这个深秋里。
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兵荒马乱,没有人声鼎沸的繁华,也没有凄风苦雨的惆怅。
平静,祥和,安稳。
时间缓缓,又过去半个多月。
十月底,如秋老头孙女的名字一样,秋末。
还有两个月就过年了,徐逸开始有些烦躁起来。
在京城时就差点突破超凡境,却被人阻断。
现在久久无法感受到那种玄之又玄的状态。
深吸一口气,徐逸沉稳心神,继续等待。
“南叔,云鑫来信了!”
云寡妇给徐逸送午餐的时候,脸上满是笑容。
“哦?云鑫说什么了?”徐逸笑问。
云寡妇一脸自豪的道:“那孩子已经通过考核,进了南疆,在军需部当差,说是见到了自己的偶像,海东青海大将军,海将军还说他有文化有本事,更有热血,未来前途无量。”
“云鑫这孩子是不错。”徐逸笑着点头,端着饭碗就吃了起来。
云寡妇的情绪突然有些低沉:“我这辈子,也够遭罪的,丈夫去了南疆,再也没回来,儿子也去了南疆,虽然现在南疆还没战事,可打仗这东西,谁也说不准”
“你这么担心,为什么还让他去?”
云寡妇强笑道:“我虽然是个妇道人家,却也晓得一些大义,我丈夫,与千千万万的军人,是为了咱们天龙国,为了无数人安居乐业而打仗,他们的血没有白流如果没有南疆那些军人,我们哪有安稳日子过?”
徐逸沉默。
云寡妇绝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因为他们,或者她们,南疆才有了那么多的热血儿郎。
无论他们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到南疆送死,都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好好的活。
徐逸放下了碗筷,缓缓起身,朝着这个开餐馆的普通妇女,右手握拳抵心,欠身行礼:“云鑫娘,天龙正因为有你们这样可爱的百姓,才有了今日的繁华。”
“云鑫,以及千千万万的南疆战士,他们心里有梦想,也有希望。我相信,终有一天,天龙会强大到没有人敢招惹的地步,咱们的子子孙孙,会生活在一个和平而繁荣的时代,而他们,永远都不会忘了一代代先烈付出的血汗和生命。”
云寡妇快哭了,可她忍着。
“哎哟,南叔你这是做什么啊,我啥子都不懂,就希望过点好日子,你慢慢吃,等会我来拿碗。”
这饭碗,突然就变得沉重起来。
徐逸用尽全力的端着,慢条斯理的吃着。
吃着。
吃着。
眼前的一切,悄然恍惚起来。
门前的恨水河不见了。
古朴的石桥不见了。
岸边光秃秃的垂柳不见了。
一排排低矮房屋不见了。
所有的声音,消失一空。
渐渐的,一切又都回来了。
一双有力的手,托着饭碗。
将最后一口饭吃进嘴里,慢慢咀嚼进心里。
徐逸放下碗筷的时候,一头白发依旧。
但那满脸的皱纹,慢慢的抚平。
那佝偻的脊梁,也慢慢的挺直起来。
看着这副碗筷,徐逸喃喃道:“我所求的,是守护啊”
第四百三十七章 再入星月森林!
徐逸就坐在那。
街坊邻居们,来来往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彼此说这话,聊着天。
一切都那般的自然。
但,已经没人注意到徐逸的存在。
他明明在那,却仿佛是消失了一般。
准确的说,不是消失,而是与这天,这地,这河水,这石桥,这房屋,这青石板,这怀古街,融为一体。
他在,不会突兀。
他不在,也很自然。
玄之又玄的感受,如同穿梭在岁月长河里的摆渡人,一切的一切,与徐逸有关,又与他无关。
这一刻,超凡。
片刻后,徐逸从这种超凡的状态里退了出来。
他的脊梁又弯了。
他的脸,又起满了皱纹。
徐逸端着碗筷,起身朝云寡妇的餐馆走去。
餐馆里食客众多,不少人都在看出自徐逸之手的那副字画。
“南叔。”
云寡妇端着一碗刚出锅的面条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徐逸后,下意识喊了一声,紧接着就愣了一下。
在她的感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