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囚牢之承[gl]-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党育花她爹亲眼见过,给她曾祖父陪葬的金条是用小车推着倒进坟坑里去,一层金一层土,循环往复五六回,盖好石板,完事再把棺材压上去,立碑铸墓,如此光明正大,不怕贼偷,不怕官抢,足可见为匪辉煌,我寨威武。
奈何世间之事总要曰个“好景不长”,到一九四六年,该解放了。解放军离他们那山头还有八百里地之时,他们便已接到哨探飞鸽回报,开始日夜思寻对策:他们是土豪,是被革命的对象,国军可以战略转移,与敌划江而治,他们不行。解放军是打着解放农民的旗号而来,很有杀伤力,村中百姓山上寨民蠢蠢欲动,跃跃欲起,看样子不防不行。何况共产共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寨中夫人都是如花似玉的女土匪,属稀有之物,共产可以商量,共妻万万要不得,全家上下一致认为,应该跑路,然而金银财宝处置一事不知该如何是好,真要愁白头。
这事儿说来也巧,当时有一伙河南过境欲往西去的盗墓贼骑着驼羊入了百里寨圈,党育花的父亲和爷爷一商量,有辙。他们许诺盗墓贼五百根金条,让其速速挖通一条连接各个墓穴的地道,从而将墓下金条尽数漏入更深的洞穴之中——这活儿有门有路就不难,盗墓贼应允,不日完工,一条九曲十八弯的地道修得精妙之极,令人叹为观止。墓穴漏下残坑也由挖掘所生废土填充,墓下十分实在,叫人看不出端倪。临竣工前一日,盗墓贼头让党爷爷交尾款,党爷爷交之,又敬一杯烈酒道:“今后老死不相往来,别过。”贼头最高兴听见这句话,一口就把酒干了,当场血溅三步。党爷爷立刻号召全家上山,从地道两头塞入浸过硫磺和鸦片汁的烟叶,全家齐心向内扇风。地道里的贼儿们当即被熏得五迷三道,党家人一鼓作气向内丢入开山小炮,随轰轰几声雷样闷响,满山土坟自此无影无踪,后任工农兵子弟兵红卫兵再怎么掘地三尺,到头也连一根金毛都看不到,而党家人于炸山当年就跑到了千里之外,并不改名换姓,只就地扎根。。。云云后事不表,总而言之,到了九十年代初,党家又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偷偷摸摸地富甲一方了。
上面说过,党育花这名字是为了避祸而有的,无论世事怎么变迁,为了还愿,她必须嫁给地主。而她,深受祖辈影响,并不像一般当时女性那样追求自由浪漫婚姻,反倒认为那些工农子弟没文化、真可怕,还是地主好,地主会算账有涵养,故而更加坚定了一条春心,非地主不嫁。
可她六六年出生,赶上适婚那会儿,中国土地一律公有,她家上哪儿给她找地主去呢?只好熬着。直熬到九零年,她二十四岁,她爹一看地主这事儿肯定没戏,便偷换概念地劝她说地主地主,有地的主。你找个搞房地产的就对了。咱家虽然不搞地产,但凭咱家的钱财,找个搞地产的绝对没问题。
党育花不傻,书也读了无数,知道那白马地主定是回不来了,干脆就一心一意跟着家里行商,二十五岁不到,便已修得一身温柔的干练,俨然一位商界女强人,要说格调,她比那会儿风靡一时的《公关小姐》中女主角更胜三分,身边狂蜂浪蝶一时踏平门槛,把她愁得跟什么似的——年轻的不是地产商,地产商都是老先生。
一日,她随父兄去赴同行喜宴。同桌邻座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嗯,不用费事描述这位大叔,话到这里,大伙儿都知道她该碰见谁了。不过,本着言情世界只有俊男美女的原则加句废话:女儿像爹,大叔很帅。至于多帅,参照发哥。特别是当年师宇翰还独力拉拔着一个娇惯坏了的女儿,脸上自然是疲惫中带着点儿忧伤,忧伤中带着点儿明媚,明媚中带着点儿爽朗,大叔的独特魅力从他言行举止中散发出来,惹得党育花胸中狂跳,她认为这就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地主了,然侧过头去一问,人家有意投资地产不假,可暂时还只是一个倒货的,家有一幢算得上地产的别墅,但别墅里养着个金丝雀般易死难活的女儿——因为去年刚刚丧妻,师宇翰在谈话中免不得就要多次提及女儿,这让党育花十分失望:一个十四岁的女儿,论破坏力,都能赶上一个日本鬼子小分队了。她。。。还是算了吧。何况帅大叔还不是地主呢。。。话虽如此,当夜,党育花还是辗转难眠,认为自己这个温婉贤淑的祝英台是遇上拖家带口的罗密欧了,该演一出牛郎织女,自此天各一方呢?抑或知难不退,迎难而上,用自己善良美好的心灵,从此把那两父女收入囊中呢?这个很费思量。需要好好想想。
如此一夜无眠见天光,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其实,这男人有一点是绝好绝好的啊!不用她生孩子!无痛无忙就白捡个十四岁的女儿,世上还有比这更上算的事么?把子宫割掉除了能防止长癌,还能领残疾人保障金呢!多好、多好!遂跪拜祖宗,抱拳鸣誓,不把个黄花大叔弄到手决不善罢甘休。
党育花因家学渊源,骨子里的匪气藏都藏不住的就要往外冒。她在任何事上均讲究个巾帼不让须眉,追求婚姻幸福也是一样。又所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加之其本人姿色万里都挑不出一二,没出仨月,师宇翰果然坠入情网,并在党育花的倾囊相助下,逐渐将事业中心转向房地产开发——换句话说,师家能有当前这幅局面,党育花功不可没。
师烨裳并不是不知道这些,但她不待见不待见就是不待见这个后妈,你拿她怎样?得知师宇翰和党育花订婚之后,她立刻翘家,住进酒店,吓得师宇翰火速推迟婚期,并答应本宅不让后妈进,只要她不想她这一辈子都不会见到那个后妈云云,这才勉强把师烨裳稳住,终于肯从酒店搬回家住。
然而古老的哲人摇着手指,笑眯眯地告诉小朋友们:大人的话是不能信的。不然下场就会像师烨裳阿姨那么悲惨。
这会儿你瞧,一位女土匪,穿着绿底桃花的旗袍,披着漆黑油亮的貂皮披肩,站在会馆门边,挡住她的去路不算,还一定要她留下钱来,“啊,小裳,你来得太巧了,上面有两个客人点了两瓶02年的拉菲特,会馆里的存货没有了,我想去买来着,可又没带钱包,你看,都是公事——”党育花面带和蔼笑容,伸手。
师烨裳的心情简直差到极点,汪顾和张慎绮爱怎么搞就怎么搞去吧,她才不信富土匪家里的大小姐会拿不出几千块钱来。扭头,她撒腿就跑,由于慌不择路,差点儿又要掉进湖里,留下党育花捂心长叹:白捡的女儿不好养啊。。。快二十年了还这样。。。啥时候肯开了金口叫我声妈,让我给你床前尽孝我都愿意啊!
☆、不祥
关于党育花为什么会出现在园区会馆,师烨裳用不着细想原因就知道是老爹在搞鬼。今天估计就算她不因汪顾而去,她爹也会派她去会馆视察工作的——真是不知所谓。要是多见面就能加深感情,那她跟当今国代副总见面次数比汪顾还多,难道她就要因此移情别恋?什么逻辑。
师烨裳低着头,一味地沿着小路,慢慢绕着园区走。北风一阵一阵,刀子般刮着她的脸,越走,心里越不是滋味,原本模糊不清的不快乐只有一点点,但看见党育花之后,她的心情一下跌到谷底,潜藏至深的丝丝孩子气就此被激发出来,她面无表情地坐到一张铺着薄雪的石凳上,弯下腰,撩起裤腿,开始摸她踝间的毛毛。
她从小不怕孤独,这会儿一个人给靴子顺毛也顺得有滋有味,丝毫不觉得自己可怜。无奈何她天生一副活不长的面相,一身爱夭折的皮囊,她觉得自己不可怜,路人反倒一定要可怜她,一股冷冽的寒风朝她扑来,把她冻得缩了缩脖子。“哦哟哦哟,我的祖宗,你跑得够快的呀,撵都撵不上!”
“你怎么来了?”她抬头望向路人甲,她以为自己的表情是疑惑中带点儿小惊讶,却哪知自己面上冷淡得几乎快要结霜——这就是面瘫的坏处。表情总是不能到位,与心理活动相距甚远。不过也有受众,比如汪顾就乐得误会她是由于吃醋才又变成了冰山美人。
一把将师烨裳从石椅上拉起来,汪顾躬下身去替她拍屁股上的雪水,“我在楼上就看见你了,跟个幽灵似的,失魂落魄的就往湖边走,都撞到栏杆了才刹住。小七平时跟你有隙吧?那会儿连她都吓得站起来了,你说你得有多不叫人省心啊。还不穿外套,摔不死也冻死了!”
师烨裳四季装束一成不变,绸面的衬衫加一身唐装,夏天里不知道热,冬天里不知道冷,整个一木无知觉的行尸。究其原因,也不复杂。她从不费心去想穿什么好,反正冬夏不过是加一件外套的事,一旦上车进屋,就是冬暖夏凉的世界了,所以,从原则上说,她仅为23°C着装的理念是正确的——汪顾知道,只是气她恍惚着出门,外套忘穿了,遂着急忙慌地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风衣脱给她。可她死倔死倔的跟头驴一样,不穿不穿就是不穿。“你去陪小七喝酒吧,不用跟着我,我回家。还有事呢。”说着她把头一低,调头就走。
汪顾看她真是往家的方向去了,也就只好由她。总不能为了跟她腻着,就把个失恋的小姑娘丢在会馆吧?那也太不仗义了。汪顾如此作想,就又回到会馆,陪张慎绮喝起酒来——她俩点的是随处可见的洋酒,不是党育花说的什么02拉斐特。师烨裳不信她乃是很英明的。
一通大酒喝到傍晚,汪顾觉得张慎绮可以回家了。从沙发上扶起醉成一滩烂泥,连话都说不囫囵的小姑娘,汪顾和两个值班的服务员一起,几乎是一步一叩首地将她扶进车里。“麻烦你,回去的时候开得慢一点,不然我怕她会吐。”汪顾对张家司机交代。那司机许是跟久了张慎绮,见她酒醉便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礼貌地应下汪顾,先往张家打了电话报备,说过张慎绮现在何方,路况如何,大约多久能到云云,这才缓缓起步,载着个没形没状的大小姐离去了。
哇,张家真是好手段,连家里的员工都训得那么出色,世家啊世家。。。汪顾不胜唏嘘地目送车尾灯,甩开手臂做着伸展运动,慢慢往家晃悠。
她记得师烨裳说过,就国内目前状况而言,世家的标志之一就是佣人水准。因为早先,高门贵府十分注重家奴的培训培养,多有专人负责,惯用手法一代代承袭延续,使得每一代家奴的素质都相差无几——现在看来,此言不虚。可在汪顾眼里,这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物,她在电视剧里都不曾窥见的世家生活,居然在自己的员工身上体现了,你叫她怎么不唏嘘,怎么不惆怅?
七点差一刻时,汪顾回到师家,按门铃,出来开门的是个又黑又瘦的小男孩。汪顾心想,这年头怎么养出个难民一样的孩子,难啊。瞧她亲戚家的那几个,哪个不是又白又胖的?可嘴上还是说:“哦~小朋友真乖,谢谢你给阿姨开门。过年又大一岁,给你压岁的。”说着就从裤兜里掏出现成红包塞到小难民手里。小难民大方地收下红包,张口说了一句“瓜洗牙吃”。汪顾一愣,开动脑筋想了想,想也不懂,唯有作罢,好在她有活词典,一会儿上去问问就知道了。
师家的佣人说师烨裳在二楼卧室,打四点回来就再没出现过。汪顾本就觉得师烨裳今天怪怪的,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闻言便立刻跑上楼,用师烨裳给她的备用钥匙捅开了卧室大门。
师烨裳在师家的卧室依然保留着点点青葱岁月的痕迹,但整体已经偏向大爷趣味。红木的桌椅罗汉床,青花的地毯六棱窗,金赭交辉的帐幔卧榻隔出一方大烟馆似的天地,榻上寝具却非黑即白,在昏暗中放眼望去,满屋子一片明黄草绿与墨紫白蓝的对比,要说青葱,只能在博古架上寻找了——两株朝气蓬勃的小葱正在暖气造成的假象里拼命抽穗,师烨裳说她也养植物的,原来养的就是这种大人骗小孩吃了会聪明的植物,难怪她那么聪明呢,敢情是小时候被骗得多了,吃无数堑长无穷智。
“孤僻鬼,自己猫着乐呐?”汪顾走到半垂的幔帐边缘,只见师烨裳正面对着电视,合衣侧卧在榻上,一手拿着半空的酒瓶一手拿着黄铜的水烟嘴——大老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混合烟丝的气息,但并不是市面水烟馆里常用的水果甜香型,而是很浓烈的棕黑烟草焦糊味,汪顾心说你连抽个水烟都不消停,干啥都要比别人烈一点,照你这么抽法儿,拿个烟斗抽关东大烟不好?那玩意儿烈!“快吃饭了,还喝那么多酒,一会儿人家灌你你还怎么活?”说着就要去拿师烨裳的酒瓶。
可你别看师烨裳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动作倒还是很敏捷的,横手抓住汪顾伸来的爪子,她将视线往榻内一斜,“上来坐吧。晚饭是夜里十一点才开席的,睡一觉都够了。”
汪顾中午没吃饱,一听十一点才开饭就颓废了。蹬掉鞋子,她手脚并用地爬上木榻,先翻过师烨裳的身子,再翻过床头的水烟矮台,噗通一声趴倒在凉丝丝的雪白褥内,手欠地又要去抢师烨裳的酒瓶,“小气鬼,让我喝一口嘛。”
“床底下保温箱里,自己拿去,我这瓶剩不多了,舍不得。”师烨裳照是不给,冰冻三尺的脸上一丝笑意也无,乍一看就跟外面的天气似的,虽不至于风雪交加地演一出《后天》,可也极少有人能像汪顾这样不惧艰险地如沐春风——她盯着那微敞的领间好一阵了,心里像是揣着二十五只猫,百爪挠心。“看什么呢?有电视不看,盯着我发愣。”师烨裳大概也觉出不对了,急急就要坐直身子,可她一动,金色领口便跟着张合,零星的樱红印痕飘在苍白清透的皮肤上,别有一番病态的妖娆。汪顾心理和生理都起了反应,艰难咽一口唾沫,她翻身下床,锁门,洗手,脱衣,上床。。。师烨裳被她扑了个措手不及,急忙让她把床上的东西挪开,“先别!一会儿把烟壶打翻了弄一床的水!”
汪顾挺身,把矮几上的七彩琉璃瓶插回床头的花梨木盒内,再俯下身时也不废话,开门见山就问:“还有别的注意事项没?那个其实打翻了也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