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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穿越之武道高手-第172部分

小说: 穿越之武道高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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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既然如此,我们就跟着穿山甲去将那些动物救出来!”李浔决定道。

    “这一次,我想应该带着我了。”瞳忽然道。

    “怎么?无名岛可还需要你来坐镇的?”李浔疑惑道。

    “穿山甲说的那个梦魇,我想应该是一只拥有迷幻能力的变异生物。对付这种变异生物,很明显我的幻境更有利。而且我也想看看,未变异生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瞳说道。

    李浔点点头:“好,这次你也去吧。那就让……小隐留在无名岛好了。”

    小隐躲了半天,终究没有躲开李浔的指头。

    “李浔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让我留下来?让小雨留下来不就好了吗?我留下来也干不了什么啊!”小隐抱怨道。

    “哈哈哈,小隐师叔,师父让你留下来肯定是有理由的,让你留下就留下咯!”小雨在旁边幸灾乐祸地说道。

    “还有小雨,和小隐一起留下来。”李浔说道。

    “啥?”小雨整个人都傻了。

    “哈哈哈哈……这就是报应!好的,李浔,我留下来了。”小隐这回倒是干脆。

    事情差不多交代了之后,李浔等人收拾一下,便准备出发了。其实之所以让小雨和小隐留在无名岛,只是因为这一段时间,无名岛没有什么大事发生而已。而且李浔敢百分之百的肯定,正义联盟此时根本腾不出时间来对付无名岛。只因为现在深渊一族极度不安分,而正义联盟,与其对付无名岛这个难啃的石头,不如去扫荡一下野外残余的变异人。

    在离开之前,大猛走了过来。

    “师父,我也想跟你们一起去。”大猛说道。他旁边还站着一个绝色的美女,那美女不是别人,正是这段时间一直照顾大猛,照顾的无微不至的玲玲。在不知不觉的接触之中,两个人已经是日久生情了。

    “你的伤势还没好,还是留下来吧。”李浔道。

    “师父,我再待下去整个人就要锈掉了,还是让我跟着您一起去吧!”大猛央求道,“我现在的伤势基本已经恢复了,您根本不用担心!就让我一起去吧!”说着,大猛还敲了敲自己的腱子肉。大猛这段时间经过大量的治疗,其实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李浔本想答应,但是又看到玲玲那副担心的样子,不由得叹了口气,道:“算了,你再休息一段时间,以后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去做呢。”

    说完,李浔不等大猛继续央求,转身走开了。

    自古以来,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温柔乡是英雄冢。不过李浔倒不以为,玲玲和大猛刚刚确立感情不久,现在就让两个人分开,实在有些不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自己的家人更重要的东西吗?没有,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家人。

    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这个梗听起来真的是好那啥啊)

    在穿山甲的指引下,众人回到陆地,向着南部的野外赶去。

    正如穿山甲留下的那句话所说的,它们生活的地方正是一处峡谷。那个峡谷横亘在陆地之上,几乎将整个陆地都切割成了两半。峡谷极深,百米之外,峡谷极长,万米之外。这样的一个峡谷,就像是有一个巨人从天外斩下了一剑,这一剑站在了未来世界的陆地上,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巨大的“凹痕”。

    由人类城市群向北,北方是越来越寒冷的,到达一个固定的地带之后,就会出现一片巨大的冰原,这冰原继续向北延展,则会突兀出现一片不冻海域。然后,穿过这片海域,则是一片全部由寒冰组成的冰雪大陆。那里被称为“世界尽头”,因为在古老传说之中,世界之尽头向来只有寒凉。

    不过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人类早就发现,世界尽头其实只不过是未来世界的南北两极之一而已。

    人类还没有去到那样深入的地方,柴犬倒是去了一次,还拿回来一块万年极冰。

    从人类城市群往南,又是不一样的地方。越往南,越炎热。从最适合人类居住的二三十度,慢慢升腾,最终能够达到近百度。那样的地方,传说中所言,乃是“灼炎魔域”。只因为当初有罪人得罪了神灵,于是神灵将那罪人所生活的地方化为炎狱。炎狱之人,终生受烈焰灼身之苦,却永生不死。

    不过还没有人真正到达过那里。人类科技发展了如此之久,南方灼炎魔域,仍然是一个秘密。

    这一路还算太平,虽然遇到了一些巨型兽的阻拦,但是在李浔和瞳两个人的保护下,几乎轻而易举就穿过了那些巨型兽的攻击地带,然后,一路畅通无阻。众人走过遥远的沙漠之后,来到了穿山甲所说的那道峡谷前。

    此时温度,四十五度。

    (写着写着,忽然想起了村上春树先生曾经写过的一本《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于是毫不客气地套用过来,由此又生成了一个副本剧情。我感觉,一百万字,肯定是够了。开心!)

    (本章完)

第324章 凑字:经心纪…做横行的螃蟹() 
人和动物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是,动物被人杀,人被生活杀。

    高三毕业的时候,因为我爸工作的关系,我辗转来到了葫芦岛。葫芦岛不是因为有葫芦才被叫作葫芦岛的,这里的特产也不是葫芦娃。我第一次听说葫芦岛这个名词,是从葫芦岛吴奇隆小智那里听来的,听他那一口锦州话,觉得这个人很嚣张,葫芦岛也是个嚣张的城市。

    后来来到葫芦岛,我发现我错了。葫芦岛不是嚣张的城市,是相当嚣张的城市。

    在葫芦岛坐公交,坐的我战战兢兢。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东北民风彪悍,不过也是分地方的,虽然整体来说都是一群牛皮轰轰的人,但我家那边明显没有葫芦岛这边强悍。怎么说呢,也并非葫芦岛人对你有着一种恶意,只是他们说话的语气会让你不自觉以为他们很嚣张。

    不是有那么一个段子嘛。有一个锦州人被抓进了监狱,因为他态度良好,监狱决定为他减刑。于是把锦州人叫来,让他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锦州人说道:“坦白从宽啊,抗拒从严呀。(自行带入相似锦州语气)”

    狱警说:“你赶紧回去消停待着去吧。这态度还想减刑?”

    由此可见锦州那边的人说话是一种怎样的嚣张。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也不能说他们不友好,只是方言如此,奈何若干。

    我爸对我说,辽宁的人最坏。这个坏的定义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假如是说做生意上比较奸诈的话,我觉得无可厚非。大家都是生意人,难免为了多挣钱而斤斤计较甚至用一点小手段。但是生活上,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辽宁人来说,还都很不错。这种东西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能以后我会遇到心肠很坏的辽宁人,甚至是这个人那个人,但我只觉得是我遇人不淑。我不做地域黑,因为我头脑清楚。

    葫芦岛最有名的我觉得不是葫芦。我在葫芦岛待了一年多,看到街边有摆摊卖葫芦的,但是更多的却是海鲜市场。我极为讨厌进海鲜市场,但却很喜欢吃海鲜。海鲜市场里面腥臭味四处飘逸,而且地面肮脏不堪,我虽然没有洁癖,但确实受不了那种难闻的味道。靠海吃海,葫芦岛的海鲜很鲜,就像北京的雾霾味道很纯正一样。

    我经常吃的海鲜是皮皮虾和螃蟹。皮皮虾在葫芦岛被称为“虾爬子”,反正都是一种东西,分那么清楚也没什么意义。螃蟹有很多品种,我差不多都吃过,不过一种也叫不上名字。故此统一称呼为螃蟹。

    从海鲜市场买回来的螃蟹,大多个头很大,而且是活的,大多数螃蟹身上都被捆着皮筋,那些皮筋将螃蟹的一对大钳子捆起来,让这些本可以横行霸道的螃蟹,从江洋大盗变成了菜市口等待行刑的死囚。不过死囚可能比这些螃蟹还好一些,因为他们至少被一刀毙命,刀如果很快的话,那脑袋“咕噜咕噜”掉下来,滚到一边,还能大喊一声:“好快的刀!”

    螃蟹就要很难受了。我以前特意上网搜了搜如何做螃蟹。度娘告诉我说,只要把螃蟹洗干净,便可以直接下锅了。我为之悲恸,原来螃蟹要被活活蒸死。

    于是我改为搜如何杀死螃蟹,有人说拿一根筷子往螃蟹某一个部位捅,一击毙命。但是这样太麻烦,螃蟹做起来根本不用杀死,只要将那些螃蟹限制起来,便可活着下锅煮。

    那时我就想,吃海鲜可能是世界上最为残忍的事情之一。

    但我还是吃个没够。

    买回来的螃蟹大多数都被皮筋绑住钳子,而那些皮筋很少会被摘下来,更多时是随着螃蟹一起下锅的。偶尔有一次,我看到有松开了双钳的螃蟹,虽然行动自由,但恐怕被捆绑侮辱的时间太过久远,所以整个螃蟹都被玩坏了,动也不想动,最后在锅里象征意义的挣扎两下,匆忙死去。

    我猛的想,那些螃蟹与人好像啊。

    我们每个人都像是一只螃蟹,从生到死。当然,我们人可以像很多东西,就看作者对于人这个东西的定义了。

    少年的人,好像在海中的螃蟹。该怎么潇洒就怎么潇洒,横行无忌,朝气蓬勃。我们不怕犯错,更不怕别人的眼光,毕竟,我们还是一个孩子。

    成年的人,就好像又肥又大的螃蟹,是时候被抓起来送到海鲜市场卖了。

    在市场的笼子里慢慢“修炼”,当有人相中你时,你就进了蒸锅,受着蒸锅的烹饪,渐渐失去应有的抵抗,最后无力的死去。不过大多数螃蟹还是不认命的,他们中间想过挣扎,想过跳出那个蒸锅。可是他们挣扎许久,大多数绝望了,因为他们发现这个蒸锅太大了,似乎一时半会儿也爬不出去,况且旁边还有螃蟹一直在说,老哥,其实蒸桑拿挺舒服的。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根皮筋,缠住了梦想和跳动的心。太多人如我一样浑噩度日。偶尔清醒过来,哦,我还有着那样崇高的理想。

    哦,那就这样吧。

    于是继续浑噩下去。

    我有一个朋友,以前挺要好的一个人。记得初中的时候,井底之蛙,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我们有多渺小。我们学校五楼的窗户可以打开,窗户外面就是挺大的天台。我们初三的时候,没事总喜欢往天台跑,看不到什么好的风景,就是适合装逼。

    有一次站在天台上,我和他谈理想。那时候我说,我上了高中一定学文科,上大学一定中文系,毕业了一定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在我心中作家是如此神圣,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被称为作家。

    我朋友对我说……其实说实话,当时他说什么我彻底忘了。但我总知道,他现在所做的,和他当初所说的,完全不同。

    高中的时候,我果然学的文科。在周围所有人用异样眼光看着我,在我妈万般不情愿之下,我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

    填志愿的时候,我分别报了几个学校,那时候可能是慌了,但我终究知道我应该去哪里。我妈有试图帮我参谋,还有一个做记者的远房亲戚和我说,就去东北师范大学的文学院(那是一个二本的专业),出来以后当记者或者做点文字工作,挺好。我相信倘若换成一个当律师的远房亲戚,她一定会说,去做律师吧,挺好。如果又是一个当会计的,难免又会说,去做会计吧,挣钱多,挺好。

    是挺好,可惜那是你们不是我。

    我固执己见,自行了结。后来来到了山西大学。

    有时候我在思考我所做的决定是不是错的,我是不是本应该听从一下别人的意见呢。

    也许会有更好的选择,但木已成舟江流去,云天一抹总相宜。世上毕竟没有后悔药。

    可能命运总是喜欢编排人,我宁愿相信来到山西大学是因为命运想让我遇到正确的人。

    至于我的那个朋友,高中时学的理科,结果填报志愿时似乎去学了中医。我还有一个朋友,学了法律。

    正所谓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这句话究竟有没有道理,三年之后可能会有分辨。

    我想,每个人都会屈服于命运,每一个选择了自己不喜欢的职业的人都有着一个特别正当的理由。

    当你用一个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安慰到自己彻底相信这个理由的时候,你身上的皮筋便开始越捆越紧了。

    大多数人上大学之前,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想干什么。很多人去学习一个专业,为的是以后方便找工作。我见到太多的家长,当问及彼此孩子的专业之后,都会说:“你家孩子的专业很吃香啊,以后工作很好找。”比如说我,有很多人说,考古是一个冷门专业,以后找工作无压力。

    他们可能不知道,考古再好找工作,我也不想去找。

    我相信有很多大学生和我是一样的。不过我只是无法选择,他们的选择权被家长剥夺了。

    报考的时候,我亲眼见到我的同学选了一个专业。而选择那个专业的理由只是因为以后好找工作而已。我问她,你喜欢这个专业吗?她说不。

    我说,既然不喜欢,那就最好不要选。你不是没有选择的。

    但是她还是选了,因为她爸妈说希望她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我前几天和人聊天,聊着聊着,聊到了大学毕业后的打算。她说她要去考研。这不是稀奇的事,在这个大学生不值钱的年代,研究生明显比本科生有优势。

    我身边似乎每个人都要去考研,只有我不考,而且是坚定的不考。这种坚定能够坚定到我在不久之前才知道原来研究生毕业之后就是硕士。而不是说研究生考完还要考硕士。

    我之所以不考研,是因为我害怕将我将近四分之一的人生全都浪费在学校之中,而这四分之一的人生乃是人之最精华的年华。

    ——你们问为什么是将近四分之一?因为我能活一百四十岁啊。

    不过这只是我自己给自己的一个不考研的理由罢了。

    其实考研还是很好的。

    只要开心就好。

    我们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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