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第6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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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很想说的是,他们之间,像是修炼了一种功法一样,是实实在在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每次那位郑伯爷进品时,没多久,其他几个也纷纷进品。
这绝不是巧合,且那几位先生也不像是在刻意压制修为以免打击那位郑伯爷的自尊心。
实力的虚实深浅,还是无法瞒得住剑圣的双眼的。
但,他们的作战方式,比如那个最为憨傻的樊力,剑婢对他说过,自己教给她的剑式,那个樊力看一遍后,就能直接舞出剑意。
不是一点点剑意那么简单,
是意境!
很难以想象,那个说话每每都很实诚,上战场时喜欢将自己包在铁罐头一般的甲胄里,挥舞巨斧的大汉,在这方面,竟然还有这般惊人的天赋。
只不过,
这些话,剑圣只会埋在心底,而不会去对苟莫离去说。
虽然二人现在可以平安地隔着帐篷坐着,虽然雪海关第一镇全是野人勇士组成,但这是最深层次的防范,也是必须要有的。
“呵,又装神秘。”
苟莫离站起身,
拍了拍裤腿,
道:
“我去巡营。”
……
“喂。”
夜幕下,
薛三的身影出现在了阿铭身侧。
阿铭停了下来,不过不是因为薛三,而是在此时,那只鸟,消失了。
“我就猜到你要出来。”薛三笑道。
阿铭解开自己手腕上的纽扣,折了两番。
“想活动活动。”
自入战场以来,就是帮主上挡箭了,挺枯燥,也挺乏味的。
但这个责任,他没法推,一是自己血统的原因,挡箭后鲜血足够就能慢慢恢复,二则是,其他人都有在战场时自己的职责;
梁程指挥,樊力冲锋,薛三刺探,
自己,
似乎只能当人肉盾牌。
“我还以为你会变成一只蝙蝠,直接飞上去,咬死那只鸟,这才有感觉。”
薛三双手摊开,放在身侧,挥舞了几下,道:
“不对,应该是化身出一大群蝙蝠,铺天盖地。”
阿铭懒得搭理他。
“我说,要我帮忙么?”
“打不过,我就会退回来,打得过,我就杀了他。”
“那你加油哦。”薛三蹲下来,拍了拍自己的靴子上的灰,“待会儿我去据羊城里试着摸摸看。”
“主上说过,不让你去。”
“我他娘的也无聊好不好,就是知道那城里皇帝身边的高手多,才刺激不是,嘿嘿。
早些时候,咱哪里算是魔王,只能算是保姆;
现在,实力恢复了一些,主上也越来越有主上的样子了,咱就可以稍微放开点玩了。”
阿铭提醒道;
“注意点,别挂了。”
“这是我应该对你说的话。”
说着,
薛三有些感伤道:“你说,如果这世上没有军队,没有铁骑,该多好,大家就流行单对单厮杀或者一小撮一小撮地干,咱们,多占优势。”
“你这个心态,要不得。”
“行了,咱各玩儿各的,天亮前回来,我先走了。”
薛三身影消失了。
“咕咕…………咕咕…………咕咕…………”
阿铭抬起头,
天空中,那只鸟,似乎是在绕了一圈后,又飞回来了。
阿铭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随即,向西北方向走去。
就在这时,
前方出现了一队骑兵,数目不多,为首的,是深夜巡营的金术可。
这些马,是先前缴获的。
“铭先生,您这是要去哪里?”金术可问道。
阿铭径直从金术可等人身前走了过去,
然后,
拿着酒嚢,
摆了摆,
道:
“打酒去。”
——————
感谢加冰橙汁成为《魔临》第一百四十六位盟主。
莫慌,今晚还有。
第三百六十一章 剑师
“咕咕…………咕咕…………咕咕……………”
鸟,在天上轻轻鸣叫;
但在地上,则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年轻男子,腮帮子也在那里一鼓一胀。
大楚有十二巫正,并非全都是跳大神的,而是细分了很多种,这很多种的起源,就是“巫”。
这名年轻男子叫孙德,其本为公孙氏的养子,后拜入十二巫正之一扬白首的门下,成为亲传弟子,而扬白首,则一辈子痴迷于御兽之术的研究。
大楚皇宫秘辛有传,大楚摄政王身上的那只“兽”,其实就是“灵”,正是在扬白首的协助下才得以收服成功的。
先皇驾崩,皇子之乱中,原本世代掌握御兽监的公孙氏因追随大皇子于郢都起事,结果被皇族禁军直接剿灭,公孙氏只留一个女子逃出,后来在山林里碰到了带着公主跑路回国的郑伯爷,被一起带了回去。
孙德原名叫公孙德,公孙氏覆灭后,改名孙德,因为扬白首的关系,他没有受到牵连,且摄政王在重建御兽监时,让其暂代掌事。
他孙德原本是陪驾的,但昨日就离开了据羊城追寻一道妖气,不过那只妖跑得很快,没能捕捉到手,但是,等回来时,却发现据羊城外出现了一座座燕人的军寨。
大惊之下,
孙德就以自己饲养的隼鸟进行情况查看,且也已经和城内取得了一次联系,得知摄政王现在安全的消息。
这就是苟莫离所说的,兵力太少,无法照顾周全的原因所在了,而且骑兵也少,覆盖面没办法铺开,否则孙德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以这种方式进行探查。
搁在靖南王大军里,能人异士其实真的不少,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双方总能见招拆招不会缺人,但郑伯爷这一支因为战略冒险,自然一切匆忙得很,配置上,只会有缺绝不会全。
但好在,
郑伯爷身边不仅仅有剑圣,还有几位魔王。
战阵冲杀时,樊力也会遇到危险,瞎子只能躲避,阿铭至多能多被射几箭,就是剑圣,面对兵海滔滔,也就是多支撑一会儿。
但在战阵之外,
经验,
见识,
手段,
哪怕实力现在因为主上的原因,依旧有着不小的限制,但真的已经可以做很多事儿了。
相较于郑伯爷的谨慎,
魔王们,
才是真的疯狂,
尤其是在他们觉得无聊的时候。
孙德依旧在和天上的隼鸟呼应着,下一刻,阿铭的身影出现在其身后。
然而,就在这时,一条毒蛇忽然从泥土之中窜出,直接咬中了阿铭的小腿。
背对着阿铭的孙德笑了,
阿铭也笑了。
孙德愣住了,整个人的身形向前蹦起,但阿铭的指甲,还是刺中了其后背。
“砰!”
落地后,
孙德感知到自己后背一阵凉意,鲜血直流。
阿铭有些诧异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左手指甲,微微变形。
这个人,居然有着和自家主上相似的习惯,身上穿着一件软甲。
因为软甲的阻隔,使得自己的指甲未能尽全功。
但相较于阿铭的惊讶,孙德,才是真正地被震惊到了。
那条蛇,是他自己饲养长大的,只为了那一口瞬间的毒液迸发,没人比他清楚这条蛇的毒性到底有多恐怖。
他早就察觉到了阿铭的存在,也感知到了阿铭的靠近,因为那只隼鸟,可是一直在天上,俯瞰着下方一切;
而阿铭,也早就察觉到孙德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靠近。
单对单地厮杀,其实变量就很小了。
阿铭弯腰,将那条蛇捏住,举到面前。
这条蛇在倾尽毒素之后,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用动它,等待它的,也是死亡。
阿铭将蛇随手一丢,
然后,
他用指甲划破自己的掌心,掌心向下,黑色的鲜血流出。
毒蛇的毒液,注入体内,再与你的鲜血融合,将毒素扩散出去。
而阿铭的能力,就是控制血液。
他不是梁程,无法做到百毒不侵,但这种毒液,伤害不到他的根本。
黑色的血液流了一会儿,停止了,掌心收回,伤口已经结痂。
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帕子,擦了擦掌心;
一边擦,
一边面带微笑地看着前方的孙德。
孙德身子,开始压低,一把短刀出现在其手中。
短兵器,
近身肉搏?
阿铭摇摇头,将帕子收回自己衣服胸口口袋里,特意留了半截在外面。
原本还想折叠得细致一点,但孙德已经扑了过来。
短刀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直接。
阿铭不退反进,整个人主动撞向了孙德。
“砰!”
双方身躯撞击到了一起,孙德的短刀直接刺入阿铭的胸膛。
“咔嚓!”
短刀入体。
阿铭身子一侧,用肋骨,将短刀夹住。
孙德的眼里,满是震惊,自修行以来,他第一次碰见这般诡异的动手。
阿铭的指甲探出,从前方,刺入孙德的胸口。
你刺我一刀,
我不会死;
我刺你一次,
你大概就没命了。
世上招式门类万千种,但最强的招式只有一种,叫……合适。
用最为合适的方式,尽可能地保全自己的同时,再杀掉你的对手。
吸血鬼的厮杀方式,就是这般简单枯燥且乏味。
尤其是对于第一次面对吸血鬼的人而言,相当于以前的厮杀经验,被完全颠覆。
“噗!”
十根长长的指甲,刺入孙德的胸膛。
但,
触感,似乎有所不同。
软甲的防护,应该是破了,但里面的滑腻,却不像是鲜血溢出,更像是有一团正在蠕动的软体。
“哗啦…………”
孙德胸膛的衣物裂开,一条黑乎乎看起来像是章鱼一般有很多触角的软体生物,正贴在孙德的胸膛。
是它,为孙德抵掉了这一击,如果没有它的存在,此时的孙德,就已经被阿铭开膛破肚了。
“哦?”
阿铭发出了一个叹音,
不是畏惧,不是惊疑,而像是看见了一个新奇的玩具一样,感觉有趣。
章鱼的触角刺入了孙德的身体,没有鲜血流出,同时,章鱼开始发烫,孙德的身体也开始变红。
孙德的另一只手攥起拳头,直接向阿铭砸了过来。
“砰!”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很多东西,都是苍白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阿铭被这一拳,砸飞了出去,飞得很远,因为他没有做抵挡,为的是,更好地卸掉这股力量。
落地时,
阿铭人朝上,
随即,
起身,
很自然地又站了起来。
左边胸口位置仍然夹着短刀,右边胸口位置传来肋骨断裂的摩擦声。
阿铭还特意微微晃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一方面是具体检查一下哪些部位问题大一些,哪些部位还能继续用,另一方面,是他觉得这声音,挺悦耳的。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东西!”
孙德近乎咆哮般地喊道。
很长时间以来,这个问题,一般是别人问他的。
这是第一次,他拿这个问题,问别人。
阿铭没回答,他还在计算着自己身体现在可用的部分,以及,接下来交手时,自己可以施展的动作和速度。
同时,
阿铭也看出来了,
那只粘乎乎的触角妖兽,对孙德施加的影响,应该是有时效性的。
他可以再等等,等等孙德,过了那个兴奋期。
但孙德很快就醒悟过来,醒悟过来后的他,没有选择冲向阿铭,而是选择,转身就跑。
阿铭略微有些诧异,
按理说,对方的实力,是比自己高的,虽说双方厮杀,不是看谁品高就定输赢,正如两国交战,不是谁兵多就直接判胜,兵少的一方就不用打了一样。
许是自己给那位的压迫感,太强了,让对方在明知道有优势时,依旧不敢再纠缠下去。
阿铭开始了奔跑,他要去追。
虽然,很大可能是追不上的,但还是得尝试一下。
否则,
就这般空着手回去,真对不起自己离开军寨时那故意掐着的步点和营造出来的背影。
然而,
阿铭追着追着,
就停了下来。
不是因为追不动了,而是他看见前方,有一道矮小的身影已经斜向窜了过去。
那个说要去夜探据羊城的侏儒,
他没去据羊城,
而是跟了过来,想抢人头。
用三个字来形容那个侏儒在这件事上的做法,
大概就是……人头狗。
所以,阿铭不追了。
他停下来,没跟上去,前面那个人,应该也会因此放松警惕,正好,可以给那个侏儒创造机会。
但阿铭还是喊道;
“带血回来。”
人头,
你可以抢,
但他的血,
你得给我留下。
虽说那位的血,可能会有毒,而且看那个身上挂着东西的样子,也会有些恶心。
但阿铭本就是拿血当酒,
这酒,
不也有泡着蛇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补酒么?
一样的,
尝尝鲜。
随即,
阿铭又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肋骨,改了改位置,然后开始向回走。
………
而这时,郑伯爷已经醒了。
一个午觉,睡到了月明星稀。
“会昼夜颠倒的。”剑圣开口道。
“说不得以后转移时,昼夜颠倒,会是常态。”
四娘端着晚食走了过来,是炒面。
不该讲究的时候,郑伯爷还是能吃苦的。
炒面,配着热水,能饱肚子。
“主上,前半夜城内来了人,是吊篮从城墙上下来的,奉摄政王之命,送来一盒果脯。”
“哦,我这大舅哥,还挺有意思。”
“后悔么?”剑圣问道。
“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不是。”
郑伯爷看向四娘,指了指自己手掌中的炒面,
道;
“咱也派人,给大舅哥送点儿炒面去,对了,要记住告诉那边,这是用荆城的粮制出来的。”
“属下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