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未醒-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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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下来。
“妈咪觉不觉得,林叔叔和林徐哥哥长得很像?”
我笑:“他们是兄弟,当然很像。”
林兆说:“牧牧也见过林徐?”
“他常来送狗粮。”我准备回厨房,“牧牧,对叔叔要有礼貌,别太淘气了。”
她笑嘻嘻:“好。”
我走进厨房,母亲已经在切姜片。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她放下菜刀:“牧牧和林兆相处得怎么样?”
“看来不错。”
她刻意曲解我的意思:“你觉得不错就好。”
我下了白醋,舀一勺汤试味。
当年带周宴回来,母亲倒并不这么热情。我们是小门小户,周家却有著名企业,她觉得悬殊太大。
没想到我还向她要钱,支持周宴创业。
“你觉得不错就好。”她说。
同一句话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怎么听都觉得很讽刺。
爱与憎就这样随风而去。回味起来,好像电影里看过,为那悲凉哭掉一条手绢,但那是别人的事。
晚饭开宴。母亲安排林兆坐我旁边。
牧牧也要坐在我旁边。正好一左一右。
母亲一一盛汤:“林兆,这鱼是非常新鲜的。尝尝。”
木辰的眼睛始终在我与林兆之间偷偷来回。
他喝掉一口,啧啧称赞:“好喝。”
母亲很得意:“阿晓喜欢厨艺,会做很多菜。”
我看看母亲,险些笑出来——她的表情简直是在昭告天下:这里有一个好厨娘,勤恳能干,价高者聘。
我给牧牧夹菜。
林兆说:“小时候吃多了美国牛肉,回国以后发现什么都是美味。”
“美国能有什么好东西?”她说,“中国人最懂得吃。”
饭后她又留林兆聊天。一群人一字坐开,沙发挤得满满。
我要去斟茶,被母亲拦住:“你坐着。”
她恨不能见我与林兆多说一句话,仿佛竞标出价,多喊一句,多一分胜算。
木辰与林兆聊经济,胡扯股市房价,像模像样。
我根本不想插话。
牧牧吃了晚饭,不久便开始打瞌睡。我等到九点,正要抱她上楼,母亲又拦我:“你坐着。”把牧牧抱走。
我哭笑不得。
林兆留到十点,终于起身告辞。
四人浩浩荡荡送他出门。
母亲示意我上前与林兆单独告别。
他降下车窗:“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木小姐。”
“我也是。”
“下次什么时候见?”
母亲的话在我脑海回响:“我看他对你不是没有好感。”
可我还没来得及酝酿好感送给别人。
爱情是一条蛇,有的不咬人,有的咬人。有的咬人却不致死,有的一口致命。
我如今不怕井绳已算大幸。
我送上职业笑容:“林先生比我忙,当然由林先生定。”
他微笑:“好,再见。”
车子在昏暗路灯下远去。
其后送木辰回去。
走到路口,他对我说:“那个人看你的时候,眼神像以前的姐夫。”
母亲拍他脑袋:“还提这个做什么?”
他知趣不再继续。
第十二章
次日清晨,父亲来叫我起床:“走,陪你妈去爬山。”
我睁开眼睛:时间才六点。
“妈什么时候开始爬山了?”
“我早就在电话里和你说过。”母亲进来,把一套旧运动衣甩到被上,“起来,你爸会在家里看着牧牧。”
努力回想,似乎确在电话里听伊说起。
我看着衣服:“这是我上大学的时候买的。”
如此高龄,居然依旧健在。
“你总共才穿过几次?还这么新,难道扔掉?”她说,“我帮你保存得多好。”
她一身大红运动衣裤,脚上是白色平底跑鞋。神采奕奕。
年轻人扮老,只消高跟鞋,筒裙正装,立增十岁。老人扮年轻,一身运动装备,活泼泼似孩童。
我轻手轻脚换衣随她出去。
父亲在门口送我们:“好好陪着你妈。”
我扭头吩咐:“爸,七点一定要叫牧牧起来。否则她会睡过头,少掉一顿早饭。”
他点头答应。
要登的山在一处公园后面。离住处只有两公里距离。
母亲走得比我还快:“这时候山上已经有很多人了。”
小山就在眼前。蓝色的天空下面一弧苍翠,白云交掩,如同画境。窄窄的山道上不时有几个黑点向上移动。
我们向着画里走。
“那个公园还要不要两块钱门票?”我说,“我忘了带零钱。”
“早就免费开放了。”她说,“很多公园都开放了。”
我莫名怀念为了逃一张门票而改绕园边梯田的少女时代。白鞋子上沾满泥巴,还得意洋洋,用省下的两块钱换了雪糕。
母亲带我穿过公园大门,直奔山脚。
登山的人太多,上山甚至需排队。
我在山脚仰望山顶——离家多年,我早已习惯拿家务劳动与逛街当锻炼身体。年轻时候积累下来的好体质,已被烟酒、工作、感情,毁得一干二净。
母亲始终走在我前面。
到了半山亭,她回头问我:“怎么样?”面不改色。
我仰望她,气喘吁吁:“休息五分钟。”
她递水与纸巾给我。
“擦一擦汗。”
母女两个在亭里休息。对面一对小情侣,搂搂抱抱,互剥桔子吃。
我只当看不见,大口喝水,嗓子顿觉甘甜清爽。
山下不断有人上来。
我把头靠在亭子的椅背上。蓝天入眼,无论在哪里看它,都是那么远。
呼吸渐渐平缓。
“阿晓。”母亲说。
“嗯。”
“你不在的时候,我都是自己一个人来爬山。”
我猜到下文。
她也靠上椅背,轻叹一声:“等你走了,我又要一个人来爬山。”
两人就这么看着天上。白云悠悠,转眼什么也没有。
仔细想想,已经三十年。最初看这座小城,觉得是牢笼,想飞回广袤天地里去,死也不留。
现在却觉得,天地何尝不是牢笼,型号不同而已。
笼子最聪明的伪装,就是教你看不出那是个监狱。
“再结一次婚,离我们近一点。”她说,“可以让我和你爸爸用爬一座山的时间就能见到你。”
我合上眼睛。
“我和你爸爸昨天晚上商量过。”
她说:“林兆还没有结过婚。如果你们真的合适,我们也得补偿人家——我们手里还有姓周的公司股份。”
“你和周宴不要再来往了。把股份卖给他,得的钱你自己留着。”
“牧牧那边,由我去说。你爸爸告诉我了,牧牧不讨厌林兆,也会对他撒娇。”
“那不代表牧牧愿意叫他爹地。”我睁开眼,“而且我和林兆以目前来说,还仅仅是朋友。”
“这有什么?天底下没有什么男人和女人会仅仅是朋友。”她说,“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嫌弃你。现在还有几个没结过婚的男人愿意娶离婚女人?他又有很好的出身和教养。”
我的心被刺痛,不愿再开口。
“我和你爸爸都在想……”
她打住话头。
我们重新启程。从半山亭到山顶,日光渐盛。山顶的寺庙有免费茶水提供,路人自取。
母亲为我拿了一杯。
我们坐在大石上吹风。她替我散开头发,重新梳好:“现在不工作了,也不能都在家里。有时候出门,要是路不远,还是不要开车了。走一点路好。”
我笑她:“永远这么唠叨。”
“都是为你好。”
她也给自己重新梳了一次头。双手熟练地在脑后扎好发筋。我侧眼看她——两鬓已经很白了。黑头发里处处有白丝掺杂,数量可观。
可观得我已经没有必要再为她拔白发。
最可悲的是,明明年年日日看她,都是一个样子,怎么此时回想起来,才觉得不对——以前没有这么老。母亲是。父亲也是。
我是一个不孝女。
我鼻子发酸。
到家时已是中午。父亲已经煮了饭,等我们回来做菜。
母亲在玄关脱鞋:“鱼褪冰了没有?”
“在盆里。”
“白菜呢?”
“也切好了。”
她匆匆赶去换衣服,戴围裙。
父亲帮我把鞋子放到鞋架上。牧牧拿着遥控器来迎接我:“妈咪!”
我把她抱起来。
“外公说妈咪去登山了。”天使抗议,“我也要去。”
“下次带你去。”我把她放到沙发上,“妈咪流了一身汗,先去洗澡。”
出来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有两菜一汤。
母亲在厨房里有条不紊。我挽起袖子进去:“打几个蛋?”
“两个。”她切着西红柿,“洗完了?”
“衣服已经在洗衣机里。”
客厅里传来《猫和老鼠》的经典配乐。祖孙看得起劲。
母亲笑笑:“你小时候也爱看这个。记不记得?”
当然记得。为了不落下一分钟,当年全家都陪我坐在电视机前吃饭。
我随口说:“都是旧的好看。”
蓦然想起周宴与姚盈。
旧的……能有多好看?儿时刻骨铭心的东西,后来去看,已经不是自己记忆里的味道,线条走形,颜色单调,仿佛遗失重要宝物,失望透顶。
或许人与人不一样。彼之糟粕,此之精华,没有定论。
母亲不察:“以前的人倒还懂艺术。不像现在,只会糟蹋。”接了我手里的碗。
我失魂落魄,转身去摆餐具。突觉自己可笑:哪来那么多嘴上的强硬。三番两次想起负心人来,真是连怨妇也不如。
要从心里剔走一个人,早该剔得彻底。剜一片肉,再剜一片肉,久痛也就罢了,还要忍受周遭同情。不不,我受不了。
第二次见林兆,我直言相告:“林先生是一个很优秀的富家子弟,没有婚史,形象也好,并不愁没有女朋友。而我的女儿已经五岁大,再过三年可以上小学——我们天差地别,个人建议,还是做朋友好。”
他定定看我,突然笑得弯腰:
“刚才还在说徐悲鸿,怎么一下子变得这样正经?”
我反被问住。
“木小姐,你是不是觉得……紧张?”
一股热气冲上脸来,我哑口无言。
枉我几夜来思前想后,好不容易一吐为快,竟被他三言两语轻松化解,很不是滋味。
“林先生也知道,我们现在坐在这里吃饭,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是的,我知道。”
完了。
我再一次认真端详他眉眼:这必是情场老手,大小通吃,穿林而不沾片叶,我却还在这里替他惋惜,以为他无端卷入“下堂妇再婚互助会”。
“我觉得,和木小姐谈话的时候,我很放松。”他说,“有阅历的人说话,和没有阅历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种阅历?”
“生活阅历。”
我暗道:只怕是婚姻阅历。
“我和林先生说话的时候也很放松。”我说,“不过林先生的兴趣确实很特别,要阅历的话,那些七八十的老太太一定很多。”
他保持微笑:“取个适中,我觉得木小姐这样就已经很好。”
危险,危险。
我的心突突乱跳,迫不及待想快快吃完,走人了事。
他招来服务生:“加一份汤。”
来人很快送到。
“木小姐,请。”
汤鲜味美,热气腾腾。我已经找不出措辞。
“我认为……”
“你说的对。我们是朋友。”他主动解除我的顾虑,“做朋友也是要缘分的。”
他无视我的排斥。
母亲很乐于见我赶赴林兆约会。“日久一定生情”,月老红线在她看来如厨师拉面,一块大大的面团,三两下便拉成千丝万缕,要多少有多少,根根好劲道。容易得很。
与林兆在一起没什么不好——当年没有享受过的,如今全可以享受。哪家小店里有招牌烤肉,哪处公园有新围海堤,他比我精通。
“我渐渐以为自己不是在这里长大的。”我说,“这些我全不知道。”
“这几年变化多。”他给我介绍,“那个是在建的新铁路。”
隔着车窗可见远处小旗飘飘。
原来他有多年老友住在此地,常过来小聚。几年下来,我混成外地人,他胜似本地人。
“他有一家酒吧,可惜已经倒闭。不然可以带你去看看。”
小城已经有大气派。世界真奇妙。
傍晚停车在公园门外,有人齐放孔明灯,百余盏浩浩荡荡飞向天空,灿若星汉。我与林兆在车内吃打包盒饭。
“海归经理吃盒饭,”我说,“不知有几个人愿意相信。”
他津津有味,“我并不挑剔。”
吃惯富贵饭的人难免想偶尔出格。油腻鱼肉,便宜米饭,且当尝鲜。到了正式场合,西装领带,高级会所,食物看得吃不得,还要谈笑风生,互相算计,实在辛苦。
海边风大,孔明灯飘飘忽忽送远,往天堂送去人间烟火。
“要不要也来一个?”
我失笑:“不敢在年轻人里凑热闹。”
“不用把自己说老。”他笑,“连我都不算老。”
我们下车往公园里走。沿途所见全是情侣。
卖孔明灯的生意人被叽叽喳喳的少女围满。十元一盏,并无二价。
一位二十出头的姑娘仰头问她男友:“永结同心——是哪个‘结’?”已提笔往灯上写去。
生意人有生意人赚钱的办法。哄你写几个大字,往天上送走,十元便可许一个愿,多么廉价。
我与林兆一路往海堤走。游人渐少。
“小时候忙念书,忙考试,大了又忙工作,忙带孩子,以为人的一辈子都得这样过。”我对海水感慨,“什么冒险,什么追求……到最后,终究只在三年级的作文里幻想过。”
“少女时候的聪明,是对待追求自己的少年的聪明。后来的聪明,无非是弄明白当年的一切聪明都不叫聪明。”
林兆轻笑,“哦,有经验。”
“母亲强求我一门心思扑在课业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叛逆症发作,隔日总要一场大吵,一直到高考。”
我打开话匣:“没想到才过去几年——青春没有了,叛逆没有了,女儿又竟然那么像我——不肯妥协,爱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