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自远方来-第7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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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猎作响的亚速尔精灵战旗下,摆着酒桌和水果的精灵小王子慵懒的瘫在躺椅上,静静的欣赏着已经化作血肉磨坊的战场,心情十分的愉快。
在下达了最后的合围命令之后,他便松开了最后的缰绳——十万亚速尔精灵大军全部投入战场,与洛伦·都灵的军队绞杀在一起。
如果这是赌博的话,他就已经压上了自己全部的赌注,骰子已经掷出,不论输还是赢都已经和他没关系了,胜负皆由天定。
当然,在罗德里亚·亚速尔看来,自己赢定了。
抛出无足轻重的滩涂阵地,就算洛伦·都灵真的一鼓作气击溃了高地守军,不顾伤亡的一味强攻,想拿下高地也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话又说回来,就算被他攻下来又能怎样?
的确,亚速尔大军伤亡惨重,他洛伦·都灵付出的代价也绝对不会小;但支持这场战争游戏进行下去的却是自己身后的帝国大道;维持住这条通道,从本土赶来的援军就能源源不断的支持自己打下去。
对帝国人,这是关乎王朝延续的全面战争;对亚速尔精灵,这同样是关乎存亡的生死之战。
如果赢了,战争形式便会彻底逆转,帝国甚至会因为崩溃的四分五裂而变得群龙无首;
如果战败,亚速尔精灵就不得不撤退前往沿海一线,在那里聚集起全部的兵力,和帝国打一场真正的会战,来决定双方最后的命运。
所以让我们将这场游戏进行到底吧,洛伦·都灵!
在亚速尔精灵三面合围之下,不得不放弃撤退突围,却又无法撕破包围网的拜恩军团先锋,不得已在木栅北面组成了环形盾墙,被动防御苦苦挣扎。
这样临时拼凑的“防线”注定不可能有太多的作用,看不到突围希望的拜恩战士们更是士气低落,无以为继;
很快,防线上便出现了多处缺口,兴奋的精灵武士们如同闻到了血腥味的野兽般一拥而上;猎魔人和拜恩骑士们拼死抵抗,总算是遏制了崩溃势头。
但也仅仅就是如此了…任谁都能看出来,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
死死盯着战场,小王子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的手端着酒杯,将杯中酒浆一饮而尽。
他感觉自己已经开始爱上这种鲜红如血的饮料了,比亚速尔精灵那寡淡如水的酒浆更适合自己。
相较于太过消磨耐心的包围战,果然还是带点风险的正面交锋和一边倒的屠杀更符合自己的性格啊!
是时候给这帮倒霉蛋最后一击,送洛伦·都灵一个惊喜了。
“传令,让前排的战士们撤掉大道正面的包围网。”
精灵小王子下令道。
“呃…遵、遵命!”
传令的武士连忙单膝跪下,声音中带着一丝的迟疑。
“有问题?”精灵小王子一挑眉。
“不敢!万万不敢!”
“哎呀,别这样嘛,我又不是什么魔鬼。”罗德里亚叹了口气:“有什么疑问就说出来,可以讨论的嘛!”
“属下不敢,但是……”精灵武士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开口道:“既然战局已经明朗,又为何要刻意冒这种风险呢?”
“这样啊。”
精灵小王子耸耸肩,表情变得有趣了起来:“阁下,有没有狩猎过兔子?”
“狩猎兔子?”
“没错哦,我小时候经常和笨蛋兄长一起去猎兔子呢;当然,大多数时候我都被规定只能在一边看着,不能影响到兄长出风头嘛。”
“虽然只能旁观,但我却从中发现了某种规律——笨蛋兄长经常会同时设下三面陷阱,故意留出一面空档,让兔子有机会逃跑。”
“起先我信了大人们的鬼话,真以为这是兄长心存良善,不愿过多杀生;但后来我发现,往往是那三面陷阱多半抓不住几只兔子,更多的则是倒在了笨蛋兄长的箭下。”
“虽然他的箭术并不怎么样,甚至和四庭武士相比的话简直是不堪入目;但在对付这帮兔子的时候他甚至不需要如何瞄准;只要张弓搭箭,便能百发百中。”
精灵小王子笑的很欢乐,武士的额头却冒出了些许冷汗。
“殿、殿下的意思是……”
“如果我们就这么死死的围住他们,这帮帝国人八成会破罐破摔,和我们血战到底——我虽然也相信以诸位武士们定能排除万难,击败敌人;但这种无谓的伤亡,当然是能少一些就少一些的。”
“放他们一条生路,给他们一点点‘我能赢’和‘活下去’的希望,哪怕看上去就像是个陷阱,落入水中的绝望之徒依旧不会放过这最后的一根稻草。”
“话又说回来,真正的绝望往往不都是在抓住最后一丝希望,最后又眼睁睁看着它破灭的那一瞬间嘛。”
精灵小王子笑的很开心:“然后……”
“我们就能狩猎兔子了…还有什么疑问吗,阁下?”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很好,那就去执行命令吧。”
“遵命——!”
看着匆忙离去的武士,精灵小王子叹了口气,缓缓回首——在他身后几十步开外的地方,静静的放着一架竖起的发射器:
“比起狩猎兔子,我果然更喜欢狩猎狮子呢。”
“尤其是…金狮子!”
……………………
“铛——!”
抢在长刀逼近的前一刹那,灰瞳少年右手的短剑同时刺出;刀尖与剑尖碰撞的火花在兰马洛斯的眼前炸裂;闭上眼睛的湖心城伯爵还是凭借着本能,将右手的马刀捅进了精灵武士的胸膛。
“噗——!”
凄厉的惨叫声中,将马刀在胸膛和肋骨间转了一圈的兰马洛斯用尽全身力气拔出刀刃,腥臭滚烫的液体喷涌而出,让他兴奋的舔了舔被湿润了些的嘴角。
“谢了!”
一边说着,挥舞着马刀的兰马洛斯已经扑向了下一个敌人;机敏灵巧而又凶狠残暴的动作,简直不像是个骑兵统帅,更像是长得像人的凶兽。
“现在的问题,不是光感谢就行啊!”紧咬牙关的路斯恩跟着兰马洛斯的动作,替他挡下两侧和后背的敌人:
“再这么打下去我们死在这里只是早晚的事情,赶紧想办法啊,伯爵大人!”
“想办法?嘿嘿…都倒霉到要死无葬身之地了,哪还有什么好办法?”自嘲的哼笑着,兰马洛斯手中长刀却不曾停下:
“既然没有退路,那就死战到底怎么样啊?!”
“能不能稍微想个靠谱点儿的?!”
“砰——!”
长枪迎头砸下的刹那,二人几乎同时向后转身侧闪——反手一剑的路斯恩,直接刺穿了长枪精灵武士的脖颈;而抓住机会的兰马洛斯抬脚踩住了枪身,迎面一刀斩断握枪的手掌,夺下长枪。
“靠谱的点子没有,送命的法子倒是有一个!”
放声大笑的兰马洛斯右手挥刀,左手将夺来的长枪竖起,对着正前方的帝国大道:“不如我们就这么一路冲过去,杀穿他们怎样?!”
“你这个疯子,你就是疯了对吧?!”
“也许吧,但是你没觉得正面包围我们的敌人好像变得比刚才少些了吗?”
这倒是没错……
虽然只是隐隐的有些感觉,但灰瞳少年的确察觉到正面的压力比刚才要小了很多——最直接的证据,就是自己居然还有闲工夫掩护这个不要命的疯子。
不应该的,照理说敌人的精锐主力全部都压在了帝国大道上,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兵力不足的问题,难道说……
“陷阱吗?”
“大概吧。”重重的点头,兰马洛斯将长枪扛在肩上:“但你不觉得值得一试吗——成功的话,我们还是能逆转这场战斗,反败为胜。”
“没错,但这么做就等于毫不犹豫的跳进敌人的陷阱里,和找死没什么两样!”
“反正呆在这儿也是死定了,为什么不死个轰轰烈烈?!”
“这也算轰轰烈烈?!”
“这就是拜恩人的轰轰烈烈——你效忠了一个拜恩人的公爵,你也该死得像一个拜恩人,这是你应得的,艾勒芒小子!”
看着兰马洛斯那双放光的眼睛,嘴角疯狂抽搐的路斯恩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因为他发现自己内心深处,居然挺期待的。
为洛伦大人的胜利而死,死的轰轰烈烈,让他永远铭记这一刻…为什么这疯狂的自杀行为,听起来那么诱人呢?
是我也疯了吗?
“轰————————!!!!”
爆炸的轰鸣在身后炸响,从恍惚中回到现实的灰瞳少年第一眼看到的,是身后几个猎魔人兴奋到不能自已的表情。
还有随爆炸一起传来的,那冲天的呐喊。
“黑公爵万岁——!洛伦·都灵万岁——————!!!!”
公爵…洛伦大人来了?!
一脸震惊的路斯恩全然没有周围人的机动,脸上写满了紧张和错愕。
不行,绝对不行,现在的洛伦大人还没有……
“啊,连公爵也来了,看来这地方的疯子也不是只有我们嘛!”
长枪横扫,“啪!”的一声砸碎了精灵战士脑壳的兰马洛斯咧嘴一笑,喷的满脸都是的脑浆和血水,让他的表情无比狰狞。
“拜恩人,随我杀敌!”
“向我们的公爵……”
“献上荣耀——!”
。
第二百七十六章 光芒闪耀之前()
势如破竹!
当土墙外的拜恩方阵军团随着黑底金狮子战旗,冲破亚速尔精灵们的拼死顽抗,摧毁木栅涌入战场的一瞬间,这就是路斯恩脑海中仅有的词汇。
随着中线被突破,首先是外围的亚速尔精灵军队开始“崩溃瓦解”,“四下逃散”;而感受到压力的后线军队也立刻出现了士气问题,开始“全线溃逃”,连带着两翼包围的精灵武士也不得不撤退。
当然,这些都是被严重夸张了的。
因为外围的精灵武士虽然被击溃了防线,但却是在尝试反抗无果后才陆续向两翼脱离战场的;而内线的敌人更实在看到黑底金狮子战旗出现后,主动脱战,有序的向后撤离。
但在拜恩骑士们的眼里,那就是完全不是一个画风——必须是,也一定是敌人被我们的凶猛攻势所击溃了!
否则的话,为什么当黑底金狮子出现的那一刻亚速尔精灵望风而逃?为什么敌人一听到“黑公爵万岁”的呐喊,连抵抗都不抵抗就撤退了?
这正是因为受到了我堂堂拜恩骑士的军势,公爵之威势的震慑啊!
看着不顾一切“逃窜”的精灵武士,拜恩骑士们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打了牛血,打了大象血一样兴奋的嘶声咆哮,紧紧跟在挥舞战旗的黑发巫师身后。
公爵…洛伦大人,他居然在带头冲锋?!
当看到肩扛大剑,挥舞战旗的洛伦·都灵时,路斯恩震惊的连下巴都合不上了。
“你那是什么表情?”
浑身血污的兰马洛斯很是吃力的将长枪从精灵武士的尸体上拔出来,骂骂咧咧的冲灰瞳少年嚷嚷道:“公爵冲锋最前,伯爵次之,骑士次之,侍从次之…这可是拜恩几百年的传统,几百年了,据说从当年反抗矮人的时候我们就这么干了。”
“这是荣耀、责任和义务…他是公爵,他就应该这么干!”
“但他身上有伤!”
对于洛伦和第二阀门之间的秘密,路斯恩很清楚是绝对不能透露给任何人的,虽然他觉得哪怕和这位公爵解释可能也没什么意义:
“洛伦大人在血骸谷之战的伤到现在都还没有好,他现在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虚弱;很可能随便一个强点儿的精灵武士,都有可能伤到他!”
“那你就应该站在他身边,小家伙!”面不改色的湖心城伯爵扭过头,十分认真的瞪着灰瞳少年:“你是他的护卫,是他的剑和盾牌,保护他让他不受伤,这就是你赌上性命也要保住的荣耀不是吗,为什么你现在还站在这里?!”
“我…究竟是因为哪个笨蛋我才不得不待在这里的啊?!”
哈哈大笑的兰马洛斯根本不回答他的问题,双手抡舞着利刃长枪,向着那面战旗下的身影狂奔而去;不甘示弱的灰瞳少年啐了口,瘦小的身影紧紧跟上。
…………………………
“噗——!”
怒号的精灵武士挥刀扑来,在刺入洛伦胸膛的前一刻便被横起的大剑拦下,在劈落的同时被荡开;
单手抡起大剑的黑发巫师就在对方惊异而充满愤怒的目光中,将大剑抡过他的躯干;被血浆浸染的视野看也不看倒在地上的尸体,继续向前方突破。
果然…还是有点儿不太习惯啊。
感受大剑传来的力道,黑发巫师轻笑一声。
当自己第一次抵达维姆帕尔学院,学会了自己生命中第一个“高阶魔咒”超越感知之后,这种特殊的力量便自始至终伴随着自己——战斗、杀戮、判断…自己是如此习惯、熟悉这种力量,某种意义上甚至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不,它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自己早已习惯了被“超越感知”强化的视野,都灵之火燃起的烈焰,还有在关键时刻反败为胜的“此刻即死”。
正因为这种习惯,才让洛伦自己在被告知无法再使用魔咒时感到一丝惶恐和畏惧,甚至开始考虑更为谨慎的做法。
洛伦甚至都忘记了从踏上这条注定要与人厮杀的第一天开始,魔咒和虚空之力从来都不是他的首选项。
手中的剑和搏命厮杀的本能与技巧,才是首选项!
“…魔法永远不是杀人的最佳手段,起码不是最高效的……”
只有在无法使用虚空之力时,洛伦才真正明白当年道尔顿·坎德这句话究竟具有何等意义。
永远,永远不能把手段当成一切的前提;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巫师的前提也并非他会不会高阶魔咒,而是他的行为方式。
“拜恩公爵,那个举着战旗的帝国人是拜恩公爵——!”
“拜恩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