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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无敌穷小子 作者:春天的黑龙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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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朗一把扯住了台上的那个女人,问:“胭脂在哪。”

    那个女人一下子顺势搂住了秦朗,身上居然传来一种说不清楚的味道。

    秦朗讨厌的把她摔在了舞台上,噔噔噔的上了楼。

    经理办公室的门被秦朗踹开了,房间里居然没有人。

    走廊里过来一个保安,看见秦朗就要跑,被秦朗喊住了。

    “ 胭脂在哪里。”秦朗问。

    原来胭脂从警察局出来以后,就知道自己没办法在绿岛酒吧呆下去了,可是绿岛酒吧还欠着自己两个月的工资,虽然不算太多,可毕竟两万来块钱啊,说什么也要要回来。

    胭脂拿定主意以后,过来找老板,可是被保安给揍了,摔到了大街上。

    秦朗抬手给了保安一个嘴巴,问:“你们老板在哪儿。”

    保安指着旁边的一个包厢说:“在那儿。胭脂姐不在,因为要工资被老板给打了。”

    秦朗丢开了保安,然后直接冲进了包厢,老板正在跟一个服务员风流,衣服乱七八糟的扔了一地。

    秦朗把老板从那个女人身上揪起来的时候,女人尖叫着跑了。

    秦朗也不客气,一拳头砸在了老板的胸口。

    老板滚出去五米多远。一口血从嘴里呛了出来。

    “胭脂的工资是多少,把钱给了。”

    老板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惹不起,赶紧给钱让他滚蛋是最好的办法。

    老板光着屁股,从一个小包里拿出了一万六千块钱,递给了秦朗,说:“这是她两个月的工资。”

    秦朗问:“多少。”老板说:“一万六啊。”

    秦朗抬手又是一个嘴巴,说:“草泥马的,你打了人不花钱吗。”

    老板知道完了,有人给胭脂称赞了。

    “多,多少。”老板哆嗦着问。

    “十六万,掏钱。”秦朗有些不耐烦的说。

    “十六万。”老板尖叫。

    秦朗看了看老板,眼睛里饱含杀机。

 第三十章 有你在,我心里踏实

    老板心说,草尼玛的,我今年是怎么了,不吉利啊不吉利,一定要找一个大师算一下,去去晦气。

    可是,眼下怎么办,十六万就十六万吧,有命在比什么都强啊。

    没等秦朗再说话,老板已经打开了保险柜,从里面往出拿钱,一摞一摞摆放在了桌子上。

    秦朗看着保险柜里,满满的一下子钱,秦朗心说,马勒戈壁的,要少了。

    从绿岛酒吧出来,按照黄恩波说过的路线,秦朗来到了一个院子门前。

    小小的院子,在四周林立的高楼中间显得有些苍凉悲壮。

    秦朗心里头有些不舒服,伸手敲门。

    “有人吗,胭脂姐在不。”秦朗在外面喊。

    里面没有人说话,也没有脚步声。

    秦朗心说,胭脂难道没在家,不能啊,这大半夜的他能去哪里呢。

    秦朗看了看四周的围墙,不算高,一米七八的样子,抬手先把两个包裹扔了进去,又一纵身,从外面跳到了里面。

    院子里非常的整洁,墙角用一个不算太大的缸养着一颗荷花。

    荷花的叶子在风中抖动着,一朵白色的荷花少女一样静静的想着心事。

    房间里开着灯,可是看不见人。

    秦朗轻轻的喊了一声:“胭脂姐。”依旧是没人回答。

    秦朗感觉背后一阵发凉,一种不好的预感出现了,难道胭脂姐被他们暗算了。

    秦朗急切的推开了房门,一股子淡淡的香味从里面传了出来,到底是女人住的房子,就是不一样。

    秦朗揉了揉眼睛,看见一个女人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

    胭脂,秦朗的脑袋瞬间变得大了,跳过去,跪在了胭脂的面前,用手捧着胭脂的脸不停的叫:“胭脂姐,胭脂姐。”

    胭脂睁开了眼睛,眼睛通红,看着秦朗,努力的笑了笑,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秦朗这时候才感觉到,胭脂的脸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滚烫滚烫的。

    秦朗轻轻的把胭脂抱了起来,放在了床上。

    翻了半天,才找到了体温计。

    刚把手伸出去,秦朗仿佛被烫到了一样又缩了回来,因为体温计是要放在腋下的,这……

    管不了那么多了,秦朗狠了狠心。脱掉了胭脂的衣服。

    细白瓷一样的皮肤呈现在秦朗的面前,秦朗一下子闭上了眼睛,但是心里面却是扑通扑通的乱跳。

    体温计放了进去,为了防止胭脂乱动,秦朗的手一直没有离开他的胳膊。

    胭脂可能是烧的厉害,一翻身,一条腿一下子放在了秦朗的身上。

    夜色如水,估计其他人都睡着了,秦朗现在只能够听见两个人的呼吸声。

    秦朗闭上了眼睛,心里一时间纷乱如麻。

    白小菊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跟他在一起了,秦朗这段时间因为乱七八糟的事情闹得也没有什么心情,其实,也不是没有心情,是没有一个合适的人选,哪个女人愿意无偿的跟他在一起呢。

    长时间的积累,让秦朗雄性激素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成了一座比较活跃的火山,可能随时都会喷发。

    秦朗闭着眼睛,心里不停的念叨着,平常心,平常心……

    时间过得太煎熬了,五分钟的时间,秦朗感觉好像是过去了五个年头。

    体温计显示三十九度一。秦朗暗自叫苦,心说去医院,各种检查下来,胭脂还不烧的坏了,不去打电话找一个大夫过来。

    秦朗把胭脂放进了被子里,然后拿起来胭脂的电话,在脑袋里搜寻了一圈,终于记起来那个离这里不远的老头。

    时间不长,外面响起了敲门声,秦朗出去吧大夫请进来,给胭脂简单的检查了一下,然后输液。

    老头走了以后,秦朗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半夜一点多了,胭脂的输液管里,药水在不紧不慢一滴一滴的往下面落着。

    秦朗坐在了胭脂的身边,用一只手抓着胭脂的手,靠在床头闭目养神。

    胭脂正在做梦,梦见自己一会走在滚烫的沙漠里,一会走在雪山上,后来走到了一个山花烂漫的地方,有微风轻轻的吹,有牧童悠扬的歌声,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那个小牧童还抓着她的手,不愿意松开。

    当胭脂睁开了眼睛以后,才发现自己躺在秦朗的怀里,秦朗的一只手抓着她的手,她的手上有一根输液管连接着上面的剩下不多药液的瓶子。

    她的的衣服全被脱了,好像已经被换过了,而且身体上好像刚刚被人用热毛巾擦洗过,难道是……

    胭脂感觉自己的脸又红了,不是发烧,是害羞……

    秦朗也在做梦,他梦见了白小菊,梦见自己和白小菊正在床上纠缠,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竟然是他从来也没有过得。

    胭脂动了一下身子,因为她感觉到自己身子下面有一只充满了力量的大手在搂着她,那是一只让她有安全感的大手。

    秦朗从梦中醒了过来,和胭脂的目光刚好相对。

    一阵凉丝丝的感觉传了过来,秦朗的脸一下子红了,心说,完了,这会丢人算是丢到家了。

    胭脂笑了,用另外一只手拍了拍秦朗的脸蛋,说:“丢人了吧。”

    秦朗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傻了一样看着胭脂。

    胭脂看着秦朗红扑扑的脸蛋,心里面竟然升起了一种少女般的情怀,忍不住想要伸出手勾住秦朗的脖子。

    谁知道抬手的时候,碰到了输液器,才看到瓶子里已经没有了药液。

    “拔针,快。”胭脂焦急的喊。

    秦朗这才意识到差一点犯了错误,赶紧把针拔了。

    胭脂并没有从秦朗的怀抱里下来,而是闭着眼睛按着打针的地方静静的躺着。

    全身都非常的舒服,胭脂竟然感觉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手上的针眼已经不在往外流血了,胭脂挣扎着起来,对秦朗说,把衣服脱了。

    秦朗愣了一下,不知道胭脂是什么意思。

    胭脂笑嘻嘻的说,那个东西要快一点洗,不然洗不掉的。

    秦朗这才明白了怎么回事,站起来就要走,说:“我自己洗。”

    胭脂一下子把秦朗从后面抱住了,说:“不要走,有你在,我心里踏实。”

 第三十一章 嫁给我吧

    秦朗感觉身子一下僵住了,这句话是从胭脂的的嘴里面出来的吗?他有些不相信,他感觉好像是出自于白小菊的嘴里,或者是出自于别人的嘴里,这样更加的合情合理,可现实就摆在哪里,胭脂正在看着他,并且饱含深情的看着他,目光里那种柔和的暖意,一下子把他这些年坚冰一样的心融化了,这种感觉他曾经有过,是第一次跟白小菊在一起的时候,可是,那种感觉并不完全,也没有这样踏实,如今,他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完完全全的融化在胭脂的眼睛里,那一双眼睛仿佛就是一泓深邃的看不见底的潭水,让他的心一下子融化了。

    秦朗着躺在了床上,他感觉从来没有过的这样放松,就像是小时候躺在母亲怀抱里一样,外面的世界虽然有风,虽然有雨,可是,这一切跟他都没有一点关系了。

    “把衣服给我吧。”胭脂说。

    秦朗听见了卫生间里传来了哗哗哗的流水声,还有衣服在一起摩擦的声音。

    胭脂的身子在柔和的灯光下仿佛是一个美丽的雕塑,那样纯净,那样一尘不染,他不敢想象这样一个女人为了生活,纠缠在绿岛酒吧那种声色犬马的日子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他感觉自己的心里,仿佛被什么人用做活的锥子狠狠地扎了一下,疼,痛彻心扉的疼。

    胭脂擦干净了手,上了床,静静地躺在秦朗的身边。

    一条被子把两个人和这个世界隔离开,秦朗把胭脂抱在怀里,心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动,说不出来的慰藉。

    不知道究竟是谁主动的,当一切都结束了以后,秦朗才惊讶的发展原来胭脂竟然是第一次。

    胭脂平静的就像没有任何波澜的清水溪,可以一眼看见水下闪着金光的细沙。

    秦朗感谢老天爷,居然把这样好的一个女人送到了自己的身边,那么自己还等什么呢。

    秦朗的一只手抚摸着胭脂光滑如丝绸一般的手臂说:“亲爱的,嫁给我好吗。”

    胭脂的嘴角动了一下,眼睛里有一颗晶莹的东西落了下来。

    胭脂真的喜欢这个年轻人,他长得结实,有着饱满的肌肉。他长得俊朗,有着男人刀割一样的轮廓。他有良知,有骨气,虽然贫穷,但是贫穷算什么呢,她想信,只要是两个有情人在一起,即便是吃着高粱米稀粥,那日子也是甜蜜的。

    她又想到了秦朗是京都大学的高材生,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人人看不起的酒吧女,这两种身份在一起,简直就是滑稽。

    虽然,今天,她已经把自己的身子给了这个男人,但是,他不能拖累他,他应该有更好的前程,应该有更好的女人陪在他的身边,自己算什么呢。

    胭脂想到这里,翻了个身,说:“睡吧,就当咱们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秦朗知道胭脂在想什么,从床上跳到了地上,刚想说话,这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紧张的用手捂住了哪里。

    胭脂被他这样一个滑稽的举动逗笑了,心说,都已经做了,害怕人家看吗。

    就在胭脂笑出声来的那个瞬间,秦朗转身推开了房门走了出去。

    胭脂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在后面喊,天气凉了,穿上衣服。

    秦朗拎着一个两个兜子走了回来,一个大的一个小的。

    秦朗把大兜子打开了,成捆的钞票哗啦哗啦的落了出来,扑在了地上。

    胭脂惊讶的看着这些钱,心里扑通扑通的乱跳。心说,这个穷小子怎么了,是不是去做了什么坏事,怎么一夜之间有了这么多钱。

    秦朗单腿跪在了胭脂的面前,说:“姐,咱们有钱了,我不会让你在过以前的那种日子,我有今天是因为你,我喜欢跟你在一起,跟你在一起,我非常的踏实。”

    秦朗把手放在胸口,一字一句的说:“好多年了,我这颗心从来就没有融化过,可是,在这里,在你的怀抱里,它彻底的融化了,你要是不信,你过来听听。”

    胭脂笑了,这是她二十几年最开心的一次微笑,她感觉生活真的美好,秦朗真的美好。

    “答应我,嫁给我。”秦朗看着胭脂的眼睛。

    良久,胭脂点了点头,说:“我愿意。”

    秦朗高兴的在房间里跳动着,健硕的肌肉随着他的跳动有节律的收缩放开,在收缩,再放开。

    当胭脂掀开了被子,示意他进来的时候,秦朗灵巧的就像一只猫,一下子就钻进了胭脂的怀里,香甜的睡了。

    秦朗睡的非常的香甜,可是,白小菊却夜夜失眠。

    江城已经没什么事情了,脸上的肿已经彻底的消了。

    昨天中午的时候,江少华打过来电话让江城出院,可是江城不同意,江城说一定要等到秦朗真正进去以后再出院。

    江少华在电话里骂人,非常恶毒的骂人,白小菊在一边听的非常清楚。

    江城挂断电话的时候,看着白小菊,恶狠狠的骂了一句:“扫把星,草泥马的,回家。”

    回到家里以后,江城迫不及待的把白小菊按在了客厅的地板上收拾了一顿,白小菊没有任何的感觉,只有地摊上的绒毛让她感觉后背痒痒的。

    江城下午自己出去了,白小菊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头发凌乱,目光忧郁,她不知道自己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她简直过够了。

    可是,她现在不能死,因为母亲还在治病,五十万够不够还不知道,医院本来是救命的,可是,什么时候医院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榨汁机器,所有进去的人都要被榨干了以后才可以。

    一个国产心脏支架出厂价不过300元,可到了医院便成了27万元。

    一个进口心脏支架,到岸价不过760元,到了医院便成了38万元,他们的良心究竟在哪里,白小菊不知道,看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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