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线上 作者:休一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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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作者:休一白
第一节
朱乐看着躺在身旁的人,嘴角扯出一丝无奈的笑,手轻轻地揪起了被睡着的人踢下去的被子,温柔地帮她盖好,躺在塌上,对,这个时代把床叫做塌,都一年了,自己还是不习惯,不习惯周围的事物,不习惯没有现代化的工具,也不习惯这个时代人的礼节,她暗暗地叹了口气,眼角轻瞄了旁边熟睡的姣美容颜,她笑着俯下身子轻吻,唯一的,只是习惯了身边有了这个女子,这个世人仰慕,世人崇敬的美丽女子。
她轻轻一笑,没想到在现世得不到的爱,到了这个时代,竟然坑蒙拐骗般地就“骗”到手了,真是世间无不可能之事啊……那么,自己的骗子生涯是怎样开始的呢?
记得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大学刚毕业的朱乐同几个要好的同学为了缅怀大学的共同生活而郊外野营,可是,由于某同学错误的高估了自己的方向感,致使她们一群人被拐到了山上。朱乐本想,山上就山上吧,只是令朱乐当时并没有想到,上的竟然是坟山。漆黑的夜里,鬼哭狼嚎地,周围窸窸窣窣地摩擦声,大家都有些惊,有些怕,有些恐惧。只是已经走到这一步,势必是不能再回头了。于是,怀着恐惧的心理,大家点火,扎营……
是人,势必要方便,这一群女人,这样的夜里,拉着朱乐跑到一个毛毛的树丛里,朱乐把着风,却自觉地转过了脸。她知道,她不能看,也不会看,她喜欢女人,这是早已定性的事情。可是,她们却都不知道。
『朱乐,就差你了,你也来吧。』某女同学叫道。
你们看我方便?朱乐尴尬地一笑,『我现在没有,等想方便时再来吧。』
『没有也使使劲,说不好就有了。』某某女同学又插嘴。
使劲就能有?以为这是在挤奶吗?那也得是奶妈或奶牛啊。『咳,不了,晚点再来吧。』
大家扭不过朱乐,只得悻悻地回去,临睡前,某同学还好心地跟朱乐说,『如果一会你想方便,就叫醒我们。』朱乐连声称好。她也想方便,可是被众人围观总是感觉很不好的,静静地等待着其他人睡熟,朱乐便轻轻起身,缓步地出了帐篷,为什么要缓步?怕吵醒其它人,当然,也是被憋的。
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了,自从确定自己喜欢的是女人。那些小伙们长的也都挺帅的,脾气也不错啊,为什么不来电呢?朱乐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想这个问题。其实她知道,这个问题无解,只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问自己等于白问。她摸着黑往回走,突然,她被一旁树丛中露出地一块石头所吸引,那是块会发光的石头,像是玉。
玉?朱乐脑海中瞬间飘过人民币的身影,她四周望了望,贪婪地搓了搓双手,猫着步子走了过去。是玉!好像还是块古玉!朱乐从一块立着的碑上拾起了它,这下算是发了,本来毕业找工作就难,自己做老板开个店那就难上加难了,如果这是块玉,再如果这是块古玉,再再如果这是一块值钱的古玉,或许开店的本钱她就有了。嘿嘿地一笑,将玉揣进兜里。
拔腿向外走时,她又回过头,拨开了草丛,这是什么碑?上面的字模糊不清,仅仅能看清两个字,还有,这两个字她竟然认识?浊什么爷?难道这是块墓碑?这一想,吓得她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转身爬起来就跑,步子还没迈开,人还未跑远,她突然方向一转,重新跑回了墓碑前。大大的笑容诡异地占满她整张脸,似乎连口水也有外泄的倾向。难道她发现了史前文明?浊什么爷?浊什么王爷?模糊的字慢慢在她的脑袋里成形,她发了,她感觉这次发大发了。激动地双腿有点颤抖地走向墓碑,半跪在地上,双臂轻拥着着墓碑,侧脸贴在上面,闭着的眼睛慢慢地弯成月牙状,嘴边透出低低地嘿嘿声,没想到她朱乐也会有今天!
此时,突然,雷声大作,惊闪一下。朱乐只感觉身体在变沉,她骤然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正随着墓碑下沉,像幽灵沼泽般地难以自拔。她松开了抱紧墓碑的手臂,试图撑起身子,岂料双手按住的土地却将其吞噬,她一惊,泪顿时喷了出来,『救命啊,救命啊,我还不想死啊,呜,我还没女朋……』头已半浸入土中,吞没了她最后的声音……
月亮还高高地挂在天上,周围依旧阴风瑟瑟,偶尔传出似鬼哭狼嚎的声音为这一片漆黑更增添一份诡异。那墓碑已然消失,似是从未出现般,只是在周围的草丛中空出一块不大的空地却显然在昭示着什么。
朱乐以为自己完了,在沉下去的那刻,她脑中如幻灯片般,一副副画面,一张张图片。那些都是她可敬可爱亲人的脸,还有一张是她未来得及表白的面孔。她觉得她多怨啊,她才23岁,大把的青春年华,却没有机会使用,没女朋友,没表白,没爱过,没孝敬父母,没……就这样挂了,天还有理吗?
似乎过了不久,一切都平静了,再也没有了被吞噬的感觉,身体已然轻松了许多,只是,当她睁眼时,这里是哪里?,周围似是一番繁华闹市,只是却又不同于闹市,为虾米大家都穿着古装?拍戏吗?难道是横店影视基地?『ohmygad!』,她大叫一声,一个高就蹿了起来,跑到一边,见人就问,『呃,大姐,请问这里是哪里?』
似是人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瞧她,『这是浊国的都城,你外来的吧,怎会穿的如此怪异?』
浊国?都城?朱乐惊呆了,脑中迅速地做出导航,她捏了下自己的大腿,啊~好疼,不是梦!难道?她穿~越~了~?这种让她曾觉得颇为荒谬扯淡的事情竟然发生了,还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她抬头望着天,真是欲哭无泪。
『Ohmygod;jesus’scrying。』似是有回音一般,一声声地交叠在空气中,闹市的人们闻声哑然而止,对这个穿着异常怪异并发出怪叫的人驻足打探。
一个月了,这一个月朱乐是怎样过来的?朱乐一定会告诉你,她为了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出卖了肉体,出卖了灵魂,出卖了自尊,还出卖了志气。因为穿着怪异,她不时地被人骚扰,被人观赏,被人触摸。因为缺钱,她走上了行乞的道路,如今,她还与同城乞丐称兄道弟。对了,不得不说,这个时代有一点好处,女扮男装似乎不易被发觉,至此,她便踏上了一条为了生存而变装的不归路。只是,对于这个朝代,她不了解,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上,似乎,从没听过。不过,好歹一个月了,这里的一切,虽不习惯,倒也勉强可以了解与接受。
这天清晨,朱乐拿着碗,拄着棍子,换了一身被洗得有些泛白的青色麻布衣,虽然自己行乞,可至少要满足干净的需求。早点出门,早点占位,一日之计在于晨,保证温饱再说。她伸手摸了摸怀中的那块玉,没想到穿越的那一刻这玉竟跟她同时来到这个时代,想想自己在最穷困潦倒的日子里,都没舍得当掉它,因为或许,这块玉会将她重新带回到现代,那个她出生的时代。她仔细地把玉放在怀中最深处……
熙熙攘攘的闹市边上,围了很多人。又是那个温家大少爷吧,这回又搞什么明堂?朱乐在人群中挤了挤,钻了进去。
『凡平民出身男子,可以对出一首浊词者,我家少爷重重有赏,但前题是要对得好,对得妙。』那温大少爷身旁的小厮大声地嚷嚷道。
温大少爷在旁微微一笑,儒雅地伸出手指在空中做了一个手势,『奖赏一两银。前提必须有月这个寓意。』
周围的人群顿时便炸开了锅,一两银,一两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朱乐至少半年不用再乞讨,意味着她朱乐可以在这个时代摆脱乞丐的身份,她心有些痒痒的,可是,这个温大少爷她也早有耳闻,仗着她老子在朝为相,胡作非为,虽没有强抢良家妇女,倒也整日稀奇古怪,看得顺眼便打赏,看不顺眼直接踢开。心情如六月雨,变化多端。
朱乐揉着头,想了好长一段时间,身边纷纷有人上前作词,均被无情地打了回来,顺便还被那小厮踹了两脚。这是去还是不去呢?浊词,她听这里人说过,不过就是两词两词拼在一起,一句六字,不限句数。前朝古人有太多的诗词,朱乐虽记起的不多,但总归可以稍稍改动一下,反正这个朝代,那些人是不存在的。
想到这,她突然挤出人群,『我试试。』
『哦?』温大少爷突然转头对朱乐一笑,颇感兴趣地看着她,『你叫什么?』
不是对词吗?管我叫什么干嘛?『朱乐。』
『呵呵,好名字啊。』温大少爷笑得诡异,突然站了起来,从上面走了下来,『那我便洗耳恭听了。』
这笑真阴森,朱乐心中打了个寒战,清了清喉咙,『咳,床前明月光照,疑是地上霜降,举头观望明月,低头思念故乡。』朱乐有些汗颜地低声念了出来,这个时代的人好糊弄,这李白的静夜思被自己搞成这样,不会气得从地下爬出来掐死她吧。她伸手擦了擦心虚的冷汗。
只是朱乐的话音一落,还没等温大少爷发话,从人群中顿时蹿一个声音,『好词,好词。』
朱乐一听,是女人吧。转头一瞧,那人便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一脸的微笑。
这……这绝对是个女人,虽然她穿着奢华的男装,这,这还是个美女!!!并且是个有钱的美女!!这一幕有些让朱乐惊呆了。
作者有话要说:很是恶搞~很是狗血~俺就不说什么了~~
故事扯淡倾向颇为严重,看官们请自律,莫要拍砖~
新坑算是正式开了,多大多深现在不知道~看官们慎重~~
2009。8。29最近有空闲开始更新此文。。。
第二节
『原来是丁……公子啊,哈哈。』温大少爷由初始的惊讶转为尴尬一笑。
丁公子?明显是丁小姐吧。朱乐心里犯着嘀咕,低着头轻轻地抹了抹额头的汗,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你什么时候把银子给我?
那所谓的丁公子冲着温大少爷菀尔一笑,别过头来,细细地打量着朱乐,『这位小哥博学啊。』
嘿,博学?拿着李白酒仙的诗,改成一首不伦不类地浊词?这就叫博学?好歹咱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虽那时大学生的产量如土豆一般,可咱也正规地读过书,念过词不是?『哪里哪里,丁公子见笑了。』朱乐假惺惺作态。
『小哥可叫朱乐?』这丁公子可愿多管闲事。
『正是在下,不才。』古代人是这么说吧?『敢问公子大名?』
『放肆,我家公子的大名可是你能问的?』那丁公子身边一书僮跳了出来,叫道。
果然是老桥段,小姐身边跟着丫头,小姐扮公子,丫头扮书僮。瞧这细细地声音,不说话别人顶多以为是年纪小,一说话岂非暴露了?朱乐轻摇着头。
丁公子伸手一拦,挡住了书僮,『在下丁亥。』
丁亥?哈?不是真名吧?丁亥,天干地枝?照理推,丁亥年乃1947年或2007年,2007年这不就是自己穿越那一年吗?朱乐突然抬起了头,伸着脑袋仔细打量着丁亥。
『咳。』温大公子从阶梯上走了下来,『丁公子难得会出现在市井,不妨去府上坐坐?』
『呃,我看不必了吧。』丁亥婉拒着。
我的钱,我的钱,什么时候给我钱?客套留在给完钱再说不行吗?『温,温公子,在下……』
温大少爷一笑,手一伸,小厮便把钱放在他手上,『呵,给你。』顺手便扔在了地上。
我靠,你娘的狗眼看人低,如果是在现代,朱乐一定会上前踹他一脚,可是,这里,她无权无势的,忍!她定定地看着地上的银子,我不捡,不捡,挣扎着。温大少爷戏谑地看着她,一副等着看好戏的神态。
只见地上的银子被丁亥捡了起来,放在手心中轻轻地吹了一口,一副神态优雅的表情,『温大少爷,你脱手了。』
『啊,呵呵,怎能劳烦丁公子呢,实在惭愧惭愧。』温大少爷低了低头,用手指轻轻地蹭着鼻子。
『无妨。』丁亥将手中的银子递给朱乐,笑眯眯地说,『朱小哥,给你。』
真是,朱乐眯着眼睛看着丁亥,对她的好感以每秒200迈的速度提升,接了过来,『多谢,那在下告辞了。』
挤出人群,有些落莫的走在路上。哎,美女不会属于自己,有钱的美女更加不会属于自己,如果在现代,此时她估计已经表白了,迎接她的会是一个耳光还是一个温暖的怀抱?摇了摇头,不想了,初恋,拜拜了您哪。她抬头望了望天色,快下雨了吧。不要问她为什么知道快下雨了,这是科学知识。这个时代,这里,她朱乐,只不过是小说里一跑龙套的,什么也别妄想,能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已经知足了。
她疾步跑回破庙,刚一进门,身后便雷声大作,倾盆的大雨如水泄般从天上往下倒着。还好还好,幸好来得急跑回来。她轻轻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朱兄弟,回来了,今天收益好吗?』一乞丐坐在地上,升着火取着暖。
朱乐蹭到火堆旁,为自己的身体增加些温度,『哥们,你看我两手空空,能有什么收益?』
『也是,今天天气不好,要不,也能要个半碗饭,朱兄弟,来,一起吃吧。』说着,另一乞丐把讨来的一个馒头分给了朱乐一半。
朱乐鼻子有些酸,她知道这一个馒头对于一个乞丐是什么意义,那可是一整天的口粮啊,说不好,两三天没有收益,还都得靠这个馒头。虽然换了个时代,人情冷暖还是存在的,能同甘苦的朋友值得交。这种人,在现代是什么?那可是活雷锋啊。她自己在心中感慨了一番,伸手接过那半个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