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罚战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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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恩放下重剑试着触发了一下技能,没曾想周围的景物瞬间静止了下来。
“该死。”
没有做好准备就激发了技能,这次难得的机会恐怕要浪费,不过事已至此,他也不打算再纠结此事,而是仰着头,心中默数着数字。
当他数到四的时候,树梢疯狂的摇摆起来,这说明技能已经失效,加上刚才愣神的那一秒,也就是大概五秒的时间。而从上一次触发到刚才,估计也就半个小时左右。
好吧,大概的时间已经弄明白了,技能时长五秒,冷却半个小时,佩恩有些头疼的想到。
以他现在的情况,五秒的时长根本没什么作用,除非是贴身的情况下,否则就是鸡肋技能。
要命的是五秒之后,如果他所料不错,在技能触发时,时间是不会静止的,静止的只是空间,这五秒内所累积的时间能量,会在技能耗尽时瞬间集中爆发出来,假如不小心冲进怪堆里的话,那下一刻肯定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佩恩心里差不多有了个大概,但这也只是他的初步想法,想要更多的剖析技能本身,就得不断的尝试。
为了更准确的掌握技能冷却时长,佩恩利用两个木棍在路边的空地上画出一个圆,然后将木棍立在圆的中心点,又画出一些对称的刻度来,通过阴影来辨别时间。
这种方法就跟古人计算时间的日晷差不多,虽然有些粗糙,但他不需要知道准确的几点几分,只要知道时间隔多久即可。
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有可能,他一定要弄一块表,管它是二手的还是n手,只要能用就行。
在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表,那就是样子相差无几的怀表,不同之处就在于,上面镶嵌了几颗名贵的宝石。
怀表出自矮人工程,它们价格不菲,最普通的也需要一枚金币(折合百枚银币),并且不是有金币就可以随便买到的。
想拥有它,首先要有贵族的身份,最起码也得是骑士爵位才行,在王国的律法中,有这样的一条,凡是没有爵位的人士佩戴怀表,都将视为不正当所得,没有归属权。
也就是说,你见到一个平民带着一块怀表,那么恭喜你,你可以举报获得酬金,也可以掠夺,甚至是将其杀死,并不会为此触犯王国律法。
为此冤死的人不在少数,但那些贵族们根本不在乎一个平民的死活,他们在乎的是贵族的身份,它们无法忍受一个平民,佩戴一个与自己相差无几的怀表。
这还是前身在银光骑士那里得知的,因为骑士大人也有一块,并且镶嵌着一颗蓝色的宝石。
如果只是纯粹的用来看时间,佩恩当然不会冒此风险,但这涉及到技能的准确触发时间,对于一个平砍技能都要挖掘其无限潜能的他来说,怎么能容忍一个大概的触发时间。
虽说现在想这些还有些过早,一枚金币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数目,但至少这是一个奋斗目标,有了目标,人生才会有动力不是。
利用等待的时间,佩恩在脑海中想着如何利用这个所谓的神技,以及神技可能存在的利与弊。
现在将这些想好,等下次触发技能时,就可以一一验证,而不是像个无头苍蝇那样。
其实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一种苦熬,相反,他对此充满了兴致勃勃。
佩恩还记得,当初为了一个连击技能,他整整研究了一个多月之久。在那段时间,他甚至认为研究技能,要比游戏本身更具有乐趣,并乐此不疲。
看着木棍的影子,他感觉时间应该差不多了,于是不断的通过心念触发神技。
没有任何的预兆,四周的一切瞬间静止了,佩恩嘴角一扬,如果古人没有骗他的话,冷却时间应该在二十分钟左右,而不是半个小时。
‘还不算太差’,佩恩还算满意的想到。
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偏西了。
佩恩有些疲倦的望了一眼天空,“是时候该赶路了。”
折腾了半天,肚子里的那些浆糊早就消化干净了,再加上多次施展神技,让他感到有些疲乏,好在影响并不大。
解开缰绳,翻身上马,佩恩骑着锤子向梅格镇赶去。
为了途中不发生意外,他没有再施展神技,不过却也没闲着,脑海中反复的还原着一个个片段,他在回想自己的研究成果。
佩恩选了一颗不太走运的矮树,将树枝弯折后,利用它反弹的特性,来验证所想的每一个想法。
当树枝反弹过来时,他及时的触发技能,在此过程中,他尝试着站立不动、躲避、将树枝砍断,得到的结论与他所想的虽有些差别,但并不是很大。
而令他感到惊喜的是,躲闪之后,当技能效果消失,树枝只是电闪般的从他头顶掠过,并没有击中他。而将树枝砍断后,树枝也就真的断了,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的伤害。
他曾尝试着不同的时间段,无论是一秒后,两秒后,还是五秒后,只要是这期间发生的状态,在技能释放完毕后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就意味着,他的猜想并没有脱离实际,那就是,——时间没有静止,静止的只有空间。
例如在与贝丝决斗时,他完全可以在对方近身时触发技能,然后选择躲避或是将对方直接击杀,这样也就不会发生肠子差点被踢断的后果了。
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让佩恩感到有些疑惑,如果在这段期间选择逃跑的话,那么五秒的时间足够自己跑出近五十码的距离,在技能的作用消失后,自己在旁人看来究竟是一道残影,还是以瞬移的形式出现。
第10章 食人兽()
其实这两种后果都不是他想要的,一旦产生这样的问题,别人一定会把自己当成异类,如果是敬而远之还好些,如果把自己看作是恶魔的变种,那岂不是要到处遭人追杀?
要是不能在人前显露,那自己就只能成为一个独行侠。
但问题是,独行侠并不好当,就连银光骑士每次都要最少找一个伙伴,如果任务难度高的话,十多个也是有可能的。
一旦有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甚至连个能救命的都没有,他还记得银光骑士这样说过,——千万不要高看自己,也千万不要小瞧你的队友,生死之间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往往是你身边的人,而不是你自己。
这句话其实并不难理解,就跟‘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意思差不多,至少佩恩是这么理解的。
所以他现在急切想知道技能触发时间内,自己是种什么状态。
“看来得找一个信得过的队友才行。”佩恩喃喃自语道。
当他回过神来时,眼前是一条三岔口,这三条路看起来都差不多,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记,他想,按理说这里应该有个指示牌才对,但实际情况是没有,他还记得,前身就是在这个三岔口迷路的。
佩恩真不知是该庆幸这里没有路牌,还是该为前身感到悲哀。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他从怀中取出简易的地图,开始仔细辨认起来。
不得不说,其实简易地图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简单、明了。
卡库所绘的地图就十分明了,他在左边和中间的路口处画了各画了一个x,而右边的路口则画了一个箭头,并画了一颗斜着长的树。
一开始佩恩还以为是卡库的画技实在是不堪入目,但现在看来却并非如此,就在右手边的这条路上,有一根很明显歪着长的树。
佩恩笑了笑,心道卡库还真是细心,即便是不识字也不要紧,只要不是智障或眼睛有问题,都能看明白该走那条路了。
很显然,佩恩并不属于这两者中的其中之一。
“怪不得骑士的号召力如此强大,质量高,信誉好,想不出名都难。”佩恩由衷的发出感叹,同时觉得又欠下对方一个人情,如果有机会话,这个人情一定要加倍奉还。
收拾下心情,佩恩狠拍了一下锤子的屁股,“走了,伙计。”
七十里的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大约两个小时后,当他穿过最后一片树林,眼前的视野顿时豁然开朗。
梅格镇所处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说它特殊,是因为这个镇子基本算是四面环山,镇子处在盆地与高山的结合处,而佩恩所在的位置,能够将整个镇子及周边一览无余的尽收眼底。
即使是之前来过,但记忆中的和亲眼所见,完全是两码事。
“好美。”佩恩被眼前的震撼景象给震住了,眼前是一片宽广的麦田,目及之处的高山流水流淌而下,汇集成一潭碧绿色的潭水,麦田几乎不需要人工灌溉,潭水通过水渠灌入田中,将麦田分割成一个个规矩的长方形。
在西阳的照射下,这里简直就是一片人间的净土。
驻足观望了好一阵,佩恩才有些恋恋不舍的从土坡向镇子奔去。
在高处看向镇子感觉好像没多远似的,但从土坡下到盆地的麦田时,骑马需要将近十分钟才看到了镇子的城墙,而他现在目及之处,全部都是一些农作物。
佩恩的前身不久前刚来过梅格镇,所以他对镇子的印象还算深刻,其它还好,就是这里潮湿闷热的气候让他有些受不了,哪怕是在冬季,也像是刚下过雨的夏天一样。
“咯咯,咯咯,嘶”
佩恩感觉耳边传来这样的声音,寻声望去,他看见一只还不到自己腰部的绿皮怪物,它正半蹲在麦田中向自己呲着牙,要是不注意的话,很容易将它忽略掉。
他的印象中曾经见过这种低等怪物,好像叫食人兽来着。
这是一种类人的怪物,一双黑不溜秋的大眼珠子,和那张大嘴几乎占了整个脑袋。
食人兽是这个世界最常见的特产,它们的智商不高,不过却比豺狼还要凶残,锯齿状的牙齿能够轻易咬碎成人的骨骼,一旦被他咬上一口,那基本也就跪了。他记得银光骑士是这么说的。
但在他的印象中,这些小怪物并不像骑士大人说的那样,在骑士剑出鞘的那一霎,这些只会吼叫的小家伙就四散而逃,看起来十分的胆小。
不过,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他记得这种怪物喜欢生活在沼泽湿地,一般在王国的西部比较常见。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也是迷路了?
佩恩坐在马背上左右瞭望了一眼,发现这附近并没有人,这让他顿时来了兴致。用下巴对着这个小家伙点了点,挑衅的吹了一声口哨。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练手机会。
从马背上一跃而下,佩恩从马袋中取出一把两尺长的铁剑。
这把铁剑是前身做学徒时,利用废铁自己打造的,男人嘛,都喜欢舞刀弄剑什么的,顺便也好打发下无聊的时间。
两尺长的剑身,有三磅多重,打眼一看有戏粗糙,没有经过抛光,不过能够看得出来,这把剑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刃口已经开刃,十分的锋利。
小家伙看着眼前高大的红毛怪物,手持一把能要自己命的武器,刚才呲牙咧嘴的凶狠样立即消失不见,大眼睛滴溜溜一转,现出一副恐惧的神色,虽然依然丑陋,但感觉很萌。
佩恩心软了,有些不忍下手了,心道算了,以后练手的机会还是有的。
用铁剑指了指小家伙,一脸轻蔑的神情说道,“这次算你走运小子,不过下次我就敢保证了。”说完把剑收回马袋,然后潇洒的转身上马,准备走人。
还没等走出两步,佩恩只觉得背后传来‘哒哒哒’的声音,他立即想到了什么,猛的一转身,只见刚才那个‘萌货’正呲着牙,手脚并用的冲了上来。
第11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该死。”佩恩骂了一句,伸手去摸马袋里的短剑,结果摸了两下都没摸到,估计是刚才放的太随意了。
“嘶”食人兽一声怪叫,借助冲力一跃而起,伸出一只像熊爪一样的锋利爪子,直奔其脑袋而来。
佩恩下意识的身子一矮,险险躲过这一击。
食人兽一击未中,身体在半空中轻巧的一个旋转,落地时正好面对着佩恩,冲着他咧嘴呲牙。
佩恩怒了!
刚才情急之下他甚至忘了触发技能,这会儿缓过神来,只觉得后怕不已,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他一伸手拔出重剑,从马背上跃下,一脸杀气的朝着食人兽走去。
食人兽此时也不攻击,而是半蹲在那里低吼着。估计还有五码的距离时,佩恩心念一动,技能触发,——空间瞬间定格。
扛着重剑的佩恩三两步来到食人兽的近前,单手握剑一斩而下,直接将怪物的脑袋一分为二。
没有惨嚎,也没有血溅四方的场面发生,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静。
在技能效果消失后,食人兽的脑袋像开了花一样左右分开,绿色的血液瞬间喷发而出,接着身子一软,瘫倒在地。
“不作死,就不会死。”佩恩冷笑一声,望着倒在一滩绿液中的食人兽,竟没有一丝的惧意,反而还有些小小的兴奋。毕竟前世连鸡都没杀过,而此时却杀了一只比豺狼还凶狠的怪兽,多少还是有些成就感的。
在他眼里,这与游戏里砍怪几乎没什么分别,只是身临其境而已。
至于这种颇为恶心的场面,对于一个一边啃着鸡腿,一边看着电锯惊魂的他来说,更是没有一丝的心里负担。
然而,就在他刚一转身时,眼前的一幕顿时让他愣住了。
锤子倒地了,一只食人兽咬住了锤子的喉管,鲜血流淌了一地。另有三只食人兽正凶残的盯着自己,口中发出‘咯咯’的低吼,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冲上来。
‘这下可拉裤子了’。佩恩心里咯噔一下,握着重剑的手不禁又紧了三分。
如果只有一只,他还有信心拼一把,但眼前却是四只。更要命的是,食人兽在见血之后会变得更加的凶狠。——这就意味着,他几乎没有胜算。
至于逃跑,在这些奔跑起来丝毫不逊色于马匹的怪兽面前,那样只会死的更快。
‘晕,怕个毛啊,我又不是没死过。’佩恩稳了稳有些发慌的心绪,尽量让自己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