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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重生之殿堂乐队-第45部分

小说: 重生之殿堂乐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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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摇滚乐,多几种音乐风格,就能多吸引一批粉丝,何乐而不为呢?
    三个舞台按照dou、rye、me区分的编号,对应七音符的前三个。
    中央的dou舞台是主舞台,除摇滚外的其他风格音乐都会在这个舞台上表演。
    rye、me两个舞台则都是摇滚舞台,黑洞乐队的舞台就是rye,刚好和beyond在一个舞台上。
    “家驹哥!”
    曹吾刚到舞台后方便看到了黄家驹等人,便开口打招呼。
    “嗨!你们好啊!”黄家驹抱着吉他,笑着点点头。
    “这是beyond乐队,我昨天认识的朋友们,黄家驹,大飞,阿毛,机车仔。”曹吾介绍道。
    乐乐一躬腰:“叔叔们好!”
    黄家驹等人当时脸就绿了。
    牛莉在一旁看到,捏了捏乐乐的屁股,笑道:“喊哥哥!”
    大飞猛点头:“对,对,音乐人不分大小。”
    乐乐回头用眼神质疑,是在开玩笑吗?
    曹吾赶忙岔开话题:“你们怎么来这么早?”
    “早点来调试乐器啊!”黄家驹弹了个音,道:“对了,你们是在我们后面演出吧?那刚好一起调音,把参数告诉调音师,他好统计。”
    曹吾他们来的已经算晚了,大部分乐队都已经到了舞台后方。
    当然,如果不是昨天一直排练到凌晨,他们也早过来了。
    “when i“m walking dowreet,”
    “当我走在大街上,”
    “all the glass boxes round n“ round,”
    “我被周围的玻璃盒子团团包围,”
    ……
    黄家驹和乐队成员一起排练着演唱曲目。
    或许是这个世界音乐风格的缺失,黄家驹这首歌的编曲明显变成了迷幻摇滚的风格,呢喃,迷离,完全没有了原版硬派的金属感觉。
    曹吾听得有些别扭,不过倒不是因为不好听,只是听到的和记忆中有些偏差,让他有些不习惯而已。
    一曲唱罢,黄家驹得意的问道:“怎么样?阿吾?”
    “宝刀不老!”曹吾由衷赞叹道:“基本功扎实,编曲风格多变,尤其是你这嗓子,绝对不减当年。”
    “哈哈!搞得你听过我当年唱歌一样。”
    曹吾犹豫了下,还是问道:“家驹哥,你为什么没写粤语摇滚呢?”
    黄家驹想了想,道:“我年轻的时候倒是写过,不过都忘了,现在写不出来……而且,人们已经习惯听英文和国语的摇滚了,现在的粤语歌手基本上都是民谣和流行圈的,粤语摇滚……唉!还是算了,没人听的……”
    曹吾有些震惊,他不敢相信这句话是从黄家驹口中说出来的。
    “你怎么知道没人听?”他错愕问道:“而且,没人听就不唱了?”
    “唱歌,不就是给人听的么?”黄家驹也惊讶道:“而且。想出专辑,就要唱大家喜欢的歌啊!”
    曹吾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一脸失望的摇了摇头:“你真的是老了。”
    黄家驹理所当然道:“我都快五十岁了,当然老了。”
    曹吾摆了摆手,一句话都不想再说,转头便走。
    黄家驹一脸懵逼:“这小子,怎么回事儿?说翻脸就翻脸?”
    入口通道处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正在准备的乐队纷纷伸长脖子探望,却是滴血琴弦乐队的六个人过来了。
    和商演和晚会不同,音乐节上欢乐的气氛对于音乐人来说,就是一场盛大的节日。
    在这里可以和粉丝近距离接触,可以和音乐上的朋友一起玩音乐,没有人能够拒绝这场狂欢。
    因此,即便滴血琴弦的登场时间是在下午,但还是早早便跑来后台了。
    他们和其他人一样,穿得很普通,不存在什么演出服之类的东西,六个人都是简单的t恤加牛仔裤的搭配,最多加了件外套。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都没有拿乐器,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帮他们运送,这也是一流乐队在音乐节上唯一的好处了。
    滴血琴弦乐队六个人的人缘都挺不错,而且他们本就是从音乐节上脱颖而出的,很多后台的乐队都和他们认识,他们便随意的坐在相熟的朋友身旁闲聊了起来,完全没有一点所谓的名人架子。
    苗小凤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老朋友,迈步走去。
    后台比较拥挤,他侧人让人时不小心和一个人撞了一下。
    “不好意思……”苗小凤下意识的道了声歉,下一刻抬眼看向撞到的人,他却愣住了。
    “没关系。”那人低声回了句,给他让开了位置。
    苗小凤却没有继续前行,而是盯着那人,眼神炽热,伸出手来:“你好,我叫苗小凤,能认识一下吗?”
    那人有些疑惑,但还是礼貌的伸出手来,点点头道:“你好,我叫卢青松。”
    双手刚触及,便像电打般分开了,因为他们真的被电打了。
    不知是卢青松还是苗小凤身上带着静电,两人刚握手,便听到了啪的一声。
    而这股静电像是直接打进了苗小凤的心里,他感觉心脏都要麻痹了,忍不住在心底狂呼:“好可爱的男孩子!”

第一百零二章 广州音乐节(三)
    被苗小凤的眼神盯得有些不自在,卢青松倏的缩回了手。
    发觉自己的举动有些不合时宜,苗小凤尴尬的咳嗽了下,道:“咳……卢青松,很好听的名字……那个,你也是玩乐队的?”
    “是啊是啊!”
    巴图的大脸杵了过来,他一脸激动的伸手攥住苗小凤的手,一顿猛摇:“偶像啊!我可太喜欢你们的歌了,我兄弟还买了你们的新专辑!”
    说着,他把曹吾也拽了过来。
    曹吾好奇的看着面前这个清秀的大男孩,暗自比较了下,发现对方至少要比自己高出半个头。
    一米八几的身高,身材却很匀称,丝毫不显单薄。
    深陷的眼窝让他的一双眸子如同湖水般清澈深邃,高挺的鼻梁下方是薄薄的嘴唇,在白皙的皮肤映衬下愈发显得粉润。
    很明显,滴血琴弦乐队的走红和这位大帅哥的颜值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你好,我们是黑洞乐队,很荣幸能和你们同台。”曹吾笑着伸出了手。
    “你们好。”苗小凤重又恢复了如沐春风却又带着点距离的笑容,伸手和曹吾、乐乐握了握,一触及分,继而惊讶道:“哦!原来你们就是黑洞乐队,我听过你们的歌,太厉害了。”
    “真的?”乐乐高兴得蹦了蹦,没想到滴血琴弦都听过咱们乐队的歌!
    “当然!我是你们的粉丝!你们到目前为止发的所有歌我都听过,我最喜欢那首《别来纠缠我》,听着太过瘾了。”苗小凤没有乱讲,他确实很喜欢这个今年新出现的年轻乐队,只是他没想到这么快就会碰面。
    “你就是曹吾吗?那些歌都是你写的?”苗小凤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落在了曹吾身上,他隐约能够察觉,面前几人总是有意无意的将这个平平无奇的男孩围在中央。
    而那个叫卢青松的可爱男孩子居然下意识的躲在他身后,自己有这么可怕吗?
    发现这一点后,他见到看好的年轻乐队的兴奋之情也消散了不少。
    “你们这次准备唱什么歌?梦回唐朝?还是别来纠缠我?相信自己很适合,气氛肯定会很好。”说着话,他的眼神不由自主的往曹吾身后的卢青松身上飘去。
    察觉到他的眼神,卢青松皱了皱眉,又往曹吾身后挪了挪。
    “不,是一首新歌。”曹吾想了想,稍带着一丝落寞道:“一首粤语歌。”
    看到卢青松的小动作,苗小凤嘴角抽了抽,挤出一丝笑容:“哦,是吗?那很厉害啊……”
    又随意聊了两句,他便匆匆离开了。
    走出不远,苗小凤懊恼的砸了下掌心,暗自嘀咕:“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突然对一个男生有心动的感觉?是我单身太久了吗?我可是直男啊!不对,肯定是错觉!”
    然而,他此刻的脑海中却忍不住回想着卢青松那一双秀美的眸子和小鸟依人般躲在曹吾身后的样子……
    啊!天呐!我这是疯了吗?
    检票通道开始放人了,已经有歌迷来到广场上,兴奋的举着自拍杆拍照了。
    离演出开始还有一个小时,离黑洞乐队上台还有两个半小时,曹吾叫过队员们,抓紧排练,不愿浪费一点时间。
    牛莉在一旁看着他们的排练,眼神中有些担忧。
    时间倒退回昨晚酒店的房间中。
    曹吾的提议遭到了牛莉的强烈反对,演出前临时换歌是件很麻烦的事,不光是排练时间不够的问题,主办方也要调整节目时间,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
    然而,曹吾的态度却很坚决。
    “莉姐,乐乐,巴图,青松,你们是知道的,其实我一开始就打算唱那首歌,但临时却换成了现在的这首。你们问过我为什么,但我没说。”
    “其实,那时候的我还不敢确定一件事,然而,现在,那件事我已经确定了。”
    “我知道,乐队不是我一个人的,对于我临时改主意的事,我向你们道歉……”
    “但是,这首歌是我来参加广州音乐节的初衷,我来广州,就是想在舞台上唱出这首歌,给一个人听。”
    牛莉揉着太阳穴:“我能问问是唱给谁听吗?”
    “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
    房间内沉默了片刻,卢青松率先打破了沉默:“那就换吧!我支持你,反正琴谱我已经练熟了。”
    曹吾感激的看了看他。
    “行!那就换呗!”巴图一拍大腿道:“那首歌的鼓谱又不难,而且我们都排练过两天,一晚上应该可以突击赶出来,乐乐你说呢?”
    “你都没问题,我当然没问题啦!”乐乐满不在乎道:“我的贝斯更简单,就当个根音战士就好啦!”
    “谢谢……”曹吾认真道。
    说罢,几个人齐齐看向目瞪口呆的牛莉。
    身上一软,瘫倒在床上,牛莉哀嚎道:“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签了你们这群祖宗啊!”
    “莉姐,帮帮忙呗!”曹吾笑道。
    “就是,就跟主办方说一声,就把演出曲目换掉就行,反正时长都差不多。”卢青松也劝道。
    牛莉还在犹豫,乐乐见状,直接一头杵了过来,抵在她胸口扭来扭去,撒娇道:“哎呀!好姐姐!你就答应了吧!”
    “去去去!”牛莉抱着她的脑袋推开,无奈道:“我真是醉了,你们赶紧排练,我去联系主办方!”
    ……
    后台处,看着排练的乐队,牛莉暗自叹了口气:“非要把那么好的一首歌换掉,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一个小时根本不足以放进所有的人,但三个舞台前已经围满了人,整个广场也人满为患了。
    舞台周围围着一圈铁栅栏,保安警卫们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守在栅栏前,防止激动的人群冲击舞台。
    时间到了,舞台上,主办方负责人上台宣布演出开始。
    他是个戴着黑边眼镜的中年男子,看上去有些斯文。
    拿着话筒走到台前,他并没有做长篇累牍的发言,因为他深知歌迷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一手指向观众,他直截了当的大吼道:“欢迎大家来到广州音乐节!大家等急了吗?那么就请大声告诉我!这里是哪里?”
    观众齐声欢呼:“广州!”
    “你们来干什么?”
    “听歌!”
    “听什么歌?”
    “摇滚!”
    “好的!那就让我们用欢呼声请出开场乐队,天兵!”
    “哇吼!”
    如果能够从高空俯瞰,就可以看到,黑压压的人群如同海浪般涌向舞台正前方,保安大哥们甚至得踩在栅栏上才能挡住人潮的涌动!
    音乐节开始了!

第一百零三章 广州音乐节(四)
    天兵乐队是一支在圈内小有名气的二流摇滚乐队,发行过四张专辑,现场有不少人都听过他们的歌。
    乐队中的吉他手是个老炮儿,混迹摇滚圈多年,上台后直接来了段solo,眼花缭乱的指法瞬间点燃了全场,所有人和他一起高唱!
    “你伤透了我的心!”
    “最后一次看你的眼睛!”
    音乐节的气氛从一开始就进入了高潮!
    明明在家听cd就好,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为什么还要跑来音乐节上吃苦受累呢?
    答案是气氛。
    和演唱会一样,音乐节聚集的是兴趣爱好相同的同好者,在这里,大家都一样,都是冲着好听的音乐来的,每个人都是知己。
    你可以肆无忌惮的大喊大叫,乱蹦乱跳,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而不用担心旁人的目光,因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
    在这种场合下,歌曲本身的魅力会被放大到极致。
    天兵乐队原定是唱两首歌,但两首歌后,歌迷们兴起,高喊“encore”,主办方眼镜男见状,临时决定,让他们再唱一首成名曲。
    那是一首现场一半人都会唱的歌,现场挥舞的手臂汇成一片海洋,天兵主唱唱嗨了,直接丢开话筒,纵身一跃,跃向人海。
    落地前,他被无数双手托举起来,像是躺在由无数只手组成的垫子上,被运往人群后方!
    他们之后是一支以轻摇滚闻名的乐队,轻柔的音乐让兴奋的人群稍稍平静了些,换上了结伴而来的情侣们抱着互啃。
    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又结束了一遍排练,曹吾抬头擦了擦汗,却看到黄家驹和队友已经开始准备上台了。
    “阿吾,我要上台了!祝我好运吧!”黄家驹走到曹吾面前,举起手掌,仿佛根本不记得方才曹吾不合时宜的举动一般。
    曹吾愣了下,还是和他击了下掌。
    黄家驹笑了笑,挎着吉他往台下走去。
    其实冷静下来以后,曹吾也察觉到自己方才的举动不太合适了。
    他也说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或许是在经历过和偶像见面的狂喜后,却忽然发现面前的人压根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人,这种反差让他有些接受不了吧?
    黄家驹看着台上正在演出的乐队,眼中泛着光。
    现在在台上的是个叫做六眼飞鱼的三流乐队,这也是主办方的安排。
    其实,beyond这支乐队是没有资格登上广州音乐节的,他们没有经纪公司,也只发行过两首歌,还是自费录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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