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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时光你能找到我们吗-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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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睛,迷离闪烁的,他看着我说:“沫里,你终于回来了。”
  我很清楚的知道这个姓路的老板是喝多了,认错人了,我礼貌的说:“老板,你好,我叫白馨,我老乡一里叫我来这里应征歌手。”
  我看着这个男人有些红了的眼睛,我猜,我刚打碎了他的梦,那时候的我很单纯善良,甚至是有些傻气,我试图用音乐安抚这个看上去十分寂寞的男人,所以我说:“老板,我给你唱首歌吧。”我没发觉路森看着歌唱时的我眼睛里流露出的复杂,我只记得他十分仓促的离开了,留下错愕的我,我以为这是他宣判了我的失败。可是之后一里告诉我,老板说以后我就留在沫里唱歌,工资让我自己开。多好的消息,我当时真的特别感谢一里,感谢那个叫路森的酒吧老板。
  路森每晚都会过来,他还是坐在那个角落,他的眼睛还是寂寞的,我的歌声没有那种可以安抚他空荡内心的魔力,这不免让我有些失望。多优秀的男人,他的心里安放着一个人,那个让他寂寞的女人。随后路森给了我一把钥匙,这让我一头雾水,我问一里老板是什么意思,一里笑得高深莫测,他说:“白馨,你个傻丫头,老板看上你了。”
  我不明白路森的举动,可是我听明白了一里的意思,路森是个寂寞的男人,他需要的不是我的歌声,他要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填补他空虚寂寞的女人。我收下了路森的那把钥匙,可是却很少出入那栋华丽的殿堂,那里太过浮华,那里太过寂寥。路森是真实的,可是他周身的光环却显得我特别的微不足道,我还是喜欢住在迂回的筒子楼,拥挤吵闹,可是这里能让我的心显得不那么空旷。
  当我真正成为路森城堡里的金丝雀的那一天,我看见了那个女人的照片,她身穿白色连衣裙,眉清目秀,安静美好,恍然之间我想起了那天一里执意要送我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并且让我穿上它去见路森。一里让我成为了一个替代品,不过无所谓,我并不怨责任何人,我只想要平静安逸的生活,而且我并不讨厌路森,我以为我可以一辈子自得其乐的在路森的金丝笼里唱着歌,我甚至以为我和路森是相知相爱的,直到路里桁的出现,他让我明白了我和路森之间的关系是可耻的,可笑的。
  2009年的秋天,路森出差半个月,沫里来了一位新的调酒师,年轻俊朗,笑容不羁,是匹野马。那天深夜,沫里打烊之后,我站在街边打车,他就站在我身侧,秋天额晚上总有一些瑟瑟的凉意,能透进心骨,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感觉是孤单。当我对着出租车师父报出地址的时候,他竟也跟上了车,我有些警惕的看着他,他到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说:“我也住迂回的筒子楼。”为了不显得我自己小家子气,我开始试着和他聊天来打破这尴尬的气氛。
  “你多大了?······我听你口音是本地人吧?······为什么来沫里打工?······我看大家都对你很客气,难不成是皇亲国戚?······”
  “阿姨,够了吧,您这一路上问我这么多问题,难不成是看上我了?”他嘴角上扬,眼里满是说不出的神秘色彩。
  “阿姨?我才25岁,你叫我阿姨?”当时我完全没注意到他后面的那句话,我只是很在意一个帅气的年轻小伙子叫我阿姨,我自认并不老好吗?
  “25岁?嘿嘿,那确实不老,女大三抱金砖,咱俩挺配的。”
  我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可是这个年轻的男孩子他似乎很认真,以后的每一天,他都会像一个孩子一样非常真诚的告诉我,他要和我在一起。
  他说:“一起吃宵夜吧!”
  我回答:“我没吃宵夜的习惯。”
  他说:“看,我有两个轮子的摩的了,很酷的哦,载你去上班吧”
  我回答:“我觉得打的上班比较安全。”
  他说:“尝一下这杯我为你调的酒吧,还没起名字呢!”
  我回答:“味道不错,就叫缘浅吧!”
  他说:“白馨,我们私奔吧!”
  我问他:“没有人告诉你,我是路森的女人吗?”
  他邪邪一笑,他说:“我知道,不过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和谁在一起。”
  我以为,平静安逸的生活一辈子挺美好的,可是路里桁用四天的时间让我看见了这种生活的可怕。他是炙热的,他是自由的野马,他可以带着我闯荡天涯,看尽沧海与桑田,我想和他一起,离开这座喧嚣的城市,窝在迂回的筒子楼里相互依偎,品尝着他为我调制的种种佳酿。我的心已经背叛的路森,我将万劫不复,可是我不怕,因为我以为这个让我舍去一切的男人是爱我的。
  半个月后我收到路森发来的短信,他说:“晚上七点,在家里等我,有东西给你。”原来,他今天就要回来了,原来,我的灭顶之灾就要降临,我很怕。
  路里桁说:“怕什么,你只不过是别人的替代品,没了你他还能找到别人。”
  是啊,我从一开始就是那个叫沫里的女人的替身,失去我路森应该一点也不会难过吧,只是我的背叛,也许会惹恼他吧,毕竟他那样高高在上的男人,容不得半点屈辱。当天晚上我和路里桁坐上了离开海盟市的火车,我们都不知道要去往哪里,我们只知道要离开。我们在一座叫云殊的城市停留,在那里我遇见了我的弟弟,他在这座城市里念大学,医科大学,我都忘记了我还有这样一个亲弟弟,我记得小时候我们的关系很好,他很喜欢粘着我,父母责骂我的时候他也总能为我撑腰,我有一个爱我的弟弟,可是为什么最后相互之间失去了联系。
  我的弟弟他叫白灏辰,他是我们家的希望,父母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倾注在了他的身上,所以作为可有可无的女儿,我十二岁就必须去村里的农庄干活,赚取微薄的工资来供养这个小我三岁的弟弟白灏辰,他也确实不负众望,总能取得十分傲人的成绩,三年前,他考上了大学,带着全家的骄傲离开了村子,可是从此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我记得他在离开村子的前一晚,他偷了家里厨房里偷了爸爸的老白干拉着我跑到村子的小河旁,他说:“姐,我长大了,以后不用再为我那么辛苦了,等我足够强大的时候,我要你自由自在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那一天我只当他是个孩子,一个特别认真的孩子,可是当家里与他彻底失去联系的时候我才醒悟,他是真的长大了,我相信若干年后我能再见到他,那时候他已经有所成就,他会依旧认真的告诉我:“姐,你看我不花你的钱也可以活得很好,以后换我赚钱给你花。”
  当我真的看见他的时候,我却怯弱的躲在梧桐树后面,他学校大门前的那条马路上种满了梧桐树,我的弟弟他骑着单车穿梭在这条马路上,阳光透过梧桐叶在他身上打下斑驳的阴影,他的书包还是三年前我给他买的那一个,当时花了我大半的积蓄。我总舍得给他最好的,他也总能将我给的东西当做珍宝一样的珍惜收藏,看,这个背包就是,虽然颜色已经证明了它的老去,但是它依旧整洁干净,就算有一天它老的再也承载不了任何寄望,我想,我弟弟也就依旧将它当做珍宝一样的收藏在他的百宝箱里。灏辰,原谅姐姐只能躲在一旁看着你,姐姐会期待你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的样子。不用担心我,我找到了一个可以暂时替你保护我的男人,他的名字叫:路里桁。
  我问路里桁,我们要去哪里?他说,就在云殊停留吧!我们一起在一家酒吧找到了工作,他继续调酒,而我,继续唱歌。我以为,这样下去,就是我们的一辈子,似乎没那么漫长,每一天都过得很有意义,虽然偶尔会担心会被路森找到,但是时间告诉我,是我多虑了,没有人在找我们,我们都只是微不足道的小螺丝,少了一个自然会有一群备用的替补上去。
  在云殊市滞留的那一个月,我几乎每天都会去那条种满梧桐树的路边远远的看着我弟弟远去的身影,路里桁问:“你为什么不敢站在他面前?”
  他说的对,我不敢,白灏辰他今年就要毕业了,我不能出现去影响他,更重要的是我怕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怕他知道我曾为了生活而心甘情愿的把自己交给一个不爱的男人,这些我都没有告诉路里桁,我不想在他面前提及路森这个名字,我怕有一天他会嫌我脏。
  每天,当结束我的演唱时我都会迫不及待的跑到吧台前喝下路里桁为我调制的鸡尾酒,每一天都不同,这天我喝下了一杯紫色的液体,路里桁说这杯叫做“哑女”,是说古代的一位戏子因在戏台上唱了一出令某位客人十分不悦的戏曲,于是就被毒哑了的故事。我说这个客人太过残忍,可是路里桁说因为这个戏子她妄图用那一曲戏文取代这个客人他母亲的地位,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满是愤恨,那眼神让我看到了真实的他,也让我看到了我和他这场戏曲的尽头。
  当我醒来,我看见的是我的弟弟,他的眼眸很黑很黑,是深深的难过。我想知道这一切是怎么了,可是我的嗓子发不出任何声音。
  白灏辰给我擦掉眼角的泪水,却又将他自己的眼泪滴落在我的脸上,他说:“姐,你放心,我会治好你的嗓子的,你还可以用你好听的嗓音叫我的名字,灏辰。”
  灏辰,姐姐的嗓子不疼,可是姐姐的心好凉。
  那个叫路里桁的男人他从来就没爱过我,也对,他从来没说过他爱我,是我自己愚蠢的竟以为他是爱我的,他从未骗我,他不耻我和路森的关系,他就是要破坏这一切,他都做到了,所以离开了,只是我浑然不知而已。可是最后,他不该用一杯“哑女”打碎我的梦。
  第十二章
  终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御姐也是有成长史的,其实白馨的经历和小鹿是很像的,只是小鹿还有音乐滋养灵魂,可是白馨她连梦都没了,大家喜欢的话就多多撒花,啦啦啦
  ☆、浮华
  苡鹿篇
  很难想象,我对着一张和陌路一模一样的脸居然觉得亲切,而当我看着苗渺那双笑起来眉眼弯弯很是好看的眼睛时,却觉得冰锥刺心。
  那天从路里桁家离开之后我去找了陌笙,我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她总能安静的听完我所有的唠叨,然后给我指引最正确的方向。陌笙是洱海展馆的主人,上次付言的影展就在洱海举办,我就是在陌笙的陪同之下见证了苗渺变成孟南柯的事实,也亲眼见证了她和路里桁极度残忍的把付言逼成一个疯子。
  苗渺,你怎么舍得?对不起,我忘了,你不再是苗渺,你是孟南柯,路里桁的妻子孟南柯。可是你说我依旧是你的好朋友,是你打算用来折磨的最好的朋友,我无力反抗,带着满身的罪孽我该怎样反抗?我把一切都告诉了陌笙,现在她是我最信赖的人,我总是特别容易去相信一些人,最后,弄得自己满是伤痕。在这个世界上凡是能伤害我的人都是我爱的,我信赖的你们。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我就是不长脑子,我就是那么轻信他人,怎么办,顾苡鹿就是一个傻子,一个看似精明却始终被人利用,被人牵着鼻子走的傻子。
  苗渺已经在我面前卸下伪装,她鲜血淋漓的告诉我,她又多么的憎恨我,那么付言呢?我的爸爸失手杀了他最爱的妈妈,他难道不恨我吗?他为什么还要我留在他身边,他温柔且日渐复杂的眼眸总能在望着我的一瞬间让我沉沦,让我愿意为他去做任何事,他亲吻我,他说他爱我,他试图让我去恨苗渺,他要我和他一起毁掉如今站在云端眉眼弯弯的孟南柯,我快他们逼疯了,而我能求助的人只有陌笙。
  听完我的讲述,她的眼里没有同情,她的面容总让我联想到一种生物——紫闪蝶,一种美丽的转瞬即逝的生命,这似乎和陌笙没什么关联,可是当我看着陌笙的时候脑海中就是想到了紫闪蝶。这样好看的一张脸曾经陌路也有,只不过她死了,死在了她自己的阴谋中,我曾那样憎恨这张面孔的主人,可是如今,这张面孔成了可以安抚我脆弱灵魂最佳良药。
  陌笙递给我一张纸巾,她说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回忆再温暖放在现实中都是没有温度的,当我被今天的雨水打湿时,没有人会从回忆里走出来替我打伞,时光改变了我们,我们终归是回不去了。没有人会可怜一个只会哭鼻子的弱者,我该变得强大,再用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比如爱一个人,或者是伤害一个人。
  白馨和陌笙试图让我成为尼页传媒的签约歌手,只是比起白馨,我更愿意接受陌笙的帮助,因为我总觉得白馨和苗渺似乎达成过什么协议,而她们的协议中有部分关于我的内容。之后的几个月,我依旧傻傻的陪在付言身边,有时孟南柯也会叫我过去陪她,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唱歌,一起美容,做着所有好闺蜜之间都会做的事情,除了真心相对。
  和付言在一起时我是自甘堕落的甘愿做梦,而面对苗渺,我是清醒的恐惧,尤其是她对着我笑的时候,仿佛看见了一个还阳的女鬼,她要一点一点吸食掉我的魂魄,而我无力抗拒,因为这是我欠她的。
  ——苡鹿
  陌笙带我来到了银座,银座的顶楼就是尼页老板楚青的办公室,我与陌路交换过故事,所有阳光下的,黑暗中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故事。所以我清楚她与楚青的关系,所以我害怕我会连累她,她一直都把自己藏得很好,这一次为了我,她第一次在阳光下与楚青面对面,以长期合伙人的身份,尼页传媒和安时文艺风赏以及这所城市的大型的展会几乎都会在陌笙的洱海举办,这洱海是当年陌笙与楚青签订的合约中楚青唯一留给陌笙的楚家财产,楚青是爱陌笙的,那次陌笙流产的时候,我看见楚青,这样一个高大的男人竟哭的像个无助的孩子,他看陌笙的眼睛总是带有怜惜的,陌笙说的对,当年楚青的动的不仅仅是恻隐之心,他留给陌笙的也不仅仅是洱海,一个展览馆而已,他留下的是一颗完整的心。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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