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未醒-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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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关掉空调,开门散了冷气,带牧牧下楼洗脸吃饭,再上来时拿了开水与药给我。
我被灌下几大杯热水,身上压了一床三九天才盖的棉被,热得浑身淌汗。
母亲坐在床边陪我,不时拿冷毛巾替在我头上。
“出了汗就好了。”她说,“幸好今天是在家里。要是在那边怎么办?”
我看着天花板:“只想吃一碗红豆刨冰。”
“发烧还敢吃这个?”
“热得要命。”我说,“只想吃这个。”
“病好了再说。”
她说,“我去给你煮稀饭。”
正待要走,手机铃响。我使眼色示意母亲代接。
她接通电话,一听声音,神色稍霁:“哦,是你!她生病了,在床上躺着。……是,我是。”
我说:“是不是林兆?”
猜得正准。
她放了手机,伸手给我拨弄头发:“林兆说要来看你。”
我想起前夜他站在高速路口等我到十二点,只为与我说一句晚安,不由叹一口气,翻身睡觉。
不知睡去多久,仿佛听见房门口有人敲门,我无力睁眼,含糊说了句:“请进。”
病中对气流微弱变化也极其敏感。谁来了?
嗨,管他是谁,我如在阿鼻地狱,一把把火不由分说燎上来,正受煎熬。
继续睡罢,我心安理得。
有人低声叫我:“木小姐?”
过一阵,又凑近了叫:“木晓?”
这声音可真熟悉。我无力挥一挥手:“请坐。”还闭着眼睛。
那人立刻笑起来。
“好。”
这下我才突然浑身一个激灵,想起来:林兆?
可不是他说要来看我?我烧得脑子不灵光了。
连忙睁眼,正好对上他两只眼睛,似笑非笑样子,倒看得我不好意思。我说:“对不起,烧得有些晕,忘了你要来。”
“没关系。”
他说:“你睡吧。”
“现在几点?”
“刚过九点。”
“公司呢?”
“可以不去。”
我又欠他人情。
我挣扎着要坐起来,他按住我:“最好不要动。”伸手揭了我额头上捂烫的毛巾。
他说:“我去洗一下。”很快走进洗手间去。
冰凉的毛巾重新放上来,我精神略略一振,力气也足了些:“真不好意思,连杯茶也没有。”
话音刚落就见母亲端了案子进来。谁说连杯茶也没有?母亲招待得勤。
还有一碗稀粥,配一碟腌好的小青瓜,算我的早餐。
她说:“我先去买菜,你们聊吧。”顺手带上门。
卧室里只剩两个人。我穿着睡衣,满头乱发又被汗打得湿漉漉,顿时察觉气氛尴尬,埋头吃饭,谁知一块青瓜没夹稳,险些落在被子上。
丢脸至极。
他却大方,说:“要不要纸巾?”伸手在纸盒里抽了几张垫在我手下。
房里没开空调,他西装革履,必定热得难受,难为他还在我身边殷勤照顾。
我真心地说:“谢谢。”
他也还是那句:“没关系。”
不知还能说什么。
他静静喝茶,我食之无味,一点一点舀了饭菜在嘴里嚼,吃几口就饱。余下的都是勉强。
两个人像是各有心事,又彼此达成默契:我懂你在想什么。
除呼吸声外只听见楼下牧牧换频道声音。一下是音乐台,一下是体育台。
这时段没有她喜爱看的动画片。好东西多在入夜后上演。
我们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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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一阵,他又来替我揭毛巾。指尖偶然触到额头,我微微一颤:冰凉。
他定了一下,缓缓拿开毛巾,俯身过来。
我一动不动。看着他。
渐渐可闻到他清凉的须后水味道。
他低下头:“木晓。”嘴唇从我唇边擦过去,犹豫片刻,终于重重吻下来。
第二十二章(下)
有那么一瞬间,我没有明白过来。
在那个连第一次接吻牵手都打包折价售给周宴的年月,他是我的全部,每日生活像重复放同一部电影。好容易曲终人散,千呼万唤来了新片子,等另一盘胶卷安上来,连机器也要略一卡壳,想一想:这不是先前放的那一部?
床的斜对面就是梳妆台。一面大大的圆镜子。我略偏过头,越过他宽而结实的肩,看见自己半睁着的两只眼睛,头向后微微仰起,脸上有一片不正常的红晕,烧到脖子根。
是我,又不像我。
我是不得已。我想,时候到了,总该有所表示。
总不能让人一再吃亏。
我在心里对自己暗叹了一气。
他终于发觉异样,停下来,把头移开一些,对着我的眼睛说:“怎么了?”
我静静看着他。
线条分明的脸,刚刚接过吻的嘴唇,一小片淡青色的胡子根。锁骨中间的两颗扣子开了,敞着领子,露出一点三角形的光洁的皮肤,随着他的呼吸微微起伏。
念大学的时候不是还花痴过歌星美男?他就是那种理应被做成全开纸大小,贴在墙上供少女春心萌动期想入非非的男人。
我想:这就是老天在关门后为我留的一扇窗户。倘我真的跳将出去,无非两种结果:一是落在英雄的马上,二是摔断一条腿。我犹犹豫豫,在窗台上站得太久,英雄终于等不及,弃马飞身,主动上来,欲抱美人归——
手腕上的劲道突然松了。
我从遐想中回神,林兆拿起掉在一边的毛巾,站起身来,“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他给我塞好被角。
我闭起眼睛,低声说:“你中午就留在这里吃饭。”
“好。”
他又在床边站了片刻,取了我用过的碗筷,轻轻走掉。
我就在他关门的瞬间睁眼,再看一眼梳妆台上的镜子,那里面映出的躯壳,如何不是我。
病去如抽丝,我接连睡了两日,等到痊愈,母亲将手机交给我:“一天到晚都在动,短信也有,电话也有。”
“房子既然卖了,你是不是没有把广告撤下来?”
确实有人以为我房子尚未卖走,提出要上门看房,这且不管。更多的却是当初生意场上的旧熟人。
回家后我本当自己是山中隐者,可以多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交际应酬非十分必要便全部推走,渐渐没人记得木氏周太太。
这也自然。生意场太浩荡,同情场一样,没有谁永远记得谁。
但是股权转让一事如深水炸弹,人人以为我情场失意,歇斯底里发了狂,纷纷来问:木总,睿博全都姓了周——你呢?
不可想像,向来为了睿博,为了在谈判里再多赚得个三分两厘,我一个本该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之辈,能够抛尽脸面形象,不计任何手段。谁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有一个伟大的女人?我事事冲锋陷阵,走在前头。
睿博一桌一椅都凝结着我的心血。舍弃它如同舍弃亲生骨肉,一刀下去,鲜血淋淋。
我一一答复:没什么,我们离婚了,公司归他所有。
尚留下一句话没说:只要有女儿在手,我一切都可放弃。
我可以不为人妻,但为人母的资格,我也能不要脸面形象,不计任何手段去留住。
那头顿时一片叹息:木总,这多可惜?你想一想,离婚后,你又没有工作,又要抚养孩子,女人手头更该存有老本,才能不愁吃穿,免得后悔。
我忍不住冷笑。
都是客套话。谁会真为你可惜?这厢好话敷衍,话音未落,转身改拍沈珺马屁去:这位周太太真是年轻漂亮,用的什么牌子的面霜?又是在哪一家美容院做的护理?哎,同去同去!
背地里偷偷递一块金表或是一沓消费券: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巧得很,我与周总正在谈一个合同……
都以为枕边风强过热带气旋,呼的掀过去,树飞屋倒,铁打的心肠都能绕指柔。
稍微有些察言观色的本事的人就不这样蠢,故而有人说:怪不得!最近聚餐吃饭,带着的都是另一个人,说是秘书……
差不多的两张脸,选姚媛还是沈珺?
只怕是前者。
我重重吁一口气。
次日倒有意外:当初为找新工作而联系的旧人发来消息,问我肯不肯任职做某服装公司的区域经理。
真是天上砸馅饼。惊喜惊喜,喜字倒未见得,惊却惊了我几秒钟。
好险,我差点就要死心在家做煮妇。
“可能比较委屈你,木副,”那人还按我从前职务称呼,“这个行业你没有做过,待遇也不比你以前。一切从零开始,也许很辛苦。你考虑考虑?”
“哪个区域?”
“哦,华南地区。”
我在心里飞快盘算片刻,才说:“我现在就在老家,也是华南。”
他连忙笑道:“好极了!也是朋友在饭桌上提起来,开拓新市场,需要可靠的帮手,不敢再用自家人。我第一个就想到你。”
“我该怎么联系那家公司?”
他给我电话号码:“这个是他们总经理的个人电话,不用经外面秘书转接。”
我向他道谢:“本来以为这两年景气不好,没希望再找到工作。难为你还记得帮忙,真是受宠若惊。”
“木副这是说哪里话,我还要谢你,当初……”
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哪怕十项全能,如今还不是在家里做闲人,数着米粒过日子。
我先去查了公司网页。看来企业刚刚创建不久,品牌还没有打响,不单华南是一片空空,就是总部附近也网点稀疏。
果真从零开始。
网页里还有产品展示。我把一件件华服调出来看,简洁的设计,流畅的线条,用料一律走高贵路线,模特又无一例外是长腿,加上三寸高跟鞋助势,穿起来颇有女强人做派。
我情不自禁捏一捏自己的腰,幸好还不是水桶,免去在最时髦的行业里被人翻白眼耻笑。
我找母亲商量:有机会在眼前,钱可能不多,重要的是可以不让我再觉得无聊。
然而培养牧牧是我这个做母亲的责任。当年为忙公司,很少照顾她生活起居,离婚后才有补偿,现在又回到那种生活中去,有些不忍。
她思索片刻,说:“牧牧有我。”
“你还有四五十年,和我这个老太婆不一样。也不能在家里坐到老。”
我说:“当初就是这样想,才到处托人打听。拖了大半年,终于有结果。”
她握住我的手:“我知道,你不是坐在家里等饭吃的命。去吧。”
决心既定,我打了电话过去,“你好,韩总介绍我来应聘贵公司的华南区域经理。”
我顿一顿,说,“我是木晓。”
第二十三章(上)
初步联系过后,应那边极力邀请,我亲自北上跑一趟总部。
公司确实很大,证件齐全,设备簇新。总经理与几个副手一起邀我吃一顿饭,陪我走了加工车间和销售部,最后说:“公司刚刚起步,什么都缺,可能有些委屈木小姐。但是我们很看重你的工作能力,希望你能加入这个团队。”
我心里已经觉得满意。
我说:“请允许我自己再走走看看。”
走了几间办公室,我与两三个员工做了简短交谈,借此了解公司人事环境。
再走进一间,竟然是创意设计部门,我一眼看见一截半身塑料模特,身上草草裹着一块红绸,以别针固定。
事关商业秘密,我尚未签约,难免麻烦。正要退出,有人在我身后笑:“欢迎光临。”
我回头看去,第一眼落在来人胸前铭牌:总设计师。
服装公司的灵魂人物。
我抬头再看一眼,竟然是个年轻男人,不过二十多岁样子,算是我生平见过的此行业里难得的比较有男子气的人物。我半开玩笑地说:“本来以为会看见夏威夷花衬衫,方头巾,古罗马角斗士风味的凉鞋,没想到是清清爽爽的白领青年,头发也不比中学里的男学生更长,真是惊喜。”
“是来考察总部的前睿博副总,木小姐?”
我微微挑眉:“消息好灵通。”
他大笑:“做这一行的什么人都有。外界都把我们捧成怪物,夏天围皮草披肩,冬天上衣也无袖,出门前化妆比女人还费时,纯粹是无计可施时的噱头,让木小姐见笑。”
我喜欢这样的人。
正式签合同,我与总经理商谈:“贵公司非常团结,气氛很好。我很高兴自己能得到这个职务。但是我以前主要做管理协调工作,销售部分有下属处理,我只负责监督和签字,因此懂得不多。如果需要,我会去找人取经。”
他与我握手:“实在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
我说:“应该是我感谢你们。”握手告辞。
一路上脑子里都在高速运转:公司分部还要去省城里租写字楼,工人未招,多方关系没有开始打点,我素来事必躬亲,可以忙到年底。
好在这个行业与周宴等风马牛不相及,也不怕商场上碰见,听不明就里的人称呼我“周太太”。
赶回家时正是黄昏,母亲招呼我:“幸好米还没有下锅,以为你在机场吃了。快来厨房给我帮忙。”
我挽袖子随她进厨房。她问我,“公司那边谈得怎么样?”
我说:“合同是签了,后面的事更多。我从此涉足服装领域,全面发展。”
“哦,”她说,“下午的时候林兆给家里来过电话,我告诉他你去面试了。”
“怎么打到家里?”
“说是你关机。”
我这才想起来,在公司里为防尴尬,我提前关机了。
“你回一个电话给人家,免得人担心。”
我笑笑,“等有空再说。”
牧牧在院子里陪LUNA玩到很迟,听见我们叫她吃晚饭才进来。母亲忙着埋怨她:“还在外面疯!都晒成这样!”
她的手上带了许多土,被母亲推去洗手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