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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巫师黎明-第17部分

小说: 巫师黎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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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克在心中说:孩子,你说得很对,但如果,如果你是一个纯血的人类,又能在16岁的现在就真正拥有骑士的实力,那我,肯定会选择你!但那,根本不可能!人类不可能做到这么一步,除非是神迹!

    温特说:“我不会把泪水流出来,你要我什么时候走?”

    巴克说:“你吉尔妈妈会替你准备一次欢送宴会,他会介绍一些常去白月亮做生意的富商给你认识。”

    温特此刻又怎么可能没有怨气,他冷笑一声,说:“是吗,那你替我回绝她的好意。我将来,绝对不会去经商,我,温特,要做顶天立地的强者!”

    巴克说:“你需要什么,尽管拿,就是吉尔的东西也是如此。”

    温特说:“好吧,我就再借住几天。东西,我是不会动的。”

    巴克神色一暗,他怀疑他就这样失去一个令他骄傲的儿子了。

    温特看巴克脸色灰暗,低声说:“放心吧,我不会忘记,我是巴克家族的一员,既然如此,我不会忘记这个家。”

    巴克眼里顿时有了神采。

    两父子就这么静静地对坐着,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时间流逝,温特恍惚中,觉得,他又变回小孩,又坐在父亲的膝盖上,听着他讲骑士与公主的传说。

第二十二章 老子不爽() 
温特坐在床头,没有点灯,虽然平常在他眼中,暗室也纤毫毕现,但现在,他觉得房间很暗。

    他低声对自己说:“温特小笨蛋,你也该安心的去了。在我穿越后,面对着一个个可能致命的危险,以我罗利的本意,我是要战略转移的。可你在冥冥之中,叫我听父亲的。哎,他也算我父亲吧,毕竟是这个身体的父亲。现在,我该走哪一条路?”

    “是去彩虹镇当一个封邑骑士,为自己谋求一片领地?”

    “还是,去学院,打牢实基础,为走巅峰道路而奋斗一生?”

    好吧,无法抉择,就掷硬币。

    温特摸出一个银币,一弹,硬币飞速地转动,然后,落下。

    尼玛!

    居然不可思议的落得直立着,这硬币有鬼!

    唔,地球的诸天神仙,一定是叫我自己下这个决定。

    没得说,就算我在星灵里内测整整三个月,享受双倍经验双倍掉落都没有升到黄金阶,可我,还真不信了。

    温特豁然坐直,眼神中充满坚定,他要去学院。

    凌晨,守门人打着哈欠刚刚打开大门,温特就出门了,他没有回头,也就好像没有发现3楼窗口站着巴克。

    温特敏锐的盲感,让他感知到,但他始终没有回头。

    他没有拿任何超过5个银德勒的物品。

    仅仅把他小时候的一些木头怪兽放进了包裹。那些木头怪兽,是巴克把他与之搏斗过的怪兽按记忆用木头削成的。小时候,温特最喜欢口里念叨着:“温特,打怪兽打怪兽。”

    现在,那个天真的小孩,已经永远不在了。留在这个躯壳里的罗利…温特,只会承认他的身体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而心,属于他罗利。

    自由之心,与绝对中立,并不矛盾。

    温特出了镇子,就开始大步奔跑。直到转过几个弯,才扑到在路边,捶地大哭。

    罗利也控制不住这个感情,但不管他以前做的决定是不是在温特残留的灵魂,在他火烫的记忆里形成,现在的罗利已经暗中发誓,从今以后,绝不再掉一滴眼泪,就是巴克老死那一天,他都不再流泪了。

    哭了一阵,温特站起,用脚铲动地面的雪,掩饰了他扑倒在地的痕迹。

    这才,迎着凛冽刺骨的寒风,走向白月亮。

    温特正在哪里满怀怨念地走着,忽然,看见彩虹镇转过来一个哭成了泪人儿的,一个2米高,体重起码250磅的超级壮汉,在一瞅,哟,一对在半兽人中都格外长的獠牙,不就是老熟人,獠牙老兄吗?

    温特恶念大发,跑过去,拦住獠牙,说:“喂,蠢驴,你在哭什么?”

    獠牙一看温特,就跟离家戎边20年,白发苍苍才回家,见到老娘的儿子一样,就想扑过来抱住温特然后一起嚎啕大哭。

    温特恶念大起,拳头一甩,“啪”就把獠牙抽了个跟斗。

    温特跳到獠牙身上,左右开弓,“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打脸。

    等獠牙的脸肿得象熊猫,他也惊恐地忘记哭泣了,眼神就象被人过度轮了的小姑娘,有一股迷茫的失魂。

    温特才停手,说:“尼玛,大白天的,你嚎什么?哭什么?”

    獠牙立刻眼里又涌出泪水,说:“我,主人,不要。呜呜,不要。呜呜。”

    温特恶狠狠地说:“闭上你的狗嘴!大白天嚎个屁啊!”然后,一口气不间断地,就跟说不完就会死一样喷出:“你有依赖型人格。你知不知道你的症状?你这种依赖型人格对亲近与归属有过分的渴求,这种渴求是强迫的、盲目的、非理性的,与真实的感情无关。。”

    把感兴趣时看的心理书噼里啪啦背出来,獠牙已经眼如盘香了,温特最后结尾说:“好了,你知道这些就够了,你就是得了心里疾病,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有钱治病,无钱等它病。”

    獠牙说:“病?啥?我?你?”

    温特“啪”一个耳光,说:“你能说人话吗?”

    獠牙委屈地看着温特,心说,我说的不就是人类语言吗?你以为我们半兽人的语言这么复杂吗?还要考虑内容。

    大家都是嚎一嗓子。高兴嚎一嗓子洪亮的。沮丧嚎一嗓子低沉的。忧郁嚎一嗓子尖细的。兴奋狂嚎一嗓子。

    温特站起来,说:“尼玛安慰你,把老子累得是满头大汗。行了,走你得。”

    他起身走人。

    獠牙沉默地,紧紧地尾随着温特。

    温特说:“喂,蠢驴,我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懂,你?”

    獠牙激动地指指自己胸口,说:“懂,我。”

    温特转身继续走,猛地回身,说:“懂,跟,你?”

    獠牙摊开双手,说:“白月亮,走起,同行,你,我,聊天。”

    温特呸吐了口唾沫,说:“滚你的蛋,蠢驴,能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你简直是超水平发挥啊。要是再跟你说下去,我都要变成一头蠢驴了。还聊天,呸,我跟一头蠢驴聊,至少耳朵和舌头都还不用遭罪!不是老子比普通法师智力还高出一大截,不然跟你说两句话累死算…逑。”

    獠牙眼巴巴地看着温特,就跟一头哈巴狗似得。

    温特伸出巴掌,说:“看见没?蒲扇大的巴掌,你再不滚,老子抽死你!”

    獠牙又超水平发挥,终于明白了,闷闷不乐地悲苦地走了。

    温特用手背抹了一把冷汗,说:“尼玛,我怎么感觉就跟赶跑尾随我,要当我忠犬的那只白色的流浪小狗似得。尼玛的,老子是冷血动物?老子有龙之血脉,本来就是冷血的么!”

    温特于是跟獠牙一前一后走着。獠牙的基础速度好像是40尺每轮,加上属性修正,走得与温特差不多快。

    他就这么悲苦地走着,忽然,一人一半兽人走了二个钟头,快走出山贼区的时候,路边忽然亮出一大队山贼。

    当头的,居然是那天,那头逃跑的食人魔首领。

    他一手垫着那布满铁钉的狼牙棒,说:“蠢驴,快把你们的包裹都留下,本蓝皮魔大爷留你这个豆芽菜一条活路。”

    他身高10尺,体重700磅。叫地球观点的2米出头,250磅的超级大汉獠牙豆芽菜是一点都不委屈獠牙。

    獠牙呆头呆脑地愣在那里,半天之后,他扭转******,往温特这边狂奔逃窜,一边跑一边吼:“风紧,扯呼。”这两个词发音标准,吐词清晰连贯,居然超水平发挥了。

    等他从温特身边,以40迈的时速冲过,温特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食人魔首领一看那个大只的,都吓得魂不附体的狂奔,就乐得哈哈狂笑,豪迈地一挥手,大吼:“小的们,追!”

    一看对方不战而逃,134只地精,热血上涌。

    赤肌鬼们一个个挥舞着残破的长矛烂耙,蜂拥着追过来。

    温特早已经忍不住了,他对着跑在前面的地精们,一张口,30尺锥形的烈火夺口而出,跑在最前面的地精,还来不及惨叫一声就化作焦灰,而之后的地精,一个个看着眼前一片桔红色的火焰,知道大事不妙,发出绝望的尖叫,却停不下脚步。脑子刚做出反应,一个个就被惯性带的冲进了火焰,就算它们想停下,它们身后的地精都推了一把。——推前面一把,反作用力才能让它们停下呀。

    于是,这一口,直接把134只地精,扣除了23只!

    食人魔首领蓝皮魔已经吓得下巴都快掉落了!

    二话不说,它扭转身就狂奔,它的智力超过普通食人魔,达到人类水准,当然一看就明白,以他的能耐,能挨上几发不死——运气好到爆也就能捱3,4发喷息!而怎么看,那个小白皮都肯定不止喷3,4次的能耐。

    而小的们,一个能打的都找不到,一眨眼就会死一大片,连在旁边牵制与助威都办不到!

    不跑?你买帮我买生命安全保险啊?

    蓝皮魔一家子迈开一米八的大长腿狂奔,它身后的山贼们排成一条歪歪扭扭的长蛇阵尾随着它们。

    而温特却呆立原地,无他,他猛地发现,杀死这么多地精,他的经验值居然只长了23点,也就是最多1只地精1点,23只才23点!

    尼玛地精太廉价了,来做经验值的资格都不够啊!

    系统,我糊你一脸唾沫!

    温特于是毫无追杀的兴趣。他只站在这边,冲着那边放声高喊:“你们跑那么快干什么?急着投胎啊?”

    蓝皮魔扭转上半身,哈哈哈狂笑,说:“小子你就追吧,以你的小腿,追到天黑也追不上俺啊!哇,哈,哈。”

    他狂喜地跑掉了。

    温特哼了一声,漫步走着。

    刚才跑远的半兽人獠牙,又尾随在后面,温特扭身一瞪眼,獠牙在他身后十米委屈地说:“我,英雄,你,追随。”

    温特听了这个,顿时泛起恶念,恨不得再抽獠牙几十个耳光,他说:“蠢驴,再跟紧我,当心我一口喷息。”

    獠牙畏缩地缩了缩脖子,在温特的视线里变小,但他,坚定的伸出了大拇指。

    温特看獠牙的身形大小,仿佛当年最强壮时期的州长终结者,而比的大拇指也很标准,忍不住无奈地甩了甩头,说:“行了,滚吧,我不要废物。”

    獠牙大声地说:“废物,崛起!我!”

    温特忍不住又亮出了他的手掌!——上面还有一层米粒大小的细鳞。看上去更有一股异类的美。

    獠牙甩了甩脑袋,跑开了。

第二十三章 再到学院() 
温特,一个人,走向远方的大城,白月亮。

    他已经很克制了,他此刻算是知道了大话西游了的唐僧的杀伤力,感情,一个说话颠三倒四,断句乱七八糟,一时主谓宾,一时宾谓主,一时谓宾主的半兽人,是令人有首次听到‘不想当将军的厨师不是个好裁缝’时的无名火气。

    恨不得拿把剪刀,咔嚓一下,一条猪舌头落地,这世界清静了,清静了,静了,了。

    这一次入城,因为没有贵族徽章,也没有5级以上中级职业的标志,在入城时只能乖乖排队,而且,一排就是一个小时,守门的老得缺了三颗牙齿的士兵还装腔作势吓唬温特。

    温特付了5银角子的入城税。

    他是绝对中立,一般情况下,能遵守的秩序,是会主动地遵守的。

    这入城税真贵得吓人。

    但5个银角子,却提供了只要你在城中找到正式的工作,只要有雇主担保雇佣你的年限超过5年,你就成为了临时的城市居民,只要住满5年,每年按时缴纳自由民的5个银德勒的人头税和其他税款,你就有机率成为自由民。

    对一个普通的领民来说,要不是嫌自由民的人头税太贵,大把的人有经济基础成为自由民。

    当然,对于非白月亮城这样的大型中心城市,象牛顿伯爵家族的蓝堡,人口4000,临时居民(多半是身无分文的乞丐和流民)超过1000,也算中等的城镇,也是合格的大领主直辖城市了。

    四大执政伯爵,除了以凶暴狮子做徽章的,后来直接更名为里昂的双头狮子家族几乎所有的领地和庄园就直接在白月亮城之外,紫荆花家族有绿松堡,牛顿…金雀花家族有蓝堡,雪雁家族有冰岩城。

    要成为伯爵家族,依照大陆公约,每一个伯爵家族,必须是是传奇的直系亲人。

    第一代伯爵必须本人起码有16级黄金的实力。

    必须有一块超过500平方公里的伯爵领。

    伯爵领必须有超过25000名领民。

    伯爵领必须直接管辖着一座永久居民与临时居民加一起超过5000人的城镇。

    伯爵领必须有一个正规的骑士团,而且骑士团里骑士数量不能少于一个中队。

    这六条必须同时满足五条以上,才能升格或者从零拔擢为伯爵。

    但一旦升格成功,就是有二个条件不满足了,其他四个条件还满足,也能维持伯爵之位。

    双头狮子家族,就是因为在与普斯蓝王国的战争中失去了家族的根基尔马港,那原本是4大执政伯爵家最富庶,人口最多的10000人口的中等城市啊。

    双头狮子于是衰落下去,直到今天都没有恢复元气。

    现在白月亮邦有大约二十几位八级以上的职业者,属于双头狮子的,不过区区三人。但从这儿,也可以看出,彩虹镇的确是富强的离谱了,全国的八级以上强者,他们占了超过一成的数量。

    不然,你以为以区区一个勋爵家族,能保有一年一万五千金德勒的收益吗?这可是双倍北地男爵领的收入了。

    温特穿越到真实的世界,很快就明白了,游戏里的大路货,那些低级魔法物品,在真实的世界里,非顶级高富帅或者白富美不敢享用。

    一个1000金德勒的“恒温吊坠”,足以引动几个佣兵团的坏心思,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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