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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部分

重生之殿堂乐队-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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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前奏也太好听了吧?”
    “我要学吹笛子!”
    昙花一现的竹笛前奏稍纵即逝,舞台上灯光幽深,转向靛蓝。
    一个声音忽然出现。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一排光柱从舞台后升起,照向夜空。
    “ye!”
    荧光棒挥舞,歌迷们瞬间沸腾!
    “你对自由的向往!”
    曹吾抱着木吉他,灯光亮起,他站在台前,目光幽深如湖水。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歌迷们的欢呼声很快就变成了一片合唱。
    这首蓝莲花虽然才上架两个多月,但已经飙升到酷猫等音乐平台的播放量排行榜榜首了。
    这是首男女老少都喜欢的歌。
    它歌唱的是自由。
    孤独是人类唯一共通的情感,自由则是生命唯一共通的追求。
    曹吾歌唱着,在舞台上发着光,在唱起这首歌的时候,他是孤独的,他是自由的,他就是自己的帝王!

第三百六十四章 客串
    “镜头,走。”
    “给特写。”
    “cut!过了!”
    章磊从监视器后起身,带头鼓掌:“恭喜黑洞乐队杀青啊!”
    剧组工作人员和演员都跟着呱唧,凑热闹。
    魔都演唱会结束后的第二天,黑洞乐队就前往了南昌,此行他们是为了客串一部电影。
    章磊是个演员出身的导演,正在拍一部讲述少年流浪,找寻自我题材的公路电影。
    他是何旦的好朋友,这部电影是他们俩一起投资的。
    因此,何旦也是发动了身旁的好朋友,来为这部电影帮忙,黑洞乐队就是来客串一组角色的。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农村少年自学吉他,怀揣梦想,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个歌手。但因为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不干活,他被村里人不齿,被父亲嫌弃。
    后来,他偷了家里卖麦子的钱,独自前往魔都,想要考进专业的音乐学院学习音乐。
    他在火车上被偷了钱包,追小偷跑下火车,却被小偷同伙打了一顿,身无分文的流落在了陌生的城市。
    他决定靠着自己的吉他继续前往目的地。
    然而,因为他唱得实在不怎么样,卖唱挣不到钱,他只能在路边烧烤摊上捡人家吃过的剩饭来吃。
    摊主大姐可怜他,就请他吃了碗饭,让他在烧烤摊唱歌。
    然而,他唱的歌太老,唱功也很差,不光没有为烧烤摊招揽生意,反而还烦走了不少客人。
    一个驾车穿行华国的流浪乐队正好在这里吃饭,听到他唱歌,也唱了一遍。
    同样一首歌,双方唱出来完全不是一个水平,少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能力的不足,惶恐,羞愧,愤怒的情绪驱使他和流浪乐队打了一架。
    但不打不相识,他也和流浪乐队认识了。
    流浪乐队得知他是准备前往魔都考音乐学院,便好心告诉他,艺考的时间已经过了,想要考只能等到明年了。
    他们好奇少年为什么连艺考时间都不知道,就敢一个人跑出来考学,但少年却不回答他们。
    流浪乐队刚好准备前往下一座城市,表示可以把他带过去。
    少年和乐队坐着车,一路歌唱着来到了下一座城市。途中,他还对乐队中的女贝斯手产生了一丝情愫,但却没敢说出口。
    此后,少年又经历了两段旅程,最终,他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故事的结局中,灰头土脸的少年在学校大门前驻足良久,看着青春靓丽学生们进出学校,却默然离开了。
    这是一部典型的文艺电影,注定不会卖座,所以,章磊才拉不到投资,自己掏钱拍摄。
    出演这部戏的演员没有一个明星大腕,但很多都是话剧出身的实力派。
    片中唯一出名的,就是客串流浪乐队的黑洞了。
    章磊自己说是想表现贫富教育差距,以及通过互联网认识到阶级壁垒的普通人的无力感。
    曹吾是挺喜欢这个剧本的,但他不喜欢那个结局。
    章磊设计的最后一组镜头是少年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霓虹间穿行,背着吉他来到了大桥上,一辆车经过,他的身影消失,随后传来了落水声,意思是少年自杀了。
    曹吾不喜欢这个结局,他认为,既然少年敢于独自一人闯入陌生的城市,并且一路历经曲折,来到了目的地,他是不缺勇气的,这样窝囊的死去是对他的侮辱。
    而章磊却告诉他,在剧本设计时,这场旅行本身就是一场死亡之旅。
    少年的灵魂早就已经死在了那个村子里,上路的只不过是他的躯壳。
    他偷了家里的钱,从家中离开,代表着他舍弃了家庭和亲情。途中他虽然喜欢流浪乐队的女贝斯手,却没有开口,则代表他舍弃了爱情。
    最后的离开,代表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从他踏上旅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开始死亡了。
    章磊是导演,这也是他的作品,旁人无法决定。
    但曹吾还是建议设一个开放性的结局,最后结束在少年站在大桥边会更好,最好远处东方的天空亮起些鱼肚白,给观众留一些幻想空间,不要那么冰冷残酷。
    不管是不是出于礼貌,章磊还是表示曹吾的建议很不错,自己会考虑一下,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他手上,采纳不采纳曹吾就不知道了。
    虽然只有二十几个镜头,但还是拍了四天才拍完。
    流浪乐队的戏份虽然少,但对整部片子还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乐乐还是这部戏名义上的女主角,虽然她连一句台词都没有,只有八个镜头。
    她代表着美好,代表着主角最后一次燃起生的希望,却又被他亲自扑灭的痛苦。
    主演是个十九岁的小伙子,还在华戏念大一。
    他长得不好看,甚至还有点丑,但天赋极佳。
    曹吾他们过来的时候,他的戏份已经拍了大半了。
    或许是还在戏里的缘故,第一次在片场看到他时,曹吾吓了一跳。
    他那种孤独的气质,像极了曹吾预想中的少年。
    章磊是个很好的导演,因为他就是演员出身,很懂得如何调动演员的情绪,在表演方面给了乐乐很多指导。
    负责拍摄这部戏的摄影指导是著名文艺电影导演贾柯的御用摄影师,在他的镜头下,乐乐焕发出了从未有过的美丽。
    就连她自己看到拍摄出的画面后,都有些不敢相信。
    演戏和拍电影无论是对于曹吾还是乐乐他们,都是很新奇的体验,这次他们玩得还挺开心。
    当晚章磊做东,请他们吃了顿饭,为他们送行。
    不过看到何旦也赶了过来的时候,曹吾就知道这顿饭一定不简单。
    果然,酒足饭饱,章磊便借着酒劲儿,向曹吾提出邀请,请他为电影做配乐了。
    曹吾只是略想了下,就答应了。
    制作一整部电影的配乐,对他而言也是一次挑战,这不只是拿出一两首那么简单。
    配乐是电影与观众之间的桥梁。
    就像是恐怖片的核心一大半在恐怖配乐上一样,好的配乐,能够比画面和表演更先触动人心。
    曹吾喜欢这个故事,也喜欢章磊他们正在做的事。
    他们是一类人,都在做一些自认为有意思的事。

第三百六十五章 哥们服了
    “兄弟,你这是帮了我大忙了,哥敬你一个!”章磊倒满了一杯酒,端了起来。
    他的酒量是出了名的好,曹吾早已从何旦那里有所耳闻,两人前后喝了快有两瓶,曹吾已经有点晕乎了,他却还神清目明。
    “说这话就见外了”曹吾仰头将酒干了,灼辣烧心的蒸气升腾,让他舒了口气。
    章磊帮他添满酒,说道:“我想要的是尽量突出一种孤独感,一种和社会脱节,想融入却无从下手的无力感。”
    “魔都对于少年是有象征意义的,就像音乐一样,它并不是个具体的地方,它是虚幻的。在少年的幻想里,魔都是他母亲的故乡,代表着天堂。”
    “但实际上天堂并不存在,就像他母亲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农民,真实的魔都也只是个更大的村子,幻想的破灭和现实的残酷是他绝望的主要原因,配乐里要着重描写这一点”
    曹吾揉着太阳穴,听得头疼。
    他看了看章磊身旁听得认真的男主演,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叹道:“弘毅,老章这是要把你往死里玩儿啊!”
    王弘毅的笑容有些怪异,他在揣摩着角色的情绪,这会儿有些乱。
    章磊哈哈笑了声:“弘毅的潜力还很大,这角色他是吃进去了,我特期待最后那场戏,他能有什么样的表现。”
    曹吾无奈道:“你丫就是个变态,写出这么个拧巴人物来,不是成心给人添堵么?添堵也就算了,连个名字都不给人家。”
    “哎!对喽!”章磊有些得意的说道:“就是不能有名字,有了名字就局限了。他就是个少年,一个藏在每个人心中的少年,每个人都能从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你们搞文艺的整天琢磨这些,不怕脑袋憋大么?”
    “脑袋憋大倒无所谓,只要不脱发就行。”
    “靠!”
    曹吾喝了两杯酒,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轮廓。
    “这部戏,配乐不能复杂,不然就抢了。”
    章磊颇为认同:“没错,我的想法也是以自然声为主。”
    曹吾问王弘毅要过他随身带着的剧本,上面已经被他做满了花花绿绿的标记和注脚。
    曹吾边翻边说道:“我准备按照主角的情绪走,少年第一次大的情绪波动是从家里跑出来,到上了火车那一段。这里的他还是怀有憧憬的,生活化的场景也很热闹,编曲上面可以丰富一些,体现他欢快,充满期待的心情。”
    “最大的情绪转折点在他卖吉他那段,那里是他崩溃的重要节点,可以用快板节奏的管弦乐,通过渐强来烘托他逐渐疯狂的内心。”
    “和流浪乐队分别的那一段,是整个故事的温情点,但底色还是黯淡和绝望的。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女贝斯手了,这次告别就是最后的永别。”
    “对了,这里我建议可以加一段用木吉他做主旋律的歌。他将女贝斯手偷偷塞给他的两百块钱塞进口中,仿佛那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佳肴,那两百块钱将带着她的体温,化入他的血肉当中。老章,你在写这段的时候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真变态!”
    “哈哈!好意思说我呢?高级动物你都能写得出来,理解不了这?”章磊笑问:“你说加歌,加什么歌?带词儿的吗?”
    “带,弘毅,借你吉他用用。”曹吾冲王弘毅伸手。
    戏里的少年造型就是一直背着那把木吉他,王弘毅为了培养人物感觉,戏外也随时带着把木吉他。
    拨了两下琴弦,找了找感觉,曹吾眯起眼睛,简单的和弦从他指间缓缓流淌而出。
    “不是你,亲手点燃的,”
    “那就不能叫做火焰。”
    “不是你,亲手摸过的,”
    “那就不能叫做宝石。”
    酒桌上聊天的众人安静了下来,看向这边。
    章磊有些诧异,因为哪怕让他这个外行听来,这两句歌词也太过直白,太过没有章法,直白到不应该从曹吾的口中唱出来。
    长久以来,黑洞乐队的歌为人们称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歌词。
    此前哪怕是最直白的那首垃圾场,也有“吃的都是良心,拉得全是思想”这样深刻的歌词,更不用说像高级动物那样的神来之笔了。
    而且,这曲调也有点怎么说呢?
    难听,但又不只是难听这么简单。
    他搞不清楚,只能继续往下听。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这颗心就稀巴烂!”
    曹吾半闭着眼睛,加重了扫弦的力道。
    “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诶!”
    也不知是酒喝太多还是什么原因,曹吾的嗓音有些沙哑,好几个音都在破音的边缘颤抖。
    但在座的众人都却都因为这嘶哑的歌声而动容,心悸不已。
    尤其是王弘毅,在听到第三句后,他就微张着嘴巴,双目失神,陷入了恍惚。
    “不是你,亲手所杀的,”
    “活下去就毫无意义。”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这颗心就稀巴烂!”
    “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诶!”
    曹吾扫着琴弦,闭着眼睛,仰头唱着,面上不知是酒气还是情绪翻涌,变得通红。
    “嘶!”章磊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歌词有点狠啊!
    一旁的王弘毅忽然闭上眼睛,低下头去,身子止不住的微微颤抖着。
    但众人的注意力都在曹吾身上,没人注意到他。
    “今生今世要死!”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章磊忽然捏起了拳头,他听懂了。
    回头看去,他发现,身旁的王弘毅已经泣不成声,只能用手捂住眼睛,拼命的压住哭声。
    他入戏了。
    章磊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后背。
    这孩子,是个天生的演员。
    在座的对剧本都很熟悉,故事所要表达的内涵大家也都明白。
    因此,对于王弘毅的失态,大家都能够理解,这是少年挥别了爱情,决定踏向终点的时刻。
    吉他声停歇,王弘毅的情绪逐渐平复,桌上一片安静。
    章磊默默的倒了杯酒,双手端起,冲曹吾认真道:“哥们服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金陵
    曹吾只是做了个腹稿,配乐工作的真正开展,得等章磊把第一版片子剪出来以后了。
    看到成片以后,曹吾才能确定章磊的整体思路,再对配乐细节上进行调整,而且这活儿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完成的。
    牛莉从美国回来了,她和索尼音乐谈了一下黑洞第二张英文专辑的宣发工作,还顺便参加了公告牌音乐奖的颁奖典礼。
    公告牌音乐奖,顾名思义就是公告牌杂志举办的音乐奖,它也是美国国内最重要的音乐奖项之一。
    黑洞获得了最佳新人的提名,但因为获奖希望比较小,加上又要准备演唱会,因此黑洞便没有出席,只是委托牛莉参加了颁奖典礼。
    最后结果不出所料,最佳新人被一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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