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好运公子白-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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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又要上路,得好好洗个澡,不然她一个女子,在野外总是没那么方便。
“公子到底怎么想的?”
与此同时,得知终于要启程了,渔樵二老还有张元、季孟,正坐在一起喝酒,一边喝,一边聊,聊新出炉的热乎事儿。
“张翁,瞧你这话问的!公子到底怎么想的,我等哪能想得到?”
渔老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不温不火,言语间却从不给人留小辫子,滑不留手的,很是讨厌。
张元不理他,又去问樵老:“老乔,你说,公子闹这一场,只是对婚事不满?还是对娘娘不满啊?”
渔樵二老并不是渔夫、樵夫,他们都是世家出身,只是性情疏狂,一个喜欢钓鱼,一个喜欢用斧头当武器,加之二人关系好,天长日久,在世人眼中,就成了“渔樵二老”,待到二人名满天下,很多人就都忘了,樵老本姓乔,渔老本姓鱼。
当然,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重要的是,从这件事里,能得到什么信息。
见樵老沉吟不语,张元不乐意了:“有啥说啥呗!活到这年纪了,想啥不敢说,说又留一半,还不累死了!难怪你俩比我小几岁,看起来却比我老多了!”
渔樵二老立刻不乐意了,一个拧着眉恼火道,“说正事的时候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一个笑眯眯,不怀好意,“话说,你们齐水张一向规矩板正,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个老不修?”
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就差没直接问他,不知你家隔壁住的谁了。
季孟是外人,又是四人中年纪最小的,他一向喜欢倾听,很少发言,见三人又歪了楼,立刻举起酒杯打圆场:
“喝酒喝酒!那些小孩子的事总是没个定准,说太多又有什么意思?夜色迷人,不如吟诗痛快!”
很多事,他们都瞒着季孟,见他只把公子白当小孩子对待,其他三人对视一眼,纷纷笑着举杯:“来来来!我先干了,你们随意!”
那边喝酒的喝酒,泡澡的泡澡,全都在为第二日启程做准备,这边白景源一口咬断一根菜心,微微眯着眼体会那满嘴的脆、嫩、鲜,许久才微微摇头。
到底还是不如大白菜。
少了那一丝清甜。
哎,可惜他不懂品种驯化,怕是这辈子都吃不到那一口了。
这里的白菜还叫菘,并不像穿越前那种,一个十几斤,叶子嫩嫩的裹成一团,这里的菘菜是散开的,没有那种脆嫩的感觉。
吃之前看着碗里清水菜心很是不屑的公孙去疾,刚刚舔干了碗里最后一滴汤,见公子似有不满,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夹起一条金黄的鲦鱼放进嘴里。
香喷喷的鱼放进嘴里,一口下去,第一感觉是酥,第二感觉是脆,随后细嫩的鱼肉在唇齿间碰撞,公孙去疾忍不住道了句:“真香!”
公子立刻笑了起来,笑声越来越大,之前笼罩着他的惆怅,眨眼就不见了。
真是莫名其妙啊!
两人吃过饭,公子果真将他留下。
两人进了内室,对坐在书案前,公子吩咐了句“稍等”,便闷头写信去了。
没过多久,几张纸推了过来。
他便听到公子笑吟吟对他道:“公孙先生,请你替我看看,这些信,写得合适不合适?”
除了讲书,还有讲八卦,公子很少吩咐他做什么,闻听此言,公孙去疾立刻坐直了!待到看清信上写了什么,额上眨眼就是一层冷汗!
公子莫不是疯了吧!
第132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给共叔鱼的信,已经寄出去两天了。
这两天,一直没人找他麻烦,说明什么呢?
要么是料不够足,她们不介意,急需某人再去补个刀,要么是他动作太快,她们都没察觉。
不管是哪种,他都没理由不接着干一票。
去往金国的使者不能追回来,也追不回来了。
婚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事。
对他来讲,金国小公主是首选,对金国小公主来讲,他又何尝不是呢?
任袖派了使者前去求娶,金王多半会允许。
这位小公主很大概率会成为他的王后,在他不乐意的情况下。
那么,出于孝道,他也努力给王后娘娘介绍对象,不管成与不成,都是可以的吧?
不管旁人怎么看,至少对他来讲,这真是太可了!!
哪怕只能恶心她一下子,也是值得的!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嘛
公孙去疾颤抖着拿起信,飞快的看过,又去看另外几封,发现除了称呼,内容几乎都一样,立刻盯着信的内容,发起呆来。
见他头上冷汗直冒,没多会儿就打湿了发鬓,顺着脸颊流,白景源笑道:
“先生看完没有啊?是不是问题很大啊?要是问题大,你可要帮我改一改啊!”
公孙去疾闻听此言,立刻回过神来,结果不等他说话,又听公子幽幽道:“毕竟他们不是我的亲叔父,若是写错了,说不定要嘲笑我呢!”
“叔父?”
公孙去疾敏锐的发现了重点。
白景源笑眯了眼,点点头道:“是啊!就是我叔父啊!”
“您给共叔鱼,也写信了吗?也是写的这些?”
公孙去疾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他又感觉到了那种熟悉的、命运的抉择带来的压力。
上次得知公子来了,仔细观察之后,他选择了认主,这次他又该怎么选?
白景源意味深长:“当然不止啦!”
见他眼角肌肉控制不住的缩了缩,白景源又补充道:“许久未见,当然要说说近况,顺便再问问他老人家是否康健啊!”
公孙去疾这才借着喝水的空当,在袖子遮挡下擦了擦头上的汗。
既然已经给共叔鱼寄过类似的信了,再寄给蒋、梁、张、后四家,貌似只是小事一桩了。
既然公子要把事情闹大,那么,他就会遵从他的意愿。
于是公孙去疾放下袖子,笑着肯定了白景源的信:“公子的信写得极好,满纸赤子之心,一看就是公子亲笔,这样就可以了。”
白景源叫他来看,本就不是为了让他帮忙改信。
在他看来,信能写明白了,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引经据典堆砌辞藻。
他只需要让这些野心家知道,他和王后发生了矛盾就好。
想要利用他的人,自会发挥主观能动性,如他所愿给王后添堵。
“那就麻烦先生,找几个游侠儿,替孤送信吧!信使已经去了共山,实在没有多余的人手。”
王后给的信使不止一个,当然是还有的,但是吧,鸡蛋怎么可以放进同一个篮子呢?
风险应该分摊。
以前公孙去疾还在家的时候,就常与游侠儿来往,让他去做这件事最合适不过。
让游侠儿送信,最多把信的内容泄露出去,若是再让信使送信,谁知道任沂回过神来了,会不会盯得很紧?甚至给他点儿颜色瞧瞧?
经过后世影视剧的熏陶,他最明白了,想要不伤人性命,又能狠狠折磨他的办法多的是。
之前给共叔鱼寄信之所以没出问题,多半是因为当日闹得很乱,没人料得到,他连坐都坐不稳了,还能提笔写信,且能想出那么恶毒的法子来。
他感觉自己现在做了一个大炮仗,还在不断往里面塞火药,等到火星来临的那一刻嘭!
真是越长越激动!
不让他好,他也是会炸的啊!
希望以后她们还有他们,都能吸取教训,不再像现在这样,忽视他的意愿吧!
“让游侠儿送信吗?”
见公子白已经利索的将信封进了竹筒,又随手拿起桌上的铜削,在那即将凝固的蜡上随意刻了个记号,公孙去疾心中天人交战许久,终于点点头,接过了这些竹筒,转身出去了。
他看出来了,公子这样做,不仅有规避风险的目的,还有试探他的意思。
看他是否忠诚,是否能干。
小小年纪,心眼儿挺多,不愧是未来的楚王!
想到距离阳城已经不远,最多一个多月,公子就会正式得到纪帝的册封,成为新任楚王,公孙去疾心里火热。
哪怕有危险,他还是要站在公子这一边。
他不可能为了王后,背弃公子。
公孙去疾办事去了,白景源心里忐忑不已,生怕他被抓住拷问,一晚上自是没有睡好。
所幸一夜无事。
第二天天不见亮队伍就要启程,白景源哈欠连天,还是顶着黑眼圈爬了起来,吃过一碗阳春面,乖乖的爬上了改装好的车。
坐车不像坐船那么平稳安静,仆从们再是能干也没法在不惊动他的前提下将他抱车上继续睡,见他黑眼圈很明显,只当他起的太早,忙殷勤的为他铺好车子,备好零食,只求他在路上能少折腾。
白景源没有折腾谁的想法,也没有找乐子的兴致,一上车就自顾自的补眠,连鹿儿多看了他两眼也当没看到。
鹿儿这次没有闹别扭,相对从前,在面对白景源的时候,他变得坦诚了许多,有什么也会选择直接问。
所以当午时队伍暂歇,负重的牲畜都要换上一批,车上只有他和白景源两人的时候,他开口了:
“公子,你就不怕吗?”
白景源正有一搭没一搭的嚼着小鱼干,见他凑了过来,紧张兮兮的看了下车子外面,这才冒出这么句话,不由好笑:
“怕什么?你说的什么事?”
鹿儿膝行两步,凑到白景源身边,这才低着头,揪着衣摆低声道:“信”
“哦?什么信?你说的什么?”
见他不承认,鹿儿眼泪都快下来了!最终还是委屈道:“你交代信使去共山,我听到了。”
见他如此,白景源“咔嚓”一口咬掉小鱼干的头,扭头“呸”到窗外,这才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你都不害怕,我怕什么啊!”
听到了这种事,还敢跑来问他,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鹿儿这次却没有生气,也没有哭,反而笑了:“奴既然敢说,自是认定了公子不是那种人。”
他一向骄傲,不愿把自己与那些奴仆等同起来,平日里是不会自称奴的。
看来还是紧张啊!
到底还是年纪小。
想到这,白景源把装着小鱼干的竹编小筐推了过去:“喏,好吃呢!”
见他盯着自己索要答案,白景源无奈:“人活着,有的事就算害怕,也要去做啊!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想通了就不怕了。你不要为我担心,嗯?”
早就知道了这事,却没有向任沂告密,小伙子很有前途啊!
想到这,白景源心中欢喜,又打开食盒,摸了一盘驴打滚出来,递给鹿儿。
鹿儿搓搓脸,纠结的跳下马车,想想还是不甘心,咬着牙跑回来,抓了块点心,这才扭头跑了。
第133章 共叔鱼
共山并不是一座孤山,而是一条自西到东、延绵三百多里、直入东海的山脉。
它位于楚国东北部,与鲁国接壤,又有源自赵地,流经燕、鲁的秀水在此转弯直入东海,直接将这片土地与西边蒋氏的封地割裂开来。
三面都没法扩张,山又是植被稀少的石头山,在世人眼里,这片土地全部的希望都只能寄托在东南边那片秀水冲积出来的小平原上。
不过很可惜,受地势所限,这片小平原哪怕精打细算把所有犄角旮旯都算上,也只能开垦出来几百亩薄地。
这地不仅盐碱很重,还常常遭遇水灾,一年到头就算精耕细作,亩产也不过几十斤,若只靠这片土地的出产,怕是连五十人都养不活。
这里风景秀丽,峰险、石奇、雾幻,置身其中,仿若蓬莱仙山,若是在现代,稍微开发一下就是个5A级景区,随便带着游客爬爬山赶赶海就能致富,可惜这里交通不便,除了少有的几个有钱又有闲的奇葩会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旅行,平日里一年到头也难得见到个生面孔。
所以公子白的信使刚刚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人将他拦了下来。
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一向过得很苦,叔鱼却在这里生活得有滋有味。
倒不是因为他有钱或者喜欢剥削贫民,而是因为,这里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一无是处,尤其任袖是郑人,对这里的了解全都来源于典籍还有仆从的讲述,难免有失偏颇,共叔鱼不过略施小计,就将这片土地收入囊中。
“老爷,这天怕是要下雨了,不如归去吧!”
海浪越来越急了,灰蓝色的海上浮着淡灰色的云,大雨虽不至于立刻就要下下来,看天色,今日却是迟早要下雨的。
在仆从们看来,这样的天气,正该在屋子里待着才是。
共叔鱼却穿着灰蓝色的细麻布裋shù褐,戴着大斗笠坐在高高的礁石上钓鱼,听到从人催促,充耳不闻。
他不过二十六岁,却已经劳累了十多年,像这样悠闲的日子,他很享受,也很珍惜。
以前兄长无能软弱,什么事都要靠他,以后侄儿年纪小,迟早也要靠他帮忙,这样悠闲的日子并不会长久。
他对自己的侄儿很了解,聪慧沉稳,对权力有着本能的渴求,绝对没法长期忍受王后干政,他这个叔父出自芈氏,就算白不喜,也会把他当自己人。
共叔鱼对此坚信不疑。
因为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世世代代都在这么做的。
血脉注定了他们永远都是自己人,活着的时候,要互相扶持,死去的时候,也要葬入同一个墓地,他们是利益共同体,只有同心协力,芈氏才能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下去。
与小门小户出身的人不同,他们从小就受到这样的家庭教育,这是他们的底线,不管怎么闹腾,都不会跨过这一条线。
与他相比,哪怕是生身母亲,任袖也会因为姓氏不同,被当做外人,进不得宗祠,不可以参与本族祭祀,所以他暂避王后锋芒,是明智的选择。
长长的竹竿斜插在石头缝里,被他双脚固定住,浮漂往下沉了沉,他便轻手轻脚的拿起钓竿,熟练的拉扯起来。
力气很大,看来是条大鱼!
这是用结茧蚕体内的丝浆人工拉扯制成的单股丝线,光滑、透明、柔韧、强度大,只要技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