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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智囊全集-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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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光武诛王郎,收文书,得吏人与郎交关谤毁者数千章。光武不省,会诸将烧之,曰:“令反侧子自安!”
[冯述评]
宋桂阳王休范举兵浔阳,萧道成击斩之。而众贼不知,尚破台军而进。宫中传言休范已在新亭,士庶惶惑,诣垒投名者以千数。及到,乃道成也。道成随得辄烧之,登城谓曰:“刘休范父子已戮死,尸在南冈下,我是萧平南,汝等名字,皆已焚烧,勿惧也!”亦是祖光武之智。
【译文】
光武帝处死王郎之后,收集有关文书,得到有些官吏与王郎交往的函件数千份。光武并不予以细看审查,就集合手下诸将,下令当面烧毁。他说:“让心怀不安、原来反对过我的人可以安枕无忧!”
[冯评译文]
南朝宋桂阳王刘休范在浔阳城举兵,被萧道成(南齐高帝,南兰陵人,字绍伯,接宋顺帝之后为帝,国号齐)所杀,而刘休范的兵众不知情,还向官军攻击。宫中传说刘休范已进军到达新亭,士大夫和百姓都惶恐不安,到军营来报姓名投效的有上千人。
等到大军抵达城下,才知道是萧道成。
萧道成接到名册就烧掉了,上城对他们说:“刘休范父子已经被杀,尸体在南山下,我是萧平南,你们的名字都烧了,不必害怕。”这也是效法汉光武的智计吧?
120、薛奎
【原文】
薛简肃公帅蜀,一日置酒大东门外。城中有戍卒作乱,既而就擒,都监走白公。公命只于擒获处斩决,[边批:乱已平矣。]民间以为神断。不然,妄相攀引,旬月间未能了得,非所以安其徒反侧之心也。
[冯述评]
稍有意张大其功,便不能如此直捷痛快矣。
民有得伪蜀时中书印者,夜以锦囊挂之西门。门者以白,蜀人随者以万计,皆恟恟出异语,且观公所为。公顾主吏藏之,略不取视,民乃止。
[冯述评]
梅少司马国桢制阃三镇。虏酋或言于沙中得传国玺,以黄绢印其文,顶之于首,诣辕门献之,乞公题请。公曰:“玺未知真假,俟取来,吾阅之,当犒汝。”酋谓:“累世受命之符,今为圣朝而出,此非常之瑞,若奏闻上献,宜有封赏,所望非犒也。”公笑曰:“宝源局自有国宝,此玺即真,无所用之,吾亦不敢轻渎上听。念汝美意,命以一金为犒,并黄绢还之。”酋大失望,号哭而去。或问公:“何以不为奏请?”公曰:“王孙满有言:‘在德不在鼎。’况虏酋视为奇货,若轻于上闻,酋益挟以为重。万一圣旨征玺,而玺不时至,将真以封赏购之乎?”人服其卓识。
此薛简肃藏印之意。
天顺初,虏酋孛来近边求食,传闻宝玺在其处。石亨欲领兵巡边,乘机取之。上以问李贤,贤曰:“虏虽近边,不曾侵犯,今无故加兵,必不可。且宝玺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国之物,不足为贵。”上是之。
梅公之见,与此正合。
【译文】
宋朝薛简肃公(薛奎,官至参知政事)在蜀任统帅时,有一天在东门外设宴请客,城中有士卒作乱,不久就被擒住。都监(官名,掌管屯戌边防训练的政令)跑来报告,简肃公命令就在擒住乱兵处将他斩首。民间都认为这是高明的判决。不然,让叛贼有机会去攀附权贵,拖个十天半月都不能解决,就不能安定其他士卒的心。
[冯评译文]
只要稍有张大功劳的意图,办事就不能如此简捷痛快了。
有人获得伪蜀时期中书的印信,用布囊装着挂在西门上。守门的人禀告简肃公,后面跟着上万的蜀人,都口出怪诞的话,喧扰不已,想看简肃公将怎么处理。薛奎便命属下去将它收藏起来,连看都不看一眼,蜀人也便停止喧扰了。
[冯评译文]
梅国桢(明·麻城人,字克生)以少司马镇守边外时,有胡人说在沙漠中拾获传国玉玺,把玺上文字印在黄绢上,系在头顶,到军营来,要献给朝廷,请少司马转奏他的功劳。
梅国桢说:“玉玺不知是真是假,等你拿来给我看,如果是真的,可以犒赏你。”
胡人说:“历代天命传授的印信,现在为圣朝出现,这是非常祥瑞的事,如果禀奏呈献给皇上,一定会有封赐,我希望的可不是犒赏。”
梅国桢笑着说:“宝源局(明代铸造钱币的官署)中自然有国宝;这个玉玺即使是真的,也没有用,我不敢轻易劳动皇上的圣听。想到你的一番好意,我命人给你一锭金子作犒赏,并把黄绢退还给你。”胡人非常失望,大哭大叫着离去。
有人问梅国桢为什么不替他禀奏皇上,梅国桢说:“王孙满(周大夫)曾经说过,天子在乎德行,而不在乎传国玺。何况胡人将它视为奇货,如果轻易地禀奏皇上,胡人更会挟持以自重;万一圣旨要征求玉玺,而玉玺不能准时送达,当真要用封赏来换取玉玺吗?”大家都佩服梅国桢见识卓越。
这也就是薛简肃公藏印的意义吧!
明英宗天顺初年,番胡首领孛来边境请求粮食支援。传说宝玺在他那里,石亨想带领军队巡视边境,乘机向他索取。英宗问李贤的意见,李贤说:“番胡首领虽然在边境上,却不曾侵犯我们,无故对他用兵是不可以的。而且宝玺是秦始皇制作,上有李斯的篆字,是亡国的不祥之物,没什么可宝贵的。”
皇帝很赞同这个看法。
梅公的见识,正和这件事吻合。
121、张咏
【原文】
张忠定知益州。民有诉主帅帐下卒恃势吓取民财者,[先是,贼李顺陷成都,诏王继恩为招安使讨之,破贼,复成都,官军屯府中,恃功骄恣。]其人闻知,缒城夜遁,咏差衙役往捕之,戒曰:“尔生擒得,则浑衣扑入井中,作逃走投井申来。”是时群党訩訩,闻自投井,故无他说;又免与主帅有不协名。
[冯按]
忠定不以耳目专委于人,而采访民间事悉得其实。李畋问其旨,公曰:“彼有好恶,乱我聪明,但各于其党,询之又询。询君子得君子,询小人得小人。虽有隐匿者,亦十得八九矣!”子犹曰:“张公当是绝世聪明汉!”
【译文】
宋朝人张咏(甄城人,字复之,谥忠定)任益州知州,有百姓控诉主帅军中的士卒仗势恐吓人民敛财,[先前叛贼李顺攻陷成都,朝廷诏令王继恩为招安使去讨伐,打败了贼兵,收复了成都,官军屯兵府中,恃功骄纵放肆。]那名士卒知道此事,就在夜里攀绳逃出城去。张咏派衙役去捉拿他,并吩咐衙役说:“你生擒到那人后,就和衣投入井中,作出逃走投井的样子。”群众本来喧扰不已,后来听说其人已经投井,再也没话说。也避免了人们说他和主帅不和的闲话。
[冯评译文]
忠定公并没有完全听信手下的报告,因此常亲自探访民间的事,都能确实无误。
李畋(华阳人,张咏的门人)问他有何妙诀,忠定公说:“他人都有主观好恶,会扰乱我的视听。他们都有所偏党,我们只要再三询问。问到君子就可以知道其人是君子,问到小人就可以知道其人是小人。虽然有些隐瞒,但只要问的人多,情况还是掌握得八九不离十了。”子犹(明朝人高弘图之字)说:张公真是绝世聪明的人。
122、诸葛亮
【原文】
丞相既平南中,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或谏曰:“公天威所加,南人率服。然夷情叵测,今日服,明日复叛。宜乘其来降,立汉官分统其众,使归约束,渐染政教。十年之内,辫首可化为编氓,此上计也。”公曰:“若立汉官,则当留兵,兵留则无所食,一不易也;夷新伤破,父兄死丧,立汉官而无兵者,必成祸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废杀之罪,自嫌衅重,若立汉官,终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使夷汉相安足矣。”自是终亮之世,夷不复反。
[冯述评]
《晋史》,桓温伐蜀,诸葛孔明小史犹存,时年一百七十岁。温问曰:“诸葛公有何过人?”史对曰:“亦未有过人处。”温便有自矜之色,史良久曰:“但自诸葛公以后,更未见有妥当如公者。”温乃惭服。凡事只难得“妥当”,此二字,是孔明知己。
【译文】
孔明平定南方之后,都就地任用他们的首领为官。
有人规劝道:“丞相威震四方,蛮夷都已臣服。然而蛮夷的民情难以预测,今天顺服,明天又叛变,应该乘他们来降之际,设立汉人官吏来治理这些蛮人,才能使他们渐渐地接受汉人的政令教化。十年之内,夷狄就可以化为良民,这才是最好的计策。”
孔明说:“如果设立汉人官吏,就须留下军队,军队留下来却没有粮食,是一不易;他们刚经历战乱,父兄死了,设立汉人官吏而没有军队防守,必然引起祸患,是二不易;官吏经常平反一些被废职或杀人的罪行,产生颇多嫌隙,如果设立汉人官吏,最后还是不能取信于土著,是三不易。现在我不留军队,不必运粮食,而纲纪也大略订定,使夷、汉之间能相安无事,就已足够了。”
从此到诸葛亮去世为止,夷人不曾再反叛。
[冯评译文]
《晋史》记载,桓温伐蜀的时候,诸葛孔明当年的小史官还活着,年纪已经一百七十岁了。桓温问道:“诸葛公有什么过人之处吗?”史官回答说:“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桓温就表现出有点踌躇志满的样子。
史官停了一会儿又补充说:“但是从诸葛公以后,便不曾见过有像他那般妥当的人了。”,桓温这才惭愧心服。
凡事只难得“妥当”,这两个字正是孔明的知己。
123、高拱
【原文】
隆庆中,贵州土官安国亨、安智各起兵仇杀,抚臣以叛逆闻。动兵征剿,弗获,且将成乱。新抚阮文中将行,谒高相拱。拱语曰:“安国亨本为群奸拨置,仇杀安信,致信母疏穷、兄安智怀恨报复。其交恶互讦,总出仇口,难凭。抚台偏信智,故国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夫叛逆者,谓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杀,于朝廷何与?纵拘提不出,亦只违拗而已,乃遂奏轻兵掩杀,夷民肯束手就戮乎?虽各有残伤,亦未闻国亨有领兵拒战之迹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务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闻。乃生事悻功者,又以小为大,以虚为实。始则甚言之,以为邀功张本;终则激成之,以实已之前说,是岂为国之忠乎![边批,说尽时弊。]君廉得其实,宜虚心平气处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杀与夫违拗之罪,则彼必出身听理;一出身听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当无不服。斯国法之正,天理之公也。今之仕者,每好于前官事务有增加,以见风采。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为,君其勉之!”
阮至贵密访,果如拱言。
乃开以五事,一责令国亨献出拨置人犯,一照夷俗令赔偿安信等人命,一令分地安插疏穷母子,一削夺宣慰职衔,与伊男权替,一从重罚以惩其恶。而国亨见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军门诱而杀之,[边批:真情。]拥兵如故,终不赴勘,而上疏辨冤。阮狃于浮议,复上疏请剿,拱念剿则非计,不剿则损威,乃授意于兵部,题覆得请,以吏科给事贾三近往勘。[边批:赖有此活法。]
国亨闻科官奉命来勘,喜曰:“吾系听勘人,军门必不敢杀我,我乃可以自明矣。”于是出群奸而赴省听审,五事皆如命,愿罚银三万五千两自赎。安智犹不从,阮治其用事拨置之人,始伏。智亦革管事,随母安插。科官未到,而事已定矣。
[冯述评]
国家于土司,以戎索羁縻之耳,原与内地不同。彼世享富贵,无故思叛,理必不然。皆当事者或浚削,或慢残,或处置失当,激而成之。反尚可原,况未必反乎?如安国亨一事,若非高中玄力为主持,势必用兵;即使幸而获捷,而竭数省之兵粮,以胜一自相仇杀之夷人,甚无谓也。呜呼!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译文】
明穆宗隆庆年间,贵州土官(管领苗蛮地方的官,由土人世袭)安国亨、安智互相起兵仇杀,当地巡抚以叛逆的罪名奏报,于是率兵征伐,但又捉不到人,就要造成祸害了。
新巡抚阮文中(南昌人,字用和)上任前,先去拜见丞相高拱(新郑人,字肃卿)。
高拱说:“安国亨本来是被奸臣拔擢为官的,为了私仇而杀害安智的弟弟安信,致使安信的母亲穷困不堪。安智怀恨报仇,他们之间关系恶劣,互相攻讦,出口都是仇恨的话,很难判断谁是谁非。但巡抚偏向安信、安智,所以国亨疑虑恐惧,不服拘捕;于是以叛逆的罪名奏报上来。什么是叛逆?是侵犯朝廷。如今夷狄自相仇杀,和朝廷有什么关系?纵然不服拘捕,也只是违逆而已,却奏报朝廷,以军队去袭击他们,夷民怎么肯束手就死呢?虽然各有伤残,然而从未听说安国享有领兵抵抗的事。而一定要以叛乱来加罪于他,也太过分了。为人臣的专力于欺骗蒙蔽,地方上有事隐匿不报,就挑动事端想得到非份的功劳;又把小事说成大事,把虚无说为事实。开始的时候把事态说得很严重,以便邀功,同时为将来预留余地;最后极力促成其反叛情节,以证实自己先前所说的话。这难道就是对国家尽忠吗?你确实有廉洁的美德,应平心静气去处理这件事。尽量不要给安叛逆的罪名,改为仇杀和违逆之罪,那他们一定会站出来辩驳、听从判决;只要人一站出来,是不是叛变的情形自然就清楚了。只判处他仇杀和违逆的罪,必然没有不服的。这才算是国法平正,天理公平。如今一些做官的人,往往喜欢把前任官吏所上报的事态说得更加严重,以表现自己的干练。这是小丈夫的作为,不是正道人士所该做的。你好好自为之吧!”
阮文中到贵州以后,私下探访,果然都像高拱说的一样。
于是公布五项处理办法:一,责令安国亨献出安置职务的人犯;二,依照夷人的习俗,赔偿安信等人的性命;三,命令划分土地安插穷困的安智母子;四,削夺土司的职衔与其儿子世袭的权利;五,从重处罚,以严惩恶行。
但是安国亨见安智还住在省城里,心中更加疑惧,怕统兵官吏诱杀他。所以依旧拥兵,不服审判,并上疏辩解冤屈。阮文中被众议所迫,又上疏请求用兵征伐。
高拱心想征伐实在不是好办法,不征伐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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