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第3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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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人?”李氏望了金兰一眼,不客气地讥讽道:“你姐夫是不是高丽人,亦尚未可知。便他们王家,就能代表高丽人?”她说完,不待金兰反驳,又道:“随你怎么说怎么想,所谓‘君不正,臣投外国’、‘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自今日之后,我们朴家,世世代代都是宋人,再也不是高丽人了。配不配做,我们原也不稀罕。”
金兰腾地起身,便要逐客——她这才知道,这李氏虽然来见自己,但可没有存着结交的心思。如今朴彦成是宋朝官员,她自也拿他无可奈何,但却是一刻也不想再见到李氏。然便在此时,她忽然看见李氏脸上讥刺的笑容,料到李氏不告而访,又等了自己半个时辰,断不可能是为了上门来激怒自己。她强行压抑住自己心中的怒气,亦不和她争辩,只冷冰冰地反诘道:“那你来见我做甚?”
“原是我们多管闲事。”李氏嘴角掠过一丝自嘲的冷笑,继续用高丽语说道:“外子道,高丽国人大抵夜郎自大,鼠目寸光,所谓‘夏虫实不足以语冰’。惟县君虽是女子,然见识气度不让须眉。安州巷那些尸位素餐之辈,实不能及县君之万一。故这些话,或许县君愿意听听——”
“那还真蒙他看得起!”金兰口里亦不肯留情。
但李氏这回却并没有回敬她,只继续说道:“这番天恩浩荡,朝廷借款百万缗给高丽,王家待怎样用这笔钱,那是不问可知的——或是民部,或是某个衙门,用这笔借款,自大宋海商处买来海货,然后开场榷卖,这自是个极稳定的利源……高丽因金银铜外流而物价飞涨之局面,自可缓解——这些钱变成了先流进国库,然后供王公贵人们挥霍……”
李氏言语刻薄,金兰听在耳里,总不是个滋味,心里的愤怒可想而知。但这时候听李氏用讥讽的语气描绘起借款后高丽的情形,便恍如一盘冰凉的冷水自头顶浇下,将这次协议带给她的喜悦全部冲到了九霄云外。
对于高丽的官僚机构,金兰并不陌生,毫无疑问,朴彦成夫妇并没有污蔑他们。
李氏看了看金兰,又讥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要指望那些老爷们发善心,自不吝于与虎谋皮。但若是果真依此办理,高丽国从此便不要再指望有真正的海商了……”
不用李氏说得这么明白,金兰便已明白了她的意思——高丽国与宋朝的贸易,将变成高丽国官府与宋朝海商之间的贸易!高丽国海商原本就很狭小的生存空间,将变成更加微小的缝隙。而如果没有足够的利润驱使,不会有任何一个海商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出海。
金兰用复杂的眼神望着李氏——在这一瞬间,这个在嘴里用极恶毒的语言侮辱着自己祖国的女人,似乎不那么讨厌了。
金兰并不指望能够说服开京的贵人们,但是她可以对杭州的谈判发挥影响力——有时候,她可以巧妙的借用宋朝的力量。不管怎么样,她一定要让贸易依然是海商对海商。高丽国的海商,必须是这笔借款中最大的获益者。
她忽然想起,朴彦成让他的夫人来提醒她,说明这个高丽国第一才子,并不是一个只会诗词歌赋的书呆子,至少对于自己国家的未来——也许他口里并不承认那是他的国家——他有着敏锐的认识。他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某些事情很重要。在这个时刻,金兰才真正感到有点惋惜。
却听又李氏冷冰冰地说道:“话已带到,就此告辞。”说罢便起身欲走。
“且慢!”金兰下意识地呼道,待到想说些什么,却一时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叫住她做什么——是想替高丽游说朴彦成么?她不那么确定的想着。
李氏仿佛看出了金兰的犹疑,她再次凝视了金兰一会,道:“县君不要想差了。外子让我来转告此事,一则是因此事于大宋无害,二则是怜悯、尊重那些高丽国的海商——当年我们远渡重洋来到大宋,坐的海船便是高丽海商的。一路之上,多蒙他们照顾,大丈夫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今他们可能有难,他若不出片言,于心难安。但——这样的事,不会有第二次了。”
“原来如此!”金兰也不知道李氏说的是真是假,但是她早就听说过,朴彦成将自己的长子改名为“慕宋”,在汴京出生的次子取名为“忠赵”……金兰在心里摇了摇头,不管怎么样,在她心里,朴氏夫妇的确已经没有那么让人讨厌,哪怕他们口里提及高丽之时,没有一句好话。也许,是清醒的高丽人实在太少了。
她忽然想起一事,“听说朴大人要出使北朝了?不知何时启程?”
“明日便要离京。”李氏骄傲地回道。她的确有骄傲的理由——如果没有绝对的信任,宋朝绝对不会让朴彦成去当苏轼的副使。大苏文名动天下,在外国尤受敬重,对于朴彦成夫妇来说,他能成为苏轼的下属,无疑更是一种荣幸。而且,官家还特别恩准,允许朴彦成带家属赴任——这是一种极大的光荣。李氏本来不忍心离开两个孩子,但这时也决定随夫上任,只将两个孩子留在汴京,托付给她移居汴京的哥哥嫂嫂照看。
金兰点了点头,她不知道这么多事情,却明白了李氏为什么不告而访,急急忙忙想见到自己的原由。“如此,请多保重。”
*
送走李氏之后,金兰便开始思量起来,盘算怎么样才能借力打力,以解决朴彦成所提醒的问题。她虽然认为她姐夫王运也算是一代英主,但是以高丽国内的局势,如果通过正常的途径——上表、廷议、下诏,便会将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到王运的身上。即使王运以极大的魄力来保护普通海商的利益,却不可避免地将使失望的贵人们产生怨恨的情绪,这种情绪与现在国内对海外贸易不满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这自然是极危险的事情。在金兰看来,惟一的办法,便是将保护普通海商利益,当成宋朝贷款的附带条件,“强加”给高丽。这样那些贵人纵使心有怨言,也只能怨恨宋朝——但他们对宋朝是无可奈何的,所以最多便只能迁怒于安州巷的使者交涉不力……金兰正想着要怎么样才能说服安州巷,得到他们的支持,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几乎是完全无关的念头——宋朝为何要派遣朴彦成为苏轼的副使?这个念头一浮出来,便如同生了根似的,怎么样也赶不走了。她不由自主地,反复思索起这个不同寻常的任命来……
以朴彦成的能力与对宋朝的忠诚,出任驻辽副使,绝无问题。但是,宋朝在辽国已经有了一个才华横溢,令辽国贵族士人几乎无不钦慕的苏轼,再派一个精通诗词歌赋的朴彦成去,不显得有点多余么?朴彦成固然精擅契丹大小字,还会说高丽语、女直语;但大苏却是那种所谓的“天才”——他去辽国之前,对契丹语几乎一无所知,到那里不到一个月,便已经可以用契丹语写诗了!只要他愿意,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他学不会的语言。况且,在金兰看来,天下所有的国家,贵族无不会讲汉话,语言对于正副使者这样的官员来说,意义不大。
她以一种女性的直觉,相信朴彦成的新任命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但是,无论她如何绞尽脑汁,却也猜不透背后的玄机。
“哎!”金兰不由叹了口气,却见一个婢子领着管家急匆匆地走了进来,那管家见着金兰,便慌慌张张地说道:“不好了,夫人,出事了!”
“嗯?”金兰皱了起眉头。
那管家连忙细禀道:“小的刚刚听说,朝廷派了中使去大名府,差人打听了,还有两个御史随行……”
“什么?!”不待他说完,金兰脸已沉了下来,“快,备车,去学士府!”
因为唐康的案子,唐府上下几乎已成惊弓之鸟。听到朝廷派人去大名府锁人,而且竟然是中使与御史一同出动——如此大的阵仗,人人皆不免疑心是唐康的案子有了什么反复。金兰在石府门前下了马车,等不及通传,便不管不顾往内院径去。石府的下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也不敢拦她,只得一面在前面引路,一面有人小跑着先去禀报。金兰方进了中门没多远,便见阿旺带着两个婆子迎了出来。金兰见着她,不待她行礼,便焦急地问道:“阿旺,哥哥嫂嫂可在家?”
阿旺从未见过金兰如此失态,亦不知出了什么事,只回道:“夫人去大相国寺还愿去了,学士正在见客。”
“见客?”金兰顿时愣住了,她虽然急得上火,却到底也不敢在石府乱来,抿着嘴想了一会,又问道:“那侍剑呢?你去叫他来,我见他也是一样。”
“是。”阿旺连忙应了,一面朝身边一个婆子问道:“你知道侍剑在哪里么?”
“刚刚听丫头说他在花园给大娘做竹马……”
“那你快去叫他到寒春厅来。”阿旺一面吩咐,一面对金兰笑道:“请县君先到花厅喝杯茶,即刻便叫侍剑过来。”
*
但侍剑却并不在花园里。
在熙宁十七年的时候,石府的规模,已经发展到整条学士巷都属于石越的产业。这并不是石越有意“自污”以避嫌忌,而只是不知不觉的“自然”扩张。
当时,宋朝官员的待遇优厚,宰相每月的俸禄便超过三百贯,石越不仅俸禄拟于宰相,更是比大部分的官员都要富裕。象当今向皇后的先祖向敏中,是真宗朝的名相,为官以清廉著称,称得上是两袖清风,却因为与当时另一个宰相张齐贤争娶一个寡妇,而闹得不可开交,直至惊动皇帝——其中原因亦很简单,程颐曾经一语道破其中奥妙:只是因为这位寡妇有十万贯的家产陪嫁!但是号称有“度量”、为官清廉一介不取、称得上位极人臣的向敏中,之所以贪图这十万贯的陪嫁,却也是有原因的——虽然宋朝分家别居已成风气,几世同堂的大家族已经很少,但是大部分高级官员,往往还是要负担整个家族的开支,如果加上往来迎送的必要应酬,这些高级官员不仅称不上富裕,甚至还会显得很拮据。而十万贯,无论如何都是一笔巨款,相当于一个宰相三十年的薪水!向敏中后来很尴尬的被那位寡妇拒绝了这门婚事,倘若他能活到熙宁年间,必定会很羡慕石越——不说别的进项,单单是伐夏之后的赏赐,便有数十万贯之巨!而且,石家算得上是人丁不旺,除了石起之外,没什么正儿八经的族兄族弟,更没有一个巨大的家族需要奉养,花上几千贯,便足够安分守己的石起当个富家翁了。在熙宁朝的宰相中,能勉强和石越比一比的,也只有吕惠卿与冯京二人而已。
而石府的家业,初期本是由潘照临和唐康打理的,梓儿入门之后,按照宋人的习惯,便逐渐移到了这位女主人身上,到熙宁十五年以后,便全是由梓儿和侍剑负责了。梓儿到底是出身商人家庭,货殖之术倒是天生的本领,不声不响之间,石府的产业已是越来越多。仅以学士巷的赐宅来说,园庭台榭,皆不足道,因为石越做过安抚使,又当过枢密副使,为了表彰文武并重之意,竟然还修了专门的校武场——不过,这地方几乎常年闲置着,多数的时间,倒是给石蕤和她的玩伴们玩耍用。
然而今天,校武场中,平素空空荡荡的兵器架上,都插满了货真价实的兵器。刀枪剑戟,寒光耀眼。侍剑将削到一半的木马藏在身后,瞪大眼睛,看着校武场上的较量。
这是难得一见的比武。
王厚使的是一柄军中常见的斩马刀,他的招数全是大开大阖,气象严整,但每招每式,都显得盛气凌人,常常是以攻代守,甚至只攻不守。而另一方的何畏之,持的虽然也只是一杆军中常见的红缨枪,但他手中的红缨枪,倒似一条毒蛇一般,走的全是阴柔诡异一路,每每攻击的,都是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然而他虽然出招狠毒,但侍剑却看得明白,何畏之只要遇到危险,手中的招式便马上成了虚招,他的招式虽然让人眼花缭乱,却是九虚一实,多数反而是侧重于防守,仿佛是在耐心地等待机会,便可给人致命的一击。
二人你来我往,顷刻间便过了数十回合,侍剑早已注意到,王厚的刀法都只是军中常用的刀法,乍看上去并无过人之处,有时候竟让人以为极其平庸,以招式而论,远远不及何畏之的枪法,但他就仗着自己臂力过人,每一出手,都是势大力沉,令何畏之不敢缨其锋芒,若依理而论,久而久之,这样战法,王厚自然力气不继,难免要落败——但是,事实却似乎并非如此,两人打到现在,已经过了数百合,侍剑根本看不出王厚有一丝半点后继乏力的迹象,反倒是何畏之久久等不到王厚力竭的一刻,显得有点心浮气燥起来了。
侍剑不由得微微摇了摇头。
却听身边的慕容谦笑道:“侍剑为何摇头?”
侍剑看了一眼石越与潘照临,见二人都只是含笑不语,便照实回道:“小王将军全是仗势欺人,若非天生神力,这般打法,断不是何将军敌手。”
慕容谦看了侍剑一眼,笑道:“这有何不可?比斗自然是要以己之长,攻彼之短。我倒但愿我能仗势欺人,赢得越轻松越好。譬如用兵,若我有十万大军,对方只有数千之众,我又何苦多费心机,只管团团包围,猛打猛冲便好。”说罢,不由自失地一笑,叹道:“若我一辈子都能打这样的仗,夫复何求?”
“但小王将军到底是冒险了些,这只是校场论武,若是两军交战,他这般攻多守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只能是两败俱伤。”侍剑有点不太服气。
“果真是打仗,哪有功夫过了这许多招?”慕容谦笑道,“战场之上,没什么一对一的公平较量,真到了白刃肉搏之时,还是不怕死、力气大的占便宜。”说罢,慕容谦又笑笑,道:“不过,依我看,何莲舫也不是喜欢和人光明正大肉搏血拼的主。”
“这是知人之论。”潘照临突然插话,淡淡道:“何莲舫最喜欢的,是人家酣然大睡之时,他走到榻前,割下首级,奏凯而归。”
慕容谦不由莞尔一笑,“郭相公真是好推荐——但愿去了益州,打的全是这样的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