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风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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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是个很豪爽的汉子,只要有酒,那朗朗的大笑声,便可响彻一里地外。
今日,听闻比克在一家酒馆里喝酒,李君便一咬牙,狠下心来,花了四枚银币,买了一瓶窖藏三十年的威士忌酒,提领着送到了比克的面前。
比克急忙的从李君手中接过那瓶威士忌酒,拔开瓶塞,放在鼻口下闻了闻,一股芬芳醇香便弥漫开来。
“天啊,真的是那瓶威士忌酒!这可是爱德拉酒坊里的镇店之宝,足有四枚银币的价格!没想到竟被你买下来了。”一位佣兵尖叫着,对于这群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能尝上一口好酒,下一刻死了都行。
比克强忍住要一口喝干净的冲动,转过头,一脸慎重的看着李君,道﹕“朋友,你送我这一瓶四枚银币的威士忌,究竟图我什么?”
李君笑容可掬的找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道﹕“比克阁下不要误会,这瓶酒权当是我交给您的学费,而我是想要请您教我剑术。”
“剑术?”比克一愣,好心的劝道﹕“朋友,不是所有人都能修习剑术的,当然,你若只想要强身健体,买一本《剑术基础》笔记,回家自学就可以了,若你想要修出斗气,成为令人敬重的剑师的话,就需要拥有一定的天赋,若天赋不及格,除非光明女神怜悯你,否则你别无任何希望。”
“一瓶四枚银币的三十年威士忌,您认为我只是想要强身健体那么简单吗?”李君冲比克眨了眨眼睛。
比克沉吟了一会,便拍着李君的肩膀,爽朗的大笑了起来,道﹕“好,这瓶酒我就收下了,现在我需要检查一下你的天赋,若你的天赋低于六十,那么,很抱歉,光明女神并没有赐予你成为剑师的命运。”
李君欣然的点了点头,他看着比克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圆盘状的物件,在圆盘上,有着一个一个的刻度。
“在上面滴上一滴血。”比克道。
李君拿着一个匕首,割破了食指,往圆盘上挤出了一滴血。
嗡~~~
微弱的光芒忽闪忽闪的亮起,那滴血液在灌注到一个凹槽后,从第一个刻度开始,不断的往上闪动着光芒,直到停留在了六十这个刻度上,光芒才缓缓的敛去。
“六十三!勉强及格。”比克点了点头,四周很多的佣兵以及冒险家,脸上皆都密布着羡慕之色。
六十三刻度的天赋成绩,在剑师这个特殊集体中,算不上什么好成绩,是最垫底的存在。
但是在整个迦南大陆人眼中,但凡能踏入剑师这个行列中的人,无不都是令人羡慕而又敬畏的。
一千个人当中,可能只有一位天赋程度,是达到六十刻度的,而对于魔法师来说,十万个人当中,也就只有几位,其精神力程度,能达到六十以上。
比克真挚的一笑,一只蒲扇大的手掌,重重的拍了拍李君的肩膀,说道﹕“恭喜你兄弟,成为了一千个人当中的那个幸运儿,欢迎你加入剑师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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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练剑()
李君听后,暗暗吃惊不已,比克所说的修剑天赋,应该与天生根骨有关,天生的根骨越结实、强壮,其天赋程度应该也越高。
比如前世的一些大力士,就能很轻松的举起一块大石,拉动一辆公交车而行。但无论旁人怎么刻苦的锻炼肌肉,也不过增加些许的力气、把身材锻炼出一种无可挑剔的棱角而已。
而那些大力士,稍加一些练习,就可以不断的挑战人体的极限,其缘由就取决于天生的根骨。以前世的医疗水平和科技水准,是根本无法复制的。
李君从小身子骨就很强健,一年到头,发烧感冒的次数都很少有,甚至五年都没感冒过一次。
一米八零的大个,宽大的肩膀,长得有些虎背熊腰,放在前世人群中,都属于令人微微侧目的壮汉了。
可在这片异世界的迦南大陆上,李君的根骨天赋,竟然只有六十三!属于勉强达标的级别。
李君眼神有些狐疑的看着一名身材瘦弱的佣兵,他也是个剑侍,浑身瘦骨嶙峋,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到他。
“嘿,朋友,不必看我,你虽瞅我长得很瘦弱,但一身力气可不逊色于任何人。”那个佣兵嘿嘿一笑,捡起一块石头,猛地一握。
“嘎嘣”一声,那块石头表面上,顿时密布着龟纹,随而有大量的石屑,从那个瘦弱的佣兵手中流出。
“身材的高矮、胖瘦,可不能决定一切,毕竟剑师不是凡人。碍于修炼剑术的区别,有些人选择力大沉稳的剑术,自然长的虎背熊腰,而有些人选择灵巧轻便的剑术,浑身上下自然没有多少肉,犹如一根皮包骨,但是其爆发力却不容小觑。”比克道。
李君微微一怔,随即冲比克笑道﹕“受教了。”
“明天早上七点,准时到雪暴佣兵团报道。若没有什么任务,我便教授你剑术,可一旦有雇主雇佣我们,要外出的话。那么很对不起,只有等我回来后,才能接着教授你剑术了。”比克道。
李君不假思索的道﹕“行,没问题。只要你能把我教成剑侍就可以。”
比克眨了眨眼睛,道﹕“你真是个贪心的人,你能否成为剑侍,我可不敢保证,每一位剑侍,可都是拿着自己手里的铁剑,一步一个血印杀出来的,我能教授你的,只有一些基本功和剑术。”
李君听到这里,声音顿时变得尖锐起来,道﹕“三十年的威士忌酒!足有四枚银币!可你却告诉我,只能教授我一些基本功和剑术?”
比克很无辜的摊了摊手,把桌子上的那瓶三十年威士忌,揣到了怀里,仿佛生怕被李君抢走似得。
“我之前都说了,你若想学剑术,建议你买本《剑术基础》笔记先看着,可你不听,执意要我教你。”
“我是听说在整个维斯镇里,你的剑术足能排进前三,才慕名而来。希望你能教授我一些,基础剑术里所没有的东西,不然的话,你以为我会慷慨到,花四枚银币只买一瓶酒?”李君现在得脸色很不好看,阴沉的能挤出水。
“朋友,你要搞清楚,我比克也是穷光蛋一个。从无到有,自学二十年,才达到这种境界,成为一支几百人的佣兵团团长……不过,这瓶三十年的威士忌自然不会让你白花。我虽没有绚丽强大的剑技教授于你,但仅有的生存技能和人生阅历,却可以悉数的教给你。”比克道。
李君听后,只能无奈的勉强点头,耸拉着脑袋,一副垂头叹气的样子。任谁都能看出,这个年纪不大的黄种人,是有多么的不开心。
“哈哈哈哈,别总阴丧着脸,小小年纪摆出一副愁眉苦展的样子算怎么回事?你看看,这不有个翘屁股的姑娘被你给吓跑了吗。”比克大笑着拍了拍李君的肩膀,倒了满满的一杯酒,推到了李君的面前。
不久,这家酒馆里便传出了一阵阵爽朗的大笑声。
夜,对于维斯镇来说,从来就没有宁静的时刻,酒馆里,街道上,到处坐满、爬满了佣兵、冒险家等。
在几处偏僻的小巷中,阵阵诱人的喘息声不时的传出,让人遐想不已。
…………
一觉醒来,李君揉着发疼的脑仁,看了看手表,竟然已经六点半多了。
环顾了一下四周,比克等人早已离去,酒馆里的那位俏丽的老板娘,睡姿迷人,大胆的敞露一大片胸襟,露出了白皙的肌体,白莹莹的,有些许粉嫩之色。
李君收回了眼光,摆出了一副目不斜视,正人君子的模样,喝了一碗清水,便直奔雪暴佣兵团的驻地而去。
七点钟,李君准时的赶到了,看着早已等候在一片空地上的比克,不禁咧了咧嘴,问道﹕“看样子,你对我倒还挺有信心,知道我会准时赶来。”
“不,不,不,事实上,你昨晚第一次喝酒,便喝了那么多,我以为你会一觉睡到下午,可没想到你竟然真的很准时的赶了过来。至今我都感到不可思议。想必你的父亲,也一定是个醉醺醺的酒鬼了。”比克啧啧称奇道。
说罢,比克从一个架子上,又抽出了一柄沉重的铁剑,扔了过去。
李君急忙的伸出双手接了下来,只感觉双臂一沉,这柄铁剑竟异常的沉重。
“我每天早上七点,都很准时的到一块无人的地方练剑,你看到那块石头没有?就是我用手中的这把铁剑,一剑一剑劈的。”比克指向了旁边不远处的一块大石。
李君定眼一看,发现那块大石除了表面上,覆盖着密密麻麻的剑痕外,并无什么出奇的。
“你不必疑惑,拿起你手中的剑,在一块大石上劈上一剑就明白了。”
李君点了点头,寻了一块石头,高高举起手中的铁剑,蓦然下劈。
砰!
与其说是劈,不如说是靠着铁剑的重量,直接砸了下去,直接在那块石头上面,砸出了很大的凹痕,并且四周还有龟裂状的痕迹。
“这……”李君对比了一下比克所劈的那块大石,发现后者拿铁剑劈的大石,并无什么凹痕,只有细小均匀,且密密麻麻的砍痕!
“同样的石头,同样质地的剑,但你劈的却不是剑,而是拿着一个长条铁疙瘩,用蛮力和长条铁疙瘩附带的重量,去砸一块石头……小子,不要小瞧基本功,一门基本功的学问,就够你吃上十年了!”
李君听后,心中顿然一凛,看着自己拿长条铁疙瘩砸的石头,再看着比克拿剑劈的石头,一时间,竟沉默不语。
“你不要感觉我占了你什么便宜,一门剑术基本功,足可以抵过那瓶三十年威士忌了。”比克道。
“十年!十年之后,我就二十八岁了,莫非到了那个时候,我才能堪堪踏进剑侍境界?”李君苦笑道。
“任何事物都有循循渐进的过程,哪怕是在妖孽的天才,三岁练剑,最少十岁才能踏进剑侍境界。你的起步太晚了,要是能早点就好了。”比克道。
其实,李君除了有些不甘心外,并无什么丧气之心。他所修炼的体系,乃是召唤术。驯化的六十只黄鳞蜂,就可以基本横扫剑士以下的人物了。
李君修习剑术,除了增强体魄、锻炼身体外,再有的,就是想多一层保命防身术,万一某一天,限于某种特殊的环境下,召唤术失灵了,或是用不了了,凭借着强大的剑术,也可以保一身平安。
~~~
“喝!”
“哈!”
李君赤果着上半身,像个傻子一样,不断的“嘿哈”的大喊着。
比克说﹕只有这样,才更有气势的促使自己的精神紧绷着一根弦,一心扑在手中的剑上,从而达到空无旁骛的境界。
双臂已经酸痛无比,这柄铁剑实在是太重了,简单的挥弄几下还可以,但长时间像这般用力的劈砍,就感觉两只胳膊都快要掉了。
“你的臂力虽不错,但用在短暂的爆发还行,一旦爆发的那股猛劲一过,你就如一个大烟鬼没什么两样了。”比克毫不客气的讽刺道。
李君紧咬着牙,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经下颚,一滴一滴的掉落在了地上。
足有一个时辰,比克才让李君放下剑,可以去休息一会。
李君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动了动胳膊,没反应,感觉两条胳膊里的魂儿已经飞离,不再是自己的了。
比克抛给了李君一个酒壶,努了努嘴,道﹕“算你运气好,我刚开始练剑的时候,哪有条件买药酒喝,全靠非人般的意志,坚持了下来。”
李君也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药酒,顿时间,就有两股暖流,流经至两条胳膊上,酸痛顿时去了个十之五六。
“这壶药酒,我可是从教堂里的,那个黑心牧师手中,花了一枚银币买来的,你若想天天都有药酒喝,这个学费嘛,一瓶三十年威士忌指定是不够的。”比克一脸很市侩的冲李君搓了搓手指。
李君闻言,当即就从怀里掏出了二枚金币,扔到了比克的手里。
比克眸光微微一闪,神色顿时一敛,平静的说道﹕“生存第一法则,永远不要在你不认识,甚至刚刚熟悉不久的人面前,摆出一副很阔气的样子!你知不知道有句话叫做﹕财不露白?”
李君装出一副很震惊的样子,身体缩了缩,道﹕“怎么,你想杀掉我,抢走我的钱财吗?”
比克道﹕“我虽然很愿意这么做,但是为了几枚金币,就坏了我几十年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划算的事情。”
李君听后,脸上浮现出了几丝促狭的神色,问道﹕“那有多少金币,才值得你败坏自己的名声,下手杀人越货?”
比克很认真的想了一会儿,便道﹕“一百枚金币!毕竟我的身家加在一块,才七百枚金币上下。”
李君一怔,脸上的促狭神色蓦然不见了踪影,只因为,他的身家,正好有一百枚金币左右的样子……
“李君,你怎么了?不会你身上真的有一百枚金币吧?”比克双眼虚眯了一下,不愧是浪迹在魔兽与人类之间的佣兵团长,竟然一下子从李君神色变化间,猜到了一二。
第9章 贵族与平民()
李君嘴角扯动了一下,勉强的笑着说﹕“怎么可能!你听说过有个十八岁的小子,就积累下了百枚金币的身家?除非他是妖孽,或是贵人家的孩子。”
比克点了点头,还是狐疑的看了李君一眼,便不再这个问题上深问下去。
“果然,在佣兵堆里就没一个好人!”李君心里暗骂了一下,回忆起比克刚才的那副神情,仿佛要直接生吞掉他一样。
但有那六十只黄鳞蜂护体,李君倒也无惧他,只不过,他若在递送什么食物、酒水之类的东西,李君要小心再小心,慎而又慎了。
一晃三天过去了,李君依旧扎着马步,做着撩、劈、刺等动作。
这一日,一名佣兵跑到正练剑,练的大汗淋漓的比克身边,说有一名雇主要见他。
当比克再一次回来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