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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红尘未醒-第34部分

小说: 红尘未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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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现实生活已经足够像噩梦,用不着再把噩梦搬进现实来。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义中向来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这一回竟真的与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无话,我问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没有进衣服店呀。”
  我哑然。
  那是因为我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店员会在到了适合我的款式的时候电话通知。过去一试便掏钱买下,不劳我费神费力。
  我说:“你都喜欢逛哪里?我陪你去。”
  他顿时欣喜之色露于面表:“好好。”径自一步步要逛进首饰店去了——不错呀,第一次见面就要看首饰。可是为我?
  我悲哀地跟在后面,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欢首饰的。十六岁时候母亲打了一条金项链给我,我还嫌累赘,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里,我总共只收过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担心半途遇飞车党打劫。
  有人与我擦身而过。我猛地抬起头,远远看见街边一辆车,分明那样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过去。
  车牌号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脸是噩梦。早该走得远远。
  我定在车旁,四处张望,徒劳无获。
  身后终于有人叫我:“木晓。”
  我怔在那里,不敢回头。
  他打开车门,说,“上车吧。”
  我该走了。我真的该走了。
  脚却没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说将我拉到车上,关门。
  他坐上车,“怎么一个人在逛街?”
  “在相亲。”我呵呵地笑,“对方正要为我买首饰。”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丢,我正在找人。”
  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镇定。
  他把车倒出车位。
  我们都不说话。
  拐了几个路口,正巧遇上红灯,他停下来说:“你准备结婚了?”
  我看着窗外。
  “我不会仓促决定。”
  “他真幸运。”
  我几乎有些如释重负:“大概是吧。”
  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终究是老朋友。他晓得进退,是不是?
  他说:“一起吃饭?”
  “牧牧……”
  他一顿,“我送你回家。”
  可怜街上那个正与我相亲的无辜人。我正想着,手机忽然响了。
  “木小姐,刚才我的手机没电,新买了一块电池才联系上你。你现在在哪里?”
  说曹操曹操到。
  “我……”我又要撒谎,“我也到处找不到你,正要回家。”
  “那,那我们下次再见!”
  我放下手机。是我的错。他肯第一次见面就买首饰,可见是很喜欢我的。我却半途中抛下他跑掉,只为看见一辆车。
  窗外的日暮野景不断逝去,我开口说:“牧牧已知道我离婚。”
  他有点吃惊。
  “怎么样?”
  “总算风平浪静。”我说,“当时一句失言,补救不了。幸好结果比我想象中好得多。”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母亲恰好在阳台收衣服,看见车子,急忙赶下楼来。
  “是林兆?”
  母亲喜出望外,“快请进!快请进!”
  她相信林兆的重新出现,象征着新的转机。
  牧牧见林兆与我走进客厅,愣了一愣,过来小声叫他:“林叔叔。”
  我有些尴尬,让牧牧去楼上看书。
  母亲招待了茶水和几样水果,殷勤地说:“你在客厅坐一会,我去炒几个菜,马上就好。”
  客厅便剩下我们两个。
  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问他:“吃个苹果?”
  他说:“不用。”
  我无事做,只好在一旁坐下来。
  他拿起茶几下的报纸杂志。都是小孩子看的画报,时尚刊物,新闻周刊,经济周刊。突然啪嗒一声,有一本掉下地来,封面一道醒目的黑体大字:睿博申请破产。
  这已是旧闻了。老梁,以及公司里的许多人,都给我打过电话。愤怒也罢,哭诉也罢,我已无能为力。
  周宴走到这一步,确是他自取的。
  我也心痛过,毕竟那到底是我当初一手带起的公司。总以为可以继续发扬光大,谁知道一场婚变,我辞职走人,公司没两年便成一把灰。
  我强笑着说:“当初有人说,睿博不能没有我,如今看来,果真是没我不行的。”俯身将那本杂志捡到一边。
  母亲炒菜出来,叫我们吃饭。
  我们坐到桌上,我顾着给牧牧夹菜,母亲装作无意问起:“林兆,你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
  我连忙向她递眼色。
  她假装看不见,又说:“阿晓很久不打高尔夫,说一个人去没意思。”
  林兆笑笑,“我也觉得一个人去没意思,很久不去了。”
  “什么时候再两个人一起去。”母亲说,“你们工作太拼命,要放松的。”
  也就无话。
  彼此中断联系的这段时间,他都做些什么,我不得而知。也没有问的必要。既然来了,吃这一顿饭,当是最后一次。
  我送他出门。
  “没有在家吃饭,家里是否担心?”
  他淡淡说:“没关系。”
  我始默然。
  董氏千金与林家兄弟的爱情纠葛,必是两家都难以忘怀的重创。因我与他的来往,他在背后必定担了许多事,当着我的面,也不过是一句“没关系”,不想我忧虑。
  “牧牧是否喜欢生日礼物?”
  糟糕,我还没有交出去。
  我只得连忙顾左右而言他。
  眼看就要到车库门口,他停下来,说:“当日的相亲,请恕我冒昧。”
  他总算坦白了。
  “如你所言,我四肢健全,又有家业,并不愁没有女友。偶然见到你的照片,我非常震惊。”
  我笑,“也知道我早就认识林徐?”
  “他为接近你才住进那栋大楼。”
  多么煞费苦心。
  “大伯为我做媒,本是一片好心,你正好顺水推舟,也来见我。”
  他算是默认,“你一向是聪明的。”
  我扭头,“大家快说再见。不然明日又有凌志开到街对面来。”
  他突然自身后将我揽在怀里。
  “抱歉。”
  我苦笑,“林家逼我去整容,我既不愿浪费钱,又不想愧对父母。”
  “木晓,你爱我?”
  “你又什么时候说过爱我?”
  孰料他说,“现在说还来不来得及?”
  我吓一跳。
  “你是认真的?”
  “不像?”
  “像得有些过分,倒不敢信了。”
  我说,“男人说假话,向来比说真话看起来更诚恳。”
  他在我耳后闷笑一声,渐渐放下手。
  “回去看看那份礼物。”
  “什么?”
  “给牧牧的礼物。”他说,“你一定没有看过。”
  “看了又能改变些什么?”
  他也顾左右而言他,“今夜月亮很美。”
  我一拳用力擂在他肩上,眼里渐渐有泪涌上来。
  我是没有看过。但是牧牧知道礼物的秘密。她告诉我袋子里有一对正在结婚的小熊,新郎官正在给新娘戴戒指——那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钻戒。
  我不敢看。
  “我们都太小心翼翼。因为自己早不仅仅属于自己。”他说,“我等你。”
  ——那我岂不是亏待后来人?
  我终没有问。
  他坐到自己车上。我隔着窗子向他挥一挥手,不等他开车便掉头走了。
  为什么我总是要送人走呢?也该教人看看我的背影,偶尔怀念起来,做一抹床前的明月光,抑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总强过讨人恶心的白米粒与蚊子血。
  我恍恍惚惚走到客厅门口,正要开门,忽然发现自己走丢一只拖鞋,只好硬着头皮顺原路回去。
  不出五步,前面突然亮起一对车灯,极其刺目。
  我连忙抬手挡住,眯眼看看前方,几乎跳起来:林兆还没有走。
  我们僵持一会,他终于开门走下来:“为什么回来?”
  我问他:“为什么不走?”
  呵,不是早有答案?
  他一步步过来,终于张臂将我用力拥住。
  “我们结婚吧。”
  番外
  林家信教,小住香港期间,时常去教堂。
  教堂里的神父慈眉善目,对林老太爷说:“先生,你这个孙子聪明善良,活泼有礼,对主十分虔诚,主必会护佑他的。”
  这个孙子,说的是小孙子林徐。
  林老太爷也就呵呵一笑,提了拐杖起来,在地上点一点,牵着小孙子回家去。
  路上问他:“你长大后有什么打算?”
  小孙子笑嘻嘻说:“我还陪爷爷去教堂。”
  “不不,不是问你这个。”林老太爷说,“教堂么,我想让谁陪我去,谁就得陪我去。我是问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爷爷喜欢去教堂,我以后就做神父。”
  林老太爷微蹙一下眉头,捏紧他的手,想说什么,终还是哈哈大笑,就此了之。
  后来这件事被许多人传开去,小孙子的志愿就成了做神父。做母亲的忧心忡忡,怕他真去做了神父,不结婚,不生子,太过不孝。于是一时激动,骂他:“林家多少产业,饿不死你,怎么可以当着爷爷的面说要去做神父?”
  他也知道自己当日说话幼稚,没有辩驳。关起门来好隔音。
  母亲还在外面絮絮:“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置若罔闻,在纸上画了两个小人,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兆”,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徐”,送去给家里一条名叫派司的狗看,问它:“你喜欢谁?”
  派司嗅一嗅,又看一看,一口咬掉林兆,嚼一嚼,满嘴是纸。
  他便赞赏地摸摸狗头,站起身来,叹一口气,把自己的那个小人也撕掉了。
  他和哥哥是一母所生,但是没有感情。
  理由很简单:他自出生起便没有见过哥哥。
  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林家独苗。
  一直到五岁,哥哥突然从美国回来,比他年长十岁,高一大截,像个大人。英语、拉丁语、法语,说得头头是道。
  众人都对哥哥赞不绝口。
  母亲也喜欢拿他和哥哥作比。哥哥绝顶聪明,简直天才,未成年就可以给爷爷做助理,整理会议记录,参与公司事务,成天不见人影。他还在家里牵着狗背单词,眼睛盯着天看,很久才背下一个,无聊又痛苦。
  “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在心里不耐烦地想: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看见了,又能如何呢?
  林家去出席酒会,两个孙子进场,受欢迎的向来都是大的那一个。
  林兆是众人眼里标准的接班人。有头脑,会说话,左右逢源,不用大人操一点心。
  他只要闭嘴就可以。
  去马场,连马都欺负他,尥蹶子,甩头,满场乱飞,给他颜色看。
  全家只有狗对他最亲近。
  他在酒会里待不住。反正人小,体形优势,钻个空子偷偷跑出去。
  花园里有个小亭子。黑铁栏杆,漆成白颜色,上面挂满藤蔓。不晓得会不会开花。
  下面还有两个女孩子在乘凉。隐隐约约传来人声。
  一个说:“早知道我今天就不该穿这双鞋,脚后跟磨掉一大块皮!”
  另一个说:“我也后悔选了这条裙子,到处是别针,老扎到我的腰,也不知道黄妈是怎么办事的!”
  两个人像是好姐妹,十二三岁的样子,靓丽的脸蛋,玲珑的身材,都脱了鞋子,光着脚,拿了酒在喝。
  风送来她们身上好闻的香水气味。
  他神不知鬼不觉隐在树丛里。
  “哎,昨天我看见你爹地和我妈咪一起去逛街了。”个子高一点的那个说,“汤米叫我看的。”
  “你跟踪他们没有?”
  “跟了。他们显然有觉察,还不到半个钟头,才拐一个弯,两人都不见了。”
  “可能是去了附近酒店。”
  “香港最不缺酒店,到处都是。”
  她很老成地喝一口酒,说,“抓来也没意思。最多丢自己人的脸罢了。”
  小小年纪的林徐在心里想:这是一个有智慧的女孩子。
  矮一点的那个略带遗憾地说:“抓了现行,就可以叫他们为我们买单。我正好看中一个包包,卖价三十万,爹地又扣我零花。”
  “他们哪里肯那么听话?”
  “威胁呀!相机拍下来,洗一洗,说要送几张出去给人看,还要登报,他们一定怕了。”
  “他们才不怕。”高的那个说,“真正怕的人,不会在街上故意让我们看。一定会分头坐车,错开时间进同一家酒店,假装只是去找朋友吃饭。”
  两个人都沉吟了一阵。
  矮的那个把酒喝完,先从亭子的座椅上起来,穿了鞋说:“走啦走啦,坐久了他们要找人的。”
  “我们才出来多久?”
  “你喝醉啦?都快半个小时了。”
  “呵!我怎么会醉!”
  高的那个便也站起来,喝光了酒,抬腿把鞋子勾了,撩起裙子,大大咧咧套到脚上去。
  两个少女拿了酒杯往回走。林徐缩了脑袋,蹲到树丛更深处,大气不敢出。
  不晓得怎么这样害怕。
  等她们走远,他拍掉身上树叶站起来,心里忙着计算:今夜有哪几位宾客带了女儿来?
  赶紧回去勘察。
  再回到酒会现场,母亲正在到处寻他,压着火气说:“你去了哪里?”
  “去洗手间。”
  “骗谁呢,我刚去洗手间看过!”
  他心虚地抿一抿嘴唇。
  “快和我去你爹地那里,都等着你呢。”
  母亲不由分说将幼子拉走,穿过人群,摆在光芒万丈的哥哥旁边。
  他像往常一样闭嘴不言。
  那都是些什么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反正焦点总在哥哥身上。他不过是陪衬。
  但这是聚满了老狐狸的丛林派对,更何况成人最擅做场面功夫。有人立刻拍马:“这弟弟看来也非常聪颖,和哥哥不相上下!”
  “哪里,哪里!”
  “林先生、林太太真是有福之人啊!”
  “哈哈哈!过奖,过奖。”
  他自人群缝隙里瞥见一块裙角翩翩然飘过去,像是刚才见过的两个少女之一。顿时又心不在焉起来。
  那人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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