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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重生大业-第14部分

小说: 重生大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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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晓瑜忽然特别想哭,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想哭,她忽然间疯狂的想回到前世自己生活的世界,想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次机会,叶晓瑜发誓自己会好好的孝敬自己的父母,每天准时回家吃饭,和他们好好说话,绝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就冲他们发脾气,告诉他们,自己是多么的想念他们。

    可惜,这世界没有如果,所以,叶晓瑜只能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自己默默的承受。

    中午的时候,路美娇让小香给叶晓瑜送来了午饭和金创药。

    由于红儿不在,叶晓瑜一个人独自的在屋里吃完了午饭。

    小香把碗筷收拾走了之后,叶晓瑜想看看自己手指上的伤口,顺便敷些药,便把包裹在伤口上的手帕掀开,手帕一拿开,一小块肉粘着手帕,一起被叶晓瑜掀开了,叶晓瑜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而手指上的伤口也触目惊心。

    叶晓瑜是左手食指被自己切菜的菜刀切了一块,手帕只是起到了止血的作用,但即不能化肿也不能消炎,现在叶晓瑜食指整个肿的红通通的,上面的伤口有点深,还带着一些血迹,就那么一小菜刀,就割了这么深一个口子,可见那个菜刀是多么锋利,也正因为这么锋利,叶晓瑜那天才能凭着一把菜刀独自将茅房的木板削薄。果然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菜刀过于锋利,既能够成就叶晓瑜的小计谋,也能够让叶晓瑜受到伤害。辩证法说的没错,万物都是相互辩证而存在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一阵好笑,不会这就是自己上回小计谋的“报应”吧?

    小心的打开路美娇送来的金创药,叶晓瑜拿到鼻子下认真的闻了闻,凭着味道来看,这金创药的质量应该还不错。

    倒了一点金创药进伤口里,瞬间的撕裂疼痛感让叶晓瑜差点眼泪都掉出来。这么深的一个伤口,以后不会留下伤疤吧?叶晓瑜看着手指上一个深深的口子,不免担心起来。

    还好地里的草已经清除好了,要不然自己这个样子,根本就没办法去除草。

    说到除草,今天路芊和凌煜应该都没有去吧?

    凌煜因为感染风寒,肯定是去不了了。路芊看凌煜没去,自己肯定也是不会去的。还有那个晴朗,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他的那块地里甚至连杂草都没有清除,一看就是对地十分不上心的。但叶晓瑜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人家只是像玩过家家一样在体验生活,而只有叶晓瑜,才真正把这块地当做是自己的事业。

    在以农业为主要支柱的国家里,有了土地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虽然现在很多方面还是要依靠路家,但这块地至少给了叶晓瑜一个小小的希望,所以她会用心呵护它的。

    包扎完自己的伤口后,叶晓瑜有些百无聊赖,自己只是手指受伤了,但难道就因为这个事情一整个下午都要待在这屋子里吗?

    待在屋子里无所谓,叶晓瑜前世最喜欢在周末的时候宅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刷刷**,看看电影,追追美剧、日剧,一晃一整天就过去了。可是如今,这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唯一从路一守那里借来的两本书自己也看完了,又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难道一个下午就要在发呆中度过?

    自己只是手受伤了,又不是脚受伤了,虽然现在伤口很痛,可是如果不做点事情打发时间的话,整个注意力集中到伤口上,会更加痛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便披了外套,出了门。

    由于现在是午饭后的午休时间,路家庄的人都在睡午觉,加上路一守夫妇又不在家,缺了人监管,下人们也找机会偷懒去了,院子里现在一个人也没有。

    其实路家院子很大,虽然叶晓瑜也来了两个多月了,可是很多地方她都没有去过,比如凌煜住的漓湘苑,还有东厢和其他一些小院落。

    现在出去村子外面肯定十分不方便,如果让人发现的话又要解释半天,为了打发下午的时间,叶晓瑜决定去她最感兴趣的漓湘苑逛逛。

    漓湘苑其实很大,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里面包含着许多小院子,凌煜住的也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院子而已,而由于是独立的院子,漓湘苑配备有独立的花园,因此,如果凌煜想要逛花园,欣赏美景的话,根本就不用去叶晓瑜经常去的那个花园,他在自己住的地方就可以好好的观赏,还没有人打扰。

    当叶晓瑜走进漓湘苑大门之后,她发现漓湘苑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大,路家所有人住在这里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冬天,院子里的树都开始落叶了,一阵风吹过落英缤纷,好不壮观。

    进了大门之后,穿过一座人工雕刻的大石头,往右拐进一条小径,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传说中的“园中园”,即漓湘苑的花园。

第二十四章 闲庭散步() 
漓湘苑园里的植物的种类与外面花园的差不多,但这里除了有假山外,还有小桥流水,水中还有许多鲤鱼在游曳,虽然外面已然是冬天,但这里依旧生机勃勃。

    叶晓瑜正要往前走,忽然看到园中石桌上,坐着一位身穿白色锦袍的少年,少年太过于安静,与周围的美景和谐的融为一体。

    看那背影,叶晓瑜立刻就认出他来。

    除了凌煜凌大少爷,还能有谁这样自由悠闲的坐在这儿。

    “啊啊啊!!!……”

    叶晓瑜正犹豫着是要过去和凌煜打个招呼呢,还是直接偷偷的溜走的时候,忽然一只不知名的小黑虫停在叶晓瑜受伤的手指上,叶晓瑜从小就害怕昆虫,现在还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不禁吓得大叫。

    听到叫声,那边的凌煜转过头来。

    看到是叶晓瑜,先是一愣,随后马上站起身来,向叶晓瑜的方向跑来。

    “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叶晓瑜手舞足蹈的,凌煜满脸关心的问道。

    “额……呃……”

    叶晓瑜刚才一看到是黑色的虫子趴在自己的手指上,吓到的同时,赶紧用另一只手用力去拍,想要以最快的时间把黑虫拍落。

    结果黑虫是拍飞走了,可是由于太过于用力,叶晓瑜的手指被这么一拍,顿时开始剧烈的疼,所以,等凌煜跑到叶晓瑜面前的时候,就看到了叶晓瑜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样子,实际上叶晓瑜是疼的一边抖手指,一边跺脚。

    “晓瑜,你没事儿吧?”

    看着叶晓瑜皱着眉头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样子,凌煜有点想笑,但想到叶晓瑜可能有什么事情,就硬生生憋着笑,关心地向叶晓瑜问道。

    “呃,没事儿,只是刚才有一只虫子叮在我的手指上,然后我用另一只手把虫子拍飞走了,由于没把握好角度和力道,把我的手指也拍疼了,不是疼,是疼的受不了,我现在还疼的受不了……”

    凌煜从来没有见过叶晓瑜这样手忙脚乱语无伦次的样子,平日里他见到的叶晓瑜,无论对人还是对事都是十分平静,波然不惊的,今天面前的这个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知怎的,看着叶晓瑜疼的龇牙咧嘴的样子,他觉得莫名的可爱。

    “你的手怎么了?”

    看到叶晓瑜包扎的肿肿的食指,凌煜问道。

    “哦,今天上午在厨房帮忙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了……”

    疼劲缓和了一会儿之后,叶晓瑜云淡风轻的回答。

    “啊……怎么这么不小心,伤口看来很严重啊,我这儿刚好有药,你拿回去用吧,不然万一留下疤就不好了。”

    凌煜看着叶晓瑜的手指,关心的说道。

    “没事儿,我已经敷了一些药了。”

    “你在这儿等我下,我去拿给你。”

    没等叶晓瑜同意,凌煜便走远了。

    也好,凌煜家可是京城首富,他的药肯定都是好药,敷一下可能会好的更快,这样托着一个鼓胀的手指头,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叶晓瑜这样想着,也就不再推辞。

    “喏,就是这个,给你……”

    凌煜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约高8厘米,直径3厘米左右的雕花小瓶子,瓶口用红布塞着,他直接把那个瓶子给叶晓瑜。

    “嗯,谢谢凌公子。”

    叶晓瑜用手接过那个瓶子,既然凌煜都已经拿来了,自己再推辞下去就虚伪了,索性痛快的接受下来。

    “年纪轻轻的,别这么拼命。”

    凌煜对叶晓瑜说道。

    “拼命?我哪里会拼命?”

    没想到自己给别人的印象是这样的,叶晓瑜一脸的不可置信。

    “你这样还不够拼命啊?……”

    凌煜有点想笑。

    “我只是努力完成任务而已啦,算不上拼不拼命啦。”

    叶晓瑜笑着解释。

    “对了,你还没逛过这个园子吧?”

    “是啊,今天是第一次来。”

    “反正也没事情,那我带你逛逛吧……”

    凌煜说着便往前走去。

    “那谢谢凌公子了……”

    叶晓瑜和凌煜并排走着,慢慢的在花园里散步。

    “不要老是凌公子凌公子的,叫我凌煜就可以了……”

    叶晓瑜老是这样称呼自己,凌煜觉得既生疏又别扭。

    “呃……我还是叫你凌公子吧,老觉得叫你凌煜,有点没大没小的样子……”

    叶晓瑜笑着回答。

    “你什么意思啊,难道我很老吗?”

    凌煜装出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倒不是因为你很老,我只是觉得应该这样称呼。”

    叶晓瑜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她总觉得直接叫凌煜的名字有说不上的别扭。

    “好吧,随你吧,哦,对了,你今天怎么会跑到这儿来?”

    看叶晓瑜一脸坚持的样子,凌煜放弃了。

    “说来话长,我的手受伤了,在自己屋子里又没什事情可干,就想去花园走走,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来了。”

    “你还真是个闲不住的人啊……”

    凌煜觉得叶晓瑜真的好奇怪,虽然年纪不大,但思维和举止却处处流露出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老练与成熟。

    “不是闲不住,只是我比较好动而已啦……”

    叶晓瑜又笑。

    “这边景色还不错吧?”

    凌煜看着周围的小桥流水说道。

    “确实很美,而且很安静。”

    叶晓瑜若有所思。

    想想前世,城市中有许多公园和花园,但周围人潮涌动,车水马龙的,植物上都沾满了汽车扬起的尘土,让人一点欣赏美景的心思都没有,这里就不一样,原生态的美,而且安静,让人静心。

    边走边聊,他们慢慢的走到了小桥上,凌煜没有再说话,站在桥的护栏边,平静地望着水里游曳的鲤鱼。

    他的侧面映入叶晓瑜的眼里,棱角分明的脸,浓密而又长的睫毛,这样的相貌,前世什么明星跟凌煜比起来都差远了。

    说是小孩子,但叶晓瑜今年10岁,凌煜14岁,在这个时代,特别是凌煜,都已经是个小大人了,所以,他俩因为不是很熟,聊着聊着便没有了话题,只剩下沉默。

    因为大家都没有说话,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叶晓瑜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就那次凌煜练剑时他们交谈过一次,第二次便是现在,总共才说过两次话,该聊的话题好像都聊完了,叶晓瑜不知道该再找怎样的话题进行交谈。又偷偷瞄了一眼凌煜,此时他整个人正趴在拱桥的栏杆上,静静的看着在水里游动的鱼儿。

第二十五章 争吵(一)() 
叶晓瑜最害怕这样的情景了。

    她平常一般都会尽量避免和别人独处,原因就是如果两个不是太熟的人单处处在一起,话题聊完之后,难免不会陷入尴尬而又漫长的沉默期,就像现在和凌煜一样,这是叶晓瑜最害怕的。

    看着凌煜淡定的沉默,想要化解这样的尴尬,叶晓瑜在一旁拼命的想话题,急的整个脸都纠结在一起。

    “额……你怎么了?”

    凌煜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到叶晓瑜脸上纠结在一起的五官,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呃……没什么,刚才好像有虫子在脸的周围飞来飞去的。”

    叶晓瑜的脸立刻恢复原来的表情,赶紧解释道。

    “看来你真的很害怕虫子啊。”

    “嗯,是啊,我从小就害怕虫子,无论是会飞的,还是软体用来爬的,我都非常害怕。”

    又有话题聊了,叶晓瑜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不过你那天在地里不是不怕蚯蚓的嘛,我看你抓的倒挺英勇的……”

    凌煜笑着说道。

    “那天是特殊情况哪,如果我不动手去把蚯蚓拿掉的话,路芊姐姐就没办法干活了。”

    “那天还害你摔了一跤……”

    凌煜好像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

    “那是小事儿啦,地里的土很软的,摔一下不会受伤的。”

    叶晓瑜云淡风轻的说道。

    “少爷……”

    两人正聊着,凌煜的贴身小厮阿里从远处跑来。

    “怎么了,这么跑……”

    看阿里慌里慌张的样子,凌煜关心的问道。

    “少爷,我刚才出去的时候碰到路小姐,她问我你怎么样了,我说你喝了药好多了,然后她就叫你去花园找她,不然她就来这儿找你了。”

    阿里一口气把事情经过都说完了。

    “阿里,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说话语速快就算了,但能不能语气通顺点,多停顿一下,噼里啪啦的,像放鞭炮一样。”

    阿里每次都是语句不顺的一通说,凌煜就有些无语。

    “少爷,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我刚才在花园的小路上碰到路小姐……”

    “停!!!!!!……”

    看到阿里又要重头开始说起,凌煜赶紧制止。

    “芊芊是叫我去花园找她对吧?”

    凌煜向阿里问道。

    “嗯,对的对的少爷,就是叫你去找她。”

    看到少爷每次都能从自己的一堆话里找到重点,阿里就很开心。

    “晓瑜,你要和我一起去花园么?”

    凌煜转头对叶晓瑜说道。

    “哦,不了,这边景色不错,我还想一个人再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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