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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乱世栋梁-第23部分

小说: 乱世栋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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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上人眼中,百姓就真的是草民,是贵人脚下踩着的小草。

    没有人关心小草是死是活,因为按着人上人的思维,草民和他们是天地之别。

    一个人不会关心蝼蚁的想法,人上人自然也不会关心草民的疾苦,眼前这小胖子,就存粹是来看笑话的。

    打了几次照面,李笠到现在都不知道对方名讳,而对方及随从也没提起,可想而知在小胖子眼中,他大概就是供人取乐的一条狗。

    李笠一开始还想着不如忽悠小胖子,让对方为自己脱困出把力,现在看来,成功的几率很低。

    但这可能是他翻盘的唯一机会,再难也得试试。

    李笠思索片刻,说:“郎君,小人有一个不情之请”

    “你想要我救你?免谈。”小胖子笑眯眯的说,一脸嫌弃,“都说人证物证俱全,这就是个铁案,你自己寻死,与我何干?”

    “念在你出了个好主意的份上,我呢,日后让高僧为你诵经,你放心的去吧。”

    李笠摇摇头:“不不,小人只是请郎君帮一个小忙”

    。。。。。。

    鄱阳城,私第,吕全正在听仆人汇报事情,眼见马青林等人即将被定罪,这几日是关键时期,所以吕全不敢掉以轻心,派人四处盯着。

    “郎君这几日,有没有提起过李笠?”

    “回郎主,提起过,不过李笠被关在牢里,想见是见不着的。”

    “愚蠢!”吕全骂了一声,坐直身子,“詹管事刚派人来提醒我,郎君乔装打扮,竟然混入牢里找那李笠了!”

    仆人闻言紧张起来:“郎主,小的不知道这件事啊!”

    “就靠你们,菜都凉了。”吕全冷笑一声,说:“詹管事已经派人盯着郎君,想来那李笠即便巧舌如簧,郎君也不会被他骗去做什么事情。”

    “即便郎君做了什么事、去了哪里,我们也都能知道”

    吕全说完,喝了一杯茶,斜靠着凭几,又问:“彭家的小子,这几日有何不对劲?他可是李笠的好友。”

    “郎主,那大鲶彭倒是东奔西走,不过一个黄毛小子,能想得出什么主意?彭鱼主知道利害,不会让儿子真掺和这种事。”

    “李笠没什么亲族,他那同村好友武祥,也没什本事,至于刘德才,又能有什么办法?”

    仆人说着说着,奉承起来:“郎主妙算,这一次,马青林是死定了,连带着收拾那个李笠,人证物证俱全,这就是个铁案,谁也翻不了。”

    吕全听了点点头,笑道:“呵呵,上次,我一时大意,让李笠这小子翻了盘,这次,不会了。”

    “但是,不可大意,只要一日不定罪,他们就有翻盘的机会,牢里那帮狱卒拿钱办事,但凡愿意使钱的人都能进去转悠,你们多盯着些。”

    “莫要让马青林那几个人和外面通消息,再请动什么救兵,若事情办砸了,不要说你们,连我也要倒霉!”

    “要知道,诬告不成要反坐,还有连坐!”

    等仆人退下,吕全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去年年底,他一不留神,让李笠溜了,这次,绝不会再大意。

    牢里,他的耳目盯得严严实实,外面,谁都知道马青林一案铁证如山,所以,马青林的人脉,全都没了动静。

    现在没有人,敢帮马青林了!

    这个案子,他精心策划,不敢说天衣无缝,却也是滴水不漏,已成铁案,所以

    吕全想着想着,笑起来:“你们几个,死定了!”

 第三十四章 对质

    数日后,公堂,鄱阳内史柳偃正在审理案件,而今日审理的案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谋逆一案。

    年初,安成郡有豪族刘敬躬作乱,随后被官军平定,刘敬躬及其同党被活捉,押往建康后斩首示众。

    现在,有人出首告官,说鄱阳城内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是刘敬躬同党,意图谋害朝廷命官,作为内应协助刘敬躬妖党攻打鄱阳。

    出首之人,是常来食肆伙计林夏。

    此案,先由郡游军尉张行带人查办,将相关人等及亲属悉数锁拿入狱,经过一番搜查,现在是人证物证俱全。

    马青林及其手下均已供认自己图谋不轨,唯独一人声称有冤情,那便是郡廨鱼梁吏李笠。

    按照证人的说法,李笠受马青林指使,于今年年初鼓动同村逃亡,投奔刘敬躬妖党。

    又受马青林指使,接近官眷,试图在官厨下毒,毒杀朝廷命官。

    这些罪行,李笠均矢口否认,要求与出首者林夏对质,而现在,鄱阳内史逐一审问人犯之后,让李笠与林夏当堂对质。

    此刻,面色有些苍白的李笠,勉强站在阶下,他近日受了不少苦,被鞭子抽得死去活来,又在发臭的牢狱待着,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臭味。

    而那日带着游军抓人的食肆伙计林夏,穿得干干净净,气势十足的看着李笠。

    在场官吏不觉得案情会有反复,因为人证物证俱全,区区一个小吏即便嘴硬,也改变不了什么。

    但主官要把此案办成铁案,当然要走个过场,给犯人一个说话的机会,也好显得父母官“兼听则明”。

    听听这个嘴硬的小吏叫屈,然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对方认罪,也省得案件发到京城后,被谏官们鸡蛋里面挑骨头。

    此刻,林夏看着李笠,宛若看着一个死人。

    他当然知道李笠是冤枉的,也知道李笠被打得皮开肉绽,又熬过测罚之刑,硬是不认罪。

    说实话,他很佩服李笠,但是这没有任何用处,因为马青林等人已经招供,如今人证物证俱全,李笠就算全身是嘴,也无法自证清白。

    林夏看向李笠身后、跪在地上的马青林等人,心中愈发得意:你以为要对质的人就我一个?马青林还有其他人都招了,你有本事一个个反驳啊!

    反正不管你说什么,我就问你有没有人证、物证。

    李笠自那日被捕后就一直被关在郡狱,所以,林夏不认为这小子有机会去收集什么证据,不可能把铁证如山推翻。

    想着想着,林夏心中得意,整件事,是吕全吕掌柜一手策划,并让他出首,只要马青林一家完蛋、吕掌柜拿到酒肆,他会获得不菲的酬劳。

    不仅如此,马青林养的外室,那个模样俊俏的小娘子就归他了。

    美人、钱财即将到手,林夏激动不已,所以看着李笠,些许愧疚之心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微微一笑。

    而此刻,李笠同样微微一笑,然后发问:“我有证据,那个石龟!”

    “什、什么石龟?”林夏闻言觉得莫名其妙,他还以为李笠会和自己说一些案件细节,结果

    “独眼石龟。”李笠说着说着,用手比了比尺寸:“比巴掌还大些,仿佛活的一般,就一个眼睛,在脑门上。”

    林夏觉得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然后反问:“你说石龟?在哪?”

    “嘿嘿,在井里!”李笠说着说着,看向上首的柳偃:“明府!林夏有个石龟,被小人拿了,当做镇井玄武,放进小人城中租住小院的水井里!”

    “石龟上刻着大逆不道的文字,足以证明林夏才是妖贼同党。”

    柳偃闻言看向协助审案的游军尉张行,张行拿来清单仔细看了看,回答:“明府,属下未在李笠所住小院水井搜到什么独眼石龟。”

    “这不可能!我把石龟放到井里了!”李笠说完,向柳偃请求:“明府,请派人去小人租住的住处,在水井里搜一搜。”

    林夏听到这里,愈发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他从没有什么独眼石龟。

    突如其来的线索,也许会让案情有变化,柳偃很快便安排人出发,去案发前李笠住处搜查水井,然后问李笠:“这是怎么回事?”

    “明府,事情是这样的”李笠开始讲述一段秘密。

    之前,他去常来食肆送鱼,无意间看见食肆伙计林夏将一个石龟,放入食肆后院水井里。

    当时他以为这是镇井玄武,毕竟常有人往井里放石龟,确保水井井水干净、好喝。

    李笠租住的小院也有个水井,井水有些浑浊,水打上来之后,要静置一段时间才变清,据说放了镇井玄武,水质就会变好。

    然而镇井玄武要花钱买,于是囊中羞涩的李笠便起了心思,将林夏所放石龟偷走。

    放在自己住处的水井里。

    石龟上有文字,李笠认不全,不过勉强认得几个字。

    一段是金刀大吉,一段是林夏二字。

    石龟上刻着林夏,无非是表明石龟的归属,所以李笠不以为意,但现在想来,有些可疑,因为金刀不就是指代刘字?

    安成刘敬躬,不就是妖党的首领么?

    听得李笠这么一说,柳偃若有所思,而林夏急了眼:“我从没有过石龟!”

    李笠冷笑:“有没有,一会便知。”

    李笠租住的院子距离郡廨不是很远,柳偃派出去的人不一会便回来,果然带回一尊湿漉漉的石龟,有吏员将石龟背上刻着的字誊抄下来,上呈。

    柳偃看过后,让佐官们传阅抄文,负责做记录的书佐刘德才,也得以看到其上内容,却是十六个字:

    兰陵已死,安成当立,岁在壬戌,金刀大吉。

    这是刘敬躬妖党的口号。

    壬戌年就是今年大同八年,刘德才知道当今皇族为兰陵萧氏,而年初在江州安成造反的刘敬躬,出身安成刘氏。

    出身安成刘氏的刘敬躬,有蛊惑人心的手段,号称手中有一金龟,许愿者诚心祈祷,金龟就必然应验。

    刘敬躬为了收买人心,又说金龟可以点化出银龟、铜龟还有石龟,给人带来财气。

    于是,刘敬躬将这些刻着字的银龟、铜贵、石龟分别送给大小头目,以此收买人心。

    刘德才想着想着,不由擦擦额头冒出来的汗,只觉心跳得厉害,心中念叨:老李啊老李,你家三郎莫不是招惹了哪路神仙,怎么尽碰上这种事。

    协助办案的游军尉张行,也看到了这段内容。

    张行知道兰陵、安成指代什么,而金刀

    指代卯金刀刘。

    卯金刀刘,牵扯到“金刀之谶”,这谶语自晋时就有流传,说的是“刘氏当兴”。

    刘是什么刘?当然是两汉皇族那个刘。

    毫无疑问,这是一段鼓动造反的语句,抄袭后汉末年“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

    口号刻在石龟上,持有石龟的人,就是妖贼党羽。

    张行能看出来的意思,其他官员当然也能看出来,所以众人都陷入沉思,然后看向林夏。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石龟腹部也刻着字,已誊抄到纸上,是为:敕封鄱阳侯林夏。

    这意味着什么,在场官吏都很清楚。

    因为刘敬躬妖党覆灭时,官府就从其大小头目身上搜出各种伪印,其上就是“敕封某地名侯某某人名”。

    林夏见众人盯着自己,心中惴惴,但不知道纸上有什么内容,只知道李笠的反诬似乎要得逞了。

    没错,就是反诬,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石龟。

    不存在的石龟,不存在的事情,李笠怎么可能让其变成真的!

    然而,石龟就摆在面前,而李笠瞎编的事情,看样子莫非也要成真?

    事态发展,出乎林夏意料之外,这场对质,和事前预料的完全不一样,所以他不知如何应变,只能不住强调这是反诬。

    眼见着柳偃脸上的疑惑越来越明显,张行忽然说:“明府,属下有疑问,想问一问李笠。”

    柳偃点头:“你问吧。”

    张行闻看向李笠,发问:“我明明派人仔细查过那水井,为何当时什么都没有查到,现在却忽然冒出一个独眼石龟?”

    不等李笠回答,张行自问自答:“道理很简单,你还有同党!”

    “你虽然被关在郡狱,但那同党依旧潜伏城内,为了给你脱罪,为了反诬林夏,你那同党,便做了个石龟,刻上文字及林夏名讳,然后偷偷放入井中。”

    “所以”张行向柳偃说:“属下请对李笠用刑,势必要将其党羽揪出来,以免祸害鄱阳百姓!”

    林夏听得张行这么说,恍然大悟,赶紧附和:“没错!小人从未有过什么独眼石龟,这是李笠反诬,须得同党相助,他一定还有同党潜伏城内!”

    “上佐,小人话都没说完,上佐何故下结论?”李笠发话,“上佐派人搜井,那井底多有石块,石龟沉在其间,只是拿棍子随便戳戳,哪里能戳出区别来?”

    “你还狡辩!”张行指着李笠,高声质问:“我何时说过只用棍子戳底?有人下去仔细摸过,你还敢抵赖!”

    “那水井,已经仔细搜过,明明当时什么也没有,如何冒出个石龟?定是你有同党,事后偷偷将石龟放进去的!”

 第三十五章 同党

    公堂上,张行绘声绘色讲述手下如何仔细检查水井,要以此证明李笠所说的石龟,在那日搜查时根本就不在水底。

    李笠在一旁看着,只当是在看戏。

    他当然不是马青林的手下,也不是刘敬躬妖党余孽,所以是被冤枉的。

    诬告他的人是林夏,所以李笠判断林夏的幕后主使,极大可能是放债的吕全。

    呂全要把马青林和他一并除掉,用的是“刘敬躬妖党余孽”的名头,李笠不知道马青林是不是妖党,但自己肯定不是。

    如今所谓的“人证物证俱全”,至少关于他的人证物证都是假的。

    那么,要做到这一点,把这件案子做成铁案,呂全须在官府里有同谋。

    负责缉拿贼寇的官吏,是郡游军尉,所以,眼前这个游军尉张行,要么是诬告的主谋,要么是被收买的同谋。

    对方既然知道他是无辜的,却要构陷,那么就会准备好证据。

    因为此次抓捕是突然袭击,他还没回过神就被抓进大牢,宛若瓮中之鳖,招不招供都没用,因为其他人都“招了”。

    所以,作为一个被顺带着收拾的小角色,张行对他住处的搜查不可能上心,因为根本就不可能找到什么证据。

    必然是借着搜查之机,把伪造的证据放到他的住处,然后“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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