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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神宠哈士奇-第172部分

小说: 神宠哈士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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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器星空翼,附加于它身,得以充斥。

    哈士奇状态萎靡,星空翼便匮乏力量,仅凭巴掌大的小翅膀挥动,能掀起多大的风劲。

    二狗子累得吐舌头,爬上几尺又落了回来。

    “果果,乖乖听话,给本哈掉下!”它怪声怪调地威胁,又没什么卵用。

    肚子实在是饿,以往酒菜吃习惯了,它干脆趴在树下等。

    等了没多久,它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日头西沉,入夜了。

    哗呼

    淅淅沥沥的夜雨降临。

    岛在海中,海水涨落掀起水汽运动,孤雁岛一年四季的雨水频繁。

    现正直夏季,岛上几乎夜夜有小雨,三日一中午,五日一场大雨,暴雨是说来便来。

    在岛上生存的人、兽禽虫草,已适应了此般气候,习以为常。

    外来的二狗子,则让雨侥幸了。

    “呜”它难耐地哼唧一声,蜷紧了身躯,将脑袋掖到肚子旁。

    雨水不疾不徐地淋落,很快,狗毛浇湿了。

    哈士奇耐寒恶热,在冰天雪地玩得最欢,到了夏季热成条废狗了。

    但此夜,它只觉寒冷,“大兄弟,本哈好想泥。泥在哪,本哈玩够呢,腻快来,呜大美人、大鸟”

    紧缩在树下,想着想着,它竟抽泣了。

    等了两日,没见果子落下,哈士奇只好离开了。

    啪嗒啪嗒

    泥坑中汪着昨夜的雨水,水质浑浊,又渴又饿的二狗子喝些雨水冲饥。

    哈士奇不知接下来干什么,它没那份脑子去细致思考。

    他想找好吃的,找温千岚,找人。

    而孤雁岛上未建城,建设是由岛中心朝四周分散,有的是大镇、小镇,有的是同姓村寨,有的人则是单独在一处居住。除了灯塔,无过高的建筑。本岛的居民人数不是很多,他们以打渔、培养水植资源为生计,除了环境潮湿些,日子尚且富足。增添繁荣的是,每年往来此岛的是外地武者,比本土人多得多。

    二狗子四处走,终于遇到了人。

    那是青年模样的一男一女,瞧着年龄不足三十,二转四阶的修为,守护兽均为四品。

    两人的资质有限,放在城地内也无突出之处。

    他俩衣着光鲜,衬得风采气度不俗,正手挽手,在礁石上有说有笑地散布,欣赏海岸风景。

    “嗷呜”见着人,哈士奇格外兴奋,“小兄弟,小美人,啊哈哈。”

    犬是由狼更变而成,有几种说法。一是很久很久以前,人抓捕幼狼进行驯服,再进行繁育,久而久之,狼成了狗。二是非人族刻意驯服狼,是部分狼,为了获得人丢弃的食物,选择了尝试亲近于人,学会了摇尾巴示好等等。十几代的改变,仅短短一二百年,出现了犬。

    不论事实是哪种,犬跟随人的历史,都很久了。

    这导致,犬有亲人的天性,以人为主,那是写在血脉中的。

    哈士奇长得像狗,实则是名副其实的犬。

    它无例外,十分愿亲近于人。

    尤其是此二人,瞧着与温千岚年岁相当,更让它好感倍增。

    它管温千岚叫大兄弟,从某种意义讲,它与此人是同辈的。

    好比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它心思傻,哪会不喜悦。

    “哈、哈。”甩着大舌头,四条狗腿飘飘然地,哈士奇朝二人跑去。

    那一男一女发觉后,不由一吓。

    女子貌美娇艳,略有花容失色,失声惊呼:“哪来的狼?咦,似乎是守护犬,长得好吓人啊。”

    新婚妻子受惊,青年男子的脸色倏然沉下。

    他连忙安慰道:“别怕,一只守护犬而已,顶多是五品。”

    说着,他挥手甩出一股元力。

    蓬。

    元力奔腾有形,因不够凝实未袭出多远,却仍将一块岩壁,打得石屑飞溅。

    正屁颠颠跑来的哈士奇,大惊之下摔倒了。

    “呜?”扑棱地爬起,它呆愣地瞧着二人,搞不懂这是不是逗它玩呢。

    哈士奇目前的外相不济,连五品守护兽的威势也没有。

    而二人乃是地玄二转的武师,岂会真的害怕,女子只是胆子较小罢了。

    却听她不满地说:“搞没搞错,这是谁的守护兽,随便放出乱跑?”

    “应该是附近人家散养的,看样子顶多六品,还带着伤。”青年男子猜测道,“食灵镇守得严,不会是从那逃的。”

    女子闻言,不禁面露嫌弃,“野狗真脏,隔这么远都能闻它的臭味。”

    双方相隔二三十丈,二狗子再臭也熏不到她,只是毛发比较脏。

    女子掩着巧鼻,厌恶地说道:“打死它吧,由它乱跑,免得吓着老人婴孩,谁家的,赔他几块元石便是了。”

    天赋神见用不了,哈士奇则从二人的脸色瞧出不对头。

    “呜!”它撒丫子往回逃,险些撞石头上。

    好在,它逃得及时,两人不愿有损风姿的去紧追,让它逃走。

    惊吓不轻,二狗子喝了好些水,才压住乱跳的小心肝。

    从石缝中,扣出点小蟹充饥后,它又漫无目的乱找。

    遇到户人家,自来熟的哈士奇,摇着大尾巴去讨好,想要点肉吃。

    可能是它比较脏,或是不像啥品种卓越的犬,模样又有些凶,没等它开口奉承,便挨打了。

    亏得它皮糙肉厚,仅是腿受伤,走路时疼痛,狗腿一瘸一拐。

    畏畏缩缩地躲在树下,舔舐受伤的后腿,二狗子很害怕,“大兄弟,泥搁哪呢”

    问及财物,温千岚的警惕大增。

    他本就对此船抱有防范之心,此时,他越看二人,越不想好人。

    经历过诸多风雨,大风大浪,他不露异样之色。

    愣了愣后,他愁眉苦脸地说道:“储物袋不知丢在哪了,鄙人带的元石丹药,都在袋内,全没了。”

    他特意借着拧干暗血武袍的机会,让对面二人看清楚,他没有储物袋、百褶袋。

    武力丧失,要避免争斗,他得不到任何好处。

    装傻充愣,不行的话,装怂。

    申涛没丁点避讳的,扯过温千岚的外袍细致查看。

    失去了修为的支撑,暗血战袍显得普普通通。

    在海中泡了许久,衣料光泽暗淡手感粗糙,鱼腥味浓重。

    白送人,不一定有人收。

    申涛对武袍失去了兴趣,眉头皱起,他有些不悦地说道:“你钱财遗失,拿何物抵挡船费?”

    “船费?”愕然之后,温千岚恍然,“二位放心,待鄙人上了岸,定设法筹措元石,答谢施救之恩惠。”

    财不露白,目前实力不允许,更不让人发现身带诸多财物。

    这是在海上,无法之地,人心难测,不得不防。

    “不行,我们不去雷王武州。”申涛毫无通融之意。

    类似的事,他非首次遇到,知道怎么处理。

    温千岚犯难,“储物袋遗失,鄙人委实拿不出钱财,要不,我不上船了。”

    贼船不上为妙,正好以此借口。

    “不行,,你拿不出酬劳,我俩已经来了,岂非白跑费力。”申涛沉着脸摇头。

    温千岚真是无语了,见人有难,力所能及地帮衬一下,十分正常的事儿。

    有时给答谢,对方也不会收。

    这非是必须,却是相互的,这是善意的循环。

    他不会平白受人恩惠,必定会伺机答谢,结果,他不上船,也得给报酬。

    温千岚耸耸肩,无奈道:“这您两位说怎么办吧。”

    “上船,干杂活抵债。”申涛的语气不善,似乎对方不答应,后果很严重。

第249章 虎落平阳,被鱼欺() 
付出劳作,获取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耽搁了旁人的时间与精力,理应给予答谢,最起码的,要说句感谢的话。

    温千岚呼救,申涛二人乘小船来了。

    不论他上船与否,按理说,他均应该致谢,毕竟麻烦了旁人。

    然而,对方竟以此为由,向他所要酬劳。

    他不给还不行,如此,事情彻底变了味道。

    很显然,对方不是见人有难,好心地搭把手,是满揣利益之心而来。

    且是冠冕堂皇地强势索要,顿时间,成了一副无赖强盗的嘴脸。

    唤作平常,温千岚会甩出两块元石,拿了滚,多一块没有。

    他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跟他耍横地威胁,管对方是良善义士亦或是匪盗,照打不误。

    别忘记了,在化为邪灵的时候,他连须发皆白的老头,也一脚踢死了。

    将他视为迂腐的烂好人,那是大错特错。

    但,今时不同往日。

    “呃,好吧。”他唯有唉声叹气地妥协。

    他若不应,定起争斗,没他好果子吃,有害无利。

    事到如今,他只好先上贼船了,其他的见机行事,恢复了些修为再说。

    那是一艘渔船,由阵法乘风破浪,以来驱动。

    船身长过三十丈,是件金铁巨物,甲板宽阔,能放养十几匹野马。

    并且,此船配备有弩炮、鱼枪等,拥有较强的作战之能。

    船上共有八十余个人,均是武者,船长是位四转四阶修为的武将,还有五位三转的大武师。剩下的,全是一二转的武师。这是一股不弱的力量,在海上航行,能应对诸多凶恶,探险猎奇。

    温千岚上船,没得到什么热烈的欢迎。

    他是外州人,身受重伤又没财物,他不怎么受待见。

    船长洪隆,是位水灵武将,打量他一番,问了几句话之后,便将他交给申涛来全权安排。

    申涛等一转武者,属于船工。

    平日凡是他们能做的事,全由他们去做,人手不怎么足用。

    “申兄,船是要去哪里,何时上岸?”衣袍仍是湿漉漉地黏在身上,下到船舱时,温千岚试探地问道。

    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

    在他眼中,这已是贼船了。

    接下来的日子,不会比飘在海中舒适。

    好歹是脚踏实地了,他尽量宽慰自己。

    语言多少有差异,聊天费劲,申涛不愿与之多交谈。

    重伤如此,守护破散、修为伤残,无利可图,也没结交的意义。

    只看在以后要指挥其做事的份上,他勉为其难地说道:“我捕鲨团,是从海境幻州的地涯府出发,沿途捕捞海物,猎杀水怪妖魔,终点是孤雁岛。不遇变故,预计半年后会抵达。出货之后,再返回地涯府”

    捕鲨团,听着名字便挺凶狠。

    这不是艘普通的渔船,单从船上有位大武将,便可以看出来。

    仅仅捕捞些寻常海鱼,将船舱装满了,获利仍没多少,岂能满足武将的胃口。

    这么大的渔船,航行一日,都要耗去许多元石的。

    捕鲨团,要捕捞那些稀少、价值高的鱼蟹,海中妖灵与魔灵,更是主要目标。

    魔灵自不必说,会蕴含灵气、珍宝等。

    妖灵更是格外珍贵,捕到一只,少说千块元石到手。

    只是相比于普通鱼类,妖灵的数量,要少得多,灵智较高,见势不妙立马逃之夭夭。

    海中妖灵,又多是离不开水,这不便为武者所用。

    所以,除了珍品的妖灵之外,其余的不必强求活捉。迟早要成为桌上的菜肴与用以炼丹,早杀晚杀都是杀,趁早宰了大卸八块,会更省力。捕捞与捕杀的办法,要么用鱼枪、渔网,要么用守护兽,要么用海鸟妖灵。

    总而言之,渔船航行时,凡见到有较高价值之物,将会一切办法弄到手。

    “半年”温千岚犯愁地叹气,嫌弃时间久。

    半年的时候,他自己游,应该也能到了某个海岸了。

    本想做个顺风船,这倒好,反是耽搁了。

    孤雁岛,曾与洛云依闲聊时,他听其提及过。

    海境幻州?

    他隐隐心生不妙之感。

    不知二狗子现在哪里,他料不准他是去接近了,还是在远离。

    稍作考虑,他追问道:“申兄,从这到孤雁岛,径直的海程有多远?”

    “你话真多,哪来如此多问题。”申涛只是个船工,航海图与航线均由船长掌握,他不知船只目前所在的具体方位,也就无从知晓与孤雁岛的距离,他随口敷衍,“直线航行,不是多远。”

    温千岚暗松口气,还好,他暂时放弃了找机会跳船的想法。

    申涛的语气变得不善,又道:“跟你说一遍,也是最后一遍。记住,你不是雇佣来的船工,你是抵债的苦役,在此船上,你地位最低,船上任何一人指挥你,你都要服从。最脏最累的活儿,全由你来做,禁止在船舱内乱走,这、这还有那里,你不准靠近半步!”

    话及此处,言语的威胁浓郁。

    “何时你的表现,让我满意了,何时放你下船,懂?”他又道。

    温千岚听得是暗翻白眼,好家伙,赶上卖身了。

    想他修炼十年,风里雨里走过几番,何时被人当苦役仆人使唤。

    已有多年,没人敢对他这么说话了,说过的人,下场均不美好。

    真真是落毛的凤凰不如鸡,虎落平阳被犬欺。

    不,要是犬还行呢,狗好歹有獠牙利爪。

    偏偏是鱼,挺丑的鱼。

    他堂堂三系同修兼具凶神之仇,另是三转大武师,竟被条杂鱼欺负了。

    温千岚不气恼,反觉得好笑。

    岚爷真是命途多舛,啥苦头都得尝尝,天妒帅爷啊。

    挑着眉毛,他饶有兴致地问道:“敢问,我欠了你们多少元石?”

    “一万块元石!”瞧他似乎不服气,申涛的眼睛大瞪,“只要你拿出万块元石,立马奉你为上宾。拿不出,给我老实点,不管你以前是龙是虎,在船上,你只个小虾米。你应该感谢我带你上船,有清水喝,有熟鱼青菜吃。海上风大浪大,妖魔横行,你不上船,随时会没命。记住,我是救了你的命,你要感恩。”

    欺压位曾是二转的灵系武者,他很觉痛快。

    要知道,守护灵最低为四品,曾经是风光无限,目中无人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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