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金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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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从一个卑微贱奴,到翻云覆雨权倾天下的女王,她用化腐朽为神奇的双手,为自己编织了一件绚丽的凤袍。千古一帝为她放弃皇位,一代名将为她拓土开疆,一生真爱为她坠入命运轮回。最后,谁能为她披上五彩嫁衣,谁能为她破碎千年诅咒……群1:(已满);群2:(已满);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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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丑女惊魂()
第1章丑女惊魂
美貌惊人却又胆大妄为的少女方明珠为了救妈妈的性命,毅然穿越回到了盛唐——
部分主要人物列表:
方明珠——一个血统纯正的中国女孩儿,在外国出生长大,年纪还不满二十岁。她的母亲,是世界著名珠宝设计师。而她的父亲则是一个被深藏着的秘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方明珠美貌惊人却性格叛逆,她刚满十八岁,就登上了一家世界闻名的色情杂志的封面,从此名声大振。
方芊华——方明珠的妈妈,著名珠宝设计师。她为了救方明珠在一场意外中受重伤,昏迷不醒。一位和方家母女渊源极为深厚的世外高人,告诉方明珠,她妈妈昏迷其实是因为一场宿命的浩劫,如果想救她,就必须回到唐朝,在那里去改变她们宿命中的那个劫难。方明珠就是为了救妈妈,才回到了唐朝。
钟大师——就是那位和方家母女极有渊源的世外高人,一个神秘的中国男人,他通过奇异的力量,把方明珠送回了大唐。
焰——一个英俊至极的意大利男子,也是西西里岛黑手党中的高级首领,被称作西西里死神。他是方明珠最好的朋友,两个人是一起长大的玩儿伴,他一直暗恋着方明珠。焰这个名字,就是他和方明珠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方明珠给他取得,那时他们两个还都是孩子,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个‘焰’字竟然会引出了后来那么多的曲折与纠葛。
就这样,方明珠毅然离开了昏迷的妈妈,离开了神秘的钟大师,离开了她最亲密最信任的朋友,独自一人,回到大唐!
“快点儿起床!”一声尖锐、高亢的妇人的喊声,划破了刚刚有些微明的天色,传进了方明珠的耳鼓。方明珠机灵灵打了个寒战,立刻就从睡梦中惊醒了。可还没等她睁开眼睛,一只大手刷的一下就掀开了她身上的被子,刺骨的寒冷一下子袭遍了方明珠的全身,方明珠被冻得直打哆嗦。与此同时,另一只大手已经抡起了一个鸡毛掸子,重重的抽在了方明珠的身上,接踵而至的,就是一连串的咒骂:
“懒骨头,都什么时辰了,还不起来,非得等着我来叫!”那个刚才大叫的妇人一边打着方明珠一边不住口的骂着:“我活该打死你,像你这样的贱丫头,活着也是白白浪费我们家的粮食”
方明珠彻底被打懵了,她一边本能的躲闪着,一边四下张望,想知道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她四下里一看,心里更蒙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间非常狭小的小黑屋,屋子里没有灯,所以她也看不清楚这间屋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而正在抽打她的那个妇人,生的高大粗壮,光线太暗了,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看见她的身上穿着一件很长的袍子,头发挽成了一个粗糙的发髻,上面还插着一根簪子。
方明珠看着这个妇人的打扮,彻底的呆住了,都忘记了要继续躲避妇人的毒打,只是愣愣的望着眼前的妇人,全然忽略了身上的剧痛。直到过了好一会儿功夫,妇人打累了,才停住了手:
“小贱人,我今天先饶了你,赶紧滚起来,干活去!”说完后,妇人就扔下方明珠,提着掸子走了出去。
屋子里终于安静下来了,再回忆起刚才那个妇人的穿戴,方明珠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被抽干了。——难道,这里就是唐朝!
方明珠把眼睛投向了窗外,那一片狭小的灰白色天空:
“妈妈,我已经回到唐朝了!昨天,应该是昨天吧,反正在我睡着前,钟大师对我说,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就会回到唐朝,去完成宿命中注定的那个任务,等我把任务完成了,妈妈就有救了”
方明珠忽然一跃而起,而她刚刚跳起来,就觉得腿上一阵剧痛——刚才那个妇人把她的腿打伤了。可是现在方明珠根本顾不上理会身上的疼痛,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去完成那个任务,尽早救醒妈妈”
方明珠一边想着一边一瘸一拐的朝着门口走去。
方明珠推开了门,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狭小拥挤的院落。院子中的房屋都很矮小、破旧,院子正面的那几间屋子,应该就是所谓的上房了。那自己所处的位置,无疑是下房,而且,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柴房。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方明珠不禁打了个哆嗦,她这才意识到,应该看一看自己现在穿着什么衣服。她低头一看,差点儿没被吓死,原来她的身上,只真空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粗布袍子。
方明珠赶紧又退回到了屋里,她可不敢穿着这么一件破袍子出门,这要是出去,风稍微一吹,就得全身上下都走了光。
可是这间柴房里,基本没有任何可以穿的衣服了。只是在她睡觉的那堆杂草旁边,放着一条已经被补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粗布裤子。
方明珠拎着裤子看了半天,终于确定了,她必须得穿上它,否则,她就等于是光着身子出门了。方明珠回忆了一下过去偶尔看过的国内拍的古代电视剧,好像是古代女孩子,都是把裤子穿在里面,外面再罩上一件袍子的。
方明珠也就依样穿了起来,末了,还从刚才放裤子的地方,找到了一根用碎布搓成的绳子,她把绳子系在腰上勒住了袍子。感觉一下,长短倒还合适,看来,这根绳子就是干这个用的。
柴房中当然没有镜子之类的东西,方明珠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戴,不禁苦笑了出来——她是谁?她是方明珠啊!世界顶级珠宝设计师方芊华的独生女儿,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往来于欧美各国,
从她小时候起,身上穿的衣服,就都是出自世界知名设计师之手。
而现在,她竟然要穿着这么一身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出房门去!
方明珠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情形——究竟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天大的玩笑呢?还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噩梦!
但是方明珠没有想到的是,这身衣服真的不算是什么,更大的玩笑,或者说更可怕的噩梦,正在门外等待着她——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女孩子最在乎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容貌,方明珠也不例外。她现在很想看一看自己到底生成什么样子了——穿的差一点倒还可以补救,但千万不要生的太丑。
“不过应该不会的。”
方明珠暗自想到,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可是有名的美人,也是上过杂志封面的人物“虽然上的是一家举世闻名的成人杂志的封面,而且为了这件事还差点气的妈妈吐了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全世界人都知道,长的丑的女孩子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去上那家著名色情杂志的封面的。”所以,方明珠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信心的。
找不到镜子,不过院子有井,方明珠无师自通的拿起井边的木桶,提出一桶水来,当方明珠迫不及待的对着水面一照,就惊骇的张大了嘴巴,不过她没有发出惊叫声来——不是因为不想叫,而是因为心中太惊恐了,已经叫不出来了!
水面上映出来的是一张陌生的脸:脸很瘦很尖,所以就显得有些过于的长了,因为脸长,鼻子和嘴巴的比列已经都严重失调了,看上去不是痨病鬼也是饿死鬼,一双眼睛是细长的,毫无神采,头发乱蓬蓬的堆在头上,看起来至少有三个月没梳理过了。再往下看,细长的脖子,两边的锁骨明显的凸出了出来,一副非洲难民的架势。方明珠下意识的抬起了自己的双手看了看,瞬间,一阵更加的强烈的眩晕,就迎头砸了下来:
第2章 最野心勃勃的王爷和最美的女人()
第2章最野心勃勃的王爷和最美的女人
“上帝,这是我的手吗?”
她的手是黑黄色的,皮肤粗糙,手指看上去又粗又硬,没有一点儿弹性,几乎每一个指甲都是破损的。手掌中还有一道难看的疤痕!
望着自己的手,方明珠惨笑了一声,既然自己的手和胳膊都是这种难看的黑黄色,那么自己脸上的皮肤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方明珠无力的跌坐在了井边:
“上帝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现在距离我要去征服的那个人,究竟还有多远的距离啊?”
方明珠呆呆的靠在井口的石台上,心中一片颓然,她也知道,上帝是不会突然跳出来,跟她聊聊天的。在她临回古代之前,钟大师就已经对她说的很清楚了,在她回到唐朝之后,没有人能够帮助她,她所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突然,方明珠感到心头一震——难道上帝真的听到了她的祈祷?方明珠这一世的记忆,竟然开始源源不断的在她的脑海中奔涌开来
在这一世,她也叫方明珠,不过这个明珠真的是比死鱼眼睛还不如。
她出生在长安城外的一个小村庄,自幼就父母双亡,被一个亲戚抚养长大,而那个亲戚简直就像是养一条小猫小狗似的养大了她,有剩饭就丢给她一口,没剩饭她就得乖乖的饿着。当时,这个亲戚养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孩子,稍大一些的时候,就可以卖给妓院了,还能挣些银子。
可是,当方明珠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亲戚彻底绝望了,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高高瘦瘦的就像是一根高粱杆,而那张脸就更不用提了。尤其是现在是唐朝,整个天下都在以丰腴饱满为美,所以,这样的女孩子,就算白给妓院,妓院都不会要的。
当亲戚领着才十二岁的方明珠一连走了五六家妓院,都被拒绝了之后,她的愤怒也达到了顶峰,竟然就在大街上,狠狠的打了方明珠一顿。然后直接给她插上了个草标,就要当街卖掉。这时,碰巧一个妇人路过这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妇人用十五文钱买下了方明珠,而当时在长安,猪肉是五十文一斤!
这些事情发生在四年前,现在的方明珠已经十六岁了。
买下方明珠的那个妇人,就是早上痛打她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姓陈,是一间小首饰铺的老板。首饰铺就在前院。
这间首饰铺生意惨淡,就靠老板自己和一个蠢头蠢脑的学徒支撑着生意,靠打一些小件儿的银、铜首饰勉强维持,“因为没人会来这种小铺子中打金首饰”。
而方明珠则是这户人家中唯一的使唤丫头,因为是唯一的,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包括了:做饭、洒扫、洗衣、收拾屋子、看孩子、倒夜壶等等所有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深夜,四年了,天天如此。
除去干活之外,挨打,还是方明珠的家常便饭,因为陈家的主母已经习惯于把方明珠当成自己的出气筒了,有事没事,就暴打她一顿,借以发泄心中的怒火。
这就是方明珠目前所处的环境,和所过的生活。
等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方明珠彻底的傻了!因为,她大老远的回唐朝来,可不是来旅游观光、忆苦思甜、体验生活的!她来到这里是有任务的啊,她得救妈妈呀,现在妈妈还在洛杉矶的医院里昏迷不醒呢!
而她如果想完成任务,那她就必须先想方设法的去接近一个人,一个现代人非常熟悉的,大名鼎鼎的唐朝人——这个唐朝人,在未来会名垂史册、名传千古,不过现在,他还只是大唐的一位皇子,李、隆、基!
方明珠真的快晕倒了,她实在是无法想象,凭自己现在的样貌和地位,如何去接近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不过,方明珠毕竟是方明珠,她并没有丧气很久,很快的,她就又昂起了头来:
“我一定有办法的,我要救妈妈,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方明珠把目光投向了西方的天际,如果这里是长安,那么洛杉矶应该就在那个方向吧:
“妈妈,放心吧。”方明珠对着西方的天空深情的呼唤道:“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完成这个任务,让我们两个都好好的活下去!”
方明珠站起身,开始麻利的干起活来。从刚才找回的记忆中,她已经熟悉了唐代方明珠的生活,也就知道了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了。
而且她还知道了,如果不把这些活干完,就没有早饭吃。现在方明珠的目的很明确:努力干活,好换回一顿早饭!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吃饭、活下去!因为自己在这个时空中,还有那么多那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要做这些事情的前提,就是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顽强的活下去!
现在统治着大唐的,是中宗李显。
幼子怀璧闹市则为罪!这句话的意思说的是,当一个人拥有着一件非常宝贵的东西,却没有能力保护它的时候,那么他就等于犯了罪——诱惑别人去抢夺的罪!
如果这条强盗逻辑成立的话,那么中宗李显无疑就是一个罪人,而且罪恶滔天!因为他虽然是皇帝,却根本没有能力去保住自己的皇位,于是,他的妻子、女儿、姐妹、李氏宗族,甚至还有那些旁支的国戚就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这些人就好像秃鹫一样,在他们的眼中,李显就是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对于自己是没有任何威胁的,所以他们都肆无忌惮的围着他,等着他咽气,然后好扑上去分而食之!
李隆基就是这群秃鹫中的一只!
李隆基今年刚满二十五岁,现在的封号是临淄王,也许是他的身上流淌着李氏血液的缘故,也许是因为他天生就不是一个甘于平淡的人,反正李隆基不想只做一辈子太平王爷,他有更高的理想和抱负,他要君临天下,做皇帝!虽然他现在只不过是中宗皇帝若干侄子中的一个,所以,那个皇位和他的距离还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不过这并不妨碍李隆基想要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