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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花开不多时-第6部分

小说: 花开不多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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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一阵微风拂过,吹动了他的头发,散发着柠檬草的味道,驱赶了夏日的燥热。
  于是,那天晚上,回宿舍以后,沈宁攸便鼓动我说:“美美,我们一起加入吉他社吧!”?

☆、(八)

?  江北大学的社团很多,街舞社、吉他社、动漫社、日语社、棋牌社、科创社。。。。。。
  某个星期五下午,据说是社团招新报名的截止日期,各大社团都在紧锣密鼓的宣传造势,上百个社团在江北大学最长的一条马路两旁支帐篷拉横幅摆摊,一个挨着一个整齐排列。
  宁宁拉着我挤进人群之中,那场面好不壮观:每一个社团前面都站了一排老社员,他们尽情展示自己家的特色,十八般武艺各显神通,有负责表演的,有负责吆喝公关招揽新生的,气氛好不热闹。
  那群魔乱舞的架势看得我们眼花缭乱,两边不停有人把各式各样的宣传单塞到我们手里。
  “师妹,来我们动漫社看一看吧!”
  “师妹,欢迎来羽毛球社!”
  “师妹,登山社登山社!”
  刚从高中时代革命时期的“旧社会”解放出来的我和宁宁,还不了解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社会”大学生们的热情,当我在心里赞叹:“原来大学生活是如此绚丽多姿啊,原来除了读书还有这么多好玩的活动啊,原来大家是不是都打了鸡血喝了红牛啊!”
  然后,我们俩就被迎面而来的两个头戴鸭舌帽、脚迈太空步,一身宽垮裤和酷闪亮片的男生拉了过去。
  “师妹师妹,来这边来这边,我们是街舞社,江北大学十佳社团。师妹想不想学跳舞啊?你看你身材这么好,长得又这么有明星气质,一看就是学街舞的好材料,不学街舞多可惜,赶快来报名加入我们街舞社吧,赶快赶快!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呦!”一个师兄拉住沈宁攸滔滔不绝。
  我们着实被那阵势震撼到了,宁宁含羞带怯地接过报名表。我转头看了看街舞社的摊位,但见里面“藏龙卧虎”、“莺歌燕舞”,深感自己的气场着实难以融入其中,有一种人鬼殊途的担忧,遂欲拉着宁宁飞步快闪。
  宁宁看出了我的心思,正要对递给她报名表的那个学长说:“学长真的不好意思我天生没有舞蹈天赋,缺少艺术细胞,从小唱歌走音,跳舞错拍,就连做广播体操都会顺拐”云云,婉言拒绝之。
  谁知,还没等她开口,那两个男生的目光竟然瞬间从她身上跳过,锁定在我身后的某处。
  咦,什么情况?
  我和宁宁一齐错愕地转过头,看到,一个女生正站在我们身后。
  然后,那两个男生立马绕过宁宁走到那个女生旁边,以比刚刚更加热情的姿态,把刚才对我和宁宁讲过一遍的话,对那个女生又讲了一遍:“师妹师妹,来这边来这边,街舞社街舞社,江北大学十佳社团哦!看你这么有明星气质,身材这么好——”
  我去!这都什么人啊?
  在我因突如其来的“失宠”而愤愤不平之际,只听那女生说了一句吊炸天的话:“Sorry,我只参加吉他社。”
  听到“吉他社”三个字,沈宁攸瞬间异常激动,她立马凑上去问:“同学,我们也要去吉他社,一起去可以吗?”
  我拽了拽宁宁,意思是让她不要过分热情。
  没想到,那个女生竟然很友好地同意了。
  原来她叫孟甜,也是大一新生,历史系。
  她说自己认识吉他社的社长,不一会儿,便熟门熟路地把我们带到了吉他社的摊位。
  当见到社长本尊,宁宁一眼就认出了他,不正是那天在操场上唱《爱我别走》的那个胖胖的男生。
  孟甜介绍他给我们俩认识,我和沈宁攸也分别做了自我介绍。
  社长名叫马超,大三计算机学院的师兄。
  得知我们都还没有加入任何社团,马超连忙热情邀请我们加入吉他社。
  见到有美女驾到,摊位里面的一个男生连忙凑过来和我们套近乎:“师妹,要入社吗?咱们吉他社可是十佳社团之首呦!”
  “社团里的 number one?”宁宁兴奋地问。
  “当然!而且啊,咱们家绝对是帅哥靓妹最多的地方,更是咱们江北大学成百上千家社团当中,一道独树一帜的风景线呐!”男生说话腔调阴阳怪气,语言文邹夸张,一副舍我社其谁的架势。
  不一会儿,原本在马路上表演的两个男生也抱着吉他凑了过来,还边走边弹边唱了起来:“师妹师妹你们看过来,吉他社的表演很精彩!”
  “哦,很精彩!”
  “我们社长他特别帅”
  “哎,特别帅!”
  “美女美女你别走开!”
  “喂,别走开!”
  “不要对我们不理不睬!”
  “喂,别不理睬!”
  两个人rap一唱一和,十分搞怪自嗨。
  我觉得他们超无聊,宁宁却被他们逗得忍不住直傻笑,孟甜倒是见怪不怪,开始在一旁和马超闲聊。
  “超哥,庄莘呢?”孟甜问道。
  “哦,庄啊,他今天有事,刚走。你找他?”马超说。
  “呃,没什么事,只是我昨天打他电话打不通。”
  “是嘛,那有可能。他这两天都很忙,社里的事也没空管。”马超解释说。
  “电话是打不通地,莘哥哥手机一准关机。”正在跟我和沈宁攸介绍社团特色的那个男生听到他们的谈话,神秘兮兮地插话说:“哎,男人啊,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心累!”说完还学刘德华唱了起来:“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生。。。。。。”
  “又和女朋友吵架?”孟甜瞬间反应到。
  “你看看你看看,莘哥不愧是公众人物,他的家事,连新生都知道!”那个男生和另一个社员故作面面相觑。
  听他这么一说,孟甜忽然变得略有所思,心事重重。
  我不知道他们口中的主人公究竟是哪位“大人物”,一脸疑惑。
  然后,只听宁宁小声在我耳边说:“他们说的庄莘,我们见过。你记不记得那天,在传播系宿舍楼前吵架的那对情侣?”
  “啊?原来是他!”我惊呼。
  恕我真的孤陋寡闻,不知道那个庄莘是何等传奇人物。不过短短十几分钟,我算是看出了这个社团真是藏龙卧虎、牛鬼蛇神。不由得在心里暗叹:“这吉他社还真是‘独树一帜’啊!”
  当我们再次见到庄莘的时候,是在吉他社的迎新晚会上,地点在吉他社社办。
  那天,我也见到了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魏蜀!
  我们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孟甜早就到了。她和马超,还有摆摊那天我们见过的两个男生,正在门口招呼新生。
  孟甜见到我们很兴奋,忙拉着我和宁宁往里走。
  “喂!有美女来喽!”孟甜拍了一下前面一个人的肩膀。
  那男生一回头,我立马大呼:“我见过你!”
  “啊?是嘛?”他惊讶地问。
  “在哪?”孟甜也好奇。
  我突然回想到,那天宿舍楼前的场景,不知该如何回应,遂转头看向沈宁攸。
  谁知,却看见,宁宁的脸通红,连脖子都是红的。
  这个花痴!
  庄莘长得确实蛮帅的,我发自内心地说,应该是大部分女生会一眼迷上的那种类型。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当年江北大学公认的校草。不过。。。。。。。他不是我的款。
  正当我在心里暗自嘲笑沈宁攸那个不争气的花痴时,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的款,他竟然。。。。。。出现了!
  他骑着白马。。。。。。不!是驾着七彩祥云,不!是拿着好几十个五颜六色的气球,从吉他社门口走了进来。
  他径直走上幻灯片屏幕前,拿起麦克大喊了一嗓子:“孟甜!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瞬间,全场立刻安静了下来,下一秒钟,等大家反应过来,所有人便都跟着起哄,喊:“答应他答应他!在一起在一起!”
  当即,一盆冷水顺着我的心脏哗啦啦泼下来,哗啦啦流到五脏六腑。
  与此同时,还有一盆冷水,正在半山腰的路上,即将扣到另一个人的头上。
  半分钟后,只听孟甜不带任何感情地说:“魏蜀,对不起,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然后,她一个人跑了出去。
  于是,那天的迎新晚会,以魏蜀的告白为开幕,以孟甜的中途离去而不欢而散。
  仅仅过了不到三天,关于孟甜的第二场狗血镜头就再次上演了,那天沈宁攸依旧充当路人甲的角色,地点依旧是在宿舍楼下,不过不是在上次的传播系,而是在历史系女生宿舍楼下。
  那天的场面实在是有些混乱。
  我猜,沈宁攸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去还书给孟甜,竟会碰见她宿舍里有人吵架。
  她站在门外的时候,宿舍门口已经围了一堆人,只听到孟甜宿舍里传出一个女生的声音:“告诉你,以后离他远点!”
  然后,另一个女生说:“你管不着!”像是孟甜的声音。
  两秒过后,屋子里一声闷响,只见,孟甜从宿舍跑了出去,同时,另一个女生也追了出来,紧随其后。
  沈宁攸一眼就认出,那个女生是吴娜,上次和庄莘吵架的那位。
  到了宿舍楼下,两个人又吵了起来,沈宁攸见状试图上前劝阻,谁知那个女生走过来推开她说:“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请你让开。”
  之后,两个人越吵越凶,不断引来路过的一大群人围观。
  “他是我男朋友,胃痛不痛,跟你有什么关系?”
  “有没有关系,都不需要向你汇报!”
  “他是我男朋友!”
  “对啊,他的确是你男朋友。可你除了和他吵架,惹他生气,把他折磨到大半夜在酒吧喝得烂醉犯胃病之外,你还会做些什么?”
  “那都是我们两个人的事,跟你有半毛钱关系吗?”
  “对啊,所以,我关不关心他,也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你。。。。。。你怎么那么不要脸,你算他的什么人啊?你有什么资格?”吴娜气冲冲地指着孟甜大喊。
  “我有没有资格,又不是你说了算。”
  “我就是说了算!”
  “关你屁事!”
  于是,就这样,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面对面吵了十多分钟,直到庄莘赶来。
  “娜娜,别闹了——”庄莘边说边拉她往外走。
  “谁闹了?你说啊,你们到底有什么关系?”
  “行了,你别无理取闹!”庄莘吼她。
  “谁无理取闹?”
  “走,跟我回去!”
  “我不走!”
  “行了,够了啊!”庄莘脸色瞬间冷了下来,拽着吴娜往外走。
  他们走后,沈宁攸听到孟甜自言自语地骂了一句:“他妈的真是个受虐狂,早晚被那个神经病折磨死!”?

☆、(九)

?  他们又闹分手了,一年之内,他早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
  每次都是吵架,吵到身心疲惫,然后分手,然后和好,然后又吵。循环往复,就像一次又一次轮回。
  这次他们吵架之后,庄莘将手机关机两天,吴娜并没有跑去找他。
  最后,她出国的消息,第一个知道的人竟然是孟甜。
  孟甜告诉庄莘这个消息的时候,他还在酒吧,在舞台上唱《爱我别走》。
  庄莘坐在湖边的草地上,将易拉罐拉环的铁片一下一下地划在手臂上,鲜红色慢慢从伤口里渗出,他却没有任何感觉,过了一会儿,血不再向外流,一阵刺骨的疼痛感竟猛地侵袭而来,血液在空气中渐渐凝结,凝结。夜晚的凉风吹过,疼痛仿佛愈加强烈,如一股股狂风巨浪,在心室里肆虐翻滚,最终,再次转为麻木。
  这一晚,他耳边一直回响着那句话:“庄莘,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分手,你记住。”
  “庄莘,可算找到你了!我找你都快找疯了,你真的在这里。”孟甜拍了拍他的肩膀,她瞥到满地的空酒瓶,她坐到他旁边,忍不住责怪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胃不好,别喝这么多酒行不行?”
  想到他今天一定心情很差,孟甜没有像以往那样大声骂他白痴、自虐,她想了想,放低声音,语气温和地说:“算了,就算喝酒也别一个人喝嘛,也不叫上我,怎么说我也算——”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旁边的人竟然一头倒在她身上。
  孟甜愣了两秒,然后才反应过来,原来庄莘喝醉了。
  她叫了他两声,想要扶他起来,可庄莘没有回应。然后,她扶他躺着,把他的头放在自己膝盖上。
  初秋夜晚的湖水边,一阵阵晚风吹过,夹带着丝丝凄婉的凉意,狗尾草在风中摇曳,庄莘始终没有什么动静。孟甜以为他是睡着了,用手扯了扯他身上的外套,又摸了摸他的额头,叹了一口气,对着夜空轻声说:“你说你傻不傻。。。。。。”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甜几乎都要睡着了,却听到他喃喃地说了一句:“一切都结束了。”
  那天晚上,孟甜第一次看到庄莘除了胃痛之外,也会痛哭失声,第一次看到,这个照亮自己黑暗时光的男孩,在他内心深处那些隐藏已久的痛楚。
  而她对这个男孩的心疼,似乎也随着那晚的凉风,一阵阵地,渐渐浸入身体,袭上心头,强烈而透彻。
  其实,孟甜和庄莘认识并不久,就是在一年之前,也是一个秋天的晚上。
  那天,她第一次去那个酒吧,她喝了很多酒,醉得一塌糊涂,迷迷糊糊在卡座上睡着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披了一件外套,她抬起头,看见自己对面坐着一个男孩,他正抱着一把吉他,低头弹唱着一首歌。
  那一年,她上高三,她的生活每天都像一场噩梦。嗜赌如命的父亲输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让原本生活就很拮据的一家人日子雪上加霜;母亲一直身患重病,还有轻度抑郁症,一天夜里,绝望之下的母亲选择了自杀,从自家的楼上跳下。
  母亲死后,她再没回过家,也不想再去学校上课。于是,整天泡在酒吧里,借酒浇愁。
  直到某一天,她遇到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给她讲了一个“浴火重生”的故事。
  他就是庄莘。
  几天之后,她又重新回到学校去上课,并且每个周末都会到那家酒吧去打工。一方面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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