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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重生之建立豪门-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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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立本心想,我怎么会害她呢!我如果和她结婚的话,我会把她供起来的!

    但是在灵凤凌厉的攻势下,什么也不敢说。一一答应了下来!

    “好!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击掌!成交!

    两人走了。

    这时,都没有发现,从一棵老槐树后面走出来一个清秀少年,若有所思的看着两人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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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暗自赞好() 
这个少年名叫李修云,是灵凤本班的同学。

    李修云数学成绩是呱呱叫,每次考试,要么和灵凤并列第一,要么,就是第二,上次期中考试,学校发奖,他数学也是满分,获得并列第一。

    物理成绩也是不错的,语文成绩嘛,在男生中,也算是过得去。

    就是那英语,怎么也学不好。

    实际上,这个也不能全怪他,学校的英语就这样,从来也没有人督促背记单词,作业也太少,以前不纳入考试总分,只做参考,所以学校基本上也不重视。只老师晃晃悠悠的上着,学生晃晃悠悠的学着,从来就没有一个计划。

    用本地讽刺人没计划没准备的一句话,就是:走到哪里黑,就到哪里歇!

    但是从今年起,就要纳入总成绩了。人们这才心里着急了。

    这个少年在别人的眼里是有点孤僻的,至少,在前世的灵凤的心里,他是一个不合群的人。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画画。没有人教过他画画,他所有的画都是照着画报,连环画上临摹而来的。他每天就是默默地临摹,没有人问他将来画画要做什么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将来要做什么。

    前世,灵凤除了觉得他不合群外,还觉得他有点高不可攀,他不像大多数的农村男孩子一样,每天偷鸡摸狗,惹是生非,下河抹澡,上山砍柴。

    所以,让大多数的农村人觉得不是自己的同类。

    他很文静,衣服向来是干净整洁,一丝不苟,灵凤喜欢看干净的男孩子,对他印象不坏,也仅此而已。

    李修云的父亲是大队干部,这个大队干部在这里就是天,是村里的高级干部,村干部的孩子当然就是这村里的高干子弟。

    所以,前世,他们根本没有交集,灵凤按部就班地读了初三,考上了一中走了。

    这个李修云又复读了一年初三,英语是他的死肋,每次只能考三十多分,复读一年,还是只考上了二中。

    不过后来听说,他高考报考了美术专业,倒是读了一所美术专业的好学校。

    后来又听说他在省城做事。

    李修云就是这个村子的人,读了初中,学校里男生和女生不说话了,李修云本来在树林子里画画,看到灵凤和夏立本走过来,本能地躲起来了。他没有有意去偷听什么话,可是,却让他偷听到一个大秘密。

    他看到灵凤声色俱厉地教训夏立本,这个夏立本他也有些看不惯,一是他的岁数比他们都大,看到是一副老成相,二是,他看不惯油嘴滑舌的人。

    这个夏立本看到老师都喜欢故意没话找话,几次看到,他故意的凑到老师面前问一些家长里短的问题,如果一个学生问一些学习的问题,倒是让人觉得说得通,问一些家长里短的没油盐十八扯的问题,就让人觉得不着调。

    总觉得他有些不正经。

    看到灵凤责问夏立本,他大致听懂了。

    这个小小的大队部办的“根读中学”,每个人都没有秘密。一家四个姐妹,父亲是公职,人长得很漂亮,又被灵凤像老母鸡保护小鸡样保护的人,不用说,他就知道是谁了。

    这个学校,夏灵凤是风云人物,她走到哪里,都有人关注。

    这个学校人人都知道,夏灵凤和两个人关系很铁,一是李慧玲,二是汪安安。

    汪安安人是称“小辣椒”,家里有一个弟弟,是不需要倒插门女婿的。那就只有柔美的贤淑的李慧玲了。

    李慧玲和李修云同是姓李,当然也是一个大家族了。据说,三、四、五、六、七这五个姓李的小队的老祖宗,本来就是五个亲兄弟,后来家大业大,分开了,各自一队,他们的派别都还是一样的呢。

    到了他们这一辈,男的派别是“修”字辈,女的,是“慧”字辈,他们是同辈兄妹的。李修云心里也是维护着这个同宗的妹妹的。

    李修云听到这里,也暗骂夏立本不要脸的!少年的心理对于灵凤是佩服有加的。暗称她骂得好!

    灵凤重新来到这里,虽说,努力地做得像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但是毕竟,这个身体里是成熟的灵魂,所以,大家看到的灵凤就是:说话有理有据,做事有条有理,穿着干净整齐,态度落落大方。

    不像是一个农村里土生土长、小门小户的女孩子。

    有一次,公社文教干事来学校检查工作,校长叫来了在全县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灵凤,指给文教干事看,“就是这个娃!”

    灵凤一点也不怵生,看见文教干事,走上前去,鞠了一躬,“干事叔叔好!”

    文教干事很稀奇,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行礼过,灵凤忘了,这个是后来才兴起的学生行礼方式,这里现在是没有的。

    但是,他还是很高兴。认为这个小孩很懂事,不怕生,又有礼貌。

    校长又把灵凤要求参加今年中考的事告诉了文教干事,文教干事告诉校长,正好,今年新河中学的两个重点班学生也要参加中考,就让她加入其中的一个班,去参加中考。

    校长不同意:“那怎么行,到了新河中学,那到时候考出来了,算哪里培养的?”

    文教干事见校长这样,指指他说:“你这个人觉悟怎么这么低,算哪里培养的,算党培养的,算新河公社培养的。”

    灵凤见他们这样斗嘴,就说:“算李洲学校培养的!我在这里很习惯。只有两个月了,我就在这里!”

    校长和文教干事都哈哈大笑。

    校长摸摸灵凤的头:“这孩子,怎么那么讨人喜欢啊!”

    文教干事召集全校师生,宣布了灵凤要跳级参加中考的事,大力表扬了灵凤小小年纪,有志气!争取为李洲争光!为新河公社争光!

    所以前世的灵凤对于李修云来说,在学习成绩上是高不可攀的,这世的灵凤对李修云而言,就是一个神一样地存在,觉得高入云端。

    可是今天,他看到的灵凤为了这些事来训斥夏立本,他又看到了一个生活上的夏灵凤,一个敢于为朋友出头,打击一个有着强横霸道母亲的夏立本,说的话又是那么入情入理。

    平时耀武扬威的,油头滑脑的,油嘴滑舌的夏立本,竟然耷拉着脑袋,李修云别提有多兴奋了!

    虽然,谈恋爱让人觉得不正经,可是李慧玲家里对于几个女儿的安排,即使还小,这上门招婿的事大家也觉得入情入理,没有什么奇怪的。

    以前只看到她默默学习的文静的样子,今天又让他看到了灵凤强势的样子。说出的道理像是大人在训斥孩子。

    李修云不由得在心里记住了这个生活化的、负责任的、有担当的、大气的夏灵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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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母亲的出身和过往() 
在灵凤的家里,母亲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灵凤记得家里所有的事情都是母亲拍板的。别人找当家人商量事情也是找母亲的。

    母亲的娘家是属于大地主的。

    她的爷爷是个举人,在易林县城里陈家独霸一方。

    灵凤母亲刚刚出生半年,她的父亲,陈家的二少爷就被绑票了。

    绑票富家少爷,无非是为了金钱,陈家有的是钱,不在乎这点钱,儿子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陈家爽快地交了赎金,绑匪准备放了二少爷。

    绑匪们虽然蒙着脸,但是,绑匪头子还是留了一个心眼,问了一声:“你认识我吗?”

    富家的少爷,娇养着长大,哪里知道这江湖的险恶,都是周围庄子里的名人,还想着套近乎,虽然 绑匪蒙着脸,但是这个人特征太突出了,长得虎背熊腰,面目凶恶,附近几个村子里,有谁家孩子不听话,就会有大人吓唬:“胡大爷来了!

    二少爷既然认出来了,又不知道危害,遂高兴地说:“我认得你!你是胡大爷!”

    就这样坏了事,人质既然认出了绑匪,哪还有命活着回去呢!

    二少爷被凶残的绑匪撕了票。

    举人老爷发了怒,陈家在城里有半个城的大桩的生意,大把的钱砸进衙门里,一定要把凶手正法。

    认定了一个他们的宿敌,屈打成招,当着是绑匪砍了头了。

    母亲的姑姑是嫁到胡家这个大家族的。后来,有一次,一个人喝醉了说出了此事。

    那时,陈家认定的绑匪已经被砍头好多年了。说出这事时,已经是土地改革时期,举人早死了,陈家这时也已经是被镇压的对象了。

    这个时候,还怎敢去找别人的麻烦?

    母亲是独女,父亲没有了,也没有家产可分。就这样出了嫁。

    母亲的伯伯,陈家大房,据说,没有结婚就被人害死了!

    那时,举人老爷对这个大儿子寄予最高的希望,把他送到黄埔军校学习,休假探亲期间,被人蛊惑着去了妓院,回来后就全身抽搐,口鼻流血,中毒而死。死后,就连谁下的毒都没有查出来!

    举人老爷一下子失去两个儿子,对于第三个儿子再也严不起来了!

    她的三叔,独得着举人老爷本应留给三个儿子的家产,简直不知如何挥霍。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

    也活该陈家要败,三爷吃活嫖赌抽,五毒俱全。

    举人老爷看着败家的三儿子,长叹一声,“造孽!”就这样咽了气,死的时候双眼都闭不上!

    没多久,三爷在别人怂恿下大肆赌博,肆无忌惮地包妓女,包戏子,积蓄用光了,就开始卖铺子,再然后,地也卖了。

    等到土地改革的时候,举人老爷创下的,半个易林县城的家产,只剩下薄薄的几分地了。

    按照当时的划定的界限,是不够枪毙的标准的。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浪荡的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三爷,竟然因为败光了家产,保住了性命。

    甚至,连划成地主的资格也没有。

    土地改革小组不知道该怎么样给他划成分。

    甚至连富农也不够呢。

    没办法,民愤最要紧!

    吃苦勤做,巴巴买地的劳苦人都要成地主了,他这样吃喝嫖赌的人,怎么能成贫下中农呢!

    勉强地,划了个富农的成分!

    母亲和她三叔是老死不相往来的。

    她一直恨她三叔。

    小时候,有一天晚上,母亲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三叔用他那文明拐杖,一拐杖打过去,母亲昏了几天。

    后来,他矢口否认是想害她。说没看清楚,以为是白狗子。

    有那么高的狗子吗?

    母亲说,那是为了独霸家产。

    后来,三爷还是赶走了灵凤的外婆。

    文ge的时候,一个人提到了母亲娘家的成分,母亲不依不饶的骂了那人三天。

    我算什么富农,我爹妈都死了,我是孤儿,我是最苦大仇深的穷苦人。

    母亲是坚决否认自己有个富农娘家的。

    后来,再也没有人提什么娘家成分了。

    一门都灭了,还有什么成分?

    母亲经常这样哀叹!

    灵凤的母亲嫁给父亲时十七岁。母亲娘家的表姐一定要把母亲带到自己身边来,说是有个照应。就看中了父亲的老实,又没有父母兄弟,父亲在镇上,忙时给别人打个短工,挑个脚活(脚夫,帮别人运送东西),母亲嫁过来,自己一个人做主,男人有的是力气!

    实际情况也正按照他们的要求发展着。

    母亲就牢牢地掌管着这个家。

    大姐半岁的时候,解放大军从这个小镇经过,要南下。

    宣传队的连长和指导员看中了母亲的漂亮,泼辣,能说会道,还能识得几个字,正是他们心目中的最优秀的宣传员!

    让母亲跟着一起去随大军南下,做个宣传员。

    指导员说,你家掌柜的可以跟着,到运输大队里当个运输员。

    母亲问孩子怎么办?

    连长和指导员说,送给老乡养,等革命成功了,全国解放了,再回来领。

    母亲好不容易有个家了,这个家自己在家里就是霸王,还图个什么呢!孩子才半岁,刚刚咿呀学语,说什么也舍不得孩子啊!

    连长和指导员,来了家里一共三次,要走的那天,更是做了半夜的思想工作,母亲硬是没答应!

    “妈,你目光真是短浅!你要去了,最起码是个地级干部了,我也是高干子弟了啊!”二姐遗憾地埋怨着母亲。

    灵凤听着故事都几次了。听到二姐插话,不由得看了一眼!

    真是个笨二!

    母亲要真一走,现在还有你我吗?只怕你我都在天上翻跟头,外带抽筋呢!

    那父亲还是不是她丈夫都说不定呢!现在在这小天地里,父亲都被吵嚷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有更大的舞台给咱妈了,那还不搅起七尺浪来。

    父亲这时只怕是:wen革时的老干部——靠边站罗哦!

    不过,看母亲这个能干的样子,也可惜,中国少了一个能干的女干部了。

    想到这里,灵凤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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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让我的纱帽好落地() 
时至1980年,这时的农村虽然还没有分田到户,但是,灵凤的村里,一直就遵守着这样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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