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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倾城热恋-第50部分

小说: 倾城热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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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宇在给了我那一份文件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而郭蒙找到我,非要我回到天坤去上班。

    当然,我没有成为天坤的董事长,因为我经商的水平实在太烂了,我怕我一个不小心,就能把整个天坤败光光。

    所以,我成为了郭蒙手下一个拿着标准工资的宝石鉴定师,而郭蒙呢,被我强迫着硬着头皮接下来这桩苦差事,每天都风风火火的,变得越来越稳重可靠。他的改变有可能是因为林萧生了一对双胞胎,而土豪也需要出来打拼多挣点奶粉钱。

    我终究也没有回去吕家,孙倩这个女人,其实是很悲剧的存在,她爱了吕正科一辈子,也为他清扫路面一辈子,她依然无法接受我的存在,但是大概也找不到和我斗的理由了,最后在吕澄的安排下,去了新加坡。

    至于吕澄,我当然无法喊她姐姐,这样显得特别别扭。但是我让郭蒙把她请到天坤里面,她与人打交道的手段依然是作风鲜明,独树一帜,把整个宣传公关部门打理得风生水起。而肖光华呢,最终还是和吕澄在一起,而他成了家庭主男,经常在中午我们还没下班的时候,他就端着饭盒冲到吕澄的办公室,告诉她饭菜还是热的,这样让人心生羡慕。

    而王晓晓呢,最终她还是为了李建中又再一次来到了深圳,她和李建中一样,跟着吕萝整天整天帮忙天坤招兵买马,偶尔她也会跑上来找我一起去吃饭,我们聊天气聊服饰聊哪边又开了一家新店了有空一起去逛逛之类的,唯独不会再聊心情。

    时光过得飞快。

    转眼我25岁,站在人生的分水岭,慢慢地发现自己的身材变得越来越不可控制,偶尔也会伤感,坐在阳台上面向下俯览,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急急匆匆,有一些情侣贴在一起,虽然走得缓慢但是却让人感到幸福。

    而那个我最想和他在一起的男人关宇,这三年来,他如同一朵蒲公英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到了我的身边,陪过我度过了整整四个夏天,但是他却果然是蒲公英,他来过,然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可能还没有原谅他。如同他一样。

    可是我放不下他,这也是真的。

    我报读的那个夜大,学了三年的英语,终于把自己憋足的英语修补了一下。

    后来,我向郭蒙辞行,然后背上行囊,去到了阔别多年的荷兰,阿姆斯特丹。

    这个地方,变化也是惊人的,那一年的小小的街道,已经变得更整齐,更光亮,让人踏上去,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只是那一年,魏敏带着我和叶原野谋生的那家小店上面,贴着一张小小的纸条,我看了老半天,翻译过来大概是店家出门了,再过一段时间才会开业。

    我找到了便宜的旅馆,然后在那一年叶原野经常带我去的酒吧里面找到了一份打鼓的兼职工作,我的队友们,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肤色和性格,但是他们都会竖起大拇指对我用憋足的中文说:“叶秋葵,中国女人好样的。”

    兜兜转转,我发现我还是比较适合打鼓,手起手落间,沉寂的鼓面被我撼动,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舞台下就有人随着我这样的鼓声疯狂舞动,这让我觉得浮生若梦,不枉此生。

    而那些宝石冰凉闪耀,它们会迷惑我的心,它们会交给我冷漠。

    所以我丢下那些宝石,丢下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重回荷兰,重新过来那一种非要费尽心机才能讨要来的生活。

    后来,我还是重遇了关宇。

    乐队的成员邀请我去郊外看漫山遍野的郁金香,他们用憋足的中文来迁就我,而我用憋足的英语和他们交流,那漫山遍野的花海,满天的香气,兴奋的人一波一波地跑来跑去,而我就在其中看到了大叔关宇,他歪着脸,像是给人指路,他细细听完两个游客的话,指了指前面,还带着两个人走了十几米远,再一次重申了一次。

    那一刻,我感觉和他跨越了山山水水,哪怕我们之间隔着三十多米的距离。

    我原本想走上去,伸手就甩给他一巴掌说:“关宇,你大爷的,你知道不知道,其实我找你找得很辛苦,你知道不知道每一次我自己去关家大宅,都觉得孤独和苍凉?你知道不知道你离开了之后我见识了商海的残酷,忽然就一下子对你心生抱歉?”

    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的出现,会惊扰他,会破坏他现在一切的安静祥和。

    他显得很快乐,身上穿着白色的t恤,穿着破洞的牛仔裤,他的手里面拿着刚刚采摘下来的各色郁金香,他的脸上带着完全是发自内心的笑容。

    原来离开了我,他变得那么快乐。

    而我却钉在原地,不肯走,也不让别人走,那一刻,我为自己的自私感到羞愧。

    而乐队的那些小伙伴,簇拥着我就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我甚至没有迟疑,就跟着他们走了。

    而关宇,我一下子和你,又隔着不仅仅三十米的距离。

    曾经在无数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梦见你,你的笑容淡淡,却情深款款,你说:“叶秋葵,我想,我们还是要在一起,创造无数的可能。”

    醒来,午夜的风穿堂而过,我在本应熟悉却陌生得无以复加的场景里面,忽然就泪流满脸,泣不成声。

    而你呢,离开了我,你变得更好,这让我一下子感觉,没有了我,你会过得更好。

    然后我,怀着重重的心事,跟着乐队的成员在另外一片山岗的花海里面遨游,然后我对他们说,我漂得累了,我要回国了,我只能再打一次鼓了。

    我最后的一次打鼓,狂欢过后,我把鼓棒放进背囊,和那些好兄弟好哥们告别,然后背着背囊再一次走了那条幽深的路,再一次经过那个小店的门口,我驻足在那里,站立了很久。

    那张纸条已经被撕掉,主人应该是会来了,我甚至还在才想着里面现在在卖一些什么,会不会也是古玩呢?毕竟魏敏之前卖的是古玩,然后很多游客来了一次之后,下一次还会再来,那些客源还算源源不断。

    我就这样倚靠在那道古色古香的门上面,贴在上面,任由回忆拽着我的手,带着我不断地一直后退,后退到很多年前那些好像永远都没有悲伤的日子。

    忽然,小店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门被拉开,而他就站在那里,对我说:“嘿,你好,请问需要一些什么?”

    灯被拉开,光芒飞快地跑到我的眼里面,放眼望去跌入眼帘的是错落有致的货架,上面那些散发着古旧的光芒的瓶瓶罐罐,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对我说:“嗨,叶秋葵,好久不见。”

    所有的摆设,是印象中的样子,似乎丝毫未改变过。

    而店家却变了人,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国男人,他的脸上并未挂着午夜被吵醒的不耐烦,反而带着平静的,眼神清亮。

    可惜的是,最终被我惊扰。

    我尴尬万分,想要逃开,想要当做这一场遇见从来没有遇见一样,而他却飞快地走过来,拽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拽到他的怀里面,说了一句:“你终于来了。”

    像是料定我一定会来一样。

    关宇,如果我一直不来,又或者不是事隔三年再来,而是三十年之后再来,你会不会等?

    可是我怎么舍得让你陷入无穷无尽的等待?

    但你又怎么能如此笃定我会来?

    我原本想挣脱,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你却像是世界末日就要来了般,狠狠地抱住我,你的骨骼把我咯得生痛,这提醒着我,这一切都是现实生活,并非在梦里面。

    终究,我没有回国,在郭蒙王晓晓他们的催促声中,我硬着头皮任由他们唠叨我,反正我留了下来。

    这一天,天气晴朗,我带着很多劣质的宝石走到大街上,大街上人来人往,而我用憋足的英语推销着自己的东西。

    晚饭过后,我还是回去那个酒吧打鼓。我混得越来越熟,打完鼓之后,还会有客人请我喝一杯长岛冰茶,而喝完之后,我就晕乎乎地靠在关宇的身上,他就会带我回家,回到那个小小的古玩店,关上门,我们就能找到自己的天长地久。
    偶尔,关宇也会担忧,他想要一个小孩子,但是我几乎每天都会喝上一点点的酒。

    我生日的时候,我们终于双双喝醉,而他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枚戒指,就是那一年被我丢回去的那一枚,外加他站到大街上,冲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喊一句:“叶秋葵,嫁给我吧,我关宇大爷的离不开你啊!”

    好吧,看在他难得一次那么傻逼犯二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同意了。

    我同意了之后,他傻乎乎地看着我嘿嘿笑,我也嘿嘿笑了一下之后凶巴巴地说:“关宇你大爷的,还傻笑个什么!赶紧帮我把戒指戴上啊!”

    关宇傻笑了一下,一下子扑上来,熊抱了我,然后把戒指套到我的手里,说了一句:“我爱你,没人能贬低,没事能干扰。以后全部听你的。”

    我差点又想踹他一脚啊,但是看在他说得那么诚恳的份上,算了,原谅他吧!反正我们是要相亲相爱一辈子的!

    全文完。

此情无处诉相思,是结束,也是开始

    这个故事,说实在,真的写得不好。

    可能是自己太浮躁了。

    原本,这个故事是我最想写的,在《逾期》之前。

    原本,构思也不是这样的,但是写得太快了,写了十几万字之后回头一看,感觉蒙太奇,各种蒙太奇,连自己看着都堵心。

    原本,都想删文了。毕竟写得痛苦,揪头发,拍桌子,还要去到山顶吼几下说我写不下去了之类的傻逼话,回来的时候还是硬着头皮打开电脑继续写。

    但是,最终还是写完了。写文的人最怕卡文,也怕没有读者,我也卡文也怕没有读者。

    但是,知道自己写得不好,也不敢奢求有读者跟着。但是后来又安慰自己,只要有一个读者还在读,那么我就要写下去,绝对不能有始无终。

    关宇的原型来自我一个朋友,当然他没那么老,29岁的年龄,背负着太多沉重的东西,算计,多疑,活得很累,在现实生活里面,他错失了那个应该珍惜的人。

    而叶秋葵的原型,就是他错失的那一个。

    他们的故事,是他和我断断续续的联系交流里面,慢慢拼凑出来的,现实里面的结局是伤感的,但是我最后愿意给他们在小说里面有一个好的结局,在这里感谢他愿意被我当成原型,写得那么坑爹。

    然后在这里,隆重地感谢这本书的读者,有从《逾期》跟下来的,有抢沙发很厉害的,有偶尔抢沙发成功的,也有极力调戏我让我知道自己不是单机的,更有原本自己更文压力大时间紧张还来支持我的好机油,也有默默看文不说话的,真的真的很感谢,你们是我不弃坑的动力。

    我虽然是话唠,但是有时候肉麻的话就算打字也觉得别扭,所以很少说一些肉麻的话,但是说真的,你们是我继续写完这个故事的动力,你们让我感觉到自己不是孤单单的一个人,不是在单机码字,你们让我感觉到了写故事,是一件愉快而又能交上朋友的事情,谢谢大家!

    然后,新文吧,大家感兴趣的可以继续追,觉得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的,那就下一本再追,或者下下一本,只要我继续写,我相信总有一天我和你们的脚步还会重叠在一起。

    不过这个故事,大多会写实,会写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故事。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世俗不尽相同,但是关于重男轻女婚嫁聘金这样的话题,总是层出不穷。

    而这个故事,就是写一个遭遇了这样的状况的女孩子,她们可能就是我,就是你,就是她,或者是我们身边千千万万的姐妹,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特别严重的家庭里面,这是一个特别现实的问题,她要改变命运,要么就是嫁了,要么就是拼了。

    都说嫁人是女人的第二次出生,但是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在权衡利弊,有的人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有的人选择经济条件匹配的,有的人选择对自己好的。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它给出的选择太多,诱惑太多,以至于我们迷失太多,但是时光它是公平的,只要我们真心相对,它总会给出公平的答案。

    好了,不罗嗦了,以下是新文简介:

    我出生在南方一座重男轻女特别严重的小城里面,我妈让我去读大学,找个有钱人,以后好弄点钱给我扶不上墙的哥哥开饭店。

    为了逃离被摆布的命运,我决定奋起,让自己变成无所不能的富一代,毕业之后去到一个沿海城市做销售。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讨好他的饭局上。…

    第二次相见,他把醉倒街头的我带回家。

    第三次相见,下床之后他伸手说:“合同拿来,你这样费尽心机来接近我,不就是为了一份合同吗?“

    我以为我会高兴地把那一份合同甩出去,但是为什么却感觉那么伤呢?

    与他人斗,与现实斗,与家里斗,斗赢了所有,却偏偏输光了爱情。

    与时光较量,与回忆纠缠,他依然是心里不能磨灭掉的朱砂。

    如能相爱,该有多好?

    然而,现实残酷,梦想难能,爱情难得,因而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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