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之美利坚女土豪-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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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伊转头看了一眼奥斯汀,举起血淋淋的手,用稍显干净的手背擦了下额头的汗后,笑着回答道:“我刚才数了一下,还有五条狼皮要剥,这五条都是毛皮比较完整的、伤痕都在腹部或者头颅位置的,拿回去做座垫最好不过了!”
说着,他吸了吸鼻子,环视了下四周,然后看向珮珮道:“佩尔,你让薇妮和卡卡它们朝这四周吼个几嗓子,威吓威吓一下附近想过来捡便宜的猛兽们!”
“这样做有用吗?猛兽们会听得懂警告吗?”李承华好奇的插嘴问道。
乔伊笑了笑:“之前这里又是鹰啼、又是狼吼、又是熊叫、又是枪声,附近的猛兽一听就知道这里正在进行生死搏斗!能活到成年的猛兽们可都精明的很,它们是不会介入到这样的生死搏斗中的,只会等到搏斗结束了以后再过来捡捡便宜!所以,我是想让薇妮和卡卡它们再朝四周吼个几嗓子,让猛兽们误以为这里的战斗还没有结束!薇妮和卡卡它们的吼声越精神,猛兽们就会以为这里的战斗越是激烈,就越不敢轻易地过来捡便宜了!”
“这办法好!”珮珮击了击掌后,随即朝正在跟卡卡它们打闹中的薇妮招了招手:“你们几个都给我过来!”
主人一发话,薇妮、妞妞、卡卡和布布几个立刻停止了打闹,然后欢快的朝珮珮站立的方向奔了过来。
接着,珮珮开始跟这几个家伙交流了起来。
在奥斯汀等人的眼中看来,珮珮是通过言语在跟这群猛兽们进行沟通,但实际上珮珮却是用神识在下达指令。
再加上这些家伙们平时的表现给奥斯汀等人造成的印象一直是聪明又鬼灵精的形象,所以,在他们的眼里,这群猛兽们很快的就领悟到了珮珮的指令,然后就听到这群猛兽们朝着四周开始“嗷呜嗷呜。。。。。。”地大声吼叫了起来。
薇妮和卡卡它们的吼叫声在山林的深处形成了一道道连绵不绝的回音。
几分钟后,珮珮等人居然听到了远处传来了回应的狼吼声!
“应该是威郎它们快要回来了!”珮珮认出了威郎的声音,一脸喜悦的看着奥斯汀他们解释道。
等了大约七八分钟过后,回应的狼吼声渐渐地由远而近了。
又过了一两分钟后,珮珮几人就能清晰的看到威郎和它的手下狼崽子们在丛林里急速奔来的身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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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带着猛兽去打猎(八)()
妞妞、卡卡和布布欢叫了一声后,飞快地朝它们的父亲奔了过去。
威郎在百米远的距离处停了下来,放下了嘴中的战利品,然后等着它的子女们奔到自己的面前。
看着这几个小家伙们欢快地绕着自己蹦蹦跳跳了一圈后,威郎重新叼起脚下的战利品,然后悠哉哉的向珮珮几人的方向走了过来。
威郎带回来的这头战利品不用检查也能可想而知,这绝对只可能是那头野狼首领的尸体!
珮珮看着送到她面前的这头血肉模糊、皮毛绽开的头狼尸身,捏着鼻子夸奖了一番威郎的勇猛表现,然后从口袋(空间)里掏出一枚糖丸(强身丹),塞入进威郎的嘴里后,便迫不及待的挥手示意威郎把它的战利品叼得越远越好!——这血腥气实在是太刺鼻了!
闻到强身丹灵气的薇妮、妞妞、卡卡和布布它们,嗅着鼻子、满脸讨巧的凑到珮珮的四周,然后扒着她的裤腿开始撒泼打滚讨要着灵丹。
“别拿你们血糊糊的爪子扒我裤腿啊啊啊啊啊啊~~~~~~”珮珮嫌弃的尖叫了起来。
可惜这群家伙们还是紧扒着她的裤腿不放,珮珮只好无奈的从口袋(空间)里又掏出了几枚“糖丸”,然后指着面前的这几个鬼灵精们,板着脸道:“都给我一个个蹲好了,不然就别想吃到好东西了啊!”
这群鬼灵精们立刻松开了扒着珮珮裤腿的爪子,然后一个个的老老实实的蹲在珮珮的面前,排排坐、分果果。
“亲爱的,你养的这群狼的口味还真有点奇特啊,居然这么喜欢吃糖丸?”奥斯汀一脸趣味盎然的走到了珮珮的身旁,一边伸手勾住妻子的腰、一边笑着说道。
珮珮若无其事的耸了耸肩,笑着回答道:“这都是跟薇妮这家伙学会的!要知道熊是最爱吃蜂蜜的了,我这糖丸里掺了蜂蜜和一些能强身健骨的药材,这帮子家伙们平常打打闹闹的总有个磕磕碰碰的,吃过一两次后。就知道了这玩意儿对它们是有好处的。再加上这些家伙们最喜欢在我跟前争宠了,给了这个总不能漏掉那个吧,所以我就习惯了在兜里多装点这种糖丸,谁表现好了。我就赏一颗给谁。”
奥斯汀也是这么随口一说而已,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面前这几只可爱的大家伙们吸引了过去。
只见这几个鬼灵精们吞完了“奖励”后,舒服的眯着眼,然后在珮珮的跟前打滚卖萌了起来。
这时——
“好了,我这里已经都收拾完了!”乔伊拎着沉甸甸的、装满狼皮的麻布袋子走了过来。
他把麻布袋子系上马鞍后。一边解开缰绳、一边对同伴们吩咐道:“我们先去找条小溪流,水壶里的水需要补充了,顺道再打点兔子之类的猎物,然后就找个露营的地方开始准备午餐吧。”
说着,他从马鞍上解下水壶,拧开壶盖,倒水冲洗了下满是血迹的双手。
奥斯汀抬手看了看腕表,此时已经快接近正午十二点了。
“你不提醒我还没发觉到已经都快十二点了!我们赶紧收拾收拾离开这里吧,我肚子还真有点饿了呢!”说着,他揽着珮珮的腰。两人一起走到了拴着马匹的大树前。
几人也不多啰嗦了,各自解下自己马匹的缰绳后,招呼上薇妮、狼群和金雕,离开了这个充满血腥味的地方。
一伙人牵着各自的马匹,走了大约十分钟后,空气中终于闻不到血腥味了。
珮珮不动声色的把神识散出,向外散布着带有亲和性质的神识气息,她可不想他们这一路上再遇上什么大型的猛兽、然后再来一场耗费时间的较量。
又走了将近十分钟的路程,几人的肚子也越来越饿了,可是沿途的一路上始终没能发现到兔子或野鸡之类的猎物。
“要说动物的鼻子、那绝对要比我们人类的鼻子敏锐的多了!别看我们现在闻不到什么血腥气了。但是对生活在丛林里的食草动物来说,我们现在所处的这片范围依旧没有脱离血腥弥漫的区域,所以这周边是找不到鹿群、兔子或野鸡之类的食草动物的!能找到的也只是蛇或者其他等着捡便宜的凶兽一类,我们还得继续再走一段路才能发现到猎物!”乔伊边走边说道。
这一伙人之前的亢奋劲头现在早就已经都过了。这时候,每个人都已经又累又饿了。闻言后,也没力气搭话,各自牵着手里的马匹,默默地跟在乔伊的身后继续向前。
终于,一伙人又步行了大约一刻钟后。渐渐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溪水奔流的声音。
“前面应该有河!”乔伊转过头,对同伴们鼓劲道:“大家再加把劲,听声音。。。。。。河流应该就在前方的不远处了。”
大家伙儿的精神终于又振奋了起来,行进的速度也明显的加快了起来。
顺着流水的声音,一伙人又走了大约六、七分钟后,一条七、八米宽的溪流终于近在眼前了。
男士们各自把马匹都栓好后,便迫不及待的向溪流处走去。
几人走到岸边蹲下后,一个个的掬水冲洗着脸和胳膊等部位,当清凉的溪水冲洗走了几人内心的浮躁后,大家伙儿才开始一个个的灌起了各自的空水壶。
乔伊最先灌满水壶。
他拎着灌满水的水壶走回到拴马的树前,把水壶系在马鞍上,然后又从马鞍上解下装着狼皮的麻布袋子,重新走回到河岸边。
“你们几个带着枪,沿着这条溪流向上游走,那附近应该会有猎物!”乔伊说完这话后,解开了麻布袋上的绳子,抖出满是血渍的狼皮,然后从裤腿上拔下匕首,开始清理起了上面残留的血渍和肉丝。
“你一个人在这里安全吗?我曾听杂货店的老莱姆说过,水源附近并不安全,随时会有大型猛兽过来饮水的。”珮珮看着乔伊说道。
乔伊闻言后,笑着指了指正在下游附近玩水的薇妮和威郎它们:“你把它们都留下来陪我不就行了。”
“这办法好!”李承华笑着接腔道:“带着这群猛兽去打猎的话,说不定会跟早上的情况一样,猎物都被它们吓跑了!”
“那就快去快回吧!我在这里等你们回来!”乔伊笑着朝同伴们挥了挥手。
“我们不会走太远的,最多四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就会回来!”奥斯汀这时已经扛起了猎枪,正在检查弹匣。
珮珮此时也已经从马鞍上解下了她的手弩装备,然后走到威郎的跟前,蹲下身嘀嘀咕咕了几句后,起身走回到奥斯汀的身旁。
李承华这时候也已经装好了弹匣,只见他扛着枪,朝身后的奥斯汀等人招了招手后,率先迈开步伐,沿着溪流一路向上游而去。
沿途的一路中,珮珮的神识始终散出,如果发现到大型的猛兽或是蛇类生物,她就用神识惊走这些野物,避免接触。
通过神识的发现,珮珮还在岸边的灌木丛里找到了不少的野禽和它们产下的卵。
野禽遇上珮珮这伙人,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
一箭射出,命留下了不说,就连它们的子孙后代们,也都被珮珮喜滋滋的用布袋收了起来。
短短的二十分钟行程内,珮珮就用她的手弩收获了两只野鸡、三只野鸭,还有它们产下的卵。
“一人一只分分,午饭应该够了吧?”珮珮朝奥斯汀举了举手里的收获,然后笑着问道。
“我觉得。。。。。。我现在饿的都可以吞掉一整头牛了!”奥斯汀摸着肚皮,朝妻子挤眉弄眼道。
“我倒没那么夸张!不过。。。。。。如果给我一条牛腿的话,我估计我肯定能啃个精光!”斯通嬉笑着搭腔道。
珮珮朝这两人翻了个白眼,正准备调侃几句的时候——
“嘘~~~~~~”李承华突然转过头来,竖起食指放在唇前,然后看向几人道:“我好像听到了鹿鸣声!前面可能有鹿群在饮水!我们几个小声一点,然后过去看看!”
“真的吗?你确定?”斯通一听到前方有鹿群,他的眼睛立刻发亮了。
奥斯汀扯了扯斯通的胳膊,示意对方安静。然后他侧耳倾听了十几秒后,朝李承华点点头道:“前面的确有鹿鸣声!”
说着,他慢条斯理的从肩膀上取下了猎枪的绳带,然后举着猎枪一边拉开保险栓、一边对李承华和斯通两人压低嗓门道:“伙计们,我们今天的午饭有烤鹿腿吃了!”
说完这话后,他又转头对身后的妻子眨了眨眼。
珮珮也兴奋地举起了胳膊上的弩箭装备,目光灼灼的盯着丈夫道:“走——我们几个包抄过去!”
想要猎鹿,就不能这么大摇大摆的沿着河岸走了。
于是,几人离开了河岸边,沿着岸边的灌木丛,互相掩护的向鹿群的方向接近。
几人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走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后,终于发现了一个规模不大的鹿群正在上游的水源处饮水。(。)
ps:明天周六,我估计要一觉睡到中午,然后吃过午饭后再开始码字。
话说,朋友们都说我现在是死宅一个,周末都不出去混了!哎,好想念jonnie walker和hennessy啊~~~
第261章 带着猛兽去打猎(九)()
就目测来看,这群鹿的数量并不庞大,大约只有二十来只成年鹿和七八只幼鹿。
最外围有几只公鹿正在负责警戒,而内圈的鹿群们或是在溪岸边低头吃草、或是带着小鹿们涉水嬉戏。
“那里有一头十四叉的公鹿,谁都别跟我抢啊!我可先看中的啊!”李承华一眼就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目光灼灼的紧盯着灌木丛中一只探头探脑的雄壮公鹿,然后紧张兮兮的用胳膊抻了抻身旁的女婿。
奥斯汀怎么敢跟自己的老丈人争锋,一听老丈人的要求,他立刻笑嘻嘻的朝老丈人比了个ok的手势。
翁婿俩远远地躲在百米外的灌木丛的后面,轻言轻语地分配好了各自的目标猎物、正准备举枪瞄准的时候——
这时,斯通提出要求了!
“我记得。。。。。。你们早上答应过我的,看到鹿群后的第一枪交由我来放的!”斯通伸出手指、点了点奥斯汀的背脊,瓮声瓮气的嘟囔道。
奥斯汀和李承华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转过脑袋、目光灼灼的看向斯通——
翁婿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就见奥斯汀瞥了个眼色给他的老丈人。
李承华接到眼色后,笑嘻嘻伸手搭上了斯通的肩膀,然后压低嗓门说道:“谁放第一枪我倒是不在乎啦,但是万一惊走了我的十四叉怎么办?我从第一次猎鹿到现在,这还是第一次发现到一只十四叉的公鹿,这种机会可是可遇不可求的!”
奥斯汀紧跟着也轻声地劝道:“要不这样吧。。。。。。你挑选好了你的目标猎物,然后我数一二三,大家一起开枪,你觉得怎么样?”
斯通想了一下,然后点头道:“那你们先等我一会儿,让我先挑选好我的猎物再一起开枪。”
翁婿俩极有默契的齐齐比了一个ok的手势后,微微侧开身,让斯通上前一步。
斯通举起枪托。视线透过瞄准器的镜头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岸边的鹿群。几十秒之后,他选定了一只稍稍远离岸边的、正在低头吃草的六叉犄角公鹿作为他的目标猎物。
然后他边拉开保险栓,边低声说道:“两点钟方位,有一只单独在吃草的六叉公鹿。我就选它了!奥斯汀,你可以开始数数了。”
这群鹿当中,最有价值的那只十四叉公鹿已经被李承华抢先预定了,射击难度最低的一只又被斯通给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