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未醒-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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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扔掉浴球,抑声痛哭。
我已想通:命该如此。我连长相都是错。
今后再要寻人“百年好合”,我应查遍祖宗三代,旁系族亲,各有何等的前女友,老仇家,是否与我面容相似,身量相等,做过类似工作……
哪怕与我穿同一号的衣服,同一码的鞋,同一式样的发型,用同一个牌子的女杆打球,去过同一个公园,都要划入“危险名单”,绝不可近。
哈哈!我无声地对着天花板笑了。
何必要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总不能为一个相识不过一年,自己也从未爱过的男人划破脸皮,追上门去——身为噩梦的脸,再补上几刀,岂不是天大的噩梦?
我发狂地工作。
新秘书来了。又是男人。又是白白净净的书生脸。
这又使我想起林徐。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只有隔壁的邢昀泽除外;他的风流没有一个女秘书受得住。只好也配着男秘书。
什么都要从头教起。烦不可耐。
——烦不可耐!
我的烟瘾比以前更大。停不了半刻。
邢昀泽偏偏挑在此时向我抱怨:“我希望更换一名女秘书。我无法再和男秘书合作下去。”
我请他自己去向父亲求助。送客关门。
母亲已经得知原委,觉得愧疚,也不敢去责怪做媒的大伯:他也正饱受离婚困扰。妻子在外不归,去剧团蹲守,也不见伊去上班。许是决心抛下一切远走。
他自顾且不及,又何必为他添烦恼。
她紧紧握着我的手,说:“阿晓,你想哭,就对着我哭出来!”
我不愿哭。我本没有错。那位车中贵妇如何与我说的?哦,“你是无辜的”——她也知我无辜。
我不是那种嫁过一次豪门,第二次就非得再嫁一回豪门不可的女人。我没有那样娇贵。
母亲却认定我心中痛苦:“你要怪就怪我!我一直以为他家里是同意的,才逼你和他发展……”
“妈,我还要工作。我们稍后再谈。”
我复将自己关在门里。
临近冬季,工作很忙,这是真的;既铁了心要忙,更有的是办法使自己一刻也不得清闲。
牧牧想讨我欢心,跟母亲学了怎样蒸鸡蛋糕,送来一份给我。
我接过碟子,对她说:“谢谢牧牧。”
她奉上小勺,急切地说:“妈咪现在就吃吧。”
其实我并无食欲。她欢欢喜喜看我吃完,接了空碟子下楼,我旋即扭身挣到洗手间里哇哇大吐,虚脱得站不起来。
我再一次垮了。
尽管心中不愿承认,然坐在医生面前,对方这样告诉我:“你现在有抑郁嫌疑。”
“请给我开药。”
“药是自然会开;你也要尽量让自己愉快起来,多出去散心。”他说,“工作压力再大,也要适时放松自己。人不是机器。何况机器也需要保养。”
精神状况会写在脸上。我的眼角已有细纹。看镜子如上刑,我情愿不去看。
我说:“谢谢。”
我一个人茫然坐在医院一楼的药房大厅,等显示屏上出现我的名字,便可以去取药。
周围各色人等在嗡嗡说话:房子的贷款,儿女的不孝,邻居的纷争,本来与我全无干系;我的眼泪忽然又下来了。
我必须立刻将自己再投入工作的状态中去。
走出医院,我开门上车,将药丢到车后排,忽然看见一只小小纸袋,静静躺在角落里面。
才想起来:这是林兆要我转交给牧牧的生日礼物。当日一场大乱,已经全然抛在脑后,忘得一干二净。
罢了,为何还要让牧牧收到他的礼物?他不会再来了。
我对自己苦笑。
他不会再来了。
车子到了半路,车窗上忽然现出点点雨水。而后突然呼啦一声,落下瓢泼大雨,来势汹汹,纵然我打开雨刮顽强抵抗,还是极难看清前路。正要开到公司门口,猛见前方路中央有个人影,我急忙踩下刹车,车子堪堪在他身前两米处停住,惊出一身冷汗。
——是林徐!
我决不会认错,是他!
我没有丝毫犹豫,立刻下车,冒雨冲到他面前:“林徐!”
他抬起头来看我,双眼无神。
这表情险些使我手足无措。
我奋力将他拉回车上。他没有丝毫抵抗,坐在副驾驶位上,垂着头,一声不响。整个人淋得像落汤鸡,雨水湿了一地。
我动了恻隐之心,说:“后备箱里有毛巾。你等我。”扭头开门出去。
雨似存了一万年的量,待到今天才发泄干净。风大雨大,我脚步踉跄,用手臂挡着头顶,几乎睁不开眼。我没有心思去想:为何林徐会出现在此地。
等我拿回毛巾,他已经歪在座椅上睡了。
“林徐。”我轻推他肩膀,把毛巾塞到他怀里,“现在还不可以睡觉。”
他缓缓睁开眼睛,扫我一眼。
“谢谢。”
他将毛巾搭到自己头上,许久,方低声说:“抱歉,连累你一起淋雨。”
“没关系,回去换一身衣服就好。”
我启动车子,“你到家后最好吃些药,预防感冒。”
暖风开起,车中总算不再阴冷。
他看着窗外发呆。
“现在送你回去?”
“我想来上班。”
我手中一颤。
“你……”我临时改口,“冷不冷?”
“还好。”他的脸色渐渐回复正常,略笑了笑,“只是忘了带雨具。这场雨来得突然。”
确实很突然。
我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雨声顿时不见。
车中沉寂。
“总部已接受你的辞职,派了新人过来接替你的工作。”
我说,“林徐,你已经可以不必再来了。”
他一言不发。
“我知道这不是你本意。但这是你家人的意愿。”
他对着窗外喃喃:“我没有家人。”
“那不是我的家人。”
我不知如何作答。
眼前仿佛有那日的妇人面容,一字一字告诫我:“也希望你离开林徐。”
我叹一气,对他说:“林徐,不要再违背他们。你已经自由过了。该回去了。”
我欲将车退出停车位。突然有人按住我的手,扭身过来,将我牢牢制在座上。
“林徐!”
他俯身吻我。
我未料到他突然作此举动,几番挣扎,他已死死咬住我嘴唇,不肯放开。
他的身体滚烫。手在颤抖。
我自牙关里吐出字来:“放开!”
他的唇在我唇上狠狠辗转。而后侵入牙关,舌头一卷,将余下的字句一并吞没。
他的热情要毁灭我。要将我挫骨扬灰。我已猜到他的心,却什么也不能说。
我的泪水淌下来。
他许是触及泪水,浑身一颤,终于似梦中惊醒,猛然甩开我的双手,打开车门,狂奔而去。
第三十三章
那之后,我再没有见过林徐。
在本地的宠物聚会上,我认识了一些爱狗人士,请教了狗粮配方,学会自己配置。
再要林二少爷为我送狗粮,我委实没有这样厚的脸皮。
起初这种新套餐大受欢迎。但不知哪里出了差错,LUNA自某日起渐渐吃得少了,拉稀不止,身体日益虚弱下去。抱它去宠物医院打针,也遵医嘱碾了药粉在狗粮里拌给它吃,收效甚微。
终有一日中午,我去狗屋为它送饭,它已不动了。
牧牧得知狗的死去,十分悲拗。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这狗是她的父亲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周宴自当初老爷子去世,大宅一别,不复音信。
他许是真的与沈珺离了婚。也从此抛弃了这里唯一的女儿。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为了安慰牧牧,我问她:“要不要妈咪为你新买一条狗?可以再养很多年。”
“狗都会死。”她哭着说,“妈咪说的。”
“连人也会死。”我说,“只要是活的东西,总要死的。这是规律。”
“电视里的皇帝不是也想长生不老?用了那么多人,那么多钱,最后都死了。”
她还是会对着院子里空了的狗屋发呆。
狗粮已经不用了。我想扔掉,牧牧又捡回来,藏在储物间里。
她要睹物思狗,这也无可奈何。
我叹息着为她擦净狗粮罐子,摆在原处。
我接受了新的相亲。
相亲这种事,也不过是相,又不是马上就要你亲,没什么可怖。
大姐自美国打越洋电话来,仔细叮嘱:“木晓,这一次万不可再认死一个人,应该相上一百个,一面二面三面四面,海选复赛晋级赛淘汰赛,最后杀出重围的才是好人选。打不定主意时叫我,我可以帮忙。”
她想起当初,问我:“那片桃花,你是否还有联系?”
我笑笑,“那不是桃花。”
“木晓,其实,那一晚……”
她晓得一部分真相。说林徐是桃花,不是没有她的道理。
然而那一晚如何,已经不重要了。那时我爱的是周宴,不知曾有人无数次默默在身后看我,最后终于忍不住闯进我的世界,按住即将关闭的电梯门,喘着气抬起头来,对我说:“不,不好意思,差点赶,赶不上。”
我笑出声来,说:“大姐,容我说一个笑话给你听。”
她不知林徐还有一个哥哥,我便说给她听。她不知林徐的哥哥曾有一个恋人,我便说给她听。她不知林徐的哥哥那位恋人长相与我极其相似,我便也说给她听。
人的每一次倾诉,都是把肺腑里每一处疮疤,再仔细揭开一次。
说得多了,伤口也对疼痛麻木,渐渐觉得无谓。
为了这即将到来的无谓,我便认认真真地戳开结疤的皮肉,无论流血,疼痛,丑陋,务必求其详尽,如在眼前重演。
她不停打断我:“木晓,木晓,你别说了。”
“……孤男寡女,我也分明没有推拒,你说,那时候,他为什么不对我动手?”
“不要再说了!”
“周宴的父亲去世,我还曾给林徐电话,他说,我可以不必急着回来……”
“木晓!”
她急得语无伦次,“你来得及,不是还没有结婚?什么都来得及!”
“你说林徐是桃花?错了,大错特错。他爱的是董佩宜。”
“哎呀,你究竟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我忽然清醒过来。
面前的男人俯身向前,彬彬有礼地问我:“木小姐,你在听我说话吗?”
哦,我竟是在相亲。何时来的?
我居然一点也不知道。
这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我如行尸走肉,谁人推我一把,我便摇摇晃晃跌向他们要我往的方向去了。不用自己思考,倒也不错。
他说:“木小姐的工作很不错。”
“谢谢。”
“平时都喜欢去哪里?”
我想起高尔夫球场来。林兆不能陪我,我觉得一个人去颇尴尬,便再没有去过。一副女杆搁在储藏室里落灰,或可打老鼠一用。
我说:“因为在带孩子,所以常去游乐场。”
他打个哈哈,“哦,是这样。”
“那,都有些什么爱好?”
“工作太忙,爱好也都搁置了。”
这是真话。
分别时他还是彬彬有礼:“希望下次再见。”
但我知他转头便会去骂中间人:“怎么给我找来这么个无趣的女人?有问才答,不问就不答,简直是木偶!”
再也不见才对。
第二个相亲对象也是离异男人,儿子判给妻子,单身三年。
他滔滔不绝说他的儿子:“他长得不像他妈,比较像我。他出生的时候,哭声能传遍整条走廊……”
他不需要隔三差五确定我是否在听他说话,我便屡屡走神,魂飞到九天外。
他心满意足说完,站起来:“木小姐,谢谢你,你是个好听众。”
我方才对他笑笑,“我也有女儿,非常理解。”
“如果我们……”他呵呵地笑起来,“小孩子在一起培养感情,以后也好……”
他还打起了这副算盘。
我保持笑脸:“以后再说吧。”握一握手。
算作了结。
名单上的人像流水一样走。
不是我太挑剔。只是明明错过一次,之后怎么可以更轻率。
牧牧有时候也会为我把关:“那个叔叔像色狼,妈咪不要选他。”
我骇笑:她看了太多电视剧,已经知道色狼是什么东西。
我说:“妈咪也不喜欢他。”
“妈咪喜欢什么样的?”
“要看缘分。”
“电视里都在说缘分。缘分要怎么看?”
“这个……”
对呵,缘分怎么看?倘如那日木辰玩笑所言,一个个剖开胸去,掏出心肝来看,与自己合衬的便算有缘,这世间哪还有那么多孤男怨女。
我举手投降,“牧牧,妈咪现在也不懂,谁和自己是真有缘分,谁在强求。”
这对她来说更艰涩。她听不懂。
“算了,你不用懂。”我吻她额头,“晚安,牧牧。”
我又做起噩梦。
牧牧忽然变成一名十八岁的少女了。又时髦又高挑,红唇明眸,我高兴得不得了。有一天她带着一个男孩子进门来,猛地向我跪下:“妈咪,请允许我嫁给他!”
我非常吃惊:“牧牧,你还没有到法定年龄!”
“那么等我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了吗?”
“我还对他一无所知,怎么放心你嫁给他?”
她连忙起身,把那男孩子推到我怀里,“那妈咪就先了解他吧!”
“不不,我……”
他是男性,虽然还是个孩子,我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
我吓得醒过来,叫也叫不出,动也动不了。胸口如有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往下压,似那一日被林徐囚在驾驶位上,动弹不得。
恰好牧牧一个翻身,抬脚压在我的腰上,我方从那无名山下获得解脱,挣扎着起身去倒水吃药。
夜深人静,自窗子里看出去,远远有一盏孔明灯飘过,不知会落去哪里。
如果再也找不到合适的男人,孤老终身,死后会不会变作无主孤魂?
我该向前看。
比我的小的相亲对象,我是无论如何不肯见了。
我的现实生活已经足够像噩梦,用不着再把噩梦搬进现实来。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义中向来是“上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