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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灵之异谭-第97部分

小说: 灵之异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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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是《燕彤之歌》,她逼他为她写的。
  “你是妖怪吗?”Jake问。
  黑衬衫终于睁开眼睛笑了:“你见过被人敲破头的妖怪?”
  Jake看着他,手里拨着弦,黑衬衫“哈哈”了两声:“一个言行古怪的家伙,穿着黑衬衫,没心没肺,笑容泛滥——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Jake也笑了,停下手,语气比之前和缓了一些:“你挺让我惊讶的,我想很少有人能从别人的音乐里听出这么贴近对方心境的内容来。”
  “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黑衬衫漫不经心地笑,“这个时代的人太浮躁,连身边亲近的人说话往往都没时间静下心来听,何况音乐?”
  “你也玩儿音乐?”Jake问。
  “我不玩儿,”黑衬衫继续笑,“我只是比较会听而已。比如你今天唱的《Lake of fire》,和你上星期三唱的这首就做了不同的处理,上星期三你大概心情不错,所以整首歌虽然沉浸在炼狱的煎熬里却带着那么一点儿希望,而今天整首歌的气氛都是无比压抑的,你故意用了破音,像把一件脆弱的艺术品狠狠摔在地上,极具破坏性,如果说电影有‘暴力美学’这种说法的话,你的这种演唱方式就是音乐中的暴力美,外行看热闹,尽管台下那帮人对音乐狗屁不通,可还是被你的暴力音乐虐爽了。”
  Jake看了他好半天,然后“哼”地一声笑了:“你他妈就是个妖怪。”
  *——*——*——*——*
  第二天的课Jake还是没能上成,左臂肿了一圈,去医院拍了个片子,骨头有些轻微错位,吊了绷带,两周内没法再弹吉他,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接到了领班打来的电话:
  “这两天你先别过来了,那胖子留了人,等着晚上堵你呢。”
  “给你添麻烦了张哥。”
  “我没事,关键是你,这几天小心着点儿吧,我看那胖子是真毛了,昨晚被那个穿黑衣服的小子弄折了胳膊,放话说再遇着非把那小子捅成蜂窝不可。那胖子我听说是个音乐制作公司的高层,潜过十几个小男星,有几个后来红透了,也没敢把他怎么着,他背景挺复杂,估摸着还沾着黑,你在学校也小心着点儿,就怕他真找人打听着你,实在不行你跟学校请个假去外地住一段时间,反正你家里也不是水衫的吧?”
  “行,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张哥,那就麻烦你跟厉总说一下这个情况吧,我过两天再去皇宫。”
  Jake挂掉电话,从兜里摸出烟来衔在嘴上,沿着街心公园的甬路漫无目的地闲逛,经过昨晚的那片草坪,坐过的地方开着一片指甲盖大小的白色小花儿,晨风里微微摆动。
  Jake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来,静静地吸烟,草坪的对面是高楼林立,灰蔼蔼的遮着天,天空因而小得可怜,然而更可怜的是鸽群,无论怎么飞,都飞不到灰楼之外的天空去。
  Jake就这么坐在这里,吸着烟,看着天空,楼群,飞鸟,听着人们似远似近的怒笑痴嗔的喧嚣,想着过去,现在,未来,数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哼着零零散散的旋律,有时候所有的声音和思绪一下子涌过来,有时候又一下子散开,像包围着孤岛的海浪,反反复复地冲刷着寂寞的礁石,他几乎溺死在海浪里,沉沉浮浮,一整个白天。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话:礼物(3)

  “走不完的路,
  望不尽的天涯。
  在燃烧的岁月,
  是漫长的等待。
  当心中的欢乐,
  在一瞬间开启。
  我想有你在身边,
  与你一起分享。……”
  *——*——*——*——*
  夜灯初上,Jake坐在长椅上不想动,他甚至想就这么死在这儿也好,让身上落满灰尘和鸽粪,身体里开出一朵纯白的花儿来,多讽刺,多和谐,多像这个世界。
  他靠在椅背上,闭着眼,想象着自己已经死了。
  死了不知多久,有人走过来坐在了旁边,一声不响地陪着他一起死。
  这个人死得比他还沉,身上带着青草味儿。
  尸体们的休闲时光被一阵来电铃声打断,Jake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号码,并不认识。
  “霍杰!你小子给我乖乖儿等死!甭以为躲起来老子就找不着你!我告诉你——”
  Jake两根手指捏着机身,淡淡地打断对方的咆哮:“我就在市六院对面的街心公园,你来吧。”
  说完挂断了电话。
  “甭在这儿待着了,那胖子的人很快就能找来。”Jake偏头对旁边那人道。
  旁边那人仍旧穿了黑衬衫,虽然款式和昨天那件不同,但穿在他身上始终都透着一股子散漫慵懒的味道。
  “你还真想死在这儿啊?”黑衬衫笑着问他。
  “我今儿观察了一天,觉得这地儿不错,”Jake从兜里掏烟盒,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有树有草,还有花,那边是马路,人来人往的也挺热闹,仰脸儿就能看着天——我连死的时候的姿势都想好了,就躺着死,枕着草,看着天。”
  黑衬衫递了一根烟给Jake,自己也叼了一支,在烟雾里露着白牙笑:“这地儿不好,天太小,盛不下你。”
  Jake笑了一声:“哪儿能盛下我?”
  黑衬衫歪头看着他,只管叼着烟笑,好半天才道:“有没有遗言要交待?比如遗产分配,遗物馈赠什么的?”
  Jake长长地吹出一口烟:“除了音乐,我什么都没有。”
  “唔,说得不错,像每一个在梦想里绝望的少年。”黑衬衫弹着烟灰,零星的火屑仿佛一闪而逝的眼神。
  “滚吧,烦你了。”Jake笑着转开头。
  “你欠我根烟,唱首歌还我吧。”黑衬衫不客气地道。
  “蹬鼻子上脸。”
  “反正你马上要死了。”
  “……想听什么?”
  “就你在酒吧登台唱的第一首歌吧。”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每个黄昏心跳的等候,是你无限的温柔。每次面对你的时候,不敢看你的双眸,在我温柔的笑容背后,有多少泪水哀愁……”
  轻沉沙哑的声音融进了晚风里,苍木萋萋,翡草旖旎,人间灯火,夜色无迹。
  “……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暂时漂泊,无法停止我内心的狂热,对未来的执着……”
  黑衬衫支着下巴靠在椅背上,二郎腿跷得漫不经心,黑的眼睛沉在黑的夜里,一动不动。Jake忽然发现周围所有的声音全都消失掉了,一切安静得可怕又难得,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此时此刻停下来竖耳聆听他的歌声,这种感觉……难以言喻地令人激动和惊叹,音乐需要倾听和关注,需要理解和信任。
  “拥抱着你oh my baby,可你知道我无法后退,纵然使我苍白憔悴,伤痕累累……”Jake扯着嗓子吼起来,声音放出去,风树和鸣。
  肥佬的人不明原因地并没有找到街心公园来,Jake甚至没有接到肥佬的第二通威胁电话,整个晚上水杉市都安静得离奇,群星闪耀的夜幕下显得圣洁又安谧。
  “恭喜你,能继续活下去了。”黑衬衫在第一缕晨光照到长椅上时笑着对Jake说。
  Jake疑心他这话一语双关,但还是向他伸出了手:“我叫霍杰。”
  黑衬衫在他手上看了一眼,笑道:“艺术家的手,从手相上看,前途无限。”
  “不和艺术家握个手?”Jake不常开玩笑,此时却语气轻松。
  “我在想自己的名字,”黑衬衫笑着伸出手握住了Jake的,“敝姓宫,宫律。”
  宫律,这名字不错,在古代就是音律的意思。
  “说到手相,”Jake收回手,掌心带着青草的温暖,“算命的说我是天煞孤星,克亲克友,连我养的狗都被我克死了,这样的艺术家是不是惨了点儿?”
  “至少你的音乐还活着。”黑衬衫笑道。
  没有得到类似别人给的那样的安慰,但Jake觉得莫名熨帖,于是也就莫名地发出了邀请:“这周末我们学校举办音乐节,要不要来看?”
  黑衬衫看了看他用绷带固定着的胳膊:“你还能弹吉他?”
  “我可以再找个吉他手。”Jake是主唱,而且水杉音乐学院从不缺会弹吉他的学生。
  “好。”
  *——*——*——*——*
  直到音乐节开始的前一天,Jake才想起自己忘记告诉黑衬衫他所就读学校的名字。
  音乐节的会场三天前就已经布置就绪,接下来的时间供参演者彩排串场,Jake和他的几个同学组成的乐队被安排在了中午彩排,事实上当他们到达会场时,相关负责人员都跑去吃午饭了,几个人调好乐器合了两遍表演曲目,效果并不理想。
  “学校这破音响用了快十年了,还他妈舍不得换,音质太差劲了!”贝司手兼副主唱抱怨。
  “咱们的歌放出去全成噪音了。”键盘手也道。
  “阿杰,你找的吉他手呢?”鼓手问Jake。
  “大概吃饭去了。”Jake的左臂仍然吊着绷带,但他还是背来了自己的吉他。
  “我靠,咱们还饿着肚子呢,他倒是不着急!”
  “你们也先去吃吧,”Jake敲了敲麦克风,喇叭里发出刺耳的噪声,“我调一下机器。”
  另几人也觉得暂时没办法再练曲子,相约着去了学校的食堂。
  Jake坐到混音器旁调整设备,花了十来分钟才终于调到了最佳状态,一抬头,见黑衬衫正伸着一只手在架子鼓上东摸摸西摁摁,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样子十分悠闲。
  “在台下看和离近了看,这些玩意儿给人的感觉还真是大不相同。”黑衬衫转过头来冲着Jake挥了下手,笑出一口白牙。
  Jake还是第一次在白天里看见他,就像是“这些玩意儿”一样,和黑夜所见大不相同,他还是那副休闲打扮,还是那副散漫慵懒的样子,可大概是由于正午过于浓烈的阳光的缘故,光影里的这个人,总有种几近透明的不真实感。
  Jake抓了抓头发,骂了自己一句变态,对个男人还能观察这么仔细,然后问黑衬衫:“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个学校?”
  “我嗅到了摇滚猛男的味道。”黑衬衫笑,走到麦克风前面立住,对着话筒语声深沉,“下面有请摇滚巨星Jake霍为大家演唱他在学生时代的音乐节上一炮成名的歌曲,《完美生活》。”
  这首歌并不是Jake他们这次要演出的曲目,Jake坐在混音器后的椅子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看着黑衬衫自个儿在麦克前玩儿的投入。
  “嗯咳,《完美生活》。”黑衬衫学着Jake的语气,可惜丝毫不像,“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只因这胸中燃烧的梦想。青春的岁月放浪的生涯,就任这时光奔腾如流水……”
  阳光下微尘团舞,如生命短暂的流萤,如碎影缭乱的时光,清酥的声音跳跃在光尘上,温柔灿烂,逸世静好。
  Jake从出神到入神,由悸动到倾动,这变化让他战栗,他起身走过去,打开琴盒,抱了自己的吉他,站到贝司手的麦克前,弦声滚滚地涌出来,像蓝橙酒汇聚成的汪洋大海,波涛晴澈,卷着星光,空旷浩瀚,沓潮咏吟。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体会这欢乐爱恨离别。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这是我的完美生活,也是你的完美生活……”Jake清沉沙哑的声音一经加入,就像氢遇到了氧,天翻地覆般的化学反应绽放出一连串令人惊骇的火花,从没有哪两道声音能如此和谐相溶又各自分明,如同用最精良的混音器将幽远天堂和古沉地狱混合修饰后创造出的灵籁。
  除了音乐,我什么都没有。Jake觉得这句话应该换个说法:除了音乐,什么都无须再有。
  算命的说他是天煞孤星,他的父亲,母亲,哥哥,爱犬,初恋的姑娘,一个接一个地永远离开了他,他爱音乐,从懵懂记事起就爱,可这条音乐之路他走得异常艰难和痛苦,他关于音乐的记忆里,充斥了为挚爱之人离去的鸣泣,这使得他的梦想悲凉又孤独,他并不轻易绝望,因为他一直都活在令人绝望的命运中。
  直到今天。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钟情的音乐里其实处处都涌动着梦想与青春热血,它们闪着光,就像眼前在阳光里飞舞的微尘,他一直试图伸手去抓,可要抓住实在太难,不如就这么站在阳光里,只要阳光在,微尘就不会停歇,只要音乐在,梦想就不会沉寂。
  空无一人的会场不知何时闻声进来了几位过路的学生,站在场边看了一阵,然后进场找了座位坐下,有的挟着下午上课要用的书本,有的端着吃了一半的饭盒,还有的本是来拣不小心踢飞到这里的足球,一坐下就没再离开。
  “……我多想看到你,那依旧灿烂的笑容。再一次释放自己,胸中那灿烂的情感……”
  Jake继而发现,黑衬衫很会选歌,每一次选的歌都有着恰到好处的微妙。
  这小子就他妈的是个妖怪,Jake心道。
  会场里的听众不知不觉间多了起来,吃饭去的贝司手、鼓手和键盘手回来的时候,半个会场都是黑压压的人头,几个人惊呆了半晌,然后往舞台的方向赶去,听见不断地有人在低声议论:
  “那个穿黑衬衫的是哪个系的?”
  “能跟霍杰合到一起的声音可不多,这小子挺厉害!”
  “黑衬衫的那个长得好帅啊!”
  “这两人的声音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般配啊!在一起吧,在一起!”
  “我觉得吧,他们俩的声音就好像是原装的剑和剑鞘,配在一起严丝合缝,天生一套,就像是只为了彼此才存在的一样。”
  ……
  有了键盘手、鼓手和贝司手的加入,气氛一下子就热了起来,Jake让出了贝司手的位置,站到了黑衬衫的旁边去,黑衬衫好像是玩儿嗨了,一首接一首地抻着Jake唱,一支麦克风站不下并排的两人,两人就面对面地侧身站在麦克两旁,视旁人若无物,心无旁骛地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纵情享受。
  从温暖如春天的《时光》唱到隐逸闲放的《世外桃源》,从迷茫躁动的青春民谣唱到狂野叛逆的朋克摇滚,这两个人似乎不知疲倦,引得鼓手也开始嘶吼,贝司跟着摆头,键盘陷入迷乱,汗水抛洒向舞台,台下群情涌动,会场塞得爆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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