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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重生之殿堂乐队-第64部分

小说: 重生之殿堂乐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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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zjj。
    zjj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市,专走乡间小道,虽然路不太熟,经常要停下来问路,但曹吾还挺享受这种感觉。
    就比如曹吾正在行驶的这条乡荫小道,道路平整,一侧青山,一侧绿水,不远处稻田中还有耕牛在劳作,这是在城市中绝看不到的原生态美景,如果不是路比较窄,不太好停车,曹吾真想停下来好好拍几张照片。
    开出去不远,曹吾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背着巨大旅行包,戴着遮阳帽,拄着手杖前行的身影。
    是个徒步的背包客。
    放缓车速,曹吾驶到近前,放下车窗看了看,是个中年大叔。
    “大叔!要不要捎您一段啊?”曹吾笑问道,他看到大叔已经满头大汗了。
    大叔看了眼前面,略一迟疑,便爽朗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曹吾停下车,让大叔坐了进来,车里凉爽的空调让大叔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喝道:“舒坦!”
    “您真有毅力,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徒步啊?”
    “嗯!”大叔掏出水瓶喝了口水,笑道:“我这才刚开始呢!我准备一路走到西藏去!”
    “呦!那您可太有勇气了。”曹吾赞叹道。
    “你呢?开车去哪儿?”
    “去新疆,上大学。”
    “自驾游?你也挺厉害啊!”
    和大叔闲聊着,继续往前走,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大叔便道:“差不多了,就把我放在这好了。”
    “还有十来公里就到xx镇了,我把你放呗?”
    “不啦!”大叔笑道:“能在你车上凉快凉快,我就已经很满足啦!我得趁着路好走,多练练脚力,不然什么时候能走到西藏去?”
    曹吾停下了车,大叔下车道了声谢,却没关上车门,低身问道:“要不你也停下吃点东西吧?我带着吃的呢!”
    想了想,曹吾点头道:“也好。”
    他把车往前开了开,停在了一个岔路口的边上,便和大叔一起在路边找了块草多树大的地方席地坐下。
    大叔掏出了包里的饼干,桃酥,八宝粥之类的方便食物,热情招呼。
    曹吾也不客气,拿起来就吃。
    虽然老爸叮嘱他在外面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但刚才在车上聊天,他感觉这大叔并不是个坏人。
    吃了点东西,大叔话匣子也打开了,忽然聊起了自己。
    “小曹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大岁数,却突发奇想,要徒步走去西藏吗?”
    “为了梦想吗?”
    “嘿嘿!一部分吧!咱们刚认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呀!最多再活三年喽!”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鸟儿歌唱绿色,”
    “小径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无畏的洒脱,”
    “oh,你比寂寞更快乐,”
    “比普通更独特,”
    “爱你的人呐,永远记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绽放璀璨花朵,”
    “爱你的人呐,永远在这。”
    ……
    歌声平淡却真挚,大叔忽然红了眼眶,低下头去,但很快便抬起头来,用最灿烂的笑容回应。
    一曲唱罢,大叔鼓掌笑道:“好听!你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还好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曹吾笑道:“这是专门为您写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惊喜,继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录下来,在路上听。”
    “当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举着手机,将整首歌录了下来。
    “太谢谢你了,今天能够碰到你,我真是幸运!”
    大叔要继续上路了,曹吾也将前行。
    临别前,大叔送了曹吾一瓶矿泉水。
    “我没文化,但常听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这辈子能碰到一次,是缘分。你送我一首歌,我没什么能还的,就送你一瓶水吧!如果有机会,下辈子我再请你喝酒!”
    扶着方向盘,沿着小路继续开着,大叔的身影早就看不到了,
    那瓶普普通通的矿泉水,就放在档杆后的储物盒中,曹吾估计自己会将它一直保留下去。
    哼着刚才唱的那首歌,曹吾指尖敲打着方向盘,那首歌是他刚才有感而发,随手写得。
    正如他对大叔说的那样,那是为大叔写的歌,他不会将它拿来商用,最多是当做一段记忆,记录下来。
    死亡虽然让人惧怕,但也会让人看清许多东西。
    大叔的话与他这两年逐渐产生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天让他重生一次,为什么不去体验更多不同精彩的人生呢?
    于是,他才选择了遥远的新疆作为自己大学四年生活的地方。
    人生在世,就是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才对得起自己呀!
    前方,道路没有尽头,曹吾还在路上。
    就这样走走停停,已然是半个月过去了。
    曹吾穿过了不同的城市,乡村,终于进入了sx省境内。
    中华广袤的地理环境从饮食条件就能够看得出,最近两天曹吾已经吃了好几顿面食了。
    不过他很喜欢面食,加上一路走来,挑馆子已经有了些经验了,选的面都很好吃,即便顿顿吃,他还是觉得没吃够。
    今天他打算直接开到长安市,领略十三朝古都的风土人情。
    而且,从这里开始,他就不打算一个人走了。
    因为再往前的地理环境导致聚居地间的距离会大大增加,他需要上高速了。
    长安市的美食很多,而且羊肉美食已经开始增多了,让曹吾美美过了把瘾。
    他计划在这里停留两天,一边联系包车去gs省的人,一边游玩。
    他在汽车站附近转了一圈,和那些跑小车的司机混熟了,请他们吃了顿饭,让他们介绍个靠谱的客户,出钱多少不是问题,主要是得安全,还得有驾照。
    那些司机都是地头蛇,有自己的圈子和客户群体,而且曹吾只是接顺路的一单,不抢他们生意,办事还上道,因此很上心,很快就帮他联系到了不少客户。
    根据给出的条件,曹吾选中了一个,是个女孩。
    和他一样,那女孩也是个将要报道的大学生,只不过她是去兰州上大学。
    见面那天,是女孩的妈妈送她过来的。
    她妈妈的腿不太方便,走路一瘸一拐的,但眼神很是犀利,
    她盯着曹吾上下打量了好久,将女儿拉到一边,用她以为的小声嘀咕着,但曹吾却听得一清二楚。
    “丫头,要不咱换个车吧?沃后生剃个光头,看着不像个好怂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欧阳玉阁
    曹吾有些哭笑不得,就因为发型,自己就被归类到坏怂的范围里去了?
    女孩身材高壮,胖乎乎的很有肉感,听到妈妈这样讲,她哈哈大笑起来:“人家是大学生,咋到了你嘴里头,就成了个坏怂了?”
    她妈妈仍有些担心,连连絮叨:“要不还是等一天,等你刘叔回来送你得行?”
    “刘叔回来得撒时候了?这人就是刘叔介绍哈的,再说就半天时间,到地方我姐就来接我,你有撒不放心的么?”
    曹吾走上前来,笑着掏出身份证来,说道:“阿姨,你要是不放心,你就看看我身份证,我是香城人,要是我没把你女儿安全送到,你报警都行。”
    女孩锤了锤曹吾的肩膀,硬气道:“就这娃的身板,我一人能放挺两个,你就薄担心了!”
    那阿姨这才作罢,又拉着曹吾嘱咐了半天,这才放他们上路。
    “你妈妈挺疼你的。”曹吾开车驶入车道。
    “嗯啊!我屋头就我一个娃,不疼我疼谁?”sx人性子直爽,说话都直来直去,女孩拉上安全带,问道:“你叫撒名来着?”
    “曹吾。”
    “咦?跟我喜欢的一个乐队主唱一个名。”女孩偏头看了看他,惊讶道:“呀!长得也像得很!你该不会就是那个黑洞乐队的曹吾吧?”
    曹吾笑了笑,不在意道:“我知道那个人,经常有人说我像他,不过他可没有我这么酷炫的发型。”
    “哈哈!你这光头还算发型呢?”女孩锤了他一拳,哈哈笑道:“你这么一说,确实不太一样,你比他白,也比他胖点。”
    她手劲儿还挺大,曹吾揉了揉胳膊,忍不住吐槽道:“你这么喜欢锤人,干脆叫铁锤妹妹好了。”
    “诶?你咋知道我小名的?”女孩惊喜道:“我大名叫范冰冰,小名就叫铁锤!我哥哥姐姐都叫我小名,铁锤妹妹!”
    曹吾差点没握稳方向盘:“你叫范冰冰?”
    “嗯啊!是不是有点土?不过名字嘛!爹妈起的,就是个代号,叫什么是什么吧!”
    这个世界中没有范冰冰这号明星,但和记忆中对照,曹吾还是有些无语。
    不过范冰冰却是个话痨,找着他攀谈:“你多大了?”
    “十九。”
    “那比我小,我二十,你微信上说你是去新疆上学?上大一吗?”
    “嗯。”
    “那你得管我喊学姐,我都该上大三了,你吃锅巴不?”
    ……
    范冰冰的嘴一路上都没停过,曹吾开着车,精神极了,半点瞌睡都没打,就是耳朵快磨出茧子了。
    好容易到了地方,将范冰冰卸在目的地,她还意犹未尽。
    “我请你吃饭吧!你开车这么辛苦,顺便介绍我姐给你认识,是个大美女哦!”
    开了一天车,曹吾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闻言便点头道:“说地方。”
    “你往前开,左拐,直走……到了!我打个电话啊!喂!姐!我都到啦!你快下楼!咱们去吃饭!我带了个大帅哥给你认识!”
    有时候大大咧咧的性子的确能快速消融隔阂,让人迅速熟悉起来,就像曹吾经过这半天的相处,已经感觉和这胖版范冰冰认识好久了。
    诚如范冰冰所言,她姐姐的确挺漂亮,但也就是普通lv的漂亮而已,还没到让曹吾惊艳的地步。
    不过这姐妹俩的性格倒是真像,都挺自来熟,嘻嘻哈哈的没个正行。
    “你好,我是她表姐,我叫杨蜜。”
    “杨幂?”曹吾吓一跳:“哪个幂?”
    “蜂蜜的蜜,怎么?听起来很怪吗?”
    “不怪,不怪,听着就很甜,是个萌妹子的名字。”曹吾擦了把汗,这姐妹俩名字可真够厉害的。
    “哈哈!铁锤妹妹,你朋友真会说话!”
    “哎呀!都说了在外面不要叫我小名。”范冰冰道:“他叫曹吾,是去新疆上学的,自己一个人从香城开车过来的,厉害吧?”
    “曹吾?怎么跟那个歌手一个名?”杨蜜疑惑道。
    “长得也挺像呢!”
    “确实有点像,但没有那个曹吾帅。”杨蜜拍了拍曹吾肩膀,哈哈笑道:“我说话直,你别介意啊,其实你也不错,但跟我偶像比还差点。”
    “不敢不敢。”曹吾无奈点了点头。
    “冰冰,想吃什么?”
    “吃羊肉啊!我早就想老马家的羊肉了!”
    “行,曹吾,我给你指路,你往前开。”
    她们口中的老马家是一家专做羊肉的馆子,羊肉,羊汤,羊杂,都有,所有的羊肉都是从宁夏运过来的盐池滩羊,在当地还挺出名,吃饭还得排队。
    好容易等到位置,几人坐下,铁锤妹妹便熟门熟路的点了一堆东西。
    等位时间长,但上菜倒还挺快,肉一上来,杨蜜便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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