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金裘-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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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栗子给李隆基磕完头之后就跪在了地上,等着李隆基问话。李隆基审视着自己手中的银簪,徐声问道:
“这个是你妹子打得?”
“对。”
“她为什么要打一朵菊花,是客人的要求吗?”
“不是,”唐栗子憨厚的摇了摇头:“客人没给多少工钱,所以也没有什么要求,打成菊花的样子,是明珠的意思。”
“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她到底为什么非要打一朵菊花呢?”李隆基问道,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为什么要执着于这个问题。
“明珠说,她是想起了一首诗,所以才打的菊花,那首诗她刚才教给我了,‘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发后百花杀’!”
“什么!”李隆基的眼中几乎喷出了火来,他一字一字的重复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发后百花杀!”
唐栗子被李隆基的神情吓坏了,他匆忙磕头道:
“大爷,我是不是说错了,我不识字,要是有错,一定是我记错了,肯定是我记错了,明珠一定不是这么说的。”
好一个忠厚义气的唐栗子,他一看到李隆基神色有变,立刻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上。
李隆基望着磕头如捣蒜的唐栗子,也不禁心生感慨:
‘自己生在帝王之家,从小到大往来的,非富即贵,他们每一个人都和自己一样,是自幼就饱读了圣贤书的。可是,自己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唐栗子这样,这么毫无顾忌的去舍身帮助自己的朋友。’
李隆基被唐栗子打动了,放缓了声音:
“你起来吧,只要我问什么你都如实回答,我是不会为难你的。”
“谢谢王爷。”唐栗子又重重的磕了一个响头,才站了起来。
“那个方明珠是你什么妹子?”李隆基上下打量着唐栗子,虽然他现在对这个年轻人印象不错,看他也是生的浓眉大眼高高大大的样子,但是仍旧难以想象,他的亲妹子会是一个如此灵秀的女子,所以他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唐栗子的脸有些红了,因为从现在起,他就不得不开始说明珠教给他的假话了:
“她其实不是我亲妹子,她叫方明珠,父母都是非常有名的工匠,而她天生就聪明过人,在打首饰上简直就是无师自通,”唐栗子说话像是背书,可是李隆基倒没有怀疑,因为他觉得唐栗子是个很忠厚的人,不会说谎的,其实李隆基也没看错,栗子的确是不会说谎,但是他的背后却有一个能把谎话说的比真话还真的方明珠!
栗子继续说道:
“可惜她父母死的早,她自己流落到了长安,暂时跻身在陈老板家,帮助陈老板打首饰,借以生存,我们两个很要好,所以兄妹相称。”唉呀,这番话终于说完了,栗子觉得说这样一段话,真比干一天活还累。
“原来是这样,”李隆基喃喃道。
“王爷要是没别的事了,我得回去了,回去迟了,要受罚的。”
“嗯,你去吧,赏他些银子。”李隆基对随从吩咐道。
唐栗子如逢大赦一般,赶紧朝外走,只想快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就在他临要出门的那一刹那,李隆基忽然仿佛无心似的的说了一句:
“你妹子一定生的很漂亮吧?”
唐栗子听了李隆基的话心中叫苦不迭,原以为能够躲过去这一关,可是没想到,王爷终于还是给问出来了。关于明珠的容貌这个问题,是他最不想回答的,因为在栗子看来,明珠编的所有谎话中,这个谎话是最离谱的。但是现在王爷既然问了,总不能不回答,所以,栗子只好硬着头皮闷声说道:
“她长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栗子想了想,又从牙缝里挤出了最后三个字,“倾天下。”
李隆基错愕的望着唐栗子,虽然贵为王爷,可是他毕竟还是个很年轻很懂风情的男人,所以遇到了一个能引起自己兴趣的女人,想着知道她的容貌,也是非常正常的。
虽然他随口问出来了,可是他并没有期待着能得到什么太有价值的答案,因为看唐栗子的样子,顶多能说出‘挺好看的’这样的词来,最最夸张的,也就是说一句:‘我妹子生的跟芸娘姑娘似的那么美。’不过看唐栗子刚才的表现,这样的话他都说不出来。可是李隆基真没想到,唐栗子竟然会说出这么一连串的赞美女人容貌的词来,这就是让他不得不对这个面容憨厚的少年刮目相看了。
唐栗子看到李隆基一直在审视的望着自己,不禁心中慌张,脸已经涨成了一块红布似得了:
‘难道王爷已经看出来我是在说谎了?天啊,这可怎么办?’
这时,一直站在一旁的芸娘忽然开口了:
“栗子,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还挺会夸姑娘的,刚才那么多好词儿,你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唐栗子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好实话实说:
“这些话都是明珠说的,她说她长的就是那样的”
栗子此言一出,屋子里的三个人都愣住了,虽说大唐民风开放,女子们都很洒脱,可是中国的女人自古以来就是讲究矜持的,自己越是美丽就越要做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来,等着别人来夸奖,哪有自己这么夸自己的啊?
“这些话,都是那个方明珠说的?”芸娘又问了一遍。
“对,她整天这么说,她还说那些话就是专门形容她的。”
芸娘和芙儿都无语了。李隆基忽然感到了一种想要笑的冲动,他压住了笑意,仍旧做出严肃的样子,但是眼睛已经明显的明亮了起来——一种因为内心忽然轻松而自然产生的明亮,他挥了挥手:
“好了,我没什么要问的了,你去领赏吧。”
“谢王爷,谢谢两位姑娘。”
唐栗子走了,李隆基的嘴角上浮现出了一丝微笑
栗子回到了首饰铺,跟陈老板交过了帐之后,就迫不及待的跑到了明珠的房里:
“明珠,你快看!”栗子从怀里掏出了一锭大大的银子,足有五两重:“这是客人赏的,老板不知道,你存起来,救你妈妈一定需要用钱的。”栗子永远都是淳朴善良。
明珠的眼睛也直了:
“给这么多赏钱!你不是说是一个穷妓女,哦,不,是一个穷客人吗,怎么这么有钱啊?”她现在和唐栗子说话的时候,也在努力的注意,不说那些太刺激他的词儿。
“不是芙姑娘赏的,是去她们那里的一位爷,他是,哦,他是那些姑娘们的亲戚。”唐栗子费劲的给明珠解释着,即怕她搞不懂,可是又怕她听了什么不该听的东西。现在栗子是真把明珠当成了亲妹子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会考虑到哥哥的责任。
明珠心中好笑,也不揭穿他这个善意的谎言,只是问道:
“那位爷是干什么的,他为什么要赏你呢?”
“他是一位王爷”
“王爷!”明珠彻底激动了起来,她跳到了栗子的跟前,抓着他的衣服大声问道:“他是什么王爷,是不是姓李的!”
“我,我不知道,我没问”栗子嗫喏着,“我是不是犯了什么错了?”
看着栗子那不明所以却又自责的样子,明珠赶紧说道:
“没有没有,我就是问问,”她忽然叹息了一声:“是我太心急了,可是世界上哪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呢,我刚一来就能碰到李隆基,再说了,他也不会去那种小地方的。”
明珠的神情有了片刻落寞,但是她马上就又恢复了精神:
“来,栗子,好好跟我讲一讲今天的事情,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一件都不要丢。好吗?”
“行。”
栗子一五一十的讲了起来,明珠认真的听着,渐渐的,一个新的计划又在她的心中形成了。等栗子把所有的经过都讲完了,明珠拉着栗子的手热切的望着他:
第12章 中了她的魔咒()
第12章中了她的魔咒
“栗子,这银子我用一些好不好?”
“没问题,我不是一早就说了吗,这些都给你攒着救你妈妈用。”
“那好,栗子,你能不能想办法把这块银子切开,”明珠用手惦着银子,沉吟了一下,“我需要二两半白银。”
“柜台上有银钳,可是如果我去那里切银子的话,就会被老板看见啊。”
明珠想了想:
“这样,我去把老板引开,你偷偷过去剪开它,行吗?”
“行。”
明珠把陈老板叫到了后院:
“客人对那根簪子还满意吧?”
“不错不错。”这回芙儿没有找借口少给钱,所以陈老板很开心。
“那好,如果你想让我帮你打首饰,就得把这个炉子再改造一下,现在这样炉温太低。”
“改造”陈老板面露难色。
“就是在这里加块铁皮就行了,花不了几个钱的,你趁现在快去吧。”明珠催促道。
陈老板盘算了一回,觉得明珠说的也有道理,主要是的确花不了多少钱,就决定照做,出门去找铁匠了。
看着陈老板走了,明珠飞快的跑到了店堂里:
“快把银子切开,过来帮我,我要打件首饰!”
“打什么首饰?”栗子不明白。
“你先别问了,干完我再给你解释,不能让老板看到,要不他又该找咱们麻烦了。”
“明珠,你到底要干什么啊?”唐栗子一边帮着明珠拉风箱一边问道。
明珠全神贯注的盯着砧板上正在慢慢融化变形的白银:
“我要打一个银项圈,送给那位芙姑娘”
“为什么?”栗子惊叫了出来,“你又不认识她,这,这是二两半银子啊!”
看栗子那副架势,简直都要从明珠的手里把那些白银抢回来,紧紧的藏进怀里了。
“栗子,你听我说,我们如果想有钱,那么光靠攒钱是不行的,我们得挣钱。可是光凭我们两个的力量,我们是挣不到多少钱的,所以我们就得找人来帮我们挣钱,我送给芙姑娘这个项圈,就是为了让她帮我们挣钱。”
明珠的话栗子听得似懂非懂:
“她帮我挣钱?她会吗?”
“她一定会的!”明珠目光坚毅。
“好吧。”栗子现在对明珠已经是习惯性服从了,不过马上,他的新问题就又来了:
“就算你要送芙姑娘一件首饰,你也可以送她别的啊,一副耳环,一个戒指,都行啊,为什么非要是项圈呢?”栗子后面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项圈恐怕是最费银子的首饰了。
“这叫注意力经济。”
“注意力京妓?”栗子没搞懂这个词,京妓他倒是明白,就是芙姑娘嘛,长安是京城,长安城里的姑娘们当然就都是京妓了,可是什么叫注意力呢?
明珠哪里知道栗子是这样理解这个词的,还在自顾自的解释着:
“就是说,如果想让一个广告获得最大限度的成功,那么就一定得把它放到最能吸引人目光的地方。现在,我就是把这件首饰当成了我的广告,所以我就要把它放到女人身上最能吸引人的地方。而对于大唐的女人来说,她们身上最能吸引人的目光是什么地方呢?”
明珠的眼前又出现了今天在朱雀大街上那一个个让她叹为观止的女人!丰满的身材,高耸雪白裸露着的胸脯,毫不留情的刺激着男人每一根神经!所以,最能吸引人目光的,就是女人的胸脯!
想到了这一点,明珠还是感到很幸运的,幸好她是穿越来了唐朝,要是万一是去宋朝,那个时代的女人衣着保守,衣领都要包住脖子了,要是想在她们身上用首饰打广告,那恐怕就得替她们做件金缕玉衣了。
明珠的目的很明确,她就是想尽快出名,想让长安城中所有的达官显贵们,都尽快知道有她这样一位技艺超群的首饰设计制作师。可是如果一直窝在陈老板的铺子里,那么她可能一辈子都只能给那些寒酸的妓女打些粗糙的首饰了。
现在,栗子认识了这么一位芙姑娘,可谓是天赐良机!所以明珠一定要把自己亲手打造的完美无缺的首饰,堂而皇之的挂到芙姑娘的身上去,让她带着它在平康里招摇过市,让她带着它去接待那些有钱有权的男人!让她在带着它的同时把她方明珠的名号传播开去!
栗子不再提问了,因为他已经完全被明珠打造的首饰所吸引了。只见明珠真的打出了一个浑圆的银项圈,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在银项圈的鸡心处打出了一只小豹子!
栗子只见过用花朵和小鸟的形状来装饰项圈的,他还真是头一回见到用这么凶猛的野兽造型来做装饰。就见这只小豹子仿佛是正在漫步,尾巴高高的甩起,一双圆环似得大眼炯炯有神。
“好看吗?”项圈打好了,明珠把项圈放在自己胸前比试着。
“好看,真好看。”栗子说的是实话,这个用猛兽装饰的项圈看上去,真的是别有一番摄人心魂的魅力。
“明珠,你是怎么想出这样的法子来的?”
“这不是我想的,是温莎公爵的首饰匠想出来的。”
是啊,这只豹子的造型来源于温莎公爵夫人的私藏珍宝,这对堪称历史上最浪漫的夫妻一定不会想到,他们的珍宝,有朝一日竟然会给了明珠灵感,让她把这个创意带回了大唐。
“好了栗子,快点儿把这些都收拾起来,别让老板看到。然后到我房里来,我还有事情让你做。”
明珠回到房里,翻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块像样的布,没办法,她只好拿了一块还算素净的粗布把项圈包了起来:
‘唉,真怀念现代那些美丽柔软的天鹅绒,它们好像专门就是为了首饰而生的。等有一天我出名了,我一定要用最华丽的锦缎来包裹我打造的首饰!’
“栗子,你再想办法出去一趟,把这个交给芙姑娘,你就这么跟她说”
眼看着日已西斜,芸娘依偎在李隆基的怀里,神情有些哀怨:
“该走了吧?”
李隆基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抱