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术起源-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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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箭手估计都换了好几拨了。
整个浅滩,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箭支,都快要让人无法落足。
这多少给金斯利家族的登陆造成了一定困扰和伤亡。
总有一些倒霉鬼,出门之前没有拜幸运女神,一支流矢插中致命要害,就能要了他们的小命。
芦苇不比树木,点燃的快,烧得也快,尤其是最后永夜军领也跟着有意识的放火后,仅用了短短两个小时,便焚烧一空。
露出了躲藏在芦苇荡后面的永夜军领军队方阵。
那里的湿地芦苇,赫然已被永夜军领收割一空,一队队鳄族人排列成整齐队形,随着有节奏鼓点,拉弓射箭。
安迪斯人与鳄族人,虽然有同一个祖先——古安迪斯帝国人。
但是长达三百年的截然不同的生活习俗,还是让双方有着不小区别的,虽然没有安迪斯人与拜伦人这么大,还是一眼能分辨出来的。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衣着打扮方面,那些鳄族人除了手持的安迪斯长弓,依旧是不折不扣的鳄族人打扮。
永夜军领还没有抽出时间来武装他们,也不会轻易武装他们,至少没有将他们完全并入永夜军领军团中之前不会。
鳄族人正面作战能力不佳,但是充当安迪斯长弓手,却绰绰有余。
毕竟安迪斯长弓从不以精准著称,而是通过远程抛射,大面积覆盖形成杀伤力。
第三百二十三章 三军之威(为舵主魏魏魏润发万币打赏加更)()
再加上他们或多或少的接受过永夜军领的军事化训练,虽然很多东西被那些长老们改的似是而非,但毕竟有一定基础,整编起来更简单,不要求他们多了,能明白命令,将箭支按照正确的号令,射出去便可以了。
至于永夜军领的附属工兵团,当然是在沿途为阿克麦瑟准备惊喜,哪怕他们登岸成功了,想要顺顺利利抵达兄弟港,对其合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杀!”
火势刚刚熄灭。
永夜军领再一次杀了上来。
不过这一次冲锋在前的,不再是体型庞大披甲战熊。
而是一名名身高超过两米的小巨人,身披三层甲胄,这已经不是重甲步兵,而是不折不扣的钢铁堡垒,手中的兵器更吓人,整体都是钢铁浇筑的,顶端呈长瓜形,布满了钢铁尖刺。
被这玩意敲上一下,就算是那些重甲士兵,少不得也得口喷鲜血,不死也残。
这种奇形怪状的武器,在永夜军领有一个专门称呼狼牙棒,专门为重甲准备。
冲锋在前的这支兵团,正是在永夜军领内部有着第一兵团之称的碎颅兵团。
金斯利家族为披甲战熊精心准备的木筏盾阵,现在反而成了自己的陷阱。
一层层盾阵,将自己人分隔开了,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单打独斗根本不是碎颅士兵的个。
永夜军领第一兵团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的打出来的。
更何况,碎颅兵团之间的配合,比起第二军团,一点都不差。
无奈之下,金斯利家族士兵,只能进一步缩小木筏盾阵之间的间距,缩小到让他们的狼牙棒没有办法施展开的程度,然后一点点的用命堆,一点一点的蚕食他们。
只是永夜军领着实滑溜的很,金斯利家族的木筏盾阵刚刚开始聚集,他们又开始鸣金收兵了。
与此同时,大量的黑火油砸了下来,一把火将他们烧的鬼哭狼嚎。
会用火攻的不光是他们,永夜军领也擅长。
人员虽然损失不多,但是他们辛辛苦苦拖上岸的木筏,就这样全部报销了。
而这个时候,第二军团的披甲战熊再一次冲上了上来。
这一次他们可没有原木木筏作盾墙了,不得不用**,直面披甲战熊的疯狂冲击。
那种情形,当真惨不忍睹。
在披甲战熊的熊扑面前,金斯利家族引以为傲的重甲,脆弱的像纸糊的,当场变成了夹心饼干,估计铠甲都没有办法从他们身上扒下来了。
金斯利家族一边拖更多原木木筏上来,一边就是咬紧牙关,死命硬抗。
他们已经发现永夜军领的另一个弱点,那就是军队精良,但是数量不是太多。
刚刚发动冲锋的披甲战熊与上一波是同一拨,很多铠甲上的箭支都没来得及清理。
它们就算再强悍,精力也是相对有限的。
这第二波的冲锋力度,明显没第一波更持久。
僵持了一段时间,眼看金斯利家族的后续部队,拖着更多原木木筏上岸后,永夜军领的第二军团便主动退了回去。
换作另一支军团接手。
目前为止。
与金斯利家族交手的永夜军团,已经达到了三支。
第一支自然是以披甲战熊为首的永夜集团军第二军团,披甲战熊这个开门杀,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引以为傲的重甲,在它们面前,就是不折不扣的累赘,带来的防御力远没有对敏捷的影响大。
而且披甲战熊的耐力和恢复力,远远超出金斯利家族的预计,半天冲击了五波,给金斯利家族造成了上千人的伤亡,死的全是一顶一的重甲精锐。
找着找这些重甲下手,原因估计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它们显然经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就是为了破阵、破盾、破重甲存在的。
另一方面,这些重甲士兵受重甲拖累,更不容易闪避披甲战熊的攻击,一拍一个准,自然容易杯具。
反倒是永夜军领的披甲战熊,就有两只身负重伤,被永夜军领抢了回去。
所付出的代价是,金斯利家族三名大骑士,一死两重伤。
那两名重伤能不能扛下来,还是个未知数,毕竟一个胸膛都严重变形,胸甲还是强行切开的,另一个腰直接变成麻花了。
哪怕是拥有强大自愈能力的大骑士,想要自行恢复这种程度的外伤,也力有不逮。
现在登岸的金斯利家族士兵,听到熊吼就双股战战,唯恐这些庞然大物,再猛不丁的冲出来。
由于披甲战熊的耀眼表现,跟随在他们身边的永夜军领第二军团的士兵,反而显的不是那么耀眼,实际上,他们造成的杀伤,是披甲战熊的数倍。
毕竟披甲战熊的数量在那里摆着,它们杀戮速度再快,也比不上成群结队、武装到牙齿的士兵,它们最大的作用还是攻坚破阵,给跟在它们身后的第二军团士兵创造机会。
第二军团军团长泰戈尔苦心钻研的战术,虽然在永夜军领内部军演比武上,屡屡受挫,在对外战争中,却大放异彩。
毕竟内部军演比武,相互知根知底,这种鲜明特征,更容易受到针对性对待,披甲战熊也畏手畏脚,施展不开,发挥不出自己最大的威力。
这次总算让他扬眉吐气。
第二支则是以碎颅兵团为首的永夜集团军第一军团。
每次冲锋,他们都是以碎颅兵团为首,第一军团殿后。
其与第二军团,有着同工异曲之妙,都是最强力的那一部分破甲,相对弱的那一部分,见缝插针,扩大战果。
只不过一个不走寻常路,用的比较另类的生物战车。
一个是特殊战士,组成的特殊兵团。
但是难缠程度,比起第二军团,只高不低。
不光碎颅兵团人数众多,还因为各种配合和战术,玩的贼溜。
披甲战熊虽然展现出了不同寻常的聪明劲头,但毕竟是野兽,战术来来回回就是那几招,多数还是直来直去的扑冲,更容易防备。
而碎颅兵团这些身披三层重甲的人形怪物,说不定从哪一个方向就冒出来了。
其中不少更是拥有与大骑士比肩的恐怖力量,被他们的狼牙棒轰中,下场比被披甲战熊拍一巴掌,好不到哪里去。
第一军团与第二军团还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碎颅兵团表现太过耀眼,将第一军团的风头完全给压下去了,很难让人在他们身上投注太多精力。
不过真正与他们交锋过的金丝利士兵知道,他们的难缠程度,丝毫不在碎颅兵团的那些野蛮人之下。
碎颅兵团重攻,他们则是重守。
一个个就跟乌龟一样,动辄双层,乃至三层铠甲不说,那双手永夜军刀,用起来更是奔放无比,杀戮速度,一点都不比碎颅兵团差。
若是说前两者,都有属于自己最耀眼的部分。
那么最后一支军团,就讲究一个配合了。
他们身上穿的铠甲,比起第一军团要稍显单薄一些,但是防御力,只强不弱。
因为他们的主力是刀盾兵,而且还是非常罕见的那种四四方方的大盾。
在永夜军领这种大盾有一个专门称呼塔盾。
动辄与长枪兵组成攻防皆备的盾阵。
既有以百人卫为单位的大盾阵,也有以小队为单位的小盾阵。
当他们组成阵型开始旋转突进的时候,就像刺猬一样,啃都没办法下口。
既有长矛刺,又有短刀切,一个不慎被他们圈入盾阵,等到出来的时候,基本就变是一具死尸了。
永夜军领第一军团和第二军团的协同作战能力,已经让金斯利家族的军官们眼前一亮,但是比起这个第三军团,还是差了一筹。
简直有点神乎其神的味道,给人一种这并不是一支军团,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巨人,指哪里打哪里。
对于这个第三军团,那些普通士兵感触或许不深,但是在远处观战的金斯利家族的中高层军官们,无不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才是最可怕的存在。
因为无论披甲战熊,还是碎颅兵团。
一看就知道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是异于常人的,数量是他们最大的缺陷。
吃下一个,他们就会少一个,补充起来,将会十分困难。
但是第三军团就不一样了,怎么看都像是一群普通士兵,就连骑士数量都不多,主力还是没能超脱正常人的骑士扈从一级,但是发挥出来的战斗力,即便是大骑士猛不丁的陷进去,那也讨不到好。
他们完全是依靠长时间的训练,磨练出来的默契,形成的军阵之威。
三支军团,三种截然不同的作战风格。
将金斯利家族的登岸部队,搞的焦头烂额,他们必须准备七八种战术,来应对永夜军领不同军团的冲击。
没错,就是七八种。
谁也没说永夜军领三大军团冲锋的时候,必须单军团冲锋作战不是?
三大军团之间的衔接,同样无可挑剔。
往往是第二军团的冲击力刚刚被遏制住,第一军团又从侧杀了上来。
金斯利家族刚刚费尽力气,将他们生生推回去,准备趁机扩大战果,第三军团的盾阵,已经摆在了那里。
他们正在追赶的第一军团或者第二军团,说不定就会配合盾阵趁机杀个回马枪。
那种难受劲,就不用提了。
“他娘的,这些混蛋这是在给我们放血。”很快便有金斯利家族的军官咂摸出味道来。
永夜军领有好几次,明明能将他们上岸的士兵,连根拔起,却莫名其妙的鸣金收兵了。
等他们下一波兵力快要登岸的时候,再一次冲杀上来,将他们往水中推。
受限于地形,金斯利家族虽然有用绝对兵力优势,但是在这片沙滩地上,一次性能够投下的,只有四五千人。
再多地形更差不说,永夜军领已经布置了人手,几个百人卫,就让他们完全登不了岸。
故而整个抢滩,变成了添油战术。
每次永夜军领的军团出击,多则过千,少则数百人的金丝利士兵,永远倒在这片沙滩上。
单次看起来不多,当十几次累计起来的时候,那就相当惊人了。
最让金斯利家族从上到下肝颤的,还是那种恐怖的伤亡率对比。
现在的情形,就是当初雾隐湖进河口战局的重现。
不过这一次金斯利家族处于鳄族人位置,每伤亡三名士兵,才有可能换取一名永夜士兵的伤亡。
他们这边战斗减员已经过万了,永夜军领那边才有不到三千人退出战斗。
而且还是伤多死少。
因为金斯利家族这边欠缺披甲战熊和碎颅兵团这种,能够直接对重甲步兵造成威胁的杀手锏。
层层甲胄的保护下,多数是伤而不死。
永夜军领的士兵又展现出了超强的团结性,别说是受伤的士兵,就连那些战死的士兵,通常也不会留下,井然有序的带走。
退出一定距离之后,便会有专门的医疗兵用担架将他们抬走。
仅凭他们展现出来的那份专业性,便知道这些受伤士兵保住性命的几率比较大,至少比起金斯利家族这边大。
这块沙滩,成为了金斯利家族征东军的一道伤口,不停的往外流着血。
“我看他们更像是在练兵,你们不觉得的,他们越到后面,配合越越娴熟吗?无论军团内部的,还是军团之间的。”史杜宾这次倒不是在说风凉话,而是对方给他的就是这种感觉。
同时收起了对永夜军领的最后一丝轻视。
毕竟鳄族人的不堪一击在前,永夜军领的楼船虽然别具一格,但是他们在朵瑙河上,始终保持守势。
让这位来自康芒斯家族的悍将不以为意。
毕竟永夜军领崛起的时间太短了,满打满算才十年,对大部分勋爵贵族来说,十年连起步都算不上,又有什么底蕴?
但是眼前这三支精兵,结结实实的掀翻了这种论调。
很多势力,就算是发展百年,也拿不出这样的一支强兵来。
这个永夜军领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阿克麦瑟的脸庞一阵抽动,他们能够想到的,他如何想不到?
只是现在不是犹豫不决的时候,否则前面的投入,就前功尽弃了。
阿克麦瑟一摆手,又一批金丝利士兵,不顾生死,前仆后继的向那片浅滩冲去。
这里已经变成了不折不扣血与火的天下。
每一步都有可能踩到同伴的尸首,密密麻麻的箭支,一支从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