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栋梁-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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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着面前美男美人黄四娘,脸红得像花朵,期期艾艾向自己表白,李笠心神大乱,嗯嗯啊啊一会,嗯出一句话:
“那,那既然做不成兄弟,我们结拜为兄妹吧。”
黄姈一听,两眼发直,看着李笠,红润的面颊瞬间转白,而眼眶瞬间发红,随即泪如泉涌,捂着嘴,起身就要往外跑。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认定李笠是自己最合适的人生伴侣,于是不顾一切、鼓起勇气,向李笠表白,结果
黄姈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觉心如刀绞、天旋地转,悲从心中来,却被李笠一把抓住手,硬拉着坐下:“你耍我那么久,我捉弄你一次,不行啊!”
黄姈泪眼汪汪的坐下,低着头,绞着手,李笠看着美人垂泪,心跳加速,呼吸急促。
糟老头!你为了钓我,可真是下了血本啊!
这么漂亮的女儿,哪怕是给权贵做妾,也能换得黄家攀高枝,可不比拿来钓我划算得多?
譬如王家,姊妹侍奉湘东王,换得王氏兄弟得大好前途,全家鸡犬升天,鸡犬升天啊!
李笠只觉脑子乱得很,毫无疑问,女方各方面条件很不错,但他现在的关注点不是对方容貌、身高以及能能武,而是胆识:
敢孤身赴会、击杀贼首随后降服群贼,这样的胆识,这样的手段,不要说女人,就连许多男人都办不到。
要知道,这位是女的,若是那日失手,被人囚禁后发现是女儿身,又长得如花似玉,接下来会有什么遭遇,无需多言。
面临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还能孤身降服群贼,如此素质的女子,可谓“智勇双全”,现在还突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大胆向男方表白
毫无疑问,这样的女子,绝对会是贤内助,我想要的,不就是贤内助么?
对方是不是名门闺秀,又有什么关系?名门闺秀能做到这种程度?
更别说还会读书写字,骑马射箭,这可是相夫教子的绝佳人选!
惊喜来得太突然,李笠有些恍惚,随后意识到:认识两年多,直到现在,你才
是美人计?还是做女儿的为了追求婚姻幸福,所以不顾父母阻拦,自作主张?
李笠揉了揉太阳穴,稳了稳心绪,问:“我,我会请媒人,向你家提亲万一你阿耶不同意,怎么办?”
见李笠接受自己的表白,黄姈只觉心如鹿撞,激动不已,差点连话都不会说了。
“我、我娘一直说,说你靠得住阿耶、阿耶拗不过我娘的”
李笠闻言心中琢磨:言外之意是做娘的看中我,而做阿耶的,当初觉得我迟早要倒霉,所以要另寻佳婿。
结果花了两年时间找不到更合适的,所以
难怪从一开始,那杜东主看我的眼神就怪怪的!
丈母娘看未来女婿,越看越喜欢,加上又被未来女婿救了,愈发觉得此人是最佳女婿人选,所以让女儿来亲自考察?
考察结果是无需实习、立刻转正?
李笠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见着黄姈期期艾艾的,自己也紧张起来,不过该问的问题,还是要问:
“”我一定得知道,你为何要女扮男装这么多年?这没道理啊!不然,如何向我娘解释?”
第七十七章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白石村,李家,吴氏正和到访的客人、黄大车的外室杜氏交谈,之前,杜氏就时常来串门,陪着吴氏聊天,不过现在两人谈的,是一件婚事。
吴氏的儿子李笠,即将年满十八岁之际,看中了黄家女郎、杜氏的女儿,黄家女郎比李笠小一岁左右。
李笠向娘亲禀报,想要托媒人上黄家说媒、提亲。
吴氏为此震惊不已,因为杜氏只有一个儿子黄四郎,这大半年来常在李笠身边,吴氏见过许多次。
当时,吴氏就怀疑这位是女扮男装,不过儿子信誓旦旦,说绝对是男子,于是吴氏放下心来。
结果,这位居然真是女子,把李笠的魂都勾走了,说非她不娶,吴氏觉得很郁闷。
对于她来说,儿妇长得太漂亮会给家里招灾,黄四郎黄四娘的样貌,已经不能用“太漂亮”,而是得用貌若天仙来形容,所以,她本来是不想同意的。
但是,黄四娘是鄱阳城大户黄大车的女儿,黄家实力雄厚,若能有黄家做姻亲,对于李笠而言,是很有帮助的。
吴氏知道儿子为了这个家,很辛苦,独木成林,苦苦支撑,若能有个好亲家帮衬,确实会轻松许多,所以,她无法拒绝。
但在派人说媒、提亲前,吴氏一定要弄清楚:为何黄大车要把女儿当男孩养,为何黄四娘扮做黄四郎,一扮就是十几年。
杜氏此来,就是向吴氏进行解释,也是主动提起婚事,争取把这婚事定下来。
一切,都要从当年说起。
黄大车有不止一个外室,但杜氏曾在黄大车落魄时救过对方,是救命恩人,所以在黄大车心目中的地位不一样。
杜氏被黄大车收为外室,后来生下一个女儿,按照黄家女郎排名,是为黄四娘。
而黄大车的正室,觉得杜氏会对自己的地位产生威胁,于是在杜氏产后不久,带着亲戚和儿子,冲入杜氏所住别院,逼黄大车和杜氏断绝关系。
黄大车拿着刀挡在门口,他不怕正室和妻族,却没法对儿子动手,没办法,只能用鱼鳔给女儿安了个“把儿”,糊弄众人。
因为杜氏给黄大车生下了儿子,所以黄大车不可能与其断绝关系。
对此,黄大车有进一步打算,日后等杜氏生下儿子,那么女儿就能恢复身份,既然暂时要把女儿当男孩养,按照黄家男孩排行,是黄四郎。
然而,杜氏再未生育,于是黄四娘就一直是黄四郎,慢慢长大了。
黄大车请人出主意,为女儿黄四娘取名黄姈,姈字代表着聪明,而黄姈人确实很聪明,因为一直当男孩养,所以性格像男孩,事事都要和兄长比。
兄长会骑、射,黄姈也会骑、射,又读书写字。
因为读书读得好,还到郡学读书。
只是这个谎言一直不好戳破,就只能将错就错,黄四郎一如大户子弟一般,与人交游、打猎,舞文弄墨。
本来,两年前黄姈就到了嫁人的年纪,黄大车暗地里张罗亲事,请人说媒,但因为黄姈个子太高,媒人明说这样的女郎不好嫁。
因为风俗认为,正室长得比良人高,会让家宅不宁,一如二月出生的孩子,会给家里带来厄运那样。
所以,个子太高的黄姈,难以找到合适人家,做妾倒是可以,毕竟以黄姈的样貌,不愁不受宠爱。
甚至可以侍奉权贵,换得黄家鸡犬升天。
但黄大车不想让女儿做妾,也不想送女儿给权贵做妾,因为以色侍人不可长久。
黄大车憋着劲,要为女儿找个好夫家,为杜氏找个好亲家,以便这娘俩将来有个依靠,因为等他去世后,嫡母和嫡兄弟是不会对这娘俩好的。
两年下来,其实也找到几个合适人选,但都被杜氏找借口否决了,因为杜氏看中了李笠。
当年,李笠教杜氏新式制镜工艺,一番接触后,杜氏发现李笠人不错,有才能,心眼也不坏,性格硬,主意多,不是遇事只会唉声叹气的性子。
接连两件大案,都顽强扛到底,又有本事发家,杜氏认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保护自己貌若天仙的内人,不会让自己的内人被人欺负。
但黄大车认为李笠迟早要倒霉,不想让女儿刚成亲就守寡,于是事情就这么拖了两年。
李笠越来越有本事,还救了杜氏,杜氏愈发坚定决心,便让女儿以黄四郎的身份,与李笠交往,如果女儿觉得可以,那
“之前,一直瞒着吴姊,我万分抱歉,还请吴姊看在这两个孩子情意相投的份上,许了这门亲事吧。”
杜氏说完,起身向吴氏行礼告罪,被吴氏搀住。
吴氏并不知道黄家女郎主动向儿子告白一事,心里却明白,黄家是看李笠如今越发有出息,才最终下决心联姻。
虽然有些功利,但对于两家来说,都是好事。
“唉,我一直为寸鲩的婚事发愁,毕竟高不成、低不就的。”吴氏让杜氏坐好,感慨着:“他每日里到处奔波,置下产业,也该有个家,有个内人帮他操持家务。”
“四娘,我觉得就不错,所以这门亲事,我看就定下吧。”
。。。。。。
黄昏,鄱阳城一隅,一处宅院张灯结彩,里里外外都是人,热闹非常。
一场热闹而又简单的婚礼,此时正在进行。
婚礼,又称昏礼,当然要在黄昏时分进行,按着习俗,新郎李笠身着红衣,新娘黄姈身着绿衣、以团扇遮面,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向端坐上首的李笠娘亲吴氏行礼。
李笠之父早已不在人世,双亲只剩一人,此刻吴氏看着儿子带着新娘向自己行礼、叩拜,心中激动万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转眼已过十年,十年前,她的良人、长子以及娘家人,在变乱之中去世。
没过几年,次子病逝,接连的巨大打击,让她差点就承受不。
长子的未亡人身体孱弱,孙子年幼,幺子未成年,连半丁都算不上,而为了给次子治病,耗尽家财不说,还欠下外债。
吴氏独力支撑着这个家,眼看着就要撑不下去时,幺子接过重担,成了顶梁柱。
现在,最艰难的日子已经熬过去了,李家家境富裕,丰衣足食。
李笠不仅办起作场,买了船、雇人打渔、养鱼,还做了珠署的监作,虽然名官实吏,但也算是今非昔比。
李笠又结交了许多朋友,在鄱阳郡的名气越来越大,也愈发受人敬畏,再没人敢随意欺负。
现在,吴氏看着儿子带着新妇向自己行礼,哪里能不激动万分。
旁边,武祥和梁森,看着发小李笠拜堂成亲,心中别提有多高兴,只是看见新娘的背影,觉得有些尴尬。
新娘是黄家女郎,但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位女郎,是曾经的黄四郎。
而今日之后,鄱阳再无黄四郎。
之前,梁森和武祥与黄四郎打过不少交道,觉得这个长得比女人都漂亮的郎君,很好说话,平易近人。
而且胆识过人,一人就敢和群贼对峙,并将其降服,这样的胆识,就连许多男子都不一定做得到。
原以为能做好兄弟,结果,竟然成了嫂子?
两人只觉啼笑皆非,若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有这种事。
现场宾客中,有白石村十几位村民,包括庞秋,他们见李笠成亲,同样笑逐颜开。
李笠带着大伙一起赚钱,如今李笠娶亲,庞秋等人作为亲朋好友做见证,哪能不高兴。
观礼宾客中,彭均亦在,见着好友成亲,由衷高兴。
彭均和绝大部分宾客一样,不知道眼前的新娘,就是曾经的黄四郎,不过阿耶为他说了一门亲事,新妇是黄大车的另一个女儿。
下月就成亲。
所以,等彭均成亲后,便和李笠成了连襟。
本来两人关系就好,如今多了一层姻亲关系,可谓是亲上亲,关系密不可分。
新郎、新娘拜堂完毕,昏礼婚礼结束,按习俗,并没有什么酒宴,宾客们各自回家。
但来自外地的宾客,需要有住处安置,对此,李家早有安排。
喧嚣散去,一身红衣的李笠走进新房。
房内烛光摇曳,新娘黄姈身着绿衣,依旧拿着团扇遮脸,静静坐在床边。
新娘以团扇遮面,是为却扇,所谓的红盖头,现在并无如此习俗。
因为没有酒席,没有闹洞房,所以李笠没有喝得酩酊大醉,也没有被宾客折腾得模样狼狈,此刻,看着以扇遮面的新娘,李笠的心越跳越快。
见新娘拿团扇的手微微颤抖,他知道对方也很紧张。
前前后后忙了许多日,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了。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现在,我就要仔仔细细辨一辨!
李笠想起木兰诗,走向新娘,呼吸急促起来。
而以扇遮面的黄姈,透过薄纱团扇,依稀看见李笠向自己走来,只觉面颊发烫,呼吸也急促起来。
心也跳得越来越厉害:自己的幸福,自己争取到了,接下来,接下来
房内烛光,只剩下一朵,一阵低语过后,风雨声渐起。
守在外间的侍女,听得里面隐隐约约传出来的动静,有些尴尬,又不能离开太远,只能当做没听见。
第七十八章 春燕归,巢于林木
李笠娶妻,和新妇黄姈情投意合,新婚燕尔,干柴烈火,如胶似漆,难舍难分。
似鸳鸯交颈,同鸾凤齐飞,房中莺啼婉转,每晚春宵苦短,不知不觉,已是来年。
正月十六,清晨,赵孟娘坐在窗边对镜梳妆,回看一旁床上,已经醒了的李笠正在回神。
她回想昨晚一夜无眠,不由得摸摸小腹,充满期待。
昨晚是元宵,黄姈推说身体不适,所以,由赵孟娘陪伴李笠过夜,这一夜两人很努力,所以,赵孟娘觉得也许这次就能怀上了。
婢女为她梳头,赵孟娘看着镜中的自己,想到了正室。
毫无疑问,她比不过正室,无论是样貌还是学识,都比不过,毕竟对方还在郡学读过书,又会骑马射箭。
甚至敢一个人与群寇周旋,将对方降服,如此胆识,赵孟娘自愧不如,认为自己只能默默站在角落,渐渐被良人遗忘。
李笠娶黄家女郎为妻,随后干柴烈火天天烧,据说床单天天换。
新人如此得宠,沦为旧人的赵孟娘,独守空房,心中悲伤。
但是,李笠没有忘记她,正室对她也还好,所以,数月来,她时不时侍奉李笠过夜,不需要对着空枕默默流泪。
李笠心里依旧有她的位置,那就够了。
“孟娘”李笠轻声说着,赵孟娘赶紧起身,来到床边:“三郎,妾在呢。”
“作场明日复工,今天要做准备,你不上班的么?”
“三郎忘了?从今日起,是娘子主持作场事务。”赵孟娘一边说,一边从婢女端来的温水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