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是无药可救的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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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闺密的支持下,我来到了原皓臣所在的城市。
他过得并不好,住简陋的出租房,在一家上市公司做着小职员。其实他很有才华,做设计画图稿,每一个作品都很有灵性。当时被称为美术系的鬼马画手。
这个社会很现实,有才华有实力还远远不够。你需要交际,人脉,关系等等……
我想办法与他进了同一家公司,看着他过着拮据的生活,为明天而努力奋斗着。
半年后他终于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职员转正,并顺利调进了设计部。而那个时候,他的女朋友已经跟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
他宠辱不惊,不动声色,没日没夜的辛苦工作着,我觉得像他这样的人一定会成功。
我尽可能的不去打扰他的生活,免得给他造成困扰,但不代表我会从他的世界里消失。
比如,早晨会默默给他买好早餐。加班时给他送宵夜。天冷时给他买大衣织围巾……挺犯贱的,谁叫我爱他。
他从不说什么,而我静静的等着。
等着他身边一个又一个的女人走了去,去了来。这些女人,他一个也没较真。换句话说,择偶标准,高不成,低不就。
条件太好的妹子看不上他,中等以上的妹子他爱答理不答理的。所以就一直单了很久。
后来,他们公司接了一个法国那边的大单,需要创新灵感设计作品与优秀设计人才。
于是向全体员工号召参加这次的设计比赛,如果作品被公司领导采用,不仅可以得到去国外留学晋升的机会,还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奖金。
这对原皓臣来说,是个天大的机会。为了应应景,我也参加了,但不抱什么希望。
三个月后,获奖名单公布了,原皓臣的作品果然被采用,但……却是被某人给冒用的。
这个人来头不小,听说是公司老总的亲侄女,留学归来,也是学设计的。
她私下塞了些小钱给原皓臣,警告他不要把事情闹大,否则吃亏的是他。这次比赛本来就是个晃子,她从一开始就是内定的,只为了要把她推向首席设计师的宝座。
更无耻的是,她还邀请原皓臣做她的私人助理,只要为她设计作品,被采用的作品可以抽取提成。算下来,可比现在的死工资多了好几倍。
像原皓臣这样傲气的人,自然一口拒绝了,也没有浪费力气与他们闹,递了辞呈离开了公司。
可怕的是,原皓臣这个名字莫明奇妙的成为了设计界的黑名单,递出的简历犹如石沉大海,被雪藏被封杀。
满腔斗志的他被打击得一撅不振,把这些年的作品全烧了,夜夜去酒吧买醉。醒了就喝酒,醉了就睡。
☆、第9章 犯贱与爱情
为了照顾他,我自做主张的住进了他的出租屋。为他收拾屋子,给他做饭。
我从不劝他要振作,因为我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也会卷土重来。我看上的男人,不会真的这么没出息。
“皓臣,起来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再喝酒。”
我想将他从沙发上拉起来,可他个头高,块头大,拉了半天纹丝不动。只好拿过粥用调羹像喂孩子一样,一点一点喂他。
他眼珠子动了动,不解的问我:“你看上我什么了?我没钱,没势,没工作,没房子,没车子,一无所有,你究竟看上我什么?”
我说:“谁说你什么都没有?你长得帅,身材好,聪明又有才华。这些不都是资本吗?你知道现在整个容多贵吗?长得丑还可以整,脑子笨的,可是一辈子的硬伤啊,治都没得治。”
他突兀的笑了,那还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笑。
随后,他极尽毒舌讽刺的说:“所以,我宁可找一个相貌欠点儿的,也绝不找你这种脑子治都没得治的疯女人!”
啪哒,我仿佛听到自己的心碎成了玻璃渣子,张着嘴无力反驳他。
“我对你这么好,你都一点儿也不感动?”我红着眼睛问他。
他冷着脸说:“我有需要你这么做吗?是你自己犯贱,怪我?”
我委屈得连声音都在颤抖:“皓……皓臣,你能别这样说我吗?我就是太喜欢你了。”
“除了说喜欢,你还能为我做什么?!”
“我,我还可以为你生孩子啊。”
他扶额,冷冷说了句:“你今天忘了吃药吧?”
我脸一红,心花怒放的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咽喉炎又犯了?其实你还是在乎我的吧?”
“你不只花痴,还白痴。”他狠狠白了我一眼,瞥开了脸去不再看我。
我咬着唇,虽然难过,但总比他一句话也不跟我说的好。这也是一种进步不是吗?
骂我有病也好,花痴也好,我只知道,这辈子不会再放开他的手。
我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与期待中不愿醒过来,尽管他从来也没给过我好脸色看。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主动收拾了屋子,并做了一顿晚饭。
我瞪大着眼睛,看他从大厅到厨房忙碌的身影,就像看到了奇迹般的惊喜。
他盛了碗饭给我,桌上弄了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我顿时又多爱他一分,原来真有这样完美的男人么,不仅长得好看,能力出众,连菜也烧得这么好,比我总是把菜烧糊强多了。
“皓臣,你今天怎么为我做这么多?我很感动!”
“闭嘴。”他低垂着眉眼,也不看我,径自优雅的用着餐。
吃完饭,我主动的去洗了碗,他拿了衣服去洗澡了。
碗洗到一半,突然听到他在浴室里隐忍着痛苦低咒了一声:“shit!”
我的心跟着一抖,那一刻什么也没想,不顾一切的撞开了浴室的门:“皓臣!皓臣你怎么了?”
他光着身子,头上还有洗发水泡泡,因苛尔蒙的诱导,我的视线最终落定在那伟壮的性别向征上。
我狠狠咽了咽口水,想到了与他的初夜,他那方面的能力也很强……
直到一条白色的大浴巾迎面飞来,阻挡了我的视线,他很不痛快的冲我吼了句:“转过身,滚出去!!”
我吓得身子抖了抖,默默转过了身,拉下了浴巾,小声问他:“你刚才怎么了?”
“只是突然没热水了,你还呆在这里做什么?滚!”
“哦……”我失落的垂着头,走出了浴室,替他拉上门。
他洗好之后,我还坐在沙发上发呆,他说:“黎洛欣,我们谈谈。”
语气是从所未有的严肃,我想,他大概是要与我摊牌,别让我再继续缠着他了。
果然,他说:“其实,你长得还行吧,性格也挺好。但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就算再跟我耗下去,也没有好结果!
我和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精神上是无法沟通的,你明白吗?”
我心酸得想哭,咬着唇忍了下来。
“可是,两个世界也只隔着一条线的距离,我愿意跨过去。牺牲自己,走进你的世界,去适应跟随你。”
他头疼的揉着太阳穴,有点无力:“我想要的不是这种,不是你为我牺牲自己,我就会感动,会同情,会喜欢你。假如有一天你连自我都没有,凭什么让我喜欢你?”
“你真的……一点喜欢都没有吗?一点点……也没有吗?”我泪眼朦胧,绝望的问他。
“没有!”他回答得斩钉截铁,无情的转身回了卧室。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的枕头都是湿的,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梦到他一遍一遍说讨厌我,要赶我走。
爱一个人怎么能这么贱?低贱到了尘埃都死不悔改。
我狠吸了口气,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暗暗鼓励自己。没关系黎洛欣,他现在不爱你,但是还需要你,或许有一天,他会看到你的好,会回头的。
做好早饭,我敲了敲他房间的门,却没有任何响动。要是平常敲烦了,他一定会吼我。
我下意识推门而入,在原地怔忡了片刻,柜子空了,衣服空了,都搬走了……竟连只字片语也不留。
原来昨天打扫屋子,为我做饭,是他仅能为我做的最后的告别。
“皓臣……”我寂寞的抱着自己卷缩成一团,像条被主人丢弃的狗,连哭都没了泪水。
后来,我像疯了一样,给过往的同学朋友打电话,电话一接通就问:“你知道皓臣去哪了吗?他不见了,我不知道他去哪了……”
连续半个月,我没有一天清醒过,只知道要找到原皓臣,我不能失去他!
直到我大学三个闺密找到我。
简琦看我这不成人形的模样,气得打了一盆冷水,从我头顶淋了下去。
“黎洛欣,你他妈清醒一点!不就是个臭男人吗?值得你这样要死要活,你想把我们这些好姐妹给活活气死?!”
我委屈得嚎啕大哭,像是要把以后的泪水全部哭干的狠劲儿。
☆、第10章 西部支教
“我真的喜欢他,从见他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了!为什么……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我?”
卓雅不忍的上前将我抱在了怀里,跟着我一起哭。
“欣欣,你忘了他吧,我们真的不希望你为了一个男人弄成这样子。你看看你自己,活得像什么?生命不是只有爱情,还有很多其它美好的东西。”
曾依农愤愤道:“死男人,敢欺负欣欣!欣儿,你要争气!姐明儿个找个更好的男人给你。别哭了!”
我哭着说:“这辈子,我只要他,只要原皓臣……”
简琦快看不下去了,恨铁不成刚:“你是中邪了还是中邪了?!原皓臣有什么好?除了帅一点儿,脑子聪明点儿,身材好一点儿,才华多那么点儿,又个性了那么点儿……”
简琦越说越觉得不对劲,还没等其她两小伙伴阻止,自个儿消了声。
气压低得快让人喘不过气来,她们没能说服我,结果一个个都垂头丧气的与我排排坐,安静的陪着我。
过了一个白天与黑夜,我没吃东西,她们也跟着我受罪。
我沙哑着嗓音说:“对不起,琦琦、小雅、依农……对不起,我太让你们失望了。我还是喜欢他。”
卓雅拿出纸巾为我擦了擦泪水,说:“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做的对不起我们的事儿还少吗?”
“废话就少说了!”曾依农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一拍大腿说:“这事儿我管定了!你真喜欢他,那就喜欢下去!我替你把他找回来。”
我无奈,绝望:“可是……他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我。”
简琦拍了拍我的肩膀,鼓励着我,说:“当你用生命喜欢一个男人时,他喜不喜欢你,根本不重要!能强他第一次,就能有第二次,强的不行就威逼利诱,总有一款适合他!到时候把孩子一生,他也就认命了。”
“对!”曾依农腾的一下从地板上站起,说:“他的行踪交给我,我大伯在警局上班,让他稍微那么一查,就能搞定!”
依农的话让我死灰复燃,于是重新振作,收拾行囊,随时准备着赶往下一个他所在的城市。
三天后,依农那边传来了消息,给了个确切的地址,打电话说:“没想到他会选择去西部支教,那里条件多甘苦啊?你可想清楚了!”
“嗯,不用想了,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会去的!”
当天,我订好了机票,飞到了西部那边,辗转了好几趟车,才来到一个小镇子上。
去大山里的车一天才两趟,我已经错过了,所以在镇子破旧的小旅馆睡了一个晚上。
那一晚我失眠了,脑子里总是不由自主的想着,见到原皓臣我该说些什么?他现在还好吗?见到我的时候,会不会也有一点点惊喜?
胡思乱想的熬到天亮,我还是第一次一整晚失眠后能如此精神奕奕的,顶着两个实在遮不住的黑眼圈,拖着行李箱,等着公交车。
车里很拥挤,中途上了不少老人,所以起身腾出了个空位。
从小城镇通往大山是修了路的,但并不好走,颠簸得厉害,晃得脑袋都是晕晕乎乎的。
突然车子一个急拐弯,我的身子往左后方一甩,整个车厢响起我的尖叫声,心想着要摔个四脚朝天了,还好穿了安全底裤。
咚的一声,没有预期中的疼痛,而是一个宽厚结实的胸膛,身后传来一道低沉关怀的询问。
“呃……你还好吧?”
我下意识回头看去,眼前一亮,是个年轻帅气阳光型的小伙,留着刺卫头,小麦色的健康的肌肤,穿着很休闲,水洗牛仔裤搭配白布鞋。
“谢谢你啊。”我脸颊微烫,为刚才的失态感到窘迫不己。
这帅哥和原皓臣完全是不一样的类型,原皓臣给人的感觉比较压抑,对自身要求与工作极尽追求完美。
也许是太无聊,帅哥中途与我搭讪了两句。
“你是来这里做支教的吧?”
“我是来找人的。”
“是……男朋友?”
“唔,呃……嗯。”我含糊的两声,他也就没有再问下去。
下车后,帅哥又追了上来问我要了电话号码,说有时间可以联系联系。一路上我都有些不敢相信,难道这帅哥是看上我了?
心中有些美滋滋的,还一边嘀咕:“原皓臣,就你没眼光!我还是有男生会喜欢的嘛。”
其实我真是不太了解原皓臣,就如同我根本想不到他会来西部做支教一样。
步行了十来分钟,终于来到了村子。我给了几颗白兔糖让这一孩子带路。
小孩儿含着糖,提到原皓臣一脸敬佩:“原老师出去干活了,要很晚才会回来。”
“干活?老师还要干活吗?”
小孩儿说:“老师是自己愿意的,昨天还帮哦家插秧哩。”
“噗!”想像不到原皓臣去插秧的样子,不过我又由衷对他感到敬佩起来。
他住的屋子是村干部临时找人搭的,简陋得让人不敢相信。我抱着行李,坐在门口等着他回来。时光一分一秒流逝,天边夕阳西下,红霞燃烧了半边天,与远山那五彩的梯田相辉映,美极了!
天暗了,蛙声伴着草丛里蛐蛐的鸣唱,不知不觉竟靠着门边睡了过去。
迷糊中有人推了推我的肩膀,我揉了揉眼睛,下意识抬头看去。
当看到原皓臣时,顿时什么困意都没了,激动得扑向了他。
“皓臣!皓臣,皓臣……”
他备感无奈:“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