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限逆袭-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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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
“我的号码也很好记的,188****8888!”
另一边,张新和侯小楠走到安静一点的角落,张新苦笑着说,“小楠,我今天本来打算当众给你个惊喜和你表白的。”
“哦。”侯小楠想,我当然知道,不然的话怎么会缠着陈歌千万要来。
“小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今天这件事,你千万不要骗我。他,是真的吗?”
侯小楠深吸口气,“真的假的,有那么重要吗?”
“对你来说可能不重要,但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半真半假吧。”
“他的身份是假的,还是地位是假的?”
“都不是。”(。)
第一百四十二章 陈歌杀人(中)()
“那就是真的了。”张新略带苦涩道。
侯小楠理所应当地反问道:“对啊,不然我带她来见你干什么呢?”
“但是之前完全没有听到你说过这件事情,所以我以为你是在借着他来回绝我。”
“张新。”侯小楠正色道:“我们的确在高中的时候很熟,这些年也一直保持联系,说真的,我也觉得这样挺好,但是我们只做朋友难道不好吗。”
又回归了不做恋人做朋友这种话题。
张新点点头,像是下决心似的深吸了口气,“那好,我先走了,公司有点事情要忙。”
“嗯。”
张新离开后,陈歌带着一大群莺莺燕燕走了过来,“小楠,怎么样?”
“没事。”
陈歌见侯小楠的样子的确不像是受到了什么影响,放下心说:“走吧,去切蛋糕。”
“好。”
生日宴会这才算是完美开场,宴会的中心就是手挽手的侯小楠和陈歌。
宴会上得人分分合合,最后一曲音乐下众人轻舞,完美谢幕。
侯小楠的生日过得很奢侈,之所以敢这么奢侈,除了侯小楠殷实的家境之外,和香江人出手阔绰的天性也不无关系。
宴会结束后,陈歌和侯小楠走在街上,灯火辉煌,一串串连着的光芒把香江照耀得亮堂堂。
“你父母怎么没来?”陈歌问。
侯小楠摆手道:“他们啊,平时工作比较忙,没工夫来,习惯了。”
侯小楠似乎毫不在意,表现得平常豁达。
陈歌却知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必不像表现得这么轻松,很多看似稀松的话,后面必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汹涌暗流。
“今天张新他和你说什么了,时间不长,但是看他走的时候挺伤心的。”
侯小楠斜过头看着他,“等到你有一天带着女朋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也一定会很伤心的。”
陈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摸着鼻子掩饰尴尬。
侯小楠给陈歌的感觉,有种似曾相识的奇妙,就像当初面对王琪璇,所以他对侯小楠有不可否认的好感,却又隐隐抵触这份好感。
侯小楠一拍陈歌的后背,“开玩笑啦,你总是这么认真很容易吃亏的。”
“额呵呵呵呵呵。”
··········
··········
香江的夜晚群魔乱舞,灯红酒绿下弥漫着纸醉金迷的浓浓氛围,把每一个试图窥伺它的人张牙舞爪地吞噬。
乌烟瘴气的环境,三教九流的人。
一伙穿着黑色上衣的年轻人躲在角落。
“叙哥,我和你说的就是他们,刚从酒店出来,看他们穿得还不错,应该值得干一票。”
被叫作叙哥的年轻人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里闪烁着兴奋,“小子,你这次立了大功了,这一对何止是值得干一票。见着那个男的身上穿得外套了吗?少说也得上万,那女的玩儿的手机,没有个几万出不来,威图,早就想要了。伙计们,我们干这个行当,刀口舔血但是过得舒坦,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把这一对儿如果弄好了,从他们家老子嘴里随便敲出来点什么东西,够我们吃十年的。”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群不乐意工作,还想着悠闲过日子的无业游民。
哪个时代都不缺这种人,那条食物链不生两个寄生虫都说不过去。
“叙哥,我们上吗?”
“先别,等他们过了十字路口,看到十字路口后面的那个小屋没,屋子里就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妻,这一带我之前摸过点,放心吧,只要动作利落点保证没什么问题,干完这一票,就可以带着大把大把的钞票天空海阔。”
“叙哥,他们过去了。”
“追上去,动作轻点,利落点!”
角落里一共隐藏着六个男人,身形精干,动作利索地追过去。
陈歌和侯小楠聊得越来越有趣,话题渐渐放开,偶尔对视一眼有种说不出的默契。
沙沙沙,沙沙沙。
陈歌听到有点奇怪的响动,一回头,愕然地现六个男人扑了上来。
陈歌当机立断,知道自己带着侯小楠一定甩不开这伙人,跑不了多远就会被抓到,脚下用力蹬出去扑向那伙人,“你先走。”
你先走这句话自然是对侯小楠说的,侯小楠不是傻子,转身向远处跑去。
来到香江的几个月,陈歌一有时间就会练鹏云教过自己的几个简单招式和飞刀的技巧。
练拳这种事贵在多而非精,鹏云教给陈歌的几个奇怪招式虽然简单打起架却不含糊。
搁在大6的时候,陈歌1v6,用不了一分钟一定就只剩下挨揍,但这个时候还有余力还手,至少脸上这时候还没受到过打击。陈歌一步步退向身后的墙壁,心想只要背后没人,对方可以利用的范围就大大削减,自己的压力也可以大大减弱。
叙哥现了陈歌的企图,没想到这个看着瘦弱的小白脸居然这么棘手,心下焦急,眼角余光看到已经跑了数百米的侯小楠,大喊一声,“飞猫,你去抓那个女的!”
“好!”
陈歌很快知道了那个年轻人为什么叫飞猫。
绰号总会在一定程度上透露某人的特点,飞猫的特点就是他跑的很快。
几分钟后,陈歌看到飞猫带着不停挣扎的侯小楠走了过来,心思急转,动作变缓,最后放弃抵抗,被两个年轻人摁在墙上,这种情况遇得多了,陈歌还真没什么紧张。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先假意服个软,总有机会打击报复。
“兄弟,你也是黑牢的人?看你的样子眼生得很。”陈歌以为这伙人是黑牢手下来找自己的。
“黑牢?”带头的青年愣了愣,手下一个小弟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叙哥笑了,“我不是什么黑牢的人,我们就是来谋财。”
侯小楠这时候被带过来,带着歉意看着陈歌,“我没跑掉。”
陈歌笑了笑,“没事,不是你跑得慢,是这位兄弟腿长跑得太快。”
叙哥冷冷看了陈歌一眼,觉得这年轻人和自己以为的草包富二代有点区别,又看了一眼侯小楠,“按事先说好的,把他们带那间屋子里边去。”(。)
第一百四十三章 陈歌杀人(下)()
叙哥说的那间屋子是个什么样的屋子,陈歌很快知道了。<
屋子很小,里外两间,四五十平米的样子。
屋子很暗,里面住着一对老夫妻,其中老婆婆的耳朵和眼神似乎都不太好。
叙哥带着他们,一共八个人进了屋子。
“哟,有人来啦!”老头子对这几个人的到来很惊奇。
老头子旁边的老婆子大声地问:“什么?”
老头子把嘴巴附在老婆子耳朵旁边,“有人来啦!”
老婆子推开老头子,“你那么大声干嘛,我又不是听不到!”
老婆子转过脑袋看着墙,“你们是谁,来这做什么?”
老头子有点歉然地对叙哥说:“她眼神不太好。你们来是有什么事吗?”
叙哥朝身后一个圆寸青年轻声说了句什么,圆寸青年点点头,不知道从哪儿取来一把匕走向老人。
老人大概完全没想到是这种情况,愣了愣。
圆寸青年把匕抵在老人的脖子上,“识相一点,老老实实带着。”
“嗳,老头子,怎么了?”老婆婆问。
老人回过头说,“没事,他们进来问路。”
“外面那么多人,进来问路做什么?”
“呀,你管他们呢,好不容易有人进来陪我们说说话还不好么。”
眼见老人没了动静,叙哥转身看着陈歌和候小楠,“你们也别害怕,我们只谋财,一般不害命。这个一般呢,要看你们的老实程度。”
叙哥说话的时候,有两个小弟从陈歌和候小楠身上摸出一堆现金和几张银行卡。
叙哥没去看现金,把几张卡捏在手里,“密码。”
“21***6”陈歌很配合。
“说了密码,你能放了我们吗?”候小楠说。
“让你说就说,那么多废话干嘛。”这种不算问题的问题,自然有马仔替叙哥回答。
叙哥笑了,看看手里的银行卡,“看这卡在银行的会员级别不低,你问的问题,要等会瞧瞧卡里面的钱够不够买你们命。”
这边不温不火地谈判,另一边圆寸青年那儿好像生了状况。
“你能不能别动她?”老人喊了一声,声音比刚才高一些。
圆寸青年正在绑老人的手和脚,老人的手这一会儿功夫手已经因为气血不贯通变紫。
“老头子你说什么?”
“没事,他们出去,我让他们再坐一会。”
老人看着圆寸青年,哀求道:“你能不能不要碰他,她身体不好,你这么捆她他真的受不了。”
圆寸青年不说话,手里的动作不停,嘴角轻蔑地一笑,看了老人一眼,转身像老人的老伴走去。
“老头子,到底怎么了,他们还没走吗?”
“没事,没事。”
扑通!一声响动,老人蜷缩着身子趴在地上。
圆寸青年的右脚没再抬起来,低头去看,老人正死死咬着他的裤管,满眼哀求。
圆寸青年下意识看向叙哥。
叙哥也被这边的响动吸引过来,嘴里轻轻说出一句话,“我告诉你们,我们的动作,只求干脆利落,要是想仁慈和做好事,就别跟着我浪费时间。”
圆寸青年心领神会,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来,在昏黄灯光下反射出幽幽的光,当圆寸青年反手举起手里的刀,刀身轻轻晃了陈歌的眼睛一下。
噗!
这不是陈歌第一次见到有人近在咫尺地杀人,他觉得自己什么事都算遇到过了,这世上的事儿也就没什么能让他变了脸色,但这一次,他觉得有股子戾气瞬间被引爆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被刀晃到了眼睛,还是被老人最后一个眼神刺到了心。
老人最后一个眼神是看向老伴的,眼神渐渐空洞,失去意识前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
圆寸青年下手很快,出刀的位置和动作都极其精准和快,当刀划过老人咽喉的时候,就像一把尖刀精准地划过一西瓜,声音不大,汁液四溅。
老人的尸体在地上无意识抽动的时候,他的老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变得紧张,“老头子,老头子你在哪呢。”
一种跨越空间和心理的神奇感应,人们将它称作第六感。
“老头子你怎么不说话?你们是谁,一定是你们吧,你们还在吧!”
圆寸青年不吱声,走向老婆婆。
陈歌的两只眼睛渐渐变红,血丝布满眼球四周,在昏暗的环境里显得可怖,当圆寸青年一步跨到老婆子身边横起手里的刀的时候,陈歌有一瞬间的恍惚,紧接着脑子里的念头纷至沓来,青年的动作在陈歌的眼睛里变得缓慢。
砰!
陈歌身后的两人几乎同时倒地,陈歌收了飞起向后踢出的脚,一个前扑倒在地上顺势向前滚了一圈,右手从腰带处勾出了一抹白光。
白光在陈歌手里绕了一个圈飞向圆寸青年。
圆寸青年的刀这时候已经贴近了老婆子的脖颈。
噗噗。两道声音一前一后,不知道哪一道声更早一些。
陈歌扔出手里的飞刀后立刻从地面蹿起,又一抹白光被勾在手里。
这几下动作兔起鹊落,前后不到二十秒的时间,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生了什么事,或者说即便反应过来,也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对策。
叙哥是这伙人的头,作为一个小团体的头,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有能服人的手段。
叙哥是个很快的人,他的脑袋很快,从陈歌飞出飞刀开始,叙哥就知道自己这次挑的猎物搞不好要扎手,当陈歌又掏出一把飞刀从地面蹿起,叙哥就知道了陈歌的意图,看着陈歌红的眼睛,心里莫名一跳。身体以一个不雅的姿势向后倒去。
擒贼先擒王,陈歌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掏出飞刀直奔叙哥。
事实证明叙哥的动作虽然不雅,却很有效果,叙哥向后倒去,陈歌弓起的左臂横击了个空,当他转而向下追击,叙哥已经离他更远。
陈歌暗叹一声,知道这边事不可为,手里的飞刀倏而向左侧飞去。
一共两道,一前一后。
飞刀的三大要素,快准狠,快排第一,就是要对方瞧得见却躲不开。
陈歌****夜夜地练这一手飞刀绝技,到现在自信比起当初的鹏云不遑多让。
这就是鹏云当时羡慕和感叹过的,陈歌在飞刀这方面异于常人的天赋。(。)
第一百四十四章 陈歌杀人(续)()
叙哥曾经听人说起,有些人的飞刀玩的很好,如果遇到,千万要小心。
但他不以为意,“在这个时代,什么飞刀什么功夫,遇到枪子都是软蛋。”
“那不一样,枪子是死的,飞刀是活的,等你遇着的时候就明白了,对付这种人,如果那个人再稍微有点脑子,即便你手里握着枪,心里也未必就有能干得过他的底气。”
叙哥现在明白当初那位朋友为什么会这么说,叙哥从怀里掏出枪的时候手心还在出汗。
屋子里现在已经有五个死人。
那对无辜的老夫妻,那三个被陈歌飞刀一击即中的抢劫犯。
三个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