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第7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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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雪海关时,每次上学放学,那会儿还受着伤的剑圣拄着拐杖去接他时,他次次都当着同学的面上前搀扶住剑圣,喊“爹”。
剑圣,是真的将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的。
“好。”
郑侯爷答应了。
然后,
默默地等待着。
没等多久,
剑圣起身,
道:
“我陪你一起去。”
“好。”
完美。
剑圣打算回去了,郑凡开口叫住了,道:
“上次我与你说的,让天天拜你为师………”
剑圣没停留,
向外走去,
挥挥手;
“我不会替田无镜养儿子。”
郑凡笑了笑,
“矫情。”
他是不知道,
剑圣曾站在那孩子面前,
问他,
学剑不?
孩子说:
他要跟他干爹一样,练刀。
………
下午常备练刀的时候,被打断了。
中途又被剑圣的事儿,耽搁了一下,所以,郑侯爷干脆换了个方式。
他让人将徐闯押了上来,
徐闯身上,锁着镣铐,外加被剑圣用剑气封闭了部分气海,所以,他在六品的郑侯爷面前,也算是人畜无害。
郑侯爷坐在椅子上,看着跪伏在下面的徐闯,这个人,曾在自己不在雪海关时,企图过来浑水摸鱼。
然后,
瞎子打算放了他,
再然后,
他又被陈大侠逮回来了。
可能吧,
他真的和自己这边有缘。
“水牢的滋味儿,好受么?”郑凡问道。
“回侯爷的话,尸毒被解开了,其他滋味儿,那都是乐子了。”
梁程帮他解了尸毒,不然,这家伙可能已经死了。
所以,
徐闯自己本人也很迷茫,
他被抓了,
又被放了,
他又被抓了,他又被关了,然后,他又被解了毒;
江湖人自然有江湖人的规矩,但被这般来回折腾大棒子甜枣地一顿交替糊脸,他其实已经有些懵圈了。
他想做点什么回敬一下,是真的回敬,但正如瞎子所猜测的那样,让他过来的人,其实,压根不是那个人,根本就没办法去顺蔓摸瓜。
“听说………”郑侯爷拿着一个耳勺掏了掏耳朵,“你们温明山的刀和剑,都很稀烂?”
身为一个练刀练剑的江湖门派,
竟然最后混到了梁国境内外有名的杏林圣地,
足以可见,他们这一门的武功,到底有多拉胯。
“回侯爷的话,因为我温明山的剑法,太高明了,刀法,更高明,所以,我温明山的子弟,刀剑双修,就越发不得行。”
“唔?”郑侯爷笑了,“咦,这话说得有水平,啧啧,现在,可以舞刀么?”
“回侯爷的话,刀,还是能舞的。”
虽然身上戴着枷锁,虽然被封闭了气海,但舞刀,还是没问题的。
“赐刀。”
一名亲卫上前,将佩刀递给了徐闯。
徐闯接过刀,对郑凡持刀行礼,随后,开始舞刀。
一段舞完,
收刀;
徐闯脚步,有些虚浮,这种负重这种限制下,任何的活动,都比平时要消耗更大。
郑凡有些疑惑道:
“这刀法,本侯怎么觉得,也就那样啊。”
郑凡练刀,没去追求什么特殊的刀法,江湖上,其实也对刀谱剑谱什么的分个三六九等的,类似“天地玄黄阶”;
但郑侯爷最早问了问丁豪,丁豪说,实用就行。
后来,
又问了问剑圣,剑圣说,他知道这世上有不错的剑谱,但从未见过什么一练就可以出关天下无敌的剑谱;
再后来,
抱着最为稳妥的心思,
郑凡去问过靖南王,
靖南王的回答是:
“刀,还需要练?”
所以,
郑侯爷一直练的,其实就是燕军中最为正统的刀法,因为它适合战阵厮杀。
搞太多花里胡哨的没用,战场上能活下去才是最为重要的。
郑凡抽出自己的乌崖,
虽然腰酸背痛腿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抽筋,
但还是练了一套出来,
收刀后,
郑侯爷将乌崖丢给身边的亲卫,
自己左手撑着腰走到茶几旁端起茶,喝了两口,
道;
“你觉得如何?”
“侯爷的刀法,古朴淳厚,一看,就是军中刀法的路子。”
“与你刚刚那一套,有何区别?”
“回侯爷的话,不分伯仲。”
“岂不是自相矛盾?”
“侯爷,我刀剑双修,所以看得更真切也有对比一些;
武者练刀,和剑客用剑不同,武者的刀,其实是一种附带,武者最强的,还是体魄。
刀法,上得了台面的,其实就没什么本质区别,关键还是看体魄。
剑客用剑,讲究人剑合一;
在我看来,其实武者用刀,才是真正的人刀合一,刀,是武者体魄的一种补充。
最主要的,
还是在于自身的体魄打磨以及气血的提升,
然后,再以身御刀。
刀法的优劣,不在于刀谱上,
而是在于自身体魄气血的强弱,以及刀和自身互相弥补的契合。”
郑侯爷闻言,
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道:
“我懂你的意思了,就是打磨身体提升气血才是第一的,在此基础上,这刀,可以怎么潇洒怎么自在就怎么练?”
………
历天城,
原靖南侯府。
后宅里,没设暖房,没有四季如春花团锦簇的景象。
但其实,
这里曾栽种过很多花,很多很多的……杜鹃花。
其下面,也有过做开隔,本意,是打算也做成暖房的。
田无镜出身自田家,好日子,不是没过过。
只是,
现在这些都不需要了。
满园的萧索,才是此时最为应景的景象。
门槛上,
白发男子坐在那儿,
他不是坐在那儿两眼无神,
也不是在那里心怀抑郁,
他在那儿很认真地在看,
只是看的东西,
在寻常人眼里,
根本就瞧不见。
这不是臆想中的逃避,而是一种自我的沉浸。
或许,
将自己弄得潦草,将自己弄得凄凉,
将自己弄得任何人看你时都觉得你很悲伤的模样,
似乎是一种释放;
反而,
像现在这般,
才是真正的坚强。
不,
也不能用坚强,
因为他田无镜不是一直喜欢站着,
而是他,
早已忘记了跪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姿势。
侯府里,来了客。
这是一件很让人惊讶的事,因为当靖南王回到侯府里时,连宣旨的太监,都叫不动这扇大门。
颖都的五皇子被刺,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成亲王府不可能没派人过来通传历天城。
但他们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派去通传的人,能够进入那座侯府。
所以,他们同时向平西侯府也下了公函。
当然了,向燕京的公函,也必不可少。
侯府院子内,多出了一双布鞋,一个看起来和街面上力夫没什么区别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对着坐在门槛上的那位跪伏下去:
“王爷。”
田无镜收回自己的目光,像是在和人告别。
随即,
他的目光,
落在了这个男子身上。
即使是不止一次喊过“哥”的平西侯爷,
在面对靖南王时,都得恪守着一些规矩,这意味着,靖南王给人的压力,到底得有多么恐怖。
他曾击败过剑圣,
他还比剑圣,
身后多出了数十万铁骑!
“查到了么?”
“查到了,王爷。”
男子将怀中的一封信取了出来,放在了面前,随即,连磕三个头,没等吩咐,自行退下。
田无镜起身,
走过去,
将这封信捡起。
信封,是黑色的。
他没有打开,而是捏在了手里。
他拿着信,走向院子的西北角,走过拱门后,看见那头贴着墙壁匍匐在那里的貔貅。
他站在貔貅面前,
貔貅会意,张开了嘴。
田无镜将信,丢了进去。
伸手,
轻轻拍了拍貔貅的脑袋,貔貅的眼睛,开始泛红,喘起了粗气。
冥冥之中,坐骑和主人之间,是会有一种精神上的感应的。
貔貅感受到了自己主人身上,看似寻常,实则已经渐渐欲喷勃而出的愤怒。
阴沉的火山,恐怖的压抑;
田无镜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算是在笑吧;
下一刻,
貔貅再度匍匐了下去,不敢再表露丝毫情绪。
大燕的貔貅,其实活得,挺憋屈的;
看看楚国的“同类”,它们,被供奉得很高很高;
而在大燕,神兽只能沦为坐骑。
但,
谁叫大燕,猛人多呢。
田无镜又走回了自己的院子,
他又坐回到了门槛上,
他又看向了那个方向,
第一次出征雪原前,
她就坐在那里,落英缤纷处,大着肚子,手持针线,绣着肚兜。
她自嘲,
说郑凡的内子针线活,她这辈子就算是没拿过刀,也断然追不上的。
她又说,但这当亲娘的,没给自己的孩儿绣过一件衣服,还真不好意思说出去。
她还说,
等孩儿长大了,若是男孩儿,就让他跟着自己练刀。
蓦然间,
田无镜对着空无一人的凄清院子开口道;
“我们的孩儿会学刀的,但不是跟我学,他会跟郑凡学。
他的刀………”
田无镜仰起头,
看着灰蒙蒙的天空,
继续道:
“才是真正的自在。”
《》签了出版
《魔临》跟追梦人出版社签了简体出版。
顺利的话,实体书两个月左右就会上架,然后到大家手里。
唔,出版书名还是《魔临》,不是《大燕战纪》,敲黑板!
出版基本保持原汁原味,这个大家可以放心。
唯一可惜的是,不能印上本章说,不过实体书还是收藏充实书架的意义更大一些。
前阵子因为出去采风,耽搁了更新。
看见弹幕里有书友对龙怒其不争:就瞧不上你这不争气的样子,你这要不是更新拉胯,这书排名肯定在前面。
龙觉得这是一种鼓励,但龙还是要说的是,魔临314万字了,书篇幅长了后,会遇到一个问题;
你想水的话,会很好水,因为大家会有阅读惯性,会继续订阅看下去,一直到哪天忍受不住再放弃,然后我这个作者看见后台订阅下滑后,就可以擦擦嘴,准备新书了。
你不想水,还想写得有意思一些,让大家看得觉得有味道有时能会心一笑时,难度,其实比写前期,要大得多得多,因为你要考虑和权衡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就像是搭积木,越往上,每放一块,都很冒险。
还是那句话吧,
这本书,我是写得很开心的。
我尽可能地在我能力和精力允许的前提下,做到多更新一点,但如果真到了需要卡文或者有事情时,该请假我还是会请假。
积木垒得这么高,不容易,我想珍惜。
以前的作品,写到这个字数,脑子里已经想着如何收尾了,这本到现在,我个人还是有着极大的热情。
关于后续出版的事情,我会再继续和出版社那边接洽,进程会通报给大家。
最后,
还是得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魔临》一开始,就不是一本追求商业化成绩的书,我知道写什么题材怎样开头能出更好的成绩,但还是自己踩了一脚刹车。
因为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将自己写得开心和成绩好,二者结合起来。
我又想写得开心,自己爽到,又想市场反馈很好,成绩举高高。
人嘛,都是贪心的,鱼和熊掌,都想要。
所以,《魔临》是一块试验田,我需要去不断地尝试,不断地去锤炼和使用以前有的写作手法和新感悟的手法,主要还是去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回到上面那个问题,
如何鱼和熊掌去兼得?
我觉得,答案是:
做自己。
如果做了自己后,成绩不理想呢?
那就是自己还不够好。
第四百二十七章 扒了他
马车,外观很精致;
但它的真正特点,还是在于内在,里头有一个机关,扣动一下,瞬间会变成一个防御力极强的铁笼子。
另外,马车底端还有夹层,可以容纳一个人躺进去。
所以,这个马车显然是很沉的,
貔貅带着六匹马,一起在前头拉着马车行进。
不是郑侯爷想要虐待自己的坐骑,而是这货自个儿想要体验一把当老大的感觉,就由着它了。
所以,有时候郑侯爷都觉得有些好笑;
明明大家伙都很忙,都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可偏偏却在这极为繁忙的时刻,先给自己整出了个仪仗队,又给自己整出了这辆做出来必然会耗时很久的马车;
到最后,
只能说是这该死的审美吧。
甭管外面的事情再紧迫,甭管手头的工作再繁多,
该小布尔乔亚时我还得小布尔乔亚。
还行,
薛三应该在马车里加了一些避震的设计,躺里头,小火炉温着茶水,挺惬意。
只可惜,没有大泽香舌。
其他茶,郑侯爷喝着都没什么特殊的区别,不是味儿和香气分辨不出来,而是感觉差不离,泡啥都能喝;
唯独这大泽香舌最适合此时,
一路香甜地睡过赶路的路程,这得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但事实证明,郑侯爷想多了。
他虽然不用像自己那位大舅哥那样,走到哪里都需要批阅各种折子,因为郑侯爷的权力完全下放,瞎子先不提,四娘在侯府内所掌管的权力,简直可以让吕后、武昭仪、慈禧她们在男人没死时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