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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部分

神宠哈士奇-第301部分

小说: 神宠哈士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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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大美人,本哈有点服呐。”

    砰。

    “大美人,本哈心服口服呐”

    沿途观览山河美景,哈士奇在说个没完没了,狗嘴像是租来的。

    有时雅兴大发,它还赋诗一首,或是嚎啕一曲。

    温洛二人可不愿和二狗子一起发傻,连晴雨灵鹤都觉哈士奇傻,何况是人了。

    狗背宽阔,且是平坦柔软,他俩放上小桌,摆上各类鲜果糕点茶酒,观览美景,闲谈风趣轶事。或洛云依抚琴,温千岚听曲,或心有触动,谈武论道,当是神仙眷侣的优哉游哉,惬意无限。

    停下抚琴,洛云依嘴角带浅笑,她清声道:“我先出一句,你们要跟上啊。嗯云田花山郎情蜜酒。”

    温千岚坐直身躯,上下左右环顾一圈,来了主意,“琴音佳偶清风醉柳。”

    吟诗作赋,哈士奇向来不肯落后。

    它不假思索,张口就道:“小鸟大狗馒头肉饼。”

    “吟吟吟吟吟吟吟吟。”这是晴雨灵鹤亮声接的下句。

    温洛二人对视一眼,旋即,捧腹大笑。

    晴雨灵鹤不会人言,几乎只会发出‘吟’这一个音节。

    哈士奇不明所以,愣了愣后,扯脖子使劲地笑,“大鸟,嘎嘎嘎”

    晴雨灵鹤至少比哈士奇聪明点,它知道被嘲笑了。

    不能对温洛二人发火,它落在哈士奇的头上,抬起鸟爪,哐哐一顿踹。

    兵啷乓啷哐

    温洛二人此行游玩,预计用时十年以上,没什么可急的。

    他俩从灵州出发,第一个目的地是龙州,随后是冰州、黄州,到青州再回武州。

    路上,走访名山大川奇胜绝地,体会各地域各府城的风土人情,品尝天下美味。不指望沿途能收获什么宝物资源,只管消遣游乐。哪有热闹、往哪凑,中意哪里,就在哪多住些日。

    预计十余年的时间,看似挺久,行程却是排得满满的。

    二人在龙州第一雄峰,鹤狗相伴,披夜赏月。

    为了参加龙吟节,他俩在城内吃喝了十日。

    他俩乘船渡海,去观赏花岛奇景,潜入深海,近观迁徙鱼群

    温洛二人赶到冰州,置身天下一绝雪景间。

    再觅天池、寻雪莲、挖古迹,骑狗追寒风,卧雪赏极光。

    冰州的风土人情,与龙灵武青四州差别很大,诸多民俗节庆,温洛二人是首次得见,美味佳肴珠宝玉器,是别具一格。长久在冰州生活,不见得是件美妙事儿,但仅当过客游玩,赏新猎奇,会比龙州要有趣味。

    温千岚与洛云依再加上一鹤一狗,任意消遣,当有诸多欢声笑语。

    有时,他俩也会遇上点麻烦。

    两人在各州府四处游逛,不免会巧遇些事情。

    如匪盗为祸,武者遇险,乃至将造成某地人财损失的风雨灾害。

    即便二人不愿插手杂事,免得影响大好心情,但需要阻止的事儿,他俩难以眼不见为净,束手旁观。

    另外,他俩身份特殊,不论在哪州若被人认出了,定会引来大量人的围观,扰乱了安宁,也会影响他俩的游玩。所以去人多之地,他俩有时要隐匿气息,不让二狗子说话,有时还需遮掩真实的面容。

    他俩出手阔绰,模样又是十分年轻,偶尔的,会有宵小之徒来找晦气。

    当然,此些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以温洛二人的本事,小元界内已没了威胁,或是困扰他俩的存在。

    游玩只当过客,管罢闲事,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点忧愁。

    游完冰州,二人到了黄州。

    黄州的地界,以沙漠为主,风沙甚大,多是荒芜,白日酷热、夜晚冰寒。

    论景色,可谓是小元界十州中垫底的一州,仅比夜州好些。

    不过,自然不分美丑,反倒是越奇异越瑰丽。民俗风情,更有别样的美感。

    二人修为高深,黄州对地玄六转而言,丝毫称不上险恶。

    沙丘起伏连绵,荒原望不见尽头,杳无人烟,哈士奇扬尘狂奔。

    汪洋与沙漠,一线相隔两幅天地,奇绝不胜收。

    夜晚,一家三口半,荒原野炊。

    见多了黄沙漫天,再见绿林如海、烟波浩荡,那是别有一番感触。

    两人一狗一鹤,游历到了青州。

    哈士奇前面探路,晴雨灵鹤于空中盘飞,在古木参天的森林间,温洛二人徒步行进。

    莲步轻快,手拿一根长长细枝条甩来甩去,活跃俏脱,洛云依好奇问道:“千岚,你收徒弟,具体有怎样的要求?在外这么久,没见你对哪个少年人上心,还是你玩忘了?”

第434章 嘿小子,你是真笨啊() 
关于择徒的标准,温千岚未曾仔细考虑。

    他没将教授弟子,视为多大的正业。

    游玩期间,不亦乐乎,他的确疏忽了寻徒一事,没闲工夫去刻意寻觅。

    他要收徒授业,并非是为了传承他的衣钵。

    温千岚自认并无衣钵,可去传承。

    他一未自创体系流派,三系同修是他机遇,非他创造得来。他二未肩负某流派的香火,三未开门建派施教一方,他仅有个古武观。他且是年轻,无饱经沧桑的阅历,更无圣贤的智慧与处事观念,哪有一套学识,需去源远流长。

    温千岚培养弟子,更不是为了用于心腹给他效力。

    无雄图霸业之心,他不需要额外的人手。

    他收徒的目的,除了为洛罗两家做点贡献之外,多是为了玩。

    温千岚仍要在小元界待上挺长一段时间,没什么事做,定会有无聊的时候。

    收几名弟子培养,看其一点点地改变与成长,会是十分有趣。

    此外,他也想试验一些三系同修的领悟。又所谓温故而知新,他要通过培养徒弟,来完善自身。徒弟是面镜子,可以映射出他的种种不足。如修为方面,弟子遇到与提出的问题,或许正是他未遇到也没留意的,他思考后去回答,就是在查缺补漏。又如心境德行,教育弟子改掉脾性的毛病,正是对自身的提醒。

    好比教育弟子要尊师重道,就是在提醒自身,要尊师重道。

    许多武者收徒,正是为了精湛己身。

    像一部武技,师傅在传授徒弟的过程,是在加深自身对武技的理解。

    温千岚要培养徒弟的目的,说是为了玩,不无不可。

    现洛云依问及了他收徒的要求,他停下脚步,挑着眉头想了想,郑重道:“我唯一的要求,是品行。倘若他的品行赢得我的认可,即便他是头猪,我也愿意倾力培养。倘若有才无德,品行恶劣,他再是天才,我也不屑一顾。他可不愿费心费力,却培养出个急功近利、欺师灭祖的小人。”

    作为师傅,他或许不是大仁大义之辈,却希望弟子是大仁大义。

    他之言,洛云依十分认同。

    小元界的诸多武院或家族,在挑选后辈栽培时,均将德放在首位考量,德才兼备方为良才。

    二人牵着手,继续行进,洛云依又问:“假如有两个少年,品行均过关,但一个愚笨,一个聪明,你选哪个?”

    “哈”温千岚一笑,此个问题有点意思。

    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他年过五十,不对此迷茫,“只看字面问题,我自然是选择聪明的徒弟,他一点就会举一反三,我传授学识省心省力,何乐不为。但要深究此问题,愚笨与聪明,不是决定我收与不收的条件。”

    “怎么说?”洛云依明知故问。

    彰显见解的机会,温千岚怎会错过。

    他侃侃而谈,“首先,愚笨与聪明,要分许多种。有人是算术愚笨,有人是言语愚笨,有人武道愚笨,有人情感愚笨。聪明要分大智慧、小聪明、奸诈、圆滑等等。其二,愚笨与聪明,是起点而不是终点,笨人变聪明,不是多难的事儿,关键看经历与脾性。还有啊,成长环境对一个人,是十分重要的。”

    替是洛云依整理下鬓角的青丝,他接着道:“深想的话,我会选择笨的那个。德才兼备者,不愁找师傅,前途光明。笨的那个就难喽,欣赏他的品行,我会优先收他,哭叫的孩子有奶吃嘛。另一方面,来之不易更懂得珍惜,天才难知耕耘的辛苦,对收获,难免缺少珍视。”

    “那你怎么看待出身?”洛云依再次提出个问题。

    此问题,温千岚不需现去考虑,整理下语言,他随口道:“出身不能代表什么,有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又有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还有话说将门无犬子,但那些纨绔子弟,个个家境显赫。出身的贫穷富贵,与一个人的品行教养,没有直接关系。我对徒弟的出身,没有要求。”

    说到这,他的话锋有所变化,“不过,我比较中意出身苦寒的弟子。”

    见洛云依认真在听,他接着说道:“出身苦寒,行事步履维艰,他明白敬畏。苦寒磨砺的坚韧,可以较好地对抗磨难,因为珍惜,信念会很坚定。在他变强之后,或许更懂得悲悯比他弱小之人。心有悲悯,饶人同在饶恕自身,一味赶尽杀绝,迟早被赶尽杀绝。信念坚定,他的路才会长远。”

    “当然,这是理想的塑造,事实往往恰恰相反。”

    “咸鱼一番翻身,多会变得自大、张狂、急功近利。”

    温千岚哑然一笑,“我不例外,我经历过这种转变,还好,我本性不坏。否则咸鱼翻身,我会成为我以往厌恶的那种人,玷污自己。说起这事,我得感谢一个人,她叫江采薇,她让我警醒引以为戒不忘初心。”

    “嗯,这事以前说过。”洛云依明白温千岚在说什么,“不如这样吧,咱以后游玩时多加个任务”

    承沐青州,阳春府的一座林中小寨。

    寨子名为青藤寨,三百余户,千余人口,夫家均是滕姓。

    在青州,此寨无任何特别之处,类似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林自然吃林,寨内的人,以种植、狩猎为生,日子尚算富足。小元界的各州尚武,这里也不例外。

    寨子外一片平地,正是武徒的练武场。

    这会儿,武场上正在打架。

    二三十位少年少女围观,拳脚对打的两位少年,其中一位名为林左,年十六,肤色黑红身材精壮结实,想必是勤劳之人。另一位名为滕高远,年仅十三,身着的武袍布料华贵,与周围人颇有格格不入,明显家境富庶。他年少一些,比林左矮半头,也没对方强壮,力气却是犹有过之,把林左打得无还手之力、起不来身。

    滕高远年岁不大,在同龄人中,他的出招,称得上是快准狠。

    砰砰砰

    在林左的脸上连打三拳,他才气喘吁吁地停手。

    “远哥又赢了!”

    “远哥好厉害!”

    几位年岁不等的少年少女,欢呼地叫好。

    有一位十五岁的少年,都在一脸讨好地称其远哥。

    其他的少年人,则在吵吵闹闹,各说各的。

    年岁长些的十六七岁,同样在看热闹,没人去拉架。

    小元界武道盛行,握有武力之人,总是血气方刚。尤其是少年人,心智不成熟,自制力欠缺易冲动,打架惹事在任何一地均很常见。人一多,难免要分个高低上下,好坏优劣。

    在此个小武场上,同样存在三六九等,天才笨蛋。

    滕高远便是那个小天才,颇有几分练武的天赋,且他有门亲戚在城内混地风生水起,他一家跟着水涨船高,衣食住行资源用度,要优越于本寨的其他人家。资质高练功一学就会,家境优越父母宠惯,他俨然是同龄人中的孩子王,走到哪前呼后拥,寨主的孙子,都不敢惹他。

    相比之下,林左就是个笨蛋了。

    他原是另一个寨子的人,身世可怜。他八岁时,其父外出狩猎,被毒蛇咬伤不治身亡。他十岁时,母亲改嫁,他由祖父抚养,十五岁时,其祖父突发病疾溘然长逝,其姑姑收养了他,他才来到了青藤寨。

    青藤寨的人,上数十代均有血亲。

    孩童均是滕姓,不免排外。

    林左性情孤僻沉闷,更难融入同龄人中,便沦为一些孩童欺负的目标。

    其中欺他最甚的,正是滕高远。

    刚刚的打架,不是比试,是滕高远把林左当沙包来练武。

    砰

    刚爬起,林左又被踹倒在地。

    大打了一场,滕高远满身汗,打累了。

    他整理下凌乱的武袍,稚嫩的面容笑意傲然,俯瞰又在爬起身的林左,他讽刺道:“废物一个,这么不抗打,白长这么大个子。说你是草包,那是侮辱滕宇,窝囊废。瞧你这胆小怕事的怂样,一辈子干不了大事。小林子,明天记得准时来,敢不来,小爷打得更狠,当你姑姑的面儿,让是吃屎,滚!”

    林左没说半个字,也没恶狠狠地瞪人。

    他闷声爬起身,低头捂着流血的鼻子,沉然走开了。

    “看他的窝囊样,屁不敢放一个,你们可别学他。”滕高远以滕高远为教材,说教几个跟班少年,他兴奋比划着招式:“刚才瞧见没,出招要狠,直击要害,打得他失去反手之力,再乘胜追击”

    林左未回寨子,一如既往地钻入丛林,找个僻静地。

    每次挨打,他都会这样。

    先找水洗干净衣物的物资,等脸上的红肿消一些,天黑了再回姑姑家。

    省得姑姑看见了,会替他担心,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嗤”吸着鼻子,他蹲在小溪边,拿着木棍写写画画。

    他不想白白挨打,滕高远拿他当沙包,他也在拿对方当陪练。

    尽管他的进步,远远赶不上对方,但他挨打的次数多了,他多少能学到点经验。

    “我咋这么笨啊,一招都学不懂,废物”林左沮丧地抱起脑袋。

    在这时,却有一道挺拔的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身后,“嘿小子,你是真笨啊。”

第435章 收徒考验,教唆杀人() 
以温千岚的修为境界,其实,他看谁都是挺笨。

    如四转武将,在一府之地是个人物,但在他看来,不是笨的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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