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最强高手-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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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下车后,径直朝方老走来。
“方老,你们可有点不够意思,开恳亲大会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给我们几个发一份请帖。”
为首的一名又矮又胖的中年人,肥嘟嘟的脸上挂着一缕嘲讽式的微笑。
闻听此言,方老淡淡地说道:“恳请大会是我洪门与华人同胞的聚会,有些人早已摒弃了华夏血脉,认贼作父,那里还有资格参加。”
这一番话,说的火气十足。
双方之间的敌对关系,非常明显。
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周围负责安保的洪门弟子,慢慢地围拢过来。
他们的右手,不约而同地摸向腰间的武器,双目中喷射着凝如实质的怒火。
有的人,甚至忍不住低声骂道:“汉奸!”
但来人却毫不在意地笑了笑道:“方老,火气这么大,当心折寿哦。”
接着,不等放老说话,他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你也一大把年纪了,心胸不要那么狭隘嘛,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二十年了,还念念不忘干什么?人活着要往前看,不能总为了那些死人而怀恨在心。”
这几句话,气的方老忍不住嘴唇轻颤。
“姓王的,少放几个屁吧,你以为都像你似的,家人被害了,还舔着脸上门摇头乞尾地甘愿当仇人的一条狗,真替你先人蒙羞。”
后面的浩哥,忍不住暴跳如雷地骂道。
听到喝骂声,中年男子也不生气。
他自顾自地摇了摇头,指着对面的浩哥笑道:“唉,你们这些华人啊,就是记吃不记打,生来就学不会什么叫大度。”
随即,他不屑地挥了挥手:“算了,算了,我来这里不是和你们吵架的,咱们以前好歹也算是有过点交情,你们办恳亲大会,我没道理不捧场。”
说到这儿,他拱了拱手,带着人信步往里面闯去。
但是,门口的洪门弟子却早已筑好了一面人墙,将进路牢牢挡住。
“方老,这是怎么个意思?未免太小家子气了点吧?”
中年人扭过头,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见状,方老指了指外面的那些黑西装保镖,冷冷地说道:“土著人不能跨进半步,否则格杀勿论。”
说话时,原本温润柔和的眼眸中,绽放出一缕缕寒光。
“呵呵,不进就不进,我们几个总可以进去吧?”
中年人冲那些保镖挥了挥手,笑嘻嘻地问道。
“阿浩,放行!”
方老紧皱着眉头,用充满厌恶的语气,沉喝一声。
(本章完)
第668章 搅局者()
中午十二点整。
随着一挂挂礼炮的响起,聚义厅门口出现了叶秋的身影。
厅内,无数道目光投射而去。
万众瞩目的感觉,并未让他有丝毫的不适。
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大褂,中间一排老式布扣,袖子宽大,举手投足间,便带着一股宗师气度。
这样的打扮,再加上洪门客卿的身份,更把他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在众人的眼中,叶秋的一举一动,都有一种无形摄人的魅力和风度。
那孤高绝傲的气质,令人不禁心生叹服。
这时,方老单独一人迎向门口。
接着,他双手抱拳,高声喊道:“叶先生素有侠名,扬威海外,为洪门惩奸除弊,有仁有义,善武能文,大智大勇……”
他就像是诵咏骈文似的,说的那叫一个花团锦簇,极尽赞美之词。
诵念到最后,方老微微停顿一下,继续喊道:“故此,经我洪门诸位同仁商议,特诚心恭请叶先生,就任洪门客卿一职。”
说到这儿,他猛地一转身,右手轻摆,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请,诸位贵宾观礼!”
话音刚落,砰砰砰……
外面礼炮齐鸣。
随后,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厅内的众人,纷纷朝门口涌去。
只见,在聚义厅下面的偌大空地上,十几头由人舞动的狮子,灵动矫健,跳转腾挪。
空地中间,一层层八仙桌叠在一起,最上面摆放着一个足球大小鲜艳彩球,
层层叠叠的八仙桌旁,一条条高木桥凳子搭建成向上的阶梯。
这是舞狮采青,海外华人举行盛大活动时,经久不衰的隆重仪式。
随着锣鼓声越来越急促,舞狮跳动的也愈发的欢快。
十几头色彩鲜艳的舞狮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故乡的味道。
很快,一头舞狮脱颖而出,爬到了顶端,叼住彩球,跳了下来。
狮子叼着彩球,摇头晃脑地登上聚义厅的石阶,跑到了叶秋跟前。
此刻,罗堂主早已准备好了托盘,静静地站在左右。
托盘上面摆放着的是一碟鲜红如血调好的朱砂,一支毛笔,还有一叠绿油油的美钞。
叶秋伸手接过舞狮口中的彩球,一只手拿起毛笔,轻轻蘸了蘸赤红似血的朱砂。
然后,他轻挽袖口,提起狼毫毛笔,准备为舞狮点睛。
这一刻,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叶秋的手上。
按照仪式规则,点睛之后,将一叠钞票放入舞狮口中,即算完成。
虽然,这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朱砂点睛仪式,但在南洋华人的心中,却无比隆重。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其中蕴含的深意。
全场的瞩目,并未让叶秋提笔的右手,有丝毫的颤抖。
他稳稳当当地往前探去,准备完成仪式的最后一环。
正在这时,一道突兀的声音骤然响起。
“且慢!”
听到声音,众人不由得扭头看去。
人群中,有那么一小撮人站在厅门一角。
他们与周围的观礼宾客,泾渭分明。
看上去,像是被孤立了一样。
说话那人,正是为首的矮胖中年。
他往前跨出一步,朝周围拱了拱手,得意洋洋地笑道:“让这位叶先生担任洪门客卿一职,我看不是太妥当吧。”
“今天在场的诸位,要么是本地身具名望的华人,要么是各个堂口的大佬,有些话还是说明白一点好,让大家伙儿都听听明白。”
说着话,他抬手指了指叶秋:“这小伙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出头吧,顶多不超过二十五岁,王某还真看不出来,他究竟有什么资格做洪门客卿,以他的年龄而言,恐怕不足以担此重任吧。”
说话的同时,他嘴角轻扬,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
看向叶秋的眼神,也尽是不屑。
听到这番话,众人不禁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他们倒不是想要跟着起哄,关键是叶秋看上去太年轻了。
担任洪门客卿一职,显得有些儿戏。
而那些知道内情的洪门大佬,也没有帮忙做一番介绍。
因为叶秋的无上威名,有很大一部分是踩着洪门衬托出来的。
总不能让他们告诉来宾,叶秋打死了前任大龙头,压服了洪门众人,为了化解这一段恩怨才出此下策吧。
即便是在场的洪门大佬脸皮再厚,也说不出那些话来。
眼看着场面有些失控,罗堂主忍不住站出来怒斥道:“一条土著人的走狗,也敢跑到这里乱叫,姓王的,你有什么资格说那些话。”
被人骂作是狗,中年人并未恼火。
他反而微微一笑道:“俗话说得好,路见不平一声吼,我看到了不顺眼的事情,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怎么了?”
“至于你问我有什么资格,呵呵,我也不妨借此机会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经梅哈托将军的委任,今后本地华人的大小事务,都由我来负责。”
“也就是说,以后不管是华商还是你们这些华人帮会,都要听我的吩咐,你说,这件事我有没有资格去管呢?”
此言一出,周围顿时像炸开了锅一样。
刚才还议论纷纷的众人,不禁对其怒目而视。
“那个土著,有什么资格做出这种委托,他把我们华人当成什么了?他们土著人的奴隶吗?”
群情激奋下,众人纷纷朝中年人涌去。
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要将他撕成碎片。
在任何时候,叛徒都比敌人更可恨一千倍,一万倍。
中年人见势不妙,赶紧退了两步。
在他身后,猛地窜出一名壮汉。
“你们想找死吗?”
壮汉面对众人凛然不惧,张口发出一声怒喝。
声若炸雷,空气震荡,回声不绝。
霎时间,众人感觉耳畔嗡的一声巨响。
心头悚然而惊,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见众人被吓退,壮汉脸上浮现出一缕洋洋自得。
他伸手摘下了脸上的墨镜,体内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关节脆响。
片刻之后,原本就魁梧的身材,凭空猛涨了一截。
从原来的一米八多,直接蹿升至两米左右。
犹如一尊巨灵神,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本章完)
第669章 兄弟争雄()
当此人露出真面目后,周围顿时响起阵阵惊呼。
“是他!”
惊叹声此起彼伏,貌似很有知名度。
随即,认出壮汉身份的宾客,纷纷将目光投向罗堂主。
此刻的罗堂主,满面惊容,呆呆地看着那名巨灵神般的壮汉。
虽然两人体型差距颇大,但眉宇之间,却依稀有几分相似。
“大哥,好久不见啊。”
壮汉冲着罗堂主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言语之中,透着一股凝如实质的怨气。
“你这个畜生,还敢回来。”
罗堂主暴喝一声,怒容满面。
看向对方的眼神,十分复杂。
有怒其不争的失望,有勃然变色的义愤。
此外,还隐藏着一丝丝挥之不去的温情。
尤其是听到大哥两个字,表情中更是平添了几分不舍。
“大哥,十年不见了,你脾气还是这么爆。”
壮汉笑了笑,感叹一声。
接着,他一挺胸膛,大声说道:“我已经不是你十年前可以随意打骂的兄弟了,这次我回来,就是要拿走曾经失去的一切。”
听到两人的对话,少数不知情的宾客,向周围的朋友小声询问着:“他是谁?”
“他是罗堂主的亲弟弟,也是前前任老龙头最看好的心腹,后来犯了大错,罗堂主亲自带人准备抓他,被他给溜掉了,算算时间,也有十年的光景了。”
旁边的知情者,言简意亥地将来龙去脉大致讲解了一番。
“畜生,到了现在你还不认错,还敢回来大言不惭。”
罗堂主气愤不已地怒骂着,脚下往前猛地一跨。
“呵呵,认错,我凭什么认错,当初我不过就是玩了几个女人,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就要用什么洪门规矩来处罚我。”
“看看现在,那个洪门的大哥在外面不是随便玩女人?妈的,有的连兄弟的妻子女儿一块玩,也没见你们站出来说话,为什么到了我身上,就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了。”
说话间,壮汉同样往前跨出一步,毫无愧色地与罗堂主对视着。
“当年老龙头在世的时候,曾经亲口说过,今后洪门大权,将由我罗子雄执掌,今日我重返南洋,不为别的,就是要拿回属于我的龙头之位。”
说到这儿,他抬手指了指叶秋。
“洪门客卿,非名望著身者不能居之,看看你们,找了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当客卿,还大张旗鼓地搞什么恳亲会,真是丢尽了洪门的颜面。”
“今天我倒要称量称量,这个毛头小子到底有什么资格来洪门耀武扬武,哼,洪门客卿可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的。”
话音未落,罗堂主便抢先怒斥一声:“畜生,就凭你也想称量叶大师,也不看看自己究竟几斤几两,以前的事情还没找你算账呢,今天我这个刑堂堂主,非把你拿住不可。”
说完这句话,他脚下一拧,迈步快去。
五米的距离,眨眼间,一步即到。
此刻,罗堂主的眼睛突然鼓起,整个睛轮突出,好像怒目金刚一般。
双眼精光闪烁,好像变成了两轮小太阳,令人不敢直视。
目光凌厉无匹,闪耀的精芒如火炬一般。
目光如炬,摄人心魄。
就在这时,罗堂主的右拳,自肋下探出,似蟒蛇出动,刁钻迅猛。
以雷霆万钧之势,瞬间轰向壮汉罗子雄的心窝。
这一拳打出,没有那种激荡呼啸的刚猛。
拳风凝聚成锥子一样,凌厉无声。
无匹的劲风聚而不散,如裹着子弹一样锥打出去。
一拳之威,便足以当得起洪门刑堂堂主一职。
啪!
拳头毫厘不差地点在了对方的衣服上,刹那间,他似乎感觉到了衣服下皮肤的体温。
如此顺利的开局,让罗堂主不禁微微一愣。
拳头上的力道,顿时收回了七分。
说到底,罗子雄终究是亲弟弟,他怎能忍心将其击杀。
当拳劲粘到皮肤,将进未进的时候,突然罗堂主感觉拳头像是打在了一层鲨鱼皮上。
滑溜溜的,拳劲硬是钻不进去。
拳头贴着对方的皮肤,顺势滑向了一侧。
这种诡异的情况,让他不由得大吃一惊。
再看罗子雄,咧开大嘴,哈哈笑道:“你是我大哥,做兄弟的让你三拳。”
听了这话,把罗堂主气的嘴角直抽抽。
除了叶秋之外,他从未被谁如此轻视过。
啪啪!
他也没说废话,直接飞起两拳。
拳头,在罗子雄的胸前,轻轻一点。
力道含而不发,旋即,便抽劲缩回。
高手,自有傲气。
罗堂主成名已久,岂能占这种便宜。
于是,后面的两拳只是虚晃一点,压根就没有发力。
见状,罗子雄轻哼一声:“我的好大哥,你还是像以前那么迂腐,睁开眼睛看看吧,时代变了。”
说话间,全身精悍之意勃然透体而出,一个眼一个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