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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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夏笑着说:“从前下西洋,花费数十万钱,牺牲了上万的军民,这是当时政治上的弊病,公文即使还在也应该毁弃,加以连根拔除,还追究它存不存在干嘛?”
项尚书惊奇不已,一再称谢,指着自己的位置说:“先生通达国体,这个位子不久就属于你了。”
还有一次,安南的黎灏侵占城池,向西侵略土著,后来在老挝兵败。宦官汪直想乘机加以讨伐,派人来要当年英公下安南的公文,刘大夏却将公文扣起来不给。尚书因此一再杖责负责行文的官员,进行追查。
刘大夏秘密地告诉尚书说:“这种战争一旦打起来,西南各族就要饱受蹂躏了。”尚书闻言大悟,因而中止此事。
[冯评译文]
这两件事都是天下人暗中受了忠宣公(刘大夏谥号)之恩赐而不知道。
66、崔群 刘大夏
【原文】
宪宗嘉崔群谠直,命学士自今奏事,必取群连署,然后进之。群曰:“翰林举动,皆为故事。必如是,后来万一有阿媚之人为之长,则下位直言无自而进矣。”遂不奉诏。
上御文华殿,召刘大夏谕曰:“事有不可,每欲召卿商榷,又以非卿部内事而止。今后有当行当罢者,卿可以揭帖密进。”大夏对曰:“不敢。”上曰:“何也?”大夏曰:“先朝李孜省可为鉴戒。”上曰:“卿论国事,岂孜省营私害物者比乎?”大夏曰:“臣下以揭帖进,朝廷以揭帖行,是亦前代斜封、墨敕之类也。陛下所行,当远法帝王,近法祖宗,公是公非,与众共之,外付之府部,内咨之阁臣可也。如用揭帖,因循日久,视为常规。万一匪人冒居要职,亦以此行之,害可胜言?此甚非所以为后世法,臣不敢效顺。”上称善久之。
[冯述评]
老成远虑,大率如此,由中无寸私、不贪权势故也。
【译文】
唐宪宗嘉许崔群(武城人,字敦诗)正直无私,命令学士(学士院中以文学语言参谋谏诤的官吏)以后有事上奏,要取得崔群的签名,才能呈上。
崔群说:“翰林(唐宋时内廷供奉之官)的举动都将成为后代的事例,如果这样做,万一后来有阿谀谄媚的人当首长,那么在下位的直言者就无从进言了。”于是不接受诏令。
明英宗亲临文华殿,召见刘大夏,告诉刘大夏说:“朕偶尔有办不了的事,常想召你来商议,又往往因为不属于你兵部范围的事而打消了念头,今后有该实行、该罢除的事,你可以直接以密件的形式呈上来。”
刘大夏回答说:“不敢。”
英宗说:“为什么?”
刘大夏说:“前人李孜省的事可以借鉴。”
英宗说:“你是为了议论国事,怎么可以和李孜省损人利己的行为相比呢?”
刘大夏说:“微臣上呈密件,朝廷推行密件,慢慢成了规矩,就像前代所行用墨笔书写的非正式诏令一样,容易让坏人钻空子。陛下的作为,应当向古代的英明的帝王学习,或效法近代的祖宗。公事的是非,要和群臣公开讨论,然后,对外的交给枢密院或兵部处理,对内的和大学士商量就可以了。如果用密件,时日一久视为常规,万一有匪人冒居显要的职位,也实行这种方法,祸害不可胜言。这实在不能做后世的常法,微臣不敢照办。”
英宗听了之后,不停地称赞他。
[冯评译文]
老成人谋虑的深远,大抵如此,这是由于胸中没有一点私心,不贪权势的缘故。
67、富弼
【原文】
富郑公为枢密使,值英宗即位,颁赐大臣。已拜受,又例外特赐。郑公力辞,东朝遣小黄门谕公曰:“此出上例外之赐。”公曰:“大臣例外受赐,万一人主例外作事,何以止之?”辞不受。
【译文】
宋名臣富郑公(富弼,封郑国公)任枢密使时,正值英宗即位,依例赏赐大臣。
群臣领过赏赐以后,英宗又额外颁发特别赏赐给富郑公。郑公极力推辞。
太子派小太监告诉郑公说:“这是皇上例外的赏赐。”
郑公说:“大臣接受例外赏赐若不阻止,万一皇上做例外的事,怎么去阻止呢?”
因此坚辞不受。
68、范仲淹
【原文】
劫盗张海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谕军中富民出金帛牛酒迎劳之。事闻,朝廷大怒,富弼议欲诛仲约。仲淹曰:“郡县兵械足以战守,遇贼不御,而反赂之,法在必诛;今高邮无兵与械,且小民之情,醵出财物而免于杀掠,必喜。戮之,非法意也。”仁宗乃释之。弼愠曰:“方欲举法,而多方阻挠,何以整众?”仲淹密告之曰:“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事,奈何欲轻坏之?他日手滑,恐吾辈亦未可保。”弼不谓然。及二人出按边,弼自河北还,及国门,不得入,未测朝廷意,比夜彷徨绕床,叹曰:“范六丈圣人也。”
【译文】
宋朝时强盗张海将大批人马快要到高邮了,知军(统理府州的军事长官)晁仲约预料无法抵御,就昭示当地富有的人,要他们捐出金钱、牛羊、酒菜去欢迎慰劳贼兵。
事情传开以后,朝廷非常愤怒。富弼提议处死晁仲约。
范仲淹说:“郡县的兵力足以应战或防守,遭遇贼兵不抵御,反而去贿赂,在法理上知军必须处死;但是当时实际情况是高邮兵力不足,根本没有办法抵抗或者防守;而且百姓的常情,只要捐出金钱食物,可以避免杀戮抢劫,一定很高兴。这种情况下杀死知军不是立法的本意。”
仁宗听后,接受范仲淹的意见,放过了知军。
富弼生气地说:“我们正要宏扬法令,你却多方阻挠,这样如何治理百姓?”
范仲淹私下告诉他说:“本朝从祖宗开始,未曾轻易处死臣下,这是一种美德,怎么可以轻易地破坏呢?假如皇上做惯这种事,将来恐怕我们的性命也不可保了。”
富弼颇不以为然。
后来两人出巡边塞,富弼从河北回来,进不了国都的城门,又无法知道朝廷的心意,整夜彷徨于床边,感叹地说:“范六丈真是圣人啊!”
69、赵鼎
【原文】
刘豫揭榜山东,妄言御医冯益遣人收买飞鸽,因有不逊语。知泗州刘纲奏之,张浚请斩益以释谤,赵鼎继奏曰:“益事诚暧昧,然疑似间,有关国体,然朝廷略不加罚,外议必谓陛下实尝遣之,有累圣德,不若暂解其职,姑与外祠,以释众惑。”上欣然,出之浙东。浚怒鼎异己,鼎曰:“自古欲去小人者,急之,则党合而祸大;缓之,则彼自相挤,今益罪虽诛,不足以快天下,然群阉恐人君手滑,必力争以薄其罪,不若谪而远之,既不伤上意,彼见谪轻,必不致力营求;又幸其位,必以次窥进,安肯容其人耶?若力排之,此辈侧目吾人,其党愈固而不破矣。”浚始叹服。
【译文】
宋朝时刘豫在山东张贴告示,散布谣言说:掌管天子御用药物的太监冯益派人收买飞鸽。告示中并有一些不敬的话。
泗州知州刘纲将此事禀奏朝廷。
张浚(成纪人,字伯英)要求天子处斩冯益以释清谣言。
赵鼎(谥忠简)随即上奏道:“冯益的事暧昧不明,然而在若有若无之间,已关系着国家的体统。但是朝廷如果完全不加处罚,外面的人一定认为陛下确实派冯益做这种事,这会损害皇上的盛德,不如暂时解除他的职务,外放到别处去,以消除众人的疑惑。”
皇帝听了很高兴,便将冯益外放到浙东。
张浚很气赵鼎反对他的主张,赵鼎说:“自古以来,想除去小人如果操之过急,小人一伙会团结起来,祸害就大了;如果缓慢渐进,可使他们自相排挤。目前以冯益的罪,虽处死也不足以大快天下人之心,然而太监们怕皇上习惯以处死来处理这种事,一定极力为冯益开脱罪行;不如把他贬到远处去,既不抵触皇上的心意,太监们看到贬谪的处分尚轻,一定不会极力营救,又庆幸出来一个空缺,一定一个个图谋进用,怎肯容纳被贬的人呢?如果现在就大力打压他们,这些人一定对我们起反感,那么他们的党羽组织将更坚固而不可破。”
张浚这才叹服。
70、文彦博
【原文】
富弼用朝士李仲昌策,自澶州商胡河穿六塔渠,入横陇故道。北京留守贾昌朝素恶弼,阴约内侍武继隆,令司天官二人,俟执政聚时,于殿廷抗言:“国家不当穿河北方,以致上体不安。”后数日,二人又听继隆,上言:请皇后同听政。史志聪以状白彦博,彦博视而怀之,徐召二人诘之曰:“天文变异,汝职所当言也;何得辄预国家大事耶?汝罪当族。”二人大惧。彦博曰:“观汝直狂愚,今未忍治汝罪。”二人退,乃出状以视同列,同列皆愤怒,曰:“奴辈敢尔,何不斩之?”彦博曰:“斩之则事彰灼,中宫不安矣。”既而议遣司天官定六塔方位,复使二人往。[边批:大作用。]二人恐治前罪,更言六塔在东北,非正北也。
【译文】
北宋时,富弼采用朝士李仲昌的建议,自澶州商湖河打通六漯渠(水名),引导黄河进入横陇的旧河道。
北京留守贾昌朝向来不满意富弼,就私下约定宦官武继隆,让两个司天官(掌天文历数的官)在执政官员齐聚一堂时,在殿廷抗议说:“不可打通黄河河流的正北方,这会导致皇上龙体欠安。”
几天之后,两人又听从武继隆指使上奏,请求皇后一同听政。
史志聪将这件事告诉文彦博。文彦博随即召见两个司天官,质问道:“往上禀奏天文的变异是你们的职责,怎么能动不动干预国家的大事呢?你们妄自干政的罪理当处斩全族。”
两人非常恐惧,文彦博又说:“看你们率直愚笨而狂妄,先暂时放过你们。”
两人退下以后,文彦博把奏状拿给同仁看。大家都很愤怒地说:“奴辈竟敢做这种事,为什么不杀他们?”
文彦博说:“杀死他们,事情反而张扬出来,会令皇后不安。”
于是中书省决议派司天官去测定六塔的方位,又让这两个人前去。
两人恐怕文彦博治他们的罪,就改口说影响皇帝健康的六塔的方向在东北,不是正北。
71、王旦
【原文】
王旦为兖州景灵宫朝修使,内臣周怀政偕行。或乘间请见,旦必俟从者尽至,冠带出见于堂皇,白事而退。后怀政以事败,方知旦远虑。内臣刘承规以忠谨得幸,病且死,求为节度使。帝语旦曰:“承规待此以瞑目。”旦执不可,曰:“他日将有求为枢密使者,奈何?”遂止。自是内臣官不过留后。
【译文】
宋朝时王旦奉派兖州景灵宫的朝修使(官名),宦官周怀政(并州人,谋杀佞官丁谓,事败被杀)随行。
有人私下请见,王旦一定等侍从到齐,自己穿戴整齐后才正式接见,听来人报告事情以后就退堂。
后来周怀政事机败露,人们才领悟到王旦的远虑。
宦官刘承规因忠诚谨慎得宠,病重将死,请求皇帝封他为节度使。皇帝对王旦说:“承规要得到这个职位才能瞑目。”
王旦坚持不可,说:“将来有人要求当枢密使该怎么办?”
从此宦官最高的职位不超过留后(官名,在节度使入朝或不在时掌管军事。)
72、王守仁
【原文】
阳明公既擒逆濠,江彬等始至。遂流言诬公,公绝不为意。初谒见,彬辈皆设席于旁,令公坐。公佯为不知,竟坐上席,而转旁席于下。彬辈遽出恶语,公以常行交际事体平气谕之,复有为公解者,乃止。公非争一坐也,恐一受节制,则事机皆将听彼而不可为矣。[边批:高见。]
【译文】
明朝时阳明公捉到叛逆朱宸濠以后,江彬(宣府人,性狡黠,跋扈专横)等人才到达,于是散布谣言中伤阳明公。
阳明公不以为意,初次见面,江彬等人把座位设在旁边,要阳明公坐。阳明公假装不明白,直接坐在上座上,而使人移其他位置于下首。
江彬等人立即恶语相向,阳明公则以例行的交际礼仪,心平气和的晓谕他们。
又有人为阳明公作解释,江彬等人才平息。
阳明公并不是争夺座位,只怕一旦受牵制,以后有事都要听他们指使,就无法有所作为了。
73、王安
【原文】
郑贵妃有宠于神庙。熹宗大婚礼,妃当主婚。廷臣谋于中贵王安曰:“主婚者,乃与政之渐,不可长也,奈何?”或献计曰:“以位则贵妃尊,以分则穆庙隆庆恭妃长,盍以恭妃主之?”曰:“奈无玺何?”曰:“以恭妃出令,而以御玺封之,谁曰不然?”安从之,自是郑氏不复振。
【译文】
郑贵妃有宠于明神宗。
熹宗的大婚典礼上,理当由贵妃担任主婚人。
朝中的臣子与宦官王安商量说:“主婚这件事,就是干预政事的开始,此风不可长,该怎么办呢?”
有人便献计说:“以地位论,贵妃较尊;以长幼辈份论,则穆宗朝的恭妃较高。何不让恭妃当主婚人,如此婚礼更显隆重。”
有人说:“怎奈没有印信。”
又有人说:“以恭妃的身份要他出命令,而用皇上的印信册封,谁说不可以?”
王安依计而行。
从此郑贵妃家族的地位就在也不那么嚣张了。
74、陈仲微
【原文】
仲微初为莆田尉,署县事。县有诵仲微于当路,而密授以荐牍者,仲微受而藏之。逾年,其家负县租,竟逮其奴,是人有怨言。仲微还其牍,缄封如故。是人惭谢。
【译文】
宋朝人陈仲微(高安人,字致广)初任莆田县尉,署理县府的事。
县里有人在当权的大官前称赞陈仲微,私下给他一封推荐函,要他去拜见,陈仲微收下后并未使用。
一年后,这个人家里欠县府租税,县府逮捕了他的家奴。这个人颇有怨言,陈仲微就把那封推荐函还给他,还是完封如故的。他不禁惭愧得当面道歉。
75、陈寔
【原文】
寔,字仲弓,以名德为世所宗。桓帝时,党事起,逮捕者众,人多避逃,寔曰:“吾不就狱,众无所恃。”竟诣狱请囚,会赦得释。灵帝初,中常侍张让权倾天下。让父死,归葬颖川,虽一郡毕至,而名士无往者,寔独吊焉。后复诛党人,让以寔故,颇多全活。
[冯述评]
即菩萨舍身利物,何以加此?狄梁公之事伪周,鸠摩罗什之事苻秦,皆是心也。
【译文】
陈寔字仲举,东汉许县人,以名望德行为世所推崇。桓帝时发生党锢之祸,逮捕了很多人。受此事牵连的人大多逃避在外,陈寔说:“我不下狱,众人都没有依靠。”竟然自己到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