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第107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想去年姐姐怀孕时,还在搞什么银票、债券、铸币这类极为繁琐的事务,同时还做得井井有条,熊丽箐就有种窒息的感觉。
所以,姐姐到底是姐姐,不愧是曾亲自将自己抓进来的人。
陈道乐与何春来真的就坐在那儿开始喝茶了,他们得按照以往的习惯,在汇报工作时,进行一段时间的“商议”。
虽然这是在浪费时间,但确实需要浪费。
因为大家伙得尽力地维系这个局面,以免让外界得知,那些位先生们,此时竟然不在王府,不在奉新城甚至,可能还不在晋东。
不仅仅是先生们,王爷也不在。
一想到这俩月以来的胆颤心惊如履薄冰,签押房里的众人,就身心俱疲,但还是得继续咬牙撑着挺下去,挺到王爷和先生们回来。
好在,
现在一无战事,二则是发展规划,从详细到大方向,都早早地就定好了,所以,他们只需要按照原本的流程去填鸭就行,平西王府早就建立好了一整套运行良好的体系,这也算是减轻了他们负担了。
茶喝完后,
陈道乐与何春来告退离开,
出去时,
恰好看见孙良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孙瑛一同出来。
大家伙见面,相视一笑。
风先生不在,北先生自然也不在,大家这是一起来“浪费时间”的。
签押房内,
熊丽箐揉了揉泛酸的手腕,
对着坐在身侧助理桌上的月馨,苦笑道;
“好累啊。”
月馨笑了,这位夫人每天都得喊好几遍累。
“我想回家带孩子,不想出来管家了,以前在宫里还挺羡慕我熊氏历史上的那些监国太后的,这真上手后才知道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月馨回答道:“夫人,若是可得悠闲,谁又愿意在外劳作呢。”
“是啊,以前不忿,为何我们女人就得在家相夫教子,女人就不能闯荡出自己的事业来么?
这会儿才明白,其实老爷们儿也挺喜欢待家里不出门的,应付外头的事儿太累太麻烦,还是待家里头舒坦。
无非是,多了一层心里头的负担罢了。”
说着说着,
公主自己又笑了,
“所以,倒是咱们王爷从一开始就看破了。”
“呵呵呵。”月馨配合着一起笑了起来。
在外人看来,平西王爷应该日理万机;
否则,晋东怎可能有这蒸蒸日上之局面?
实则,平西王爷最喜欢宅家里,陪孩子玩,每次出门需要换正装时,都是一脸的不耐。
“就是不知道王爷和姐姐他们到底还要在外头玩多久。”熊丽箐叹气道,“哪里有这样子的嘛,偌大的基业,说丢就丢下了?”
“应该是有重要的事的。”月馨说道。
“这我当然清楚。”
熊丽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参茶,道:
“还好下面人都规矩,那几位管事的大人做事也沉稳干练,最重要的是,梁将军还在,金将军的话,王爷说过,金将军是可以信任的自己人。”
其他事,可以暂时交给他人,这不影响什么,但军权,片刻不得离身。
所以,
梁程这次很不幸的,沦为唯一一个留守晋东的魔王。
再配合忠诚的金术可,这两位掌握着晋东现如今的军权,晋东之地,就翻不起什么浪来。
“继续看吧,其实没什么纰漏,下面人也审核过不止一遍才敢递上来的,但我这里不过一遍的话,总觉得这家暂管得太不称职了。”
“夫人说的是,理当如此。”
王府后宅;
做完今日课业的天天,正在练刀。
传授他刀法的,是徐闯。
温明山的那一派,一直讲究个刀剑双修,虽然一直没怎么出过真正的江湖大侠,但并非意味着这一派的刀法剑法不行,恰恰是因为他们传承的刀法剑法都是一绝,这才使得自己无法取舍,刀剑双修之后再一分精力,故而落得个门下弟子实力普遍比其他江湖大派低了不少的局面。
陪着天天一起练刀的,还有陈仙霸、郑蛮以及刘大虎。
站在不远处的,还有剑圣。
剑圣对自己的长子站在那里学刀法,早就麻木了;
还好,
剑圣有其他的指望。
在剑圣身后,有一个很大的婴儿床。
但床上的大妞和郑霖似乎并不喜欢看前面哥哥们练刀;
大妞抱着龙渊,
郑霖则伸手去摸龙渊,大妞不给,郑霖就伸手拉,俩孩子开始拽了起来。
倒是没谁哭没谁急眼,只是本能地再对眼前的事物进行着拉扯。
剑圣伸手,将龙渊从郑霖手中拉出,给了大妞。
是的,
在这方面,
剑圣“以大欺小”了;
甭管怎么说,大妞是他虞化平的弟子,是正儿八经将会完全继承他衣钵的传人;
他又不是当官儿的,需要顾及什么大局观,他就是宠!
大妞抱回了龙渊,对剑圣笑了起来。
剑圣也笑了起来,
而这时,
郑霖一脸冷漠地坐在那里,看着剑圣。
他本来和姐姐玩闹,挺好的;
结果遇到一个玩不起的。
如果郑霖现在会说话的话,怕是得直接骂出来:真不要脸!
事实上,他也的确很生气,这位王府的世子,打出生时起,脾气就不是很好。
这会儿,他眉心的那颗红痣,也在一鼓一鼓的。
剑圣是清楚这孩子的特殊的,面对这孩子的“气势”,剑圣也是微微流露出了些许自己的气息。
郑霖的眼睛眨了眨,
下一刻,
扭过了头。
智慧的最高点,其实是趋利避害。
他能清晰地感知到,眼前这个身着白衣的男子,到底有多么可怕。
这时,
剑圣自指尖释放出一缕剑气。
郑霖又马上扭头看过来,眼睛睁得大了一些。
剑圣将剑气轻轻地自婴儿床前挂着的一块铁做的配饰轻轻扫了过去,配饰直接被圆润地一分为二。
郑霖看得更为专注了。
剑气忽然调转了个头,向郑霖冲来。
郑霖本能地用双手捂着自己的脑袋,但剑气又在顷刻间消散。
“咯咯咯”
大妞又笑了起来。
郑霖有些茫然地放下了双手,看着身边的一切,他舔了舔嘴唇。
站在边上,本是逗弄小孩玩的剑圣,却留意到了,这孩子眼里流露出的渴望。
他似乎,很渴望力量。
哪怕他注定出生起,就能成为这个天下最有权势的少数几个人之一,但他对力量,有着一种本能地追求。
这一点,
真的和他亲爹很不像。
剑圣眼角余光扫了扫四周,
他知道,这里没外人;
这一次郑凡出去,只带了那几个先生,连他虞化平都罕见地没叫上一起。
但哪怕孩子爹妈都不在这里,当你萌生出想拐卖人家孩子的念头时,总是会有些心虚的。
剑圣“吧嗒”了一下手指,
又是一缕纯白剑气自指尖盘旋而出,
剑圣看着郑霖,
问道;
“想要么?”
“嘶”
一座小寨的院子里,四娘正在帮郑凡处理着胸口的伤口。
伤口很深,四娘刚刚做好了缝合,现在正在上药,其实,上药的过程往往更疼,药得上到里头去,一阵一阵的疼反而比缝合时更难忍受。
药上好了,四娘帮郑凡披上了衣服。
不远处,
樊力正在堆着尸体;
薛三正挂在旗杆上,向北面眺望。
瞎子则在一个棚子里拷问着活口;
不仅郑凡身上受了伤,魔王们一个个地,也能看出狼狈,樊力块头最大,身上还没愈合的伤口也最多,密密麻麻地挂在身上,很是恐怖。
这里,算是范城和楚国势力的交界处,双方默认的缓冲带,外加还毗邻齐山山脉,去年的三国大战,导致不少势力为了避险,不得不进入这块区域。
再者,和镇南关那里大肆接受楚国流民不同,范城这里单纯的军事意味更重一些,所以,盘踞在这里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极多,俨然一个“恶人谷”的区域。
这里称大王,那里称天王的,那些自封什么什么将军的,反而显得很袖珍很懂事很低调了。
而这俩月来,
郑凡就带着魔王们在这块区域里进行着历练。
没办法,放眼四周,也就这儿适合了。
今日绞个大王,其实也就几十号人,明日灭个天王,也就是一窝流寇;
当然,也会遇到硬茬子,比如郑凡这里就曾遭遇过两次明显有楚国正规军影子的“流寇”,还遭遇到过来自凤巢内卫的摸底。
这三次,都可谓险象环生。
剑圣不在,锦衣亲卫不在,一切,都得靠自己,一切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虎头城的那段岁月。
但效果,也是很卓著的。
薛三、樊力和瞎子,都在厮杀之中升了一级。
这是上一次的经验成果,基本上舍身保护主上再让主上感动一下,就能生效。
也因此,
郑凡才必须得硬着头皮去刚那些硬柿子;
而且,还不能选择偷袭,最好得堂堂正正地来,就是要追求危险。
光是瞎子他们仨晋级了,收获就已经很大了,毕竟以郑凡现如今的地位,想再自然而然地以身涉险,真的很难了;
就是去年在乾国被围堵时,也有八千铁骑赴死为其开路,郑凡本人也没真陷落到厮杀之中去。
但这并不是郑凡最想要的结果,
毕竟,哪怕瞎子他们晋级了,那也是补以前的课业,这一轮的课业,还没找到真正的路径。
“主上,我觉得咱们可以稍微停一停了。”四娘说道。
“想儿子了?”郑凡问道。
“其实不想。”四娘回答道。
“嗯,再看看吧,主要得摸出这一次的门路。”郑凡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伤口。
升入四品的他,在这段真正的历练里,倒是也很快地夯实了境界。
偶尔打群架时,脑海中也能浮现出当年沙拓阙石和老田的影子,毕竟,四品武夫,在江湖上已经算是响当当的高手了。
这时,
薛三自旗杆上滑落,
禀报道:
“主上,北面来人了。”
“哪儿的人?”
“好像是咱的人。”
“多少人马?”
“大几百骑吧,咱们要避避么?”
之前在这里,不是没有碰到过范城的哨骑或者扶持的势力这类的,但都是主动避免了接触。
毕竟,这次“抛家弃业”地出来,就是为了追求最单纯地“刺激”的;
真扯了几队兵马在旁边保护,就没办法达到预想的效果了。
但这次
“罢了,第一阶段目标已经完成了,咱们一个个的也需要调整修养一下,不然真可能把自己玩儿交代了。
你去迎一下。”
“是,主上。”
大概六百多野人骑兵很快就包围了这个小寨子。
三爷则主动地跳了下去,
没多久,
野人骑兵似乎收到了命令,开始撤退。
紧接着,骑兵队伍中有一个身材也不高的身影单独策马过来。
等到了寨门前时,他翻身下马,很是激动地跑了上来,不是野人王苟莫离又是谁?
“主上,主上,真的是你们啊。”
苟莫离很是兴奋地跪伏在了郑凡面前,磕头行礼。
缓冲区域,双方看似都不管,实则争斗在内在;
这俩月忽然出现了一批江湖高手开始在这里大肆动手,自然会引起范城的注意;
一是这批忽然出现的神秘高手只针对亲近楚人的势力下手,二还主动避免和己方接触,三再看看手下人带回来的一些尸体上的诡异伤口
最重要的是,
奉新城到范城往来的书信,似乎换了一个口吻,虽然对方装得很像,但苟莫离还是瞧出来了,应该不是瞎子亲笔写的;
种种线索下来,苟莫离要是还没那种猜测的话,也枉费野人王之名了。
“呵呵。”
郑凡刚处理了伤口,这会儿见苟莫离来了,也只是稍微腾挪了一下身子,笑道;
“怎么,不直接带兵把我们几个冲了?这可是一了百了了啊。”
驻扎在范城的,以野人兵马为主,以苟莫离的能力,自然能将这支兵马控制在他的手里,而且放眼整个平西王府系下的驻军,或许也就范城这里,掌控力和向心力是最低的了。
听到王爷说这话,
苟莫离没被吓着,也没马上跪着请罪表忠心什么的,
而是笑呵呵地道:
“主上,小狗子是怕主子已经打算去开客栈了归隐江湖了,却没带上小狗子,小狗子心里当真是慌得很呐。
小狗子我这两年在范城里,睡马厩的次数比睡正屋的次数都多;
下面人以为咱是在克己奉公,做表率;
实则咱就是在提前练习喂马的手艺,就怕主上您到时候丢下咱。”
“呵呵。”
郑凡摆摆手,
道;
“行了,让你的人过来,护送我们先回范城吧。”
“狗子遵命!”
入夜,
因为距离原因,外加郑凡身上有伤,所以并未星夜兼程回去,而是在一条小河边,立了个临时营寨。
不过,苟莫离已经派人和附近的范城游骑打了招呼了,倒是不用担心忽然出现什么成建制敌人偷袭的这种意外。
郑凡也难得的睡了一个安稳觉,不过,还是在后半夜醒来了。
醒来后,郑凡就坐在帐篷外,斜靠着桩子,抬头,看着星空。
不一会儿,
苟莫离就端着一大碗面条和一些小配菜走了过来。
行军打仗,按照平西王府的传统,麾下军队以带炒面为主,就是炒熟的面粉,里面和了盐、油、糖等物。
苟莫离能在这荒郊野外的端出一大碗牛肉面过来,证明他是老早就察觉到自己这帮人的身份,但还克制着没有第一时间赶过来。
毕竟,既然自己等人隐藏了身份,肯定是有原因的。
这个小小的细节,就足以看出野人王到底是怎样一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