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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

术士战纪-第99部分

小说: 术士战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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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丽芙卡退到后面后,王诩指挥着众人也都向后退了几步,接着,他掏出了一柄桃木剑,用剑尖挑起了一块干裂的土壤,挑向了冰面,然后,他再次低语了一句:“土墙咒!”

    话音未落,那块飞向冰面的土块,迅速膨胀,变大,三四秒后,就变的比谷道还宽了,接着,巨型土块就卡在了谷道上,然后,巨型土块碎了,落成了一地浮土,紧接着,浮土越变越多,越来越厚,最终,在谷道中间升起了一座半人高的夯土墙,这道夯土墙完全盖住了下面的冰面,甚至,也完全埋住了所有的雾气。

    “走吧!”王诩轻声说了一句后,就率先跳上了夯土墙,由于这座夯土墙只有半人高,所以,所有人都能轻松的跳上去,连抬着人的炼金木偶,也能很轻松的攀上这道土墙。

    从土墙的另一头跳下后,队伍继续前进,可是,这会儿,亚度尼斯却安静了下来,也不再像个麻雀一样叽叽咋咋折磨王诩的耳朵了,他的眉心微皱,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突然,安静了还不到五分钟的亚度尼斯,再次开口道:“你不是感受不到魔法元素吗,你怎么还会魔法呢,而且是两种魔法,水系和土系!”

    “谁说我感受不到魔法元素的,谁说的?”王诩一边四处打量着峡谷内被破坏的道路,思考着怎么修复,一边随意的回了亚度尼斯一句,“我从来没说过我感受不到魔法元素。”

    “精灵族的每个人都知道,你从出生开始,就感受不到任何魔法元素,你应该不懂魔法才对!”尽管已经看过王诩表演了两种不同属性的魔法了,可是,根深蒂固的印象,还是让亚度尼斯不敢相信王诩会使用魔法。

    “切……”妮露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亚度尼斯,语气不善的讽刺他道:“都看到了你还在怀疑什么,难道怀疑你自己的眼睛是瞎的吗,告诉你吧,他不但会使用魔法,而且,是法圣级的高手!”

    “什么!法圣?”亚度尼斯像看到魔神般看着王诩,眼睛瞪的眼球都快掉出来了,“真的吗?”

    “没那么厉害,懂一点儿皮毛,只懂一点儿皮毛。”王诩再次随意的回了亚度尼斯一句,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回答问题上,他一直在思考着,要怎么修复山丘城周围受损的设施,还有,要怎么才能把山丘城的防御力再提高一个档次。

    “别听他瞎说!”妮露很喜欢宣扬王诩的实力,毕竟,让别人认识到自己的男人很强,自己脸上也有面子,尽管王诩是喜欢闷声发大财的低调人士,可是,妮露可不是,她是豪爽的豪杰,喜欢直来直去!

    瞟了一眼王诩后,妮露垂目瞥着亚度尼斯,冷声说道:“小德鲁伊,你是很聪明的人,作为隐藏在皇家图书馆里的叛徒,你也隐藏着自己的实力,隐藏着自己的野心,既然你能隐藏,难道他就不能吗,以他如今的实力,我都看不透,你又能看出什么呢?”

    “这么说,”听了妮露的话,亚度尼斯像被醍醐灌顶了一样,想通了一切,可是,新的疑问,又把他变的像好奇宝宝一样,再次开口问王诩道:“为什么,你在那么小的时候就隐藏实力,难道那时你就有什么计划要做了吗,那时,你才五岁呀,五岁对于我们精灵来说,几乎就是婴儿。”

    “你想多了,我没有什么计划,我只是看到身边的傻瓜太多,不想加入到他们中间,也变成像傻瓜一样的活着,所以,有些离群,没什么计划。”王诩看到前面不远处就是谷道的出口了,于是,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胡说!”妮露哼了王诩一句,扎娜也在眯着眼睛摇着头,显然,王诩的这句解释,没人相信,亚度尼斯也不信,但是,他却停下了滔滔不绝的发问,因为,他从王诩的托词中,听出了点儿什么,这些信息,已经解释了他心中的疑问。

    此刻,亚度尼斯自以为分析出了王诩的部分心态,他猜测,之所以王诩在小时候离群索居,是因为他看出了唐斯·沃顿有反叛之心,于是,为了保命,他才远离了权力与应酬。

    实际情况与亚度尼斯分析的完全相反,在王诩小时候,他********在寻找吸收灵气的方法,根本就没见过唐斯·沃顿,谁在乎他反叛不反叛呢,再加上精灵王讨厌王诩,也不带着王诩玩儿,所以,王诩是被孤立的,不是他自己真的想要离群索居的。

    就在亚度尼斯陷入到自以为是中,越陷越深时,队伍走出了谷道,走上了河谷平原,远处两三公里外,就是山丘城了。

    可是,此刻,河谷平原的惨象,让见惯杀戮的人们,也都觉得后背发凉……(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标准形象() 
走出谷道,无论是妮露和扎娜,还老沃伦等人,甚至是骑士们,都是第一次来到山丘城所在的这片面积不算太大的河谷平原。

    他们看到,这片平原也就大概占地三四十平方公里的样子,四周被光秃秃的黑色花岗岩高山以及满是植物的翠绿色丘陵所包围着。

    小平原的土地上,爬满了一条条像血管一样的河流,其中,三条较宽的小河以及无数条一步宽的小溪,缓缓的流淌在满是一块块长方形良田大地上。

    在生机勃勃的良田之间,还散落着几座只有几间木房的小村子,良田的尽头,是一座形状诡异的丘陵,还有丘陵上的那座小小的城市。

    原本,周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可是,此刻,细看之下,他们才发现,战后小平原中的景象,就像十八层地狱中的刀山火海一样,充斥着绝望与恐惧的气氛。

    曾经安逸的那几座散落田间的小村庄,如今已经被大火给侵蚀过一遍了,村子里到处都是烧毁的木房子。

    同样的,围着丘陵的那片原本充斥着整整齐齐白色军帐的雪原半兽人军营,如今也成了一片废墟,大部分的军帐都烧成了飞灰,只留下一道道还没熄火的木栅栏,依旧在清风中流逝着生命。

    一块块的良田中,布满了无数圈大小不一、深浅各异的圆形大坑,有的大坑,孤独的呆在一片区域内,有的大坑,七八个连成了一片,都有点儿像藏兵坑了,每个大坑中,都是黑乎乎的一片焦黑,很显然,这些坑都是炸出来的。

    坑里、坑外,到处都是雪原半兽人的尸骸,大部分的尸骸都是被炸死的,身上全是烧焦的痕迹,更可怕的是,几乎每具尸骸都是残缺不全的,有的缺了条胳膊,有的缺了两条,有的下半身不见了,有的脑袋被炸烂了,甚至,有的就只剩下一只手了……

    沿着一条夹在两块方田中间的碎石大道,队伍向着山丘城前进,脚下的这条路,原本应该是土黄色的,可是,现在,它被血水给染成了酱红色,上面铺满了残破的兵器、铠甲以及各种黏糊糊的尸块。

    不经意间,不少人发现,小平原内的好几条小溪都被尸骸给堵塞了,于是,那些地方,神奇的形成了一圈圈不算太大的水坑,可怕的是,水坑中的水,是血红色的,也不知,坑里留存的,是血还是水。

    “呱,呱,呱……”数之不尽的秃鹫,愉快的煽动着翅膀,兴奋的尖叫着,在小平原内四处盘旋,有些已经开始啃食地上的焦尸了,有些还在寻找着自己的用餐之地,反正,每只秃鹫都明白,今天,自己一定能饱餐一顿了。

    除了王诩的手下外,其余众人,越向前走,思绪越复杂,看着周围那惨绝人寰的地狱之景,他们也不知自己是佩服王诩呢,还是恐惧王诩呢,有些人慢慢的就弄懂了自己的心思,他们明白,也许,恐惧和佩服本就是一体的,自己就是因为恐惧王诩,所以才佩服他的。

    每走几步,老沃伦都要抬头盯上王诩一眼,他的眼神中扫出了一道道莫名其妙的目光,此刻,连老沃伦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看待王诩了。

    活了一百多年的老沃伦,也参与过不下上百次的战争了,可是,他就从来见过这么诡异的战争。

    从周围那密密麻麻的尸骸中,老沃伦判断,这里至少也死掉了三四万人,可是,他清楚知道,王诩杀掉这么多的人,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他是怎么做到的呢,这些爆炸后所留下的,数之不尽的大坑,又是什么呢,难道,王诩在这片地下埋下了无数可以爆炸的炼金物品吗?

    尽管老沃伦的大脑中充斥着各种疑问,可是,他没敢开口问王诩,他怕了,真的怕了,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了,一定要远离王诩,到城里就得跟他分开,否则,一不小心得罪了他,那么,自己这些人的死亡,也就只是一瞬间的事儿了。

    走到了路程的一半儿时,众人发现,从城里出来了一队骑兵队伍,看数量,也就大概五十个人。

    就在其他人被那队骑兵吸引了注意力时,“噌……”的一声,不到一秒钟,王诩换了一身衣服。

    原本,他是一身黑,从头到脚,黑色兜帽,黑色面巾,黑色斗篷,黑色长裤,黑色布履,还有黑色的腰带。

    可是,此刻,他成了一身金,简直就是金光闪闪:头上,扣了顶金线缝制的瓜皮帽;上身,一件金狐皮缝制而成的华丽皮氅;腰间,一条比板儿砖还宽的纯金腰带,腰带是由一块一块的金砖连接而成的,上面雕刻着各种魔兽,还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在正午阳光的照耀下,王诩的腰间闪出了彩虹的光芒;下身,是条金线缝制的长裤,裤子表面,还用五阶魔兽的青筋,绣上了一个个突起的,仿佛雕塑般的雪花纹饰;脚下,一双亮闪闪的秘银战靴,靴上,贴满了金片,鞋头上,还立着两尊小金人。

    最能闪瞎众人眼睛的,还不是王诩的那身服饰,而是他身上带着的珠宝首饰:他的脖子上,带了圈刻花的金项链,这条项链比他的脖子还粗;他的十根手指上,各带了一枚戒指,每个戒指的材质不同,有金有银有铜有铁,而且,每个戒指上镶嵌的宝石也不同,十个戒指,十种颜色,奢侈至极。

    被王诩周身所反射出的霞光刺了一下眼睛后,妮露抬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低吼道:“你神经病啊,怎么走着走着就突然换衣服了,还换了一身这么丑的衣服!”

    “不是,这是我在城里的标准形象,不管怎样,都不能破坏我的土豪形象。”王诩无奈的回了妮露一句。

    “为什么,城里人都知道你是炼金术士,你为何还穿成这副模样?”扎娜一边瞪着眼睛打量着王诩那一身怪异的行头,一边粉口微张的摇着头,她已经被王诩的那身土豪装给惊到不知所措了。

    “其实,我就是穿给城里人看的,他们看到我这么奢侈,这么无知,那么,我就不会给他们造成压力了,他们在夺权时,也就能轻松了不少。”王诩苦笑着回答道,解释了自己的良苦用心。

    “那你现在还穿这身干什么,城里人都知道是你把敌军给杀光的,你装不了弱者了!”丽芙卡从王诩的身后发声道。

    “还得这么穿,”王诩望了眼就快要冲到自己旁边的骑兵队伍,低声解释道:“因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做个姿态() 
“我得做个姿态给他们看!”王诩回了丽芙卡一句,他很清楚,丽芙卡是听不明白自己说什么的,所以,她一定会再问自己的。

    果然,在听的一头雾水后,丽芙卡抬手轻轻的拍了拍王诩的肩膀,大声问道:“你在说什么呀,什么叫做个姿态?”

    “你可知道,我做了二十年山丘城城主,这是城里的贵族第一次出城来迎接我。”王诩又说了一句令众人费解的话,只有智者亚度尼斯,似乎听出了王诩想表达什么,轻轻的点了点头。

    “你混的这么差,被手下人鄙视,还不是因为你自己装弱装的,要我是你,谁敢不听我的,我就杀杀杀!”丽芙卡讽刺了王诩一句,由于夏娜不在,她觉得自己没了克星了,所以,想说啥就说啥,她没看到,妮露冷冷的瞟了她一眼,很明显,比夏娜危险上万倍的妮露,也生气了。

    “你不是说,要对手下做个姿态吗,这是什么意思呀?”老沃伦看到了妮露眼中的杀气,吓的小腿肚子一哆嗦,用尽全力的咬了下舌尖,恢复了点儿勇气后,他赶紧出来打圆场道:“别听公主瞎说,她还小,啥也不懂!”

    “我懂……”丽芙卡正准备反驳点儿什么,可是,突然,她的嘴被老沃伦给捂住了,接着,当丽芙卡仰头看向身后的老师时,就看到老师狠狠的瞪了自己一眼,于是,她果断的闭嘴,啥也不说了。

    “我所说的做个姿态的意思就是,我不会清算他们过去对我做的一切。如果我回城时,换了衣服,他们可能会觉得,我要清算他们了,那么,人心会不稳,城内稳定的局面会变的动荡;如果我还穿着这套衣服见他们,也就是向他们表明,我对他们的态度不变,大家还是自己人!”王诩表情严肃的解释了一句。

    “哦……”有些脑筋比较灵光的人,听了王诩的解释,了然的点了点头,“啥……”有些情商较低的人,在听完了王诩的话后,还是一头雾水,只能拉着身旁的人,让别人给自己解释一下。

    “我只想问你,未来,你真的不会再清算他们吗?”亚度尼斯仰头看着王诩,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不会,他们是我母亲仆人的后代,无论他们做了什么,我都不会杀他们,即使是背叛了我,我也不会杀他们,最多把他们变成奴隶而已。”王诩深吸了口气,回了亚度尼斯一句。

    “妇人之仁,你的犹豫,会让你吃大亏的!”亚度尼斯低声对王诩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杀气,显然,他的态度和王诩不同,他打算要清算城里的贵族阶级。

    “我再说一遍,别动他们,谁都不能死,谁杀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我都会报复!”王诩垂目看着亚度尼斯,眼中闪过一道狠意。

    “明白了!”亚度尼斯试探出了王诩对城中贵族的态度,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可是,他还在心里盘算着,自己要怎么做,才能在不要他们的命的情况下,让他们生不如死。

    “再多说一句,”比亚度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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