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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重生之年代纪事-第2部分

小说: 重生之年代纪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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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思蕊突然想起她空间里除了零食好像还有许多大米,她主要生活的地方还是在这个年代,而这个年代最缺的就是粮食,正好可以把粮食拿出来填补家里啊。

    想到这儿闫思蕊不自觉的勾起嘴角笑了起来,她兰姐爱团购,去年光大米就团购了5袋,每袋都还是20斤一袋的重量,毕竟兰姐家人多,消耗自然也就多,这个数量倒也够她们家吃,而闫思蕊完全就是凑团购的。

    当然,这些团购不光只有大米,面条也不少,她记得面条团购回来后她就一直没吃,估摸着也有个30袋吧,一会儿再进空间确认一下。

    她爱吃零食,家里的饼干小面包也有不少,螺蛳粉新疆炒米粉也挺爱吃的,家里都有存货,水果也还有一些,以前倒还不没觉得有什么,老怪她兰姐买些乱七八糟的,现在可真是谢谢她兰姐了。

    说到团购,她这个空间能收快递,是不是也能收外卖啊,如果她继续买,只要快递员送到家门口她自已拿进来就行了,这样就不会缺粮食了。

    哪怕这些都能成,可又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她卡的存款并不多,贴补一阵没啥问题,可贴补久了她也没那么多钱啊,毕竟红色时期可是有十年之久啊。

    而且刚才也没确认这间屋里能不能上网,网线还在不在,如果有网线,那是不是还要交网费,电费以及水费。

    她白得的这个空间和她在里了解到的空间完全不一样,要面对的问题有些多,看来还真需要花些时间去了解和发觉这个空间的用法了。

    刚才的干脆面吃的她有些口渴,刚起身准备进屋喝水,就被门口的喧闹声吸引住了。

    “今天湖边的人真多,幸好咱们去的早,抢到个好位置,不然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春芳端着盆说到。

    “对啊,明天咱还是早点去。”春花也觉得今天出门早是一个很明智的行为。

    两人一进屋就见到朝着里面走的闫思蕊,便问到:“小姑,你今天好点了吗?”

    闫思蕊回头,看到是自已的小侄女春芳,点头回答到:“好些了。”

    “小姑,你是要喝水吗?来,我给你倒,别喝凉的。”春芳说着话就把手上的盆递给了春花,然后三两步朝着闫思蕊的方向给闫思蕊的水壶里又加了一些热水,“小姑,试下水温再喝。”

    “好。”

    倒不是闫思蕊拿乔欺负她小侄女,而是她家的情况挺复杂的,人口实在太多。

    她娘叫王大丫,今年已经55了,按农村来说,都已经是当奶奶的年纪了,为什么到了这个年纪还要生下她呢,这就要从家里的孩子们说起了。

    王大丫大儿子闫思国早年村里征兵,直接就报了名去了部队,当兵后除了每月往家里寄10块钱以及信件外,几十年里就没回过家。

    大女儿闫思红是家里的老四,成年后嫁到了隔壁大队,走过去要1个多小时,不远但也不近,要经常回家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年节才能见到。

    二女儿闫思霞老五,因为念过高中嫁到了县城里,并且在工厂上班,虽然县城也不远,走过去也只要一个多小时,(和大姐相反的方向),可人家要上班,也没时间经常回来,也就过年,再就是她娘王大丫去每月去县城取钱的时候,想见她就去见一面,要是不想见也是直接回家的。

    小儿子闫思勇老六和老大一样年纪满了年纪村里征兵就去当了兵,一去许多年,和老大一样,除了每月的信和10块钱外,也没回过家。

    而留在家里的是王大丫生的第二胎,也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二儿子闫思文和三儿子闫思武,两人不光年纪一样,娶媳妇也直接订在了年头和年尾,所以两人生的孩子也就只有半岁的差别。

    老!二家的媳妇叫季红英,大儿子闫刚16岁,大女儿闫春芳14岁,二儿子老三闫明12岁,小儿子闫乐5岁。

    老三家的媳妇叫张翠红,大儿子闫平15岁,大女儿闫春花13岁,二女儿闫春香11岁,小女儿闫春秀9岁,小儿子闫华8岁。

    哪怕只有兄弟俩留在家里,这家里的人从来就没有少过,嘚亏还有原主的记忆,但当初发烧还是有影响的,名字都熟悉,可就是对不上每个人的脸,为了不认错,闫思蕊着实是花了一翻工夫,在最短的时间里让名和脸对上号。

    至于王大丫怀上原身,这完全是个意外,当时是在年后,也不知是怎么了,许多孩子都在湖边玩水,这不就发生意外了吗,她爹为了救村里的几个孩子牺牲了,而她娘哭晕了过去,一醒来,大夫告诉她怀了原身。

 第4章 饭点

    按理说当时的王大丫已经有50了,再生一个身体哪里吃的消,而且家里的孙子已经有好几个人,都当上奶奶多少年了,当时的二媳妇季红英又刚怀上了闫乐,这时她再生就有些不合适了,可王大丫力排众议,在闫乐出生2个月后,原主也跟着出生了。

    和家里人的反应不用,王大丫得了一个小闺女很是欢喜,她从前就觉得儿子们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一个个全是白眼狼。

    而王大丫年迈才得一闺女,自然就养的精细了一些。就算是在这种缺衣少食的年代,也没苦过原身,从出身到现在5岁了,就没穿过旧衣服,更不提家里的家务了,连最简单的鸡都没喂过。

    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儿就是拿个小凳子坐在门口等王大丫回家。

    可不要小看农村家里5岁小孩的劳动能力,喂鸡扫地洗碗,没一样是这个年纪干不了的,所以说闫思蕊养的实在是好。

    而原主因为出门少,皮肤养的跟个雪娃娃一样,白里透红还带着些许的婴儿肥,一双大大的眼睛就足够吸引一众人了,穿的衣服也从来没打过补丁,颜色也尽量往能买到的亮色去买的,整个人娇娇软软的,说话的声音又软软糯糯的,真是可爱的没法啊。

    关键是这张脸和她前世长的一模一样,可又比前世的她多了一点古灵精怪的活泼劲,让人见过后都忍不住夸她几句,就连她自己也很喜欢这具身体给她的感觉。

    这个应该是原生家庭的影响吧,毕竟她和原主差的就是一个幸福的童年。

    可养的再精细也抵不住生病,药也吃了针也打了,可这人吧还是没了,倒是便宜她了。

    喝过水,闫思蕊放下水杯,还舔了舔嘴唇,现在的人喝的都是井水,在井水还很清澈的年代,这水喝进嘴里都带着一些甜味,可惜没茶叶,不然泡茶来喝口感应该也很不错。

    春芳看着闫思蕊把水喝完,还舔了舔嘴唇,不由的就笑了出来,随即还摸了摸闫思蕊的头说到:“小姑你自个玩啊,时候不早了,我先去做饭了。”

    “好,我也去帮忙。”

    她又不是真的小孩子,让她去玩,她就真的去玩了,她本来啥都没做,这会儿只是做饭而已,她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闫思蕊生怕春芳会拒绝,直接走进了厨房,随即问到:“咱们今天吃啥呀。”

    这问题也是白问,每天不是白菜炖土豆,就是土豆炖白菜,再加个红薯稀饭。

    菜单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随即闫思蕊就听到春芳的回答:“白菜炖土豆,再煮个红薯稀饭,再切点小咸菜就行了,小姑你先出去吧,灶屋里还有春花春香和春秀,人再多就挤不下了。”

    要知道农村的灶屋里除了一个灶能放上2口锅外,还有一堆稻草以及一个大水缸,还有一个大柜子里面是用来放粮食和调料的,里头还能有一大块空地。

    挤不下?怎么可能挤不下。

    还过她来这里已经半个月了,这半个月的时间她了解的很清楚,家里小辈都是疼她,其中二哥家的几个孩子最疼她了,让她出去不过也是因为厨房做饭又热又脏而已,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看春芳这样,她心里也还挂念着空间的事儿,便说到:“那行吧。”

    春芳听到闫思蕊的回答,哭笑不得:“哎,一会儿乐乐回来让她陪你玩儿啊。”

    “好。”闫思蕊应声答应到。

    闫思蕊出了灶屋便进了她和王大丫的住的屋子,关门前还朝着外面看了看,确认没人后便锁上了门。

    随即一个闪身又进了空间,刚才的快递她随手就扔了进去,这一晃半个月但又恍如隔世,一时间实在是想不起来这快递里面到底是什么,现下便有些心痒痒的想拆掉。

    闫思蕊进空间后,直接徒手就撕开了快递的包裹,随后看清了自已购买的东西,辣条,还是10包。

    呵呵,你说说你呀,怎么就那么爱吃零食呢。

    闫思蕊扔了快递袋,又去厨房洗了下手,当即就打开了一袋辣条吃了起来,“这辣条的味道是真好啊。”

    一边吃着辣条拿起刚刚随手就放在餐桌上的手机,一个软件一个软件的看了起来。

    经过一番确认后,网是能用的,既然有网那肯定是有电,水她刚才也有打开过确认也是能用的,那这个家里网,电,水都没有断,这就相当于是一个移动的房子啊。

    忽然间,她想起了之前囤的那些米面,家里的条件就算好,可还是缺粮食,如果能把这些大米拿出来,不就能暂时解决温饱的问题了吗?

    闫思蕊放下手机,快步进到厨房,她记得米都放在厨房的储物柜里,零食都还在原处放着在,那粮食也应该还在原处。

    果然,闫思蕊打开柜门就看到了整整5袋米袋,不由间喜从心来,“太好了,这么多大米够吃好久了。”

    “可这样怎么拿出来呢。”

    闫思蕊刚才太过兴奋,显然现在被这个问题能难住了,哪怕有大米,她一个小孩子也不好拿出来啊。

    闫思蕊拖了一袋大米出来,打开米袋,就算拿不出来闻闻味儿,看看它也是好的。

    可谁知刚用剪刀剪开包装袋,满袋的米虫密密麻麻的,不由地鸡皮疙瘩就起来了,看来这米还是放的时间太久了,不然也不会长这么多虫。

    她并没有处理过这样的情况,但也听说过米生虫了晒太阳就能把虫给晒出来了,可她空间也没太阳啊,窗外屋外全是灰雾,太阳也照不进来,看来要吃这大米还是要把她给拿到外面才行。

    不由得就有些泄气了,“该怎么办呢。”

    “蕊蕊,吃饭了。”

    嗯?闫思蕊一个激灵,她这个空间居然还能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闫思蕊赶紧出了空间,回道:“哎,来了。”

    做饭本就老两样,加柴火和水煮就行了,两个锅做饭快的很,此时的春芳春花已经把饭都盛好了,见闫思蕊出来,便说到:“小姑,你在家里吃饭啊,我们送完饭就回来。”

    “我也一起去。”说着也不让两人拒绝,拎着她娘的水壶就往前走。

    春芳和春香赶紧跟上脚步,生怕掉了队。

 第5章 出门

    春芳和春香刚拎着做好的饭菜和水出了门,回头闫思蕊就看见回家的闫华、闫明和闫乐,随即就被姐妹两给抛弃了,强硬的留在了家里。

    闫思蕊一脸惋惜的回了屋,跟在三人身后好奇地问到:“你们是怎么把饭点卡的这么好的啊,饭才刚做好,你们就回来了。”

    三人回来后先到后屋舀水洗手,听到闫思蕊的问题,闫华回到:“每天都是这个时间点做饭啊,大家都是这个时间吃,闻着饭香就回来了。”

    闫乐看了看闫华、闫明也点着头说到,“对呀,王婆婆家的米饭好香,我在挖蚯蚓的时候就闻到了,赶紧跑回来了。”

    刚才进屋的时候就把蚯蚓倒进了鸡窝里,不过今天早上的收成不太好,下午还要再去一次才行,奶说了,把鸡养的肥肥的过年杀着吃,他也能多分一块肉了。

    “那你们下午还出去吗?”闫思蕊问到。

    闫明点了点头说道:“下午还要割猪草呢,小姑你也想出去吗?”

    想啊,她当然想,她现在想出门都想疯了,自从这具身体生病后就没出过门了,对于这个村的一点印象全都来自原主模糊的记忆,她再不出去转转只怕过段自己记忆没了,她走在自个村都要迷路呢。

    闫华听了闫思蕊的话,一时间不敢答应,他和闫明是去割猪草,那边太脏了,如果把小姑弄脏了估计奶要骂他们的。

    此时闫明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也没搭话。

    闫乐倒是没想这么多,直接问到:“小姑,你要跟我一起去挖蚯蚓吗?可有意思了。”

    她可不信挖蚯蚓能多有意思啊,不过能出门就行:“那下午你出门时带上我。”

    闫华此时打断到:“小姑,你不午睡了吗?”

    对呀,闫乐也想起来小姑有午睡的习惯,闫思蕊当即摇头:“我不午睡了,以后都不午睡了。”

    闫华不管闫思蕊要不要午睡,但跟着闫乐出门也不脏,去就去呗,但他还是叮嘱到:“最好在奶回家之前回来。”

    闫思蕊明白闫华的意思,立即点头:“知道,保证很早就回来。”

    闫乐见闫思蕊做保证,他也立即向闫华说到:“我也保证,很早回来。”

    闫华看着眼前的两个小不点说的话,一个字都不信,一个5岁的孩子一玩就会忘形,哪里还记得时间,他小时候就这样,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他到时候去提醒一下就行了。

    闫华记的倒是很清楚,但他显然忘记了自己也是一个8岁的孩子。

    对于后屋四个孩子的对话,在厨房盛饭的春花,春秀一个字都没听见,此时她们盛好了剩下的饭菜,端了出去随即大喊:“吃饭了,你们吃不吃的。”

    见三人已经把手洗好了,闫思蕊立即回到:“我们来了。”

    闫思蕊重生以来活动范围以家为中心,不超过50米,老早就想出去转悠了,可惜她娘盯的紧,她去哪儿都要跟在一起。

    母爱啥的来的太猛烈,让她有些窒息感,幸好春种来了,她这才有时间一个人待一会儿,现下她终于能出门了,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

    春花见闫思蕊这么开心便问到:“小姑,什么事儿这么开心啊。”

    闫华和闫明同时一个激灵,生怕闫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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